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一節 意識形態的意義與種類
一、 意識形態的意義與性質
從歷史的角度而論,意識形態一詞從「理念」 (idea)演變而來的,意指「觀 念之學」 ,而最早使用這個名詞的是法國思想家 Destutt de Tracy(1754-1836)希 望藉此建立系統性正確觀念,形成促進社會進步之有用知識;之後,Napoleon Bonaparte(1769-1821)將其轉用在政治上,因而有了政治思想的涵義;其後,
對於意識形態的探討最為有名的便是 Karl Marx(1818-1883) 。Marx 取意識形態 的的負面價值,將意識形態導向社會批判,視為一種觀念或價值體系,反映某一 特殊階級利益,而以特殊的偏見來扭曲社會的真相。直到二十世紀「知識社會學」
的開展,使得意識形態一詞漸趨價值中立。如 Karl Mannheim 認為「意識形態是
指觀念的社會決定過程或觀念的社會制約結果」,亦即意識形態存在於每一個文
化或社會之中,是直接關係著文化或社會秩序的一種集體意識形態或世界觀(顏
慶祥,1995:45) 。Mannheim(1963)對意識形態的分析,是從全面的角度來探
舊思想產生的社會、文化條件,他透過意識形態的解析來研究人類認知結構如何
受 到 社 會 文 化 的 制 約 。 他 認 為 意 識 形 態 是 觀 念 的 「 社 會 決 定 ( social
determination) 」過程,或是觀念的「社會制約(social conditioning)」結果(Mannheim,
1968: 292-309) 。人們的思想與意識乃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由其所隸屬的社群
或個人的社會地位(social position)所決定,換言之,意識形態就是一個社群根
據其生活情境和團體利益,建立一套邏輯思維,以支持合乎現狀的觀念系統(簡
先得,1995:11)。
所有意識形態的觀點本身也是一種意識形態,意識形態是與意識形態的批判 是同時存在的(McLellan, 1995: 83)。意識形態常將人們的思考模式與情境的分 析行為合理化,並且引導人們固著於某個立場的推論,進而難以接納不同思維的 資訊。易言之,當每個人所提意見固著於某個意識形態時,其排他性是很強的(黃 乃熒,1994:3-8) 。有學者則將意識形態視為一組潛在的假定或習而不察的理論,
或理所當然的世界觀。這一組假定、理論或世界觀往往代表某一團體的利益,並 將其正當化、合理化、合法化(歐用生,1999:103) 。意識形態因此會掩蔽社會 的真實性,其社會功能建立在社會整體結構的關係上,在階級社會中,意識形態 維繫社會階級的存在;在無社會階級中,意識形態保證人們在其存在之整體中相 互連結及個人的社會角色由社會結構分派。就此來看,意識形態於社會中運作,
滲透了不平等權力關係的運作,使社會中的每個人以為是「自然的」而按照了意 識形態既定的社會關係生活,掩蓋社會中優、弱勢雙方權力關係的不平等和利益 分配的差異,維繫既存社會的形態(劉平君,1996:27)。
在 Collier(1997)的百科全書第十二冊中對意識形態的解釋是:在學術上,
意識形態是被解釋為一個團體的理念、觀念、想法和意見,也就是指這些理念、
觀念、想法和意見的總合。個體在群體中,會慢慢地被該群體的意識形態所影響,
有時這種思想的灌輸會被意識到,但通常它是不容易被察覺的,因為它是以非正 式的方式來進行著。有時候群體中的成員會有意識地獲得正確的信念,但在大部 分的時候,成員都是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就接受了該團體的意識形態(Lauren, 1997:
490, 493) 。在該百科全書第二冊中,對意識形態的解釋是:意識形態在文化行為 的函數(sector)中其所代表的符號(symbol),多於傳播媒介所要表達的符號,
因為它所構成了現象(phenomena)的主體,就如同它所要傳達的意義(Lauren,
1997: 313F) 。意識形態在文化中是屬於最抽象的領域,是由許多模糊的理念、主
部分的文化並非只擁有一個意識形態,而是由許多種意識形態所構成的;即使在 一個非常簡單的文化系統中,我們也無法說出在該文化中所有的意識形態內容。
意識形態包含了對國家政治系統的忠誠信念----政治意識形態,也包括行為價值 的邏輯系統,當然有包含了宗教的意識形態,科學知識的意識形態……等等。
陳文團於 1986 年的研究中指出意識形態的本質大致可分為下列七項(鄭榮 洲,1989:27-28;陳文團,1993:89):
z 缺乏普遍性與必然性
z 缺乏自由決定的能力,卻仰賴權威、權力、財富等因素來決定
z 其效力具時空性,即受限於時空條件
z 趨向將歷史絕對化及反歷史性
z 具頑固性、保守性,即維護社會現象取向
z 所採用的方法,與分析法或解釋法同樣保守
z 最常使用敘述法與解釋法
