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論文為英語譯入台語的譯注實驗,以探討台語翻譯時所面臨的的限制及挑戰,譯 注的模式及架構係參考單德興翻譯的中文版《格里佛遊記》,以及李魁賢翻譯的台文版
《暴風雨》。筆者期待在本次研究最後能提出台語劇本的翻譯建議與參考方向,更希望 有更多關心台語發展的譯者一同加入台語翻譯的行列。
本次研究選用的文本為法國劇作家雅絲米娜.雷莎(Yasmina Reza)的名作 Le Dieu du carnage(華譯:殺戮之神)之英文譯本 God of Carnage (由英國劇作家 Christopher Hampton 所翻譯)。雷莎於1959年5月1日在法國巴黎出生,為近二十年間法國最富盛名 的舞台劇作家、小說家,雷莎的戲劇風格鮮明,擅長使用幽默而犀利的語言直指社會的 荒謬本質。英國《觀察家報》(The Observer)資深劇評蘇珊娜‧克拉柏(Susannah Clapp)
曾形容雷莎:「簡約、時尚的風格千年難得一遇,可謂過去十年來享譽盛名、極為成功 的劇作家。」1
God of Carnage 是雷莎2006年創作的獨幕劇,90分鐘的戲劇中,雷莎維持其探究荒 謬的一貫風格,挖掘文明社會底下隱藏的野蠻本質。此劇推出後便受到諸多佳評、在國 際間演出後更獲得許多重要戲劇獎項,榮獲2009年英國羅倫斯奧立佛獎(Laurence Olivier Award)最佳喜劇獎、2009年美國東尼獎(Tony Award)最佳劇本之殊榮,自從 首演以來,每年世界各地都有許多劇團重演該劇,是極為傑出的現代劇本。God of Carnage 目前沒有台語文的譯本,在台灣也沒有劇團以台語做過公開演出。筆者除了觀 賞過職業劇團2搬演該劇外,也曾經在課堂間以學生製作的模式重演該劇,並在該次製 作中擔任主要角色,因此筆者對該劇相當熟悉。筆者認為此劇十分適合以台語詮釋,遂 決定選擇該劇本當作本次研究的來源文本,試將英文版本譯成台文版本,並且加上註釋。
本次翻譯實驗選用的文本範圍為美國百老匯英文版全文,然而因版權取得不易,為 避免侵犯作者及英文版譯者的權益,本論文只會附上譯注的三分之一作為參考,期待日 後有機會能夠取得翻譯授權,並實際與劇團合作演出,真正為台語注入活力。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Clapp, Susannah. (2000, December 10). Let's get metaphysical. The Observer. 評論為筆者翻譯。
2 筆者曾在 2016 年觀賞過蝴蝶效應劇團在北投 The Lab Space 的演出,此次演出所使用的語言為英語。
台灣族群多元、語言豐富,其中台語為漳泉裔族群的母語。根據基督教語言學研究 查報告中指出,若參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語言活力評估標準(Language Vitality
12.30% 15.20% 19.80% 32.60%
43.60%
Assessment),台語的傳承危機介於第三級「明確危險」和第四級「不安全」之間,明 顯較接近第三級的「明確危險」(如下圖二)。歷年來種種數據皆顯示台語受語言政策 壓制後而逐年式微的事實。
(圖二)本土語言對照語言活力評估標準
資料來源:本土語言資源網
儘管語言受到壓迫,台灣人仍有傳承語言的意識,戒嚴時期便有人嘗試突破官方限 制本土語言的困境。1970年代起有林宗源、向陽等人開始以台語創作新詩,用母語書寫 鄉土社會。1987年解嚴之後,社會運動開始大鳴大放,台灣人民紛紛為自己過往受打壓 的權益發聲。也因國語政策解禁,台語文運動更是正式進入風起雲湧、眾聲喧嘩的年代,
許多台語文刊物如雨後春筍般開始發行,如《台語文摘》、《蕃薯詩刊》、《台文通訊》
(現與《台文罔報》合併為《台文通訊BONG報》)、《台文戰線》等,都為台語注入 新的活力。
2007年2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為文化部)提出「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歷經十多年的努力,終於在2018年12月於立法院正式通過,2019年1月正式公布。《國 家語言發展法》中明訂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皆為平等之國家語言,
民間長期倡議設立的台語電視頻道也因此有了法源基礎,2019年7月,公視台語台正式 開播,樹立台語文運動的重要里程碑。
因社會整體對來台語更加重視及友善,台語文運動愈發欣欣向榮,近來在影視、戲 劇、音樂、出版等領域都可見許多優秀的台語創作,受到大眾肯定。然而這些台語作品 中獨獨缺少翻譯作品的影子,多數作品的主題仍是只與台灣本土有關,此一事實令身為 台語母語者的筆者感到憂心,台語的縱向傳承固然重要,然而橫向的擴展一樣不可或缺。
不只筆者本人,一些台語文運動前輩也對此有同樣的感受,如主持數個台文翻譯計 畫的張春凰(2009)在〈Ui《台文1001譯》看台語文學e新面貌——以《科學怪人》、
《金銀島》做例〉中便指出外語譯入台文的重要性:
