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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的意義

第三節 性別意識形態分析理論

五、 符號的意義

Roland Barthes 是 Saussure 的追隨者,他首先創立了意義分析的系統模式,

經由這個模式,「意義」溝通和互動的觀念得以分析(Fiske, 1990/1995: 115)。

Barthes 理論的核心就是符號含有兩個層次的意義,下列將一一陳述:

(一) 第一層次:明示義(Denotation)

符號中的符號具、符號義之間,以及符號和它所指渉的外在事物之間的直接 關係。巴特稱這個層次為明示義(denotation)。它指的是一般常識,也就是符號 明顯的意義。

(二) 第二層次:

Barthes 認為符號如何產製意義的第二層次有下列這三種方式:

1、 隱含義(Connotation)

隱含義是依據明示義延伸出來的,它說明了符號如何與使用者的感覺或情 感,及其文化價值觀互動。這是意義建構的主觀層面,或至少是相對主觀的;也 就是說,解釋義是同時受到解釋者與符號或客體所影響。

因此,我們以「玫瑰花」為例,說明符號意義的層次:第一層「明示義」

(denotation),指的是一般常識,也就是明顯的意義,故「玫瑰花」的明示義即 是指涉的「花」,這是常識,也是字典中的定義。但是深情款款的送情人一朵玫 瑰花,其意涵則是屬於第二層次的「隱含義」(connoatation),所指涉的則是”愛 情”;故隱含義說明了符號如何與使用者的感覺、情感及其文化價值觀互動(見 下圖 2-3-2)。

第二層符號

Rose—玫瑰 愛 第一層符號

﹝rouz﹞ 植物的玫瑰

文化的符號

隱含義 物的符號

明示義

圖 2-3-2 符號層次的意義(引自陳美蓉,2001:13)

2、 迷思(Myth)

迷思原是一種神話故事,文化透過它解釋、了解現實或自然。對 Barthes 而

言,迷思是一種文化思考事物的方式,一種概念化事物、理解事物的方式,或是 一連串相關的概念,也可能是一種刻板印象(Fiske, 1990/1995: 118)。依 Barthes 說法:隱含義和迷思就是「我的意識形態的修辭學」(Fiske, 1990/1995: 226)。

Barthes 認為迷思運作的主要方式是將歷史「自然化」,這也就是說,迷思原 本是某個社會階級的產物-而這個階級已在特定的歷史時期中取得主宰地位:因 此迷思所傳佈的意義必然和這樣的歷史情境有關。但是迷思的運作就是企圖否定 這層關係,並將迷思所呈現的意義當作是自然形成的,而非歷史化或社會化的產 物。迷思神秘化或模糊了它們的起源,也因此隱匿了相關的政治和社會層面的意 義。而迷思就是要顯露這層被隱藏的歷史,以及迷思在政治、社會中的作用(Fiske, 1990/1995: 120)。

簡言之,符號義雖然基本上是開放、且因人而異的,但社會文化政治經濟等 既有勢力透過各種優勢的構連方式,塑造迷思,造成特定意涵,成為一般人認為

「自然合理」或「理所當然」的結果,進而封閉了其他意義構連的方式,這過程 對 Barthes 而言,正是「意識形態」形成的過程(張錦華,1994:251)。例如社 會上「女性特質」的迷思在於體貼的、情緒化的、溫柔的、依賴的、養育及家庭 導向的…等;而「男性特質」的迷思在於粗魯的、自信的、有野心的、獨立的、

具有領導能力的…等。

迷思除上述特性之外,Barthes 還指出迷思的另一特性--「動態性」,即迷思 會隨著時間、文化價值與需求而產生改變。

下列將符號產製意義過程的兩個層次以圖 2-3-3 說明其間的關係:

明示義 符號具 符號義

第二層次

文化

第一層次

真實 符號

形式

內容

迷思 隱含義

圖 2-3-3 Barthes 符號意義的兩個層次(Fiske, 1990/1995: 119)

3、 象徵(Symbolic)