就其性質而言,國內學者陳伯璋(1993:4-5)將其歸納為下列五項特性:
一、 系統性:意識形態是一套價值觀念或信仰所形成,它同時也包含實踐的
系統。簡言之,即便認知、價值和行動統合而成的。
二、 排他性:任何一種意識形態對內有統整的作用,而對外則會產生強烈的 排他性,所謂「非此則彼」 ,或是「不是敵人就是同志」的堅持,常使意識形 態的對峙,產生極大的殺傷力。
三、 強制力:意識形態是為了要維持既成體系的秩序和穩定,以及「我群意 識」 (we-group feeling)的強化,因此它對成員有相對的規範性。
四、 情感性:意識形態的產生,並不一定是合理的;事實上,它具有強烈的 情感色彩;諸如過去「白種人優越感」所形成的「白澳」政策;現今「男性 主權」所形成的「男性沙文主義」 ;當今南非白人為顧及自身利益,壓制黑人 權力等等,都是與這種民族、性別情感有密切的關係。
五、 主導性:意識形態不是一種空疏的理想,事實上,它具有實踐和動員的 特性。易言之,它是以行動為導向,而企求某一團體或組織目標的實現。
因此就以上幾點意識形態的性質來看, 「意識形態」即是一種複雜的歷史觀
主導下,形成的一套在邏輯上具有一致性的符號系統,這一套符號系統,將個人
對周遭環境的認知、評估,以及對未來的想像(image)與集體的行動綱領和策
略連結起來。意識形態存在於每一個社群之中,並直接關係著文化或社會的集體
意識(劉定霖,1989:2) 。因此我們可以說意識形態是一種受到社會文化因素影
響的觀念或價值體系,可以做為人們思想的準繩、信仰的規條和實踐行動的綱
領,具有社會控制、團體凝聚乃至憂患意識的正向功能,但是它也有其負面性的
功能,譬如它可能產生封閉的社會導向、妨礙社會進歩或淪為政治的手段…等
等,當它利用教育作為灌輸工具時,其所造成的長期利弊得失,則亟待深入而周
延地考量;而當我們欲探討意識形態對學生的影響時,必先深入探討教科書中的
意識形態是否適切,是否價值中立,是否涵括各種不同的信念,這些都是我們分 析教科書中的意識形態時所需注意的(黃婉君,1998a:26-37)。
二、 意識形態的種類
一般而言,意識形態可分為政治、經濟、文化、階級、種族-族群、性別等,
其相互間的關係如下圖,以下並簡要說明其特點(歐用生,1999:113):
層 面
經 濟 文 化 政 治 階
級 種 族
動 態 關 係
性別
圖 2-1-1 意識形態的分析架構(引自歐用生,1999:113)
1、社會是經濟、文化和政治三個層面組成的,這三個層面交互影響,產生了意
識形態的對立、妥協和爭論。教育居此脈絡中,深受此各層面的影響。
2、意識形態產生的作亦呈現在階級、種族和性別的動態關係上,並潛藏著許多 習而不察或視為理所當然的世界觀。
3、無論是社會生活層面的經濟、文化、政治或是動態關係的階級、種族、性別,
皆具有各自的歷史背景,此乃不可忽視之因素,必須至於其背後的更深一層 的脈絡中方能得以「同理地瞭解」 ;此外,各層面與各動態關係皆相互關連,
彼此之間亦相互影響。
綜上所述,意識形態可簡要分為上述六種形態,彼此之間息息相關,相互影 響,在涵義與性質上皆有其共通性。研究教科書的意識形態,並探討其意義時,
利用此概念架構分析,可以看出那些團體被正當化、被合理化;那些團體擁有權
力;那些團體被忽視、被扭曲。
第二節 性別意識形態的意義
性別意識形態基於男尊女卑的認知架構,對於兩性之行為模式產生規範與指 導的作用;也就是說,性別意識形態牢牢地賦予兩性角色之扮演常規,兩性依此 角色規範追求社會所認可的目標(黃麗琴,1986:49,51)。就其字面上的解釋 看來,性別意識形態與性別刻板印象的意義有些許的雷同,兩者都帶有濃厚的傳 統習俗色彩,會支配個人的思想與行為,所建構出的觀念與態度皆不容易更改;
兩者所不同的是,性別刻板印象較偏指個人所形成的知覺,通常與事實有出入,
換句話說,性別刻板印象具有不確定性與不實在性的特徵;而性別意識形態是屬 於意識形態的一種,所牽涉的層面廣及於社會中的文化、價值、信仰與思想,而 不單單只是個人的知覺而已(黃婉君,1998b:21) 。以下就首先針對各家學者對 性別角色產生分野的原因做出說明後,再針對本研究內容的分析重點,分別敘述 性別角色的人格特質、職業分工及活動性質之性別意識形態的意義。
一、 性別角色的概念
「性別角色」一詞為人所常用,但迄今尚無一定義是大家所一致認同的(李 然堯,1983:5) 。但綜合國內外學者對性別角色的看法,性別角色是多元向度的,
包括了人格特質、態度、行為及活動偏好等,它是社會文化作用下的產物,個體
在成長過程中,逐漸習得並表現於外在行為上(林惠枝,2000:7)。
二、 性別角色的理論
性別角色的理論主要有:生物論、心理分析論、社會學習論、認知發展論發 展論、性別基模論以及女性主義之觀點等,茲分別探討如下:
(一) 生物論(The biological approach)
生物論者致力於研究造成兩性差異的原因,他們認為基因上的染色體與兩性 所分泌的賀爾蒙不同,就是造成男女行為表現有所差異的因素(Gardner, 1982:
200;賴美秀,1993:16) 。性染色體帶著基因的訊息創造了男性與女性不同的生 殖系統,性賀爾蒙則促進男女的生長(Birke,1983: 7) ,此派的觀點是所謂的社會 生物論(sociobiology) ,社會生物論者認為性別的差異主要是因為天生就有所謂 的男性特質與女性性質,造就了不同的性別角色,而不僅是染色體與賀爾蒙的影 而已,提出了個體在性別的形成過程中,有四個重要關鍵(林翠湄譯,1995:
381-382) :
1、 胚胎在受孕之際:由於胚胎得自父親的性染色體是 X 或 Y,因而決定 性別以及未來即將發展的性腺。
2、 受孕胚所分泌的賀爾蒙:對於男性胚胎而言,其所分泌的賀爾蒙,稱之 為「睪固酮」 (testosterone) ,刺激男性內生殖系統的發育,並分泌另一 種抑制物質(mullerian inhibiting substance,MIS),來抑制女性器官的 發展。假若缺乏上述的兩種賀爾蒙,就會形成女性胚胎。
3、 受孕胚胎在三至四個月大時,會生長出外生殖器: 由於「睪回酮」是
影響胚胎外生殖器形成的重要賀爾蒙之一,因此,母親在懷孕時,賀爾
蒙的平衡與否,對於小孩在性徴、性別角色方面的發展,就會形成女性 胚胎。
4、 嬰兒初生後的前三年,形成性別的認定與性別角色的偏好:此一時期,
由於嬰孩的父母及其社會化的重要他人都會以傳統的性別角色刻板印 來教導他們,同時為他們貼上性別的標籤,使嬰孩產生性別認定,並學 習性別角色有關行為模式的扮演。
由上述四個關鍵可以發現,影響個人性別角色的發展,仍然側重於先天的生 物性因素,至於後天的社會化經驗則會加深其性別角色的發展。
(二) 心理分析論(Psychoanalytic theory)
根據 Freud(1856-1939)所創立的「心理分析學派」之理論,個人由出生到 成熟的發展歷程可分為五階段:也就是「口腔期、肛門期、性器期、潛伏期、兩 性期」 。其中,嬰兒的口腔期和肛門期相對於性別的分化並不是很明顯,其到第 三階段性器期開始,性別的分化才逐漸明朗,兒童從玩弄性器得滿足,並模仿父 母之同性者,且以父母之異性者為愛戀對象,因此,男童會產生戀母情結(oedipus complex) ,女童則會產生戀父情結(electra complex) 。由於男童潛意識裡愛戀母 親,希望取代父親的地位,但又害怕父親的威權,內心便產生了「閹割焦慮(fear of castration) 」 ,為了逃避父親的閹割和贏得母親稱讚,只好以父親的成就為努力 的目標,開始學習成為男性的行為及態度,因此,男童經由認同父視的結果,而 發展為男性化。至於女童,則由於發現自己缺乏陰莖,認定一定是被閹割過的,
而潛意識裡嫉妒男性的陰莖,便產生「陽具嫉羨(penis envy)」的心理,並憎恨
母親不完整的器官,而將愛戀的對象轉象父親,產生了「戀父情結」 。女孩為了 獲得父親的歡心,便模仿母親,學習認同母親的言行因而發展為女性化(Stockard
& Johnson, 1980:209-208 ;張春興,1994:389-390) 。
Freud 當兒裡的男性化或女性化人格順利發展之後,便進入了潛伏期,而將 注意力集中於外界的事物,直到進入兩性期之後,則再度以「性別」為發展的重 心。然而,兒童若在性器期的發展上產生了瓶頸,則對性別角色的認同將有所困 難,因為無法學得正確的性別角色,連帶產生性別角色認同問題(陸穗璉,1998:
16) ,因此,心理分析學派強調的是對於同性父母的性別角色認同的扮演。
心理分析學派遭受質疑的是無法證實心靈中有潛意識存在,更無法進行實 驗,但心理分析學派的優點在於強調情緒對性別建構的重要,而不僅僅是強調認 識認知與學習的重要(Measor & Sikes, 1993: 12-13)。
(三) 社會學習論
社會學習論重視人的內在歷程,認為人類可以經由模仿(或稱觀察學習)與
類化等內在的作用來建立更複雜的行為規則(張春興,1994:190) ,也就是強調
環境對於個體行為的影響。社會學習論者 Bandura(1925~)認為兒童在性別分
化的過程中,藉由外在社會環境或不同的學習經驗得到,也就是說,兒童藉由觀
察、模仿與內化的過程而形成了他們性別分化模式,通常社會化的代理人,如父
母親、老師、甚至同儕也會促進兒童性別分化行為(Kelly, 1981: 75)。社會學習
論者主張兒童獲得性認同、性別角色偏好、及性別化的行為主要是透過直接教導
和觀察學習兩種途徑,兒童經由父母親、老師和其他社會媒介的教導而增強兒童
具有合適的性別行為,同時也處罰或反對不合適某一性別的行為,另外也經由觀 察同性別的楷模(model)的各種活動中學習到許多性別化態度和行為。對於此 說法,Shaffer 認為兒童事實上在六至七歲的時候才對同性別的楷模給予較多的 注意,經由觀察他人的行為當中學習到什麼才是符合他人的期望與社會的要求,
慢慢的瞭解到自已應該依循這些標準來規範自己的行為(林翠湄譯,1995:393) 。 由此可知,環境因素的重要性,因此在學校的教學情境中,教師可參照主要學習 理論之示範或角色扮演來進行團體教導,透過同儕的互動、模仿、學習,以增益 教學內容效果(陸穗璉,1998:17)。