若只單靠第⼀⼿e創作⽂類資料,di⽬前處境顯然是⿃隻搬⽔救⽕,功效無夠,甚⾄
限於⼩⼩眾。咱當急事務是觀察什麼是經常需要,⽐如dor di咱⽇常當中e外國電影 gah電視節⽬e字幕、⽤品e民⽣說明書等等接觸,使得翻譯e動作注⼊di現代⼈普羅
⼤眾e⼿中,閣卡免講是書⾯或多媒體e新出版品或即時知識新聞e傳播。3(張春凰,
《台灣⽂學館通訊》,第23期,⾴30。)
筆者相當認同張春凰的觀點,現今台灣社會面臨全球化的浪潮,加上科技、傳播媒 體進步,知識與資訊翻新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源於外語的知識、資訊若沒有經過翻譯,
便難以進入目標語,因此翻譯對於一個語言而言是認識世界的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媒介,
甚至可謂語言生命力之展現。筆者以為,台語翻譯急需各方有志深入探討。
因為對台語整體狀況的憂心與期許,筆者決定以台語為研究主體,而選用戲劇類 文本則源於某次觀戲經驗。2018 年時筆者曾觀賞台語劇團金枝演社的舞台劇《歡喜就 好》,此劇改編自莎劇 As You Like It(華譯:皆大歡喜),全程以台語演出,這在目 前以華語為主流的舞台劇市場實屬罕見。演出精彩有新意,看著演員在舞台上以台語 演繹西方經典,「台西」交融的觀劇體驗的確非常新鮮。然而觀劇過程中筆者也發現 一些不通順、帶有翻譯腔的台詞,這令筆者略感驚訝與好奇。因歷史緣故,台語不像 華語經歷過大規模西化,因此台語的語言結構較沒有歐洲語言的影響,台語使用者對 於「不自然」的台語便會十分敏銳。《歡喜就好》中一些台詞卻明顯看得出原文的痕 跡,比方保留英文詞序、句構、詞性等等。比如戲劇進行至尾聲,女扮男裝的女主角 終於以真面目示眾,說道:
我會無爸爸,假使你⽏是伊;
我會無翁婿,假使你⽏是伊;
我嘛永遠袂佮查某⼈結婚,假使妳⽏是伊。
3 出自張春凰於文章中使用的是通用拼音,與現在教育部推廣的台羅不同。
筆者看戲當下聽到這段不解其意,只得看一旁的華語字幕才得以了解,後來查找 As You Like It 後發現原劇台詞如下:
I’ll have no father, if you be not he I’ll have no husband, if you be not he
Nor ne’er wed woman, if you be not she. (As You Like It,第五景,第四幕)
一經比較可以發現金枝演社完全保留原英文台詞的結構,這三句都是假設語氣的條 件句,且條件子句擺在後半段。然而台語的語言邏輯重視前因後果,這類假設句通常先 講條件、再講結果,不像英文可以將條件放在句子後半段,因此翻譯時保留原句構實在 有些饒口,也造成觀眾理解困難。
基於對於台語的關心以及上述的觀戲體驗,筆者將於本文中探討戲劇譯入台語的可 能與挑戰。
第二節 名詞釋義
筆者將於此節定義可能尚有爭議,或一般大眾所不熟悉的名詞與用語,包含台語、
華語、羅馬字等。
(一)台語
台語即閩南裔台灣人所使用之母語,雖然源自中國福建南方地區,但是兩地語言發 展進程不同,數百年來,台語有葡萄牙語、平埔族語、日語等不同語言混合融入,儼然 自成一套體系,發展出更多自己的用詞與文化,自清領時期即有台語一詞的紀錄4,而 到了日治時期,日本人也稱該語言為台語。再者,台語一詞較能表現出該語言的主體性,
加上順應台灣人的習慣稱法,本論文定義本篇所探討的語言為台語,而以台語書寫的作 品即為「台文」。
(二)華語
筆者將多數人習慣稱呼的「國語」定義為華語,國語一詞即是先前國民政府為推動 國語政策而命名,然而在《國家語言發展法》之下,所有台灣固有族群之語言以及手語
4 出自李文忠公選集上冊,同治十三年,上海探信(三月十二日)(附):「所有東洋興兵打臺灣生番 地方之事,連日議論紛紛,頃由長崎信來,知日本派柄川宮(柄川名,宮即親王也)總督其事,李仙德參 議。李即去年隨副島來過,本美國人,曾任福建領事,會說臺灣話。」
皆是國家語言,再使用國語一詞稱呼特定語言不免有獨厚華語的意思,為了與台語做區 別,筆者於論文中將使用華語一詞。
(三)羅馬字
目前羅馬字有兩種系統,第一種是「教會羅馬字」,第二種是「臺灣閩南語羅馬字 拼音方案」。教會羅馬字又稱「白話字」(Pe̍h-oē-jī),為十九世紀的長老教會傳教士 在廈門所創,用拉丁字母拼音的方式拼寫廈門話,來台的傳教士也使用教會羅馬字學台 語、教台灣人讀聖經。教會羅馬字也不僅限於教會人士使用,蔡培火在少年時期受在台 南讀書的兄長傳授羅馬字,此後便用白話字為書信工具,並致力於推廣白話字以提升台 灣人識字率,其著名社論《十項管見》即是以白話字寫成(《台語文運動訪談暨史料彙 編》,頁43-53)。教會羅馬字在台發展超過150年,目前仍在教會內使用,形成台語文 字的傳統。
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簡稱「台羅拼音」或「台羅」,為教育部根據教會羅馬
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簡稱「台羅拼音」或「台羅」,為教育部根據教會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