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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習領域的內涵與實施

在文檔中 壹、課程的涵義 (頁 34-41)

壹、社會學習領域的意義及其沿革 一、社會學習領域的意義

社會領域課程九年一貫課程對社會科的另一種稱呼,社會科乃在 探討有關人的學科,沒有其他領域的課程會比此領域和人類關係更密 切(Chapm & Messick,1996,引自陳國彥、吳宗立,2002;陳國彥,

2001b),社會科「Social Study」一詞在西元一九一六年,被美國官 方所正式採用,美國教育協會中等教育改革委員會社會科小組曾經給 社會科下了一個定義:「社會科被認為是研究有關人類社會的組織與 發展,以及人士社團份子的科目」(陳國彥,2001b)。學校課程中的 社會科乃以教導學生處理人際關係,培養優秀公民為宗旨。

社會科長久以來都被視為國家發展的工具,有時也被視為解決社 會問題的途徑。日本用社會科教育作為民主社會的基礎,泰國用社會 科來促進個人及社會發展,加拿大和美國社會科的基本功能,都在培 養民主社會中的有效公民(黃政傑,1993)。傳統的社會科認為,社

了解自己國家的歷史、地理、政治和經濟制度等…參與經濟過程,遵 守法律,運用政權,並和不同種族、經濟背景、國籍的人合作相處(歐 用生,1998)。

傳統社會科課程一直採取敘述性課程,尤其在國中方面採取分科 教學培養未來的公民。九年一貫課程改革本著課程統整的精神,將傳 統龐雜的分科教學改為統整的領域教學,其中原先代表認識臺灣、歷 史、地理、公民與道德之社會科,融合道德、鄉土教學活動、部份的 健康教育,以及性別教育、環保教育、資訊教育、人權教育等當代議 題,而成為「社會領域」(陳黎珍,2002;游家政,1999a)。社會領 域的主要內涵包括:歷史文化、地理環境、社會制度、道德規範、政 治發展、經濟活動、人際互動、公民責任、鄉土教育、生活應用、愛 護環境與實踐等方面的學習(教育部,1998,2000b)。社會領域課程 是以社會科學為核心,並與人文、藝術、自然科學、數學等適當內容 進行動態的統整課程,其目的是在培養學生適應全球化社會變遷的能 力,使成為民主世界中能夠參予改革活動的有用公民(陳國彥,

2001b)。

二、社會學習領域之沿革

民國十一年我國仿效美國中學制度,突破學科本位的觀念,將初 中歷史、地理、公民合併為社會科,採取混合教學,此為初中課程表

出現「社會科」名稱之始(林本,1981),民國十七年,將社會科分 為歷史、地理、公民,採取分科教學。至民國四十四年,將公民、歷 史、地理三科冠上「社會研究」,以示有科目統整趨向,但仍維持分 科教學,民國五十一之課程標準亦未改變(瞿立鶴,1979)。

民國五十七年配合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實施,課程設計採用九年 一貫制,國民中學部分在暫行課程標準中將公民與公民訓練改稱為

「公民與道德」,並與歷史、地理併稱為社會科。其中雖然在修訂原 則第四條規定:「課程編制應酌採合科精神,俾易於銜接並提高生活 教育效果」及第八條規定:「國民中學將公民與道德、歷史、地理合 併為社會科」(教育部,1968:355-356),但實際上仍維持分科教學 型態。

民國六十一年、七十二年、七十四年,國民中學課程標準相繼修 訂,其中「基本科目」的修訂原則雖明白規定:「應注重民族精神及 生活教育之要求,而不遷就學科的系統知識和升學準備」(教育部,

1984:461),但歷史、地理的教科書仍採取系統知識為主的編寫方式

(王秀玲,1996)。

民國七十八年教育部成立「國民中學課程標準修訂委員會」(教 育部,1994),此次修訂的五大基本原則為:民主化、適切性、連貫

科合併為社會科,使之與國民小學社會科銜接,並建請納入「九年一 貫」精神與「合科統整」理念,以適應學生身心發展、減輕學生課業 負擔以及符合課程理論的發展趨勢,但由於課程修訂委員意見不一,

加上史地學者反對而引發合科與分科之爭辯,於是最後教育部在民國 八十二年國民中學課程標準修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中,決議將國一的 歷史、地理、公民與道德併為「認識臺灣」一科,但分為歷史篇、地 理篇與社會篇,採分篇教學方式,其餘二年級以上仍採歷史、地理、