(四) 認知發展論(Cognitive development theory)
認知發展來自於 Kohlberg(1966) ,他認為兒童學習性別角色最重的是兒童 本身具有某種動機,去獲取與自身對自我認知判斷一致的價值、與趣和行為。一 般而言,兒童在形成完整的性別角色時,會經歷三個階段(林翠湄譯,1995:
395) :
1、 基本的性別認定(basic gender identity) :知道自己或他人的性別為何。大約 三歲時就有基本的性別認定。
2、 性別穩定性(gender stability) :知道性別是固定的性質,不會隨著時間而改 變。兒童在此時期知道男孩必然成為男人、女孩長大後將成為女人。
3、 性別一致性(gender consistency) :性別概念已經發展完全,兒童瞭解到性
別是經過時間和各種情況後仍然穩定的,知道性別不會因情境的不同、穿著
或髮型的改變而改變。大約七歲時就有性別一致性的概念。
認知發展論在近年來得到較多的證實,此理論假設兒童是一個主動的個體建 構他的經驗,並形成基性別的概念。兒童被視為一個自我社會化的主體,並將自 己歸類於適合他們的種類中。
(五) 發展論(Developmental theory)
由於 Kohlberg 所提的性別角色發展是著重於孩童時期,無法解釋青少年以 後的性別角色發展(陸穗璉,1998:19) ,所以 Block(1973)進一歩提出了「發 展論」 ,他將個人的一生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自出生到兒童中期,此一時 期的兒童接受社會規範所賦於的性別角色;第二階段是兒童中期到青春期,此一 時期的孩童會將社會所賦於的性別角色予以內化,並建立自己行為的內在標準,
在內心建立自我批評的標準,第三階段是青年期或成年期,此一時期的青年不但 可以表現出符合社會的行為,更具有自律及分辨是非的心,使個人的性別角色的 扮演更臻於成熟。
Rebecca, Hefner & Oleshansky (1976)提性別角色的發展歷程應該有三個時 期,即未分化期、兩極化期(刻板印象期) 、彈性化期,與 Block 的看法相似。
當個體順利進入彈性期,則其扮演的性別角色會更具彈性化,更能因時制宜;然 而個體若只停留在兩極化階段,則會使個體及社會上均充滿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
(黃文三,1995:36;陸穗璉,1998:19)。
由此可知,發展論對於個體性別角色的發展而言,除了明白顯示個體內在發
展與外在社會環境的交互作用外,更能清楚地涵蓋個人一生各個階段的發展重 點。
(六) 性別基模論
Bem(1985)衍生 Piaget 的基模理論,認為嬰兒期過後,到了性別認定階 段,性別的概念會變成兒童的認知基模,隨時用來觀察辨識周圍環境中與性別有 關的一切人、事、物,此即所謂的「性別基模」 。 「基模」 (schema)是一種複雜 的認知結構,足以引發個體對任何事物的知覺;而基模的功能,就如同一個先知 的結構,它會將接收於外界的所有訊息予已分門別類,並把相關的訊息結合於一 個類似的基模結構中。
在日常生活中「基模」的運作會影響個體對於訊息處理的歷程,也就是將外 界所輸入的訊息予以編碼(encoding),並針對訊息的記憶與訊息不足之處進行 推論,以產生解碼(decoding) ,所以基模的作用直接影響個體對訊息的推論(Fiske
& Taylor, 1991: 117-121) 。Fiske & Taylor(1991)將「基模」區分為五類:
1、 個人基模(Person schemas) :包含個體心理的想法,著重在個體的特性與目 的,當心中有一目的,基模就會產生趨向於此目的的基模,可說是影響瞭解 新資訊的過程。
2、 自我基模(Self-schemas) :對於特質向度若清楚知道自己的概念,就是具有
「自我基模」的人;反之,不清楚自己特質概念的人,就是不具自我基模
(aschematic)的人。
3、 角色基模(Role schemas) :角色基模是認知的建構,用來組織社會認可的「合 宜行為」 。它的功能是表現各種基模來影響人們對基模的認識,可分為:後 天角色和先天角色。後天角色是指努力、專注所得到的角色,例如工作的職 務、運動球員、俱樂部成員等;先天角色是指與生俱來的,例如性別、年齡、
種族等。不論是那一種角色,都會對某些特質和行為有所期待。
4、 事件基模或劇本(Event schemas or scripts) :事件基模是在一已知的情境中,
表現出適當的行為。不同的文化背景會對同一事件有不同的基模反應,事件 基模會引導你的編碼、記憶和推論。
5、 非特定內容的基模(Content-free schemas) :除了個人基模、自我基模、角 色基模、事件基模,還有一種基模是掌管過程的程序,它是特定的聯結因素 而不是資料內容,它可說是一種平衡的基模,目前的基模研究將它視為先例 情境。
上述的基模種類可區分為五類,然而個體實際在運作基模,常常不是只靠一
