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實驗儀器與流程簡介
第一節 積分球量測系統
第一節 積分球量測系統 一、功能說明:
主要實驗設備包括:LMT 直徑 1 m 、2 m 全光束積分球、
Chroma 可程式電源供應器、YOKOGAWA 電性量測設備、追溯 PTB(Physikalisch-technische Bundesanstalt)實驗室標準燈 3 個,
可依據CIE 69-1987、CIE 84-1989 及 DIN 5032 規範進行光源之 全光通量(Total Luminous Flux)及發光效率量測,量測時分別
39 α:溫度係數(temperature coefficient),0.01%/℃
△T=T-T0:溫差(temperature difference)℃
T0:校正報告之環境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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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體內壁裝置之光度計感測頭如圖 3-1.2,包含精密之 V(λ) 矽光學元件(f1<1.0%),感光面直徑 30 mm,其感光面上並附有 散射物質。光度計感測頭可控制溫度於 35℃±0.1oC 以防止因量 測件功率消耗產生之溫升效應造成量測誤差,應於2 年內送回原 廠以標準光源A 校正進行精密之校正。
圖 3-1.1 積分球球體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1.2 光度計感測頭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另為符合CIE 標準光度觀測者之規定,目前常見光度計感測 頭儀器以貼各種顏色濾片如圖3-1.3 方式達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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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3 光度計感測頭所貼之濾片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光度計感測頭對UV-response、IR-response 應小於 0.1%、
Fatigue 測試應小於 0.1%(在 2000lm 條件下)。
(三)U1000 電子顯示單元:
含四位數之”衰減器電位計”,可調降顯示數值、歸零設定
“U-zero”及暗電流補償控制” I-zero”,可直接量取光電電流、提 供解析度0.1℃之球內溫度顯示(如圖 3-1.4)。
圖 3-1.4 U1000 電子顯示單元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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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遮敝裝置:
遮敝裝置如圖 3-1.5,必須防止量測物光線直接照射光度計 感測頭。自光度計感測頭觀查,必需看不到光源之表面,必要時 可調整遮敝裝置與光度計感測頭之距離護或使用較大之遮敝裝 置。
圖3-1.5 遮敝裝置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五)標準燈:
在設定工作條件下,流明值為已知值,且品質合於要求者,
通常選擇白熾燈泡作為標準燈。
(六)輔助燈泡:
量測時應全程將輔助燈泡(如圖 3-1.6)點亮,以減少穩定所須 之時間,藉以修正標準燈與待測燈形狀因子。
圖3-1.6 輔助燈泡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輔助燈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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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量測原理:
係利用待測件光通量與積分球內壁間間接照度之正比關 係,以3-1.2 式計算求得。
Φ=Eind×A×(1-ρ)/ρ (3-1.2 式) 式中,Φ:光通量
Eind:積分球內壁間接照度值 A:球表面積
ρ:積分球內壁反射率
圖3-1.7 積分球剖面示意圖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S:遮蔽裝置 H:輔助燈泡
L:連接待測件之燈泡 固定架
M:光度計感測頭
44 U-Zero
六、試驗步驟:
(一)線路安裝,開啟量測設備電源,暖機至少 5 分鐘。
(二)歸零設定:
在將儀器暖機約5 分鐘之後,於球體關閉及滅燈下,先將儀 器設定至最低靈敏度之範圍(1 m 全光束積分球設定在 105、2 m 全光束積分球設定在 106),調整歸零設定"U-Zero"(補償電壓調 整)使其讀值為零;再將儀器設定至最高靈敏度之範圍(1 m 全光 束積分球設定在100、2 m 全光束積分球設定在 101)並調整電位 計"I-Zero"(暗電流補償),藉此補償雜光所造成之影響(如圖 3-1.8
~ 3-1.9)。
圖 3-1.8 積分球量測系統線路
圖 3-1.9 歸零設定
電源開關 電性量測設備
可程式電源供應器開關
I-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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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標準燈源:
安裝於積分球中心(若是軸向燈源,應將長軸方向平行對準 光度計感測頭),點燈20 分鐘以上,並同時打開積分球上之輔助 燈泡,將輔助燈泡整個往外拉到底,點燈 20 分鐘以上(如圖 3-1.10)。
(四)經點燈穩定穩定後,調整 U1000 四位衰減器電位計如圖 3-1.11,
設定對應間接照度En值等於標準燈流明值。
圖 3-1.10 點亮標準燈 20 分鐘以上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1.11 調整衰減器電位計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五)調降供應電壓並關掉標準燈,將點亮之輔助燈泡移入積分球,該 燈泡應保持點亮以免去暖機程序。待球內溫度穩定,量測對應
衰減器電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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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照度 Ehn值,並記錄之(如圖 3-1.12)。
(六)將標準燈取出積分球再將待測燈泡安裝於積分球中心,輔助燈泡 保持點亮,量測對應間接照度 Ehx值(如圖3-1.13)。
(七)將輔助燈泡推出積分球外,此時輔助燈之遮敝裝置會封閉積分 球。
圖3-1.12 輔助燈泡移入積分球內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1.13 輔助燈泡之間接照度值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八)點亮待測燈 20 分鐘以上(若是量測高功率燈源時,建議將球體 打開以防溫度升高),經點燈穩定穩定後,量測對應間接照度 EX值,同時紀錄相關(含電壓、電流、功率等)資料。
(九)待測燈泡之光通量依標準燈泡之光通量可以用下列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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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x=Φn×[Ex/En]×[Ehn/Ehx] (3-1.3 式) 式中,Φx:待測光源之絕對光通量
Ex: 待測光源之光通量測試值
Ehx:有待測光源在球內時之輔助燈泡光通量測試值 Φn:標準光源之絕對光通量
En: 標準光源之光通量測試值
Ehn:有標準光源在球內時之輔助燈泡光通量測試值
其中,Ehn/Ehx係數代表待測燈泡與標準燈泡因不同型式及 尺寸之補償。
(十)燈源發光效率:每輸入一瓦特功率該光源所能轉換發出的光線流 明值,單位是 lm/W,愈高則效率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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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配光曲線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