當物體由於傳統的習慣性用法而替代其他事物的意義時,即成為象徵,例如 擁有賓士車是財富與社會地位的象徵。另外,採用兩個解釋符號意義常用的名 詞—隱喻與轉喻,來助於瞭解「象徵」一詞:

(1)隱喻(Metaphor)

隱喻所指的是以一般日常熟悉的事物代替不熟悉,此事或物之間並不 相同但卻可以一事物表達另一事物的意義或價值(王秀雄,1998:45)。其 特點是同時利用字詞或事物間「相似」或「相異」之處,把某一層面的事 實特質移轉到另一層面,透過聯想而使人產生共鳴。而最常利用視覺語言 作隱喻的是廣告人,他們常將某項產品以一件事或物當作隱喻;例如瀑布、

自然綠地是薄荷菸(Mild Seven)的隱喻(Fiske, 1990/1995: 125);或者當 今社會上常以「草莓族」一詞來形容民國七○年代以後出生的年輕人,那

是從草苺本身的特性(具有吸引人的光鮮外表但卻不堪碰撞)來隱喻現代 的年輕人無法承受壓力與挫敗。

(2)轉喻(Metonymy)

轉喻是將跟此事物具有關聯性的事物,來取代原事物的意義或價值,

其基本定義是以「部分代表全部」,所連結的是同一層面的意義。例如中國 民間美術上,以《暗八仙》即八仙人各所持之物—魚鼓、寶劍、花籃、瓜 籬、葫蘆、扇子、陰陽板、橫笛,來取代張果老、呂洞賓、韓湘子、何仙 姑、李鐵拐、鐘離、曹國舅、藍采和(王秀雄,1998:46)。

六、 符號學在解讀繪畫作品上的應用

Norman Bryson(1949-)是運用符號學的理論來解釋作品意涵與詮釋美術史 的學者。他提出了視覺符號學的觀點,即是將繪畫視為符號的活動:繪畫展現論 述(discourse)的生成,透過繪畫,我們可以看到社會形構的權力運作之展示。

繪畫直接參與社會符號的流動與交換的場。透過圖像本身,透過符號的物質性,

我們便可以看到論述的脈絡。Bryson 也強調,繪畫符號不是模擬我們的視覺經 驗,而是投射,是源自於創作產生的原初環境的符號投射。此生產的原初環境包 括政治、軍事、醫療、宗教、經濟、性、教育、知識系統等歷史環境(劉紀蕙,

2000:35-44)。因此,我們若要了解繪畫符號如何自其歷史環境中產生,便可以 了解此符號在畫作中如何被運用。

另外,Bryson 還將繪畫分成「言談繪畫」(discursive painting)與「形像繪

畫」(figural painting)兩種。他應用了符號學理論—即符號是由「符號具」與「符 號義」所構成。如上面幾段所述,簡言之「符號具」(signifier)是指符號形式,

如文字造形與發音;「符號義」(signified)是指符號所傳達的意涵。因此,所謂

「言談繪畫」是「符號具」具有明確意義的「符號義」,圖像與意義的結合是固 定而透明的。與此較之,「形像繪畫」的“符號具"不具有固定明確意義的「符 號義」,因不具約定俗成的符碼(code),所以符號具與符號義的關係是曖昧而不 固定,符號具對符號義的約束力較薄弱。例如,紅色就有多元的意義,是交通信 號的「停」,或表示情感上的「熱情」等,令人有多元的解讀和猜測(王秀雄,

2000:12-13)。

Bryson 更進一步說明,「言談繪畫」:如交通標誌及具有約定俗成意義的圖 像誌,因具有明確的固定意義,故能用語言來描述它。因此,西洋古典主題的宗 教畫、神話畫及歷史畫具有明確的表達意涵,能從畫中故事的主題及使用傳統的 圖像誌,去知悉繪畫的意涵,故是屬於「言談繪畫」。與之較之,「形像繪畫」: 多見於現代繪畫之中,因為作者不使用明確意義的視覺符號,因而就產生多元意 義的解釋了,且由於畫中意涵較曖昧,讀者就有很大的解釋空間,故現代繪畫的 特徵就在此。至於其它類型的繪畫可適當定位於這兩極中(王秀雄,19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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