個基模在運作,且基模化的訊息處理過程中,性別始終是一個重要的變項,不但
跨起種族、地域的區隔,所牽連的現象及事件是豐富的且影響整個歷程的每一歩
驟。在兒童的性別基模中存著與性別相關的概念,將來運用基模裡的概念,將外
在有關性別的人事物,都同化或調適在性別基模中,將其按基模的架構去處理分
類並納入記憶中,故也採取了訊息處理論的觀點(林惠枝,2000:15)。研究顯
示(周淑儀,2000:18)當兒童觀察到男孩被描述成強壯、勇敢,兒女還多為漂
亮、可愛時,兒童不僅學習到兩性的差異,也將性別角色與性別基模的發展加以
對照後會自我調整行為,使其注意與自己性別有關的訊息或從事與自己性別有關
的活動。故性別差異在於兒童依據社會文化對性別角色的期望,扮演各種與自己
性別一致的行為。
(七) 女性主義之觀點
一九七○年代女性主義人類學家主張應將生物的性(sex)與社會文化的性 別(gender)做區隔。將「男人」 、 「女人」一詞當作是一個文化而非自然的概念,
首推 Margaret Mead(1935)所著「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與氣質」一書(宋踐等 譯,1993),她認為不同文化對女性與男性的定義有極大的差異,到一九七○年 代,越來越多的民族誌研究顯示,在不同文化情境中,男人與女人的區隔與分類 確實有很大差異,證明兩性在生物學上的不同,不可作為界定男女性社會定義的 通則(方德隆,1998:4) 。生物上的差異不能決定性別的概念,故對男性或女性 一詞,很難找到定於一尊或基本的意義(Moore, 1988: 7)。
生物的性與社會文化的性別確實需要加以區別,因為在女性主義的分析中,
才能指出男女性的關係及其互動產生的意義都是社會建構的,而不能將它們視為 自然的、固定不變及命定的(方德隆,1998:4) 。因此,性別差異與兩性關係是 隨歷史、文化的因素而有所不同的面貌。故下列將從女性主義的觀點出發,來瞭 解性別意識形態如何在社會中運作,進而形成性別角色的差異。女性主義雖有不 同的流派,但是均強調女性的自覺,並試圖以批判性、全面性的觀點指出父權社 會體制的根源與影響,進而突破束縛女性思想和行動的父權觀念。下列將女性主 義主要的四個流派的理論陳述如下(任國勇,1996:42-46;黃囇麗,1997:22-27) :
1、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Liberal Feminism) :
此派理論,有若干基本論點,如對理性的信任、男女理性之相等、視人為獨
立的個體及同意天賦人權的理念等。而在婦權運動上一直為女人的平等權力發
言,希望女人亦與男人一樣擁有同等的公民權利。其中心論點即為:主張男性與 女性應擁有不可讓渡的自然權利,強調完整的人權是與性別無關的;因此該理論 企圖證明現今社會的兩性差異其實就是社會化與「性別角色制約」的結果,而非 天生的,亦企圖爭取女性應有的公平對待,是在不需經由激烈的轉化現存社會制 度之下,獲致生活所有領域中的充分機會均等。
2、 基進的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 :
其基本論點乃指女性在社經地位上的長久弱勢地位與在兩性關係中的一直 受宰制,是父權體制(Patriarchy)的必然現象,在如此不平等的社會中,沒有一 個場域能倖免於男性的定義。因此,在女性的生活領域中,一切被視為「天生」
的面向都應該被質疑,而基進女性主義者認為「理論」是在實踐中衍生而成的,
必須藉由經驗不斷驗證、修正,最後才能以積極的行動反抗父系權威,標舉女性 特有的力量,達到解除壓迫的力量。所以此派學者認為,唯有改造知識的生產途 逕,社會才能以公平的角度去評價女人主觀的理解。
3、 馬克斯主義的女性主義(Marxist Feminism) :
此派企圖替女性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所受到的剝削與宰制提出一個適當的解
釋,而女人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所受到的壓迫,事實上具有特定的形式。因為女
人在家庭領域中成為最主要的無償勞動者,並在家庭中扮演了複制生產關係的角
色。所以,女人的從屬地位從古至今都是一種符合資本主義利益的壓迫形式。馬
克斯主義的女性主義理論所關注的焦點是女人的家務工作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所
扮演的角色。因為從女人無償的勞動中謀取利益的,主要還是資本主義。這種利
用女人的無償家庭勞動從事私有化的再生產,是最廉價的方法。所以,馬克斯主
義的女性主義學者認為,女人無償的勞動力與肩負起撫養下一代的責任,乃是資
本主義運作與維繫,不可或缺的動力,壓迫女性成為資本主義體制的內在性格之 一。
4、 社會主義的女性主義(Socialistic Feminism) :