公民與道德三科分科教學。

近年來許多社會問題如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環境惡化、經濟 失調、政壇紛擾、兩岸關係變化、少數族群問題、甚且學生自殺等層 出不窮,這些議題未能適時有效反應在社會課程中,遂使憂心如焚的 一些民間教改人士和學者想主動推動社會科課程改革(黃炳煌,

1999)。

民國八十五年,「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經兩年的研議,

提出《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對課程與教學改革的建議中,鄭重 提出「積極統整課程,減少學科之開設,國中階段合併地理、歷史、

公民為『社會科』,並避免強調系統嚴謹之知識架構,以落實生活教 育與身心發展的整體性」(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社會 學習領域在上述背景下,以積極統整、減少學科開設之原則下,將歷

史、地理、公民與道德、認識臺灣(社會篇、歷史篇、地理篇)等相 關科目合併為「社會學習領域」。 其制定過程,依據《國民中小學九 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教育部,2000a)分析整理如表 2-3-1:

表 2-3-1 社會學習領域制定過程分析表

日 期 組 織 要 項 1997 年 4 月 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

專案小組」

研訂「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 程綱要」

1998 年 7 月 成立「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 域綱要研修小組」

確立國民中小學課程採「一貫統 整」原則

1998 年 9 月 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專案小

公佈「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 程總綱綱要」

1999 年 7 月 社會學習領域綱要研修小組 公佈「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社 會科課程綱要」

2000 年 9 月 教育部 公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 暫行綱要」

資料來源:修改自莊秀鳳(2003:37)

貳、社會學習領域的內涵

教育部於民國 89 年 9 月 30 日臺(89)國字第 8912236 號函公佈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社會學習領域部分重要內涵 如下(教育部,2000b):

一、基本理念

個人不能離群而索居,教育則是協助個人發展潛能、實現自我、

適應環境並進而改善環境的一種社會化歷程,因此,社會學習領域之

學習乃是國民教育階段不可或缺的學習領域。社會學習領域是統整自 我、人與人、人與環境間互動關係所產生的知識領域。

在社會學習領域的性質方面:社會學習領域是統整自我、人與 人、人與環境間互動關係所產生的知識領域。廣義而言,人的環境包 括:(一)自然的物理環境(如山、川、平原等);(二)人造的物質環 境(如漁獵、游牧和農耕所使用的工具,商業用的貨幣,工業用的機 器設備,交通用的車子、輪船等);(三)人造的社會環境(如家庭、

學校、社區、國家等組織以及政治、法律、教育等制度);(四)自我 (如反省與表達)與超自然的精神環境(如哲學、宗教、道德、藝術等)。

社會學習領域是整合人生四大層面間互動關係的一種統整性領 域。其性質如表 2-3-2 所示:

表 2-3-2 社會學習領域性質概念表

人生四大層面 相關環境 相關學科

「生存」(survival)層面 自然的物理環境 自然科學、地理學

「生計」(living)層面 人造的物質環境 歷史學、經濟學

「生活」(life)層面 人造的社會環境 政治學、法律學及社會學

「生命」(existence)層面 自我與超自然的精

神環境 哲學、道德、宗教、藝術 資料來源:轉引自莊秀鳳(2003:38)

二、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指引課程實施、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的方向,亦為教材

編選的主要基礎,更是評斷學校辦學績效的重要依據。黃政傑(1999)

認為課程目標是課程活動的方向,就教師而言更是教學的目標,也是 教師彼此間或教師與家長間溝通的媒介。因此,對社會學習領域教師 而言,充分理解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目標內涵,是教學的第一步。

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目標計包括十項,其中第一至三項目標偏重認 知層面,第四至六項偏重情意層面,第七至十項偏重技能層面,希望 藉由認知、情意與技能並重方式,使學童成為台灣與世界公民(彭明 輝,1999)。課程目標如下:

(一)瞭解本土與他區的環境與人文特徵、差異性及面對的問題。

(二)瞭解人與社會、文化、生態環境之多元交互關係,以及環 境保育和資源開發的重要性。

(三)充實社會科學之基本知識。

(四)培養對本土與國家的認同、關懷及世界觀。

(五)培養民主素質、法治觀念以及負責的態度。

(六)培養瞭解自我與自我實現之能力,發展積極、自信與開放 的態度。

(七)發展批判思考、價值判斷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八)培養社會參與、做理性決定以及實踐的能力。

(十)培養探究之興趣以及研究、創造和處理資訊之能力。

三、九大主題軸

社會學習領域課程係採合科設計的形式,以九大主題軸為課程內 容『組織核心』(organizing center)之參考架構,九大主題軸乃是 依據美國社會科協會(National Council for the Social Studies 簡 稱 NCSS)西元 1994 年出版的《追求卓越:社會科課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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