此派認為,階級、種族、性別、年齡及國籍皆會造成對女人的壓迫,而女人 無論公、私領域皆遭受種種的壓迫與控制,所以在資本主義的社會經濟體系下,
唯有消除一切領域當中的性別分工,女人才有可能被解放。另外,社會主義的女 性主義者認為性別(gender)是社會的產物,並經由歷史不斷地在改變,而父權 結構作為一種社會制度,是整體地與階級和種族壓迫連結在一起,所以唯有經由 社會制度的充分轉化才能廢除女性的壓迫。
從上述四派女性主義的理論中,我們可對女性主義的訴求有一概括的瞭解;
基本上,四種理論都是為女性所受到的不平待遇,提出解釋與辯護,皆希望女性 與男性一樣受到公平的對待,享受同等的社會資源。
自由主義派的女性主義強調男、女性皆天賦人權,是屬於獨立的個體,兩者
之間並無差性,任何一方不應受制於另一方,所以此派主要關心的是女性「完整
人權」的部份。基進派的女性主義,認為女性受宰制是因父權制度的剝削,且這
種父權剝削制度比馬克斯所宣稱的資本主義剝削制度更為根本,而父權體制是屬
必然的現象,在這種必然的現象中,唯有透過政治上的策略來改造知識的生產途
逕,才能解除女性受壓迫的事實。所以,此派強調的是如何運用政治的手段,來
粉碎父權社會中男性霸權。馬克斯主義派的女性主義,其焦點是集中在資本社會
中女性所受到的壓迫,認為女性所受到的宰制與階級剝削,是資本主義的社會產
物。此派的討論焦點集中在女性的無償勞動力上,懷疑女性應該在家庭領域中提
供照顧,此一主張與其他學派的論點有很大的不同。社會主義派的女性主義,致
力於消除一切的性別分工,女性在社會經濟系統下受到壓迫,乃因家庭領域與勞 動市場中的性別分工所致,所以主張唯有消除父權體制下的性別分工,女性才有 可能被解放(黃婉君,1998b:28-29)。
綜上所述,生物論強調先天的生物性因素,認為性別是無法改變且固著 的,如此對改善性別平等與促進性別平等的社會是有礙的;心理分析論強調對於 同性父母的性別角色認同及扮演;社會學習論,強調社會化的重要性,環境對於 個人行為的影響無遠弗屆;認知發展論強調自覺的重要性,透過主動的建構,形 成性別角色的概念;發展論補充了認知發展論的不足,將性別角色的發展延伸到 青少年期以後;性別基模論強調透過「基模」的運作,以獲得性別角色的概念;
女性主義則是提出性別角色之所以會產生差異,其實是社會上父權意識形態下建 構出來的產物。所以本研究主要探討的是,教科書中傳播的知識內容,是否隱含 有父權意識形態建構出的兩性角色。由於教科書是知識傳播的工具,亦是意識形 態活動的場域,因此,教科書在傳播知識的同時,其實也傳達了某種意識形態。
故藉由分析教科書中內容對於兩性角色的安排及呈現,尤其在視覺藝術家的性別
和作品的呈現上,是否受到父權意識形態的宰制。因為長久以來女性藝術家的成
就,在人類的歷史中不是被忽略就是被邊緣化,直到最近在女性主義的推波助瀾
之下,女性藝術家漸漸顯露頭角,女性的藝術才能才漸受肯定。由此, 「偉大藝
術家」並非男性的專屬角色, 「天才」亦非男性藝術家獨享的形容詞。故若從女
性主義的觀點來審視教科書內容,如何去呈現兩性角色的分工及特質,從而解構
出潛藏的性別意識形態,較能契合本研究之目的。
三、 性別角色的意識形態
底下將從性別角色的「人格特質」 、 「職業分工」及「活動特質」出發,來探 討性別角色意識形態之意義:
(一) 性別角色的人格特質
後天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在男女角色的人格特質方面,Parsons & Bales
(1955)曾將兩性的角色劃分為工具性和表達性兩類,其中男性著重工具性角色
(instrumental-role)的扮演,以工作為重;而女性偏重表達性(expressive-role)
角色,以家庭為重。根據劉淑雯(1996)參閱國內外多數學者的研究發現,男女 特質在社會成員心中的確有所不同, 「男性特質」為工作取向的、剛強、勇猛、
獨立、主動、好勝、進取、堅強、理性、陽剛、不拘小節、競爭、支配、擅長數 理科學的、武斷、邏輯、攻擊、勝任、粗魯、率直、不溫柔、不易表達感情、對 外表不在意…等。而「女性特質」是較人際、情感取向、柔弱、愛哭、被動、依 賴、害怕、安靜、順從、多情、敏感、服從、善體人意、擅長交際、整潔、善於 情感表達、具吸引力、注重外表的。換句話說,典型男性,要表現出工具性特質;
而典型女性,則應該具有情感表達特質。
根深蒂固的傳統社會價值觀偏見,對男性與女性的行為,有著不同的期望與 標準,放任男性享有一些具來的特權,同時也加諸他們許多嚴苛、不合理的要求,
塑造男性具備「強者的形象」 ,要「勇、猛、有力」 ,不可示弱,不能輕易流露感 情,而有所謂「英雄無淚」 、 「男而有淚不輕彈」 ,因此一個小男孩摔了一跤時,
父母會訓練他勇敢爬起,不准他哭,然而事實上,沒有人跌倒了不會痛的。相反
的,女人雖身受性別歧視的不平等待遇卻較容易得到父母溫柔的關愛,較少承擔
因過高期待所帶來的社會壓力,但卻完全以「溫柔、順從、體貼」來限制其潛在 的天性。這種狀況,使得女性在傳統的父權社會裡,長期扮演著面貌模糊、沒有 姓名、沒有經濟自主權、沒有獨立人權的依附陪襯角色(謝美年,2001:32)。
(二) 性別角色的職業分工
1、 職業類別方面:
在職業類別中亦是最容易看出社會裡對兩性角色的偏見。以往男女分工的基 礎或許最初是建立在男女生理上的差別,如男人力量大,又沒生育子女的生理條 件,於是他們的工作內容可以包括需遠行、危險性高的狩獵、戰爭,而婦女則為 盡其生養之責,而留居住處,從事準備食物、照了子女等輕便、不遠行的工作。
但此以生理條件將男女分工的狀況,在人類外在環境有所變遷之後,是否也會有 所改變,若仍將男女的職業類別囿限於傳統的桎梏中,不管對於男性或女性的在 自我實現方面都是一種限制。
一般說來,職業對女性而言往往是不需大量時間學習訓練的、低技術層面 的、可以中斷回到家庭中的、不必過分心思集中的,故較屬輔助性質、照顧性質 的工作;因此女性集中的行業大都被定義為職業聲望低的行業,如護士、秘書、
圖書管理員…等。而這種性別角色的限制影響了女性在就業上的「成就動機」 ,
因而產生了「害怕成功」的理論(謝美年;2003:36),此理論主要是說女性的
成就動機較男性低並非天生性別的限制,而是受到社會文化中對女性角色界定的
限制,因此只要這些性別角色的限制鬆綁,男女在成就動機上的差異將不存在。
故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以及生活型態的急遽變化,各種職業的分工愈趨精 細與複雜。在工業科技的社會中,機器已可取代人的體能,因此農業社會中男性 體能優於女性,這種以生物性優劣來貶低女性的觀念,在現今社會上是行不通 的。因為在男女皆可以智能來駕馭機器的時代,男外女內的分工自會改變,從前 種種屬於男性領域的工作,近百年來,皆有傑出的女性出現,例如女太空人、女 科學家、女總統、女卡車司機、女飛行員、女企業家、女建築師、女學者、女藝 術家等。在這種社會結構裡,個體愈來愈重視在工作上有更多的自我實現。換句 話說,工作不再只求糊口,同時也是表現自我的一種途徑(陳麗娟;1989),更 是個人生涯發展的重心。男性能做的工作,女性同樣可以勝任;而女性做的工作,
男性亦可以從事。因此所有職業的區別都只是其「所屬」的社會為它貼上的標籤 罷了,故只要給予機會,女性不只可勝任原本被認為是男性的工作,男性因而也 可以從事原本被認為是女性的工作。
2、 家務分工方面:
另外,在家務分工上亦有男女性的差異及偏見存在,家務指的是家事整理、
食物準備、家人照料、或修繕工作等。許多人認為自己做的工作比較重要,因此 沒有時間去做不重要的工作。所謂「重要的工作」在社會價值體系底下,常是賺 錢與能增加家人物質享受的工作。因為傳統「男主外、女主內」之分,故在「外」
的事,即賺錢,養家的事,是「大事」 ,是大男人的工作;相反的,在「內」的
事,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的事,當然是「小事」 ,便成了是女人的工
作。雖然隨時代變遷,有些男人開始「會」做家事。但仔細分析下來才發現他做
的家事事修理水龍頭、掃地、拖地、倒垃圾、出門的時候幫忙抱小孩。但對於上
市場、洗衣服、洗碗,大部分男人仍認為那些是女人做的。他會做的家事,是「男
人」的家事,而不做「女人」的家事。故即使現今社會在要求男性也要做家事的
壓力下,稍微讓步,但還是將家事的範圍分為兩部份;自己做的是「男人」的部 份, 「女人」的部份則從不沾手,那事實上這還是有「女人」做「小事」的思想,
只不過將這「小事」的範圍縮小了而已。因此,刻板的性別家務分工,使得男性 怕被別人笑而不願意做女生的事;而女性們也可能因為這種規範內植成為她們人 格的一部分,對於丈夫的協助家事還會引發自己的罪惡感(謝美年,2003:34)。
而這樣的偏見無形中不但加重了職業婦女的負擔,亦造成了有意分擔家務男性的 心理壓力。
(三) 性別角色的活動性質
人們從事的各項活動如遊戲或休閒…等,亦因社會上對男女性的偏見而產生 差異。一般而言,若男女從事同一活動表現的行為,卻會只因性別角色的不同而 有不同的雙重標準,而非依據活動本身的性質予以評論(謝美年,2003:39)。
例如成年男性抽煙喝酒夜歸或許多夜間休閒活動不算什麼,而換成女性的話,尤 其是已婚婦女,通常便會招致許多負面的批評。相反的,如果男性喜歡插花繡朵、
輕聲細語、舉止輕柔也會受到極大的壓力甚至懲罰與羞辱。
若活動表現在兒童的遊戲上時,因由於傳統父權思想下對於性別角色期待與 教養方式,從幼時的玩具、遊戲的選擇上,都有著僵化的刻板觀念。例如女孩較 多從事活動量低的遊戲,像玩洋娃娃、扮家家酒…等;而男孩則是從事較多活動 量高的遊戲,像玩運動設備、機械工具…等(謝美年,2003:37-38) 。而這種情 形亦是男外女內性別偏見的延伸。
因此,兩性平權的真正精神,並不是男女生要從事一樣的活動或有相同程度
的投入,而是指男女生都有充分的機會去常是與投入各種不同的活動,使自己的 興趣與潛能有最大的開發。
上面所陳述之性別角色意識形態的「人格特質」 、 「職業分工」及「活動性質」 ,
將發展為本研究分析類目的重點。
第三節 性別意識形態分析理論
上述兩節闡釋何謂性別意識形態後,本節將要探討如何去解析文本中的性別 意識形態。由於本研究主要透過分析教科書中的文字與視覺藝術品的圖像,來探 索其中隱含的性別意識形態。故若要研究是什麼使得文字、圖像或聲音能變成訊 息,就必須研究符號;而研究符號與符號和符號運作的學問就是符號學(張錦華 譯,1995:60) 。因此,借由符號學的分析,即可對「意識形態」重新加以定義。
傳統的意識形態是指一組意義固定的觀念或價值體系;但從符號學的觀點來看,
意識形態是符號的構連,是符號具與符號義的連結,是透過符號去產製意義。綜 上,若要瞭解文本中所蘊含的意識形態,可透過文本內符號的解析,去解構出文 本中意識形態的框架。
由此,下列將分成七個部份來加以陳述,如何利用符號學的理論,來解構出 蘊藏於文本中的性別意識形態:
一、 符號學的理論
符號學(Semiotics/Semiology) ,可以解釋為符號(sign)運作的學問,主要
關心的問題在「文本」 (Text)中意義是如何產生的(Culler, 1976: 91)。而符號
學對溝通傳達的作用在於:透過編碼(Encode)和解碼(Decode)的過程,傳遞
符號訊息(陳文印,1997:124) 。也就是將社會文化現象轉換為符號現象,探討
隱藏在符號背後「意義」的一門學科,同時也是探討顯於符號表面的「形」與隱
藏在背後的「意義」之間的理論。
在研究符號學方面著名的專家為瑞士的語言學家 Ferdinand de Saussure
(1857-1913)以及美國哲學家 Charles Saunders Peirce(1839-1914),他們是早 期推動符號學的先驅,奠定了符號學研究的基礎;其後法國符號學大師 Roland Barthes(1915-1980)更將 Saussure 的理論加以延伸。而目前許多學門皆援用符 號學理論進行研究,諸如:電視節目(Berger, 1982/1992)、廣告(Jhally,
1987/1992) 、女性主義媒介研究(von Zoonen, 1994/2001) 、藝術史(Bal & Bryson, 1991) 、視覺文化(Mirzoeff, 1991; Sturken & Cartwright, 2001) 、藝術教育等(Barrett, 2003; Smith-Shank, 1995; Wilson, 2000; 王秀雄,1998) 。
二、 符號學的研究領域
如上所言,若要研究文字、圖像或聲音如何轉變成訊息,就必須研究符號;
而符號學即是研究符號與符號之間如何運作的一門學問。Fiske(張錦華譯,
1995:60)即指出符號學有三個主要的研究領域:
(一) 符號本身:
此領域研究符號的種類,研究不同種類符號傳遞訊息的不同方式,以 及研究符號和使用者之間的關係。畢竟符號是人類的產物,唯有瞭解人們 如何使用符號,符號才具意義。
(二) 組成符號所依據的符碼(code)或符號系統(sign system):
此領域研究一個社會或文化如何因應其自身需要,或因應開拓不同傳
播途徑之而發展出的各種符碼。
(三) 符號或符碼運作所依之文化:
此領域研究符號或符碼運作所在的文化,同時文化也依賴符號或符碼 的運作以維繫其存在與形式。
綜上,符號學的焦點主要在於文本,透過文本的分析來瞭解在整個社會文化 脈絡下符號產製意義的過程,從而去重新解釋意識形態的本質。因此,本研究為 克服以往教科書傳統內容分析法的限制—即僅僅只是計算內容出現次數的量化 統計方法,其只能知道教科書中顯著課程的部分,而無法深入探討潛在課程的層 面,亦即不能得知影響這些教材選擇的背後所隱藏的意識形態。故為避免內容分 析法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形,而使本研究流於空泛,因此符號學的方 法不僅重視內容出現的次數,更重視這些內容所代表的訊息,比傳統的內容分析 提供更多的東西(歐用生,1999:119)。
三、 符號的定義與分類
(一) 符號的定義:
美國哲學家 Peirce(1931-1958)首先確立符號學為一門獨立學科,它的貢獻
在於給符號學概念下了明確的定義、劃分符號種類。Peirce 認為人類所有經驗和
驗皆是在組織符號與對象物之間的意義解釋。因此,Peirce 將符號、符號的指涉 和符號的使用者看成是一個三角關係,如圖 2-3-1 所示(張錦華譯,1995:61)。
Peirce 強調,意義組成的要素中(符號、客體、解釋義) ,每一個要素只有在與 另二者相連時,才能被理解。符號(Sign)為指涉本身以外之事物—客體(Object) , 並且是在被理解的脈絡下。換言之,符號能在觀賞者的意識產生作用,這作用稱 為解釋義(Interpretant)(陳美蓉,2002:10)。
解釋義 Interpretant
客體 Object 符號
Sign
圖 2-3-1 Peirce 的「符號意義結構」
(資料來源:整理自張錦華譯,1995;陳美蓉,2002)
(二) 符號的種類:
Peirce 於一九○三年根據符號與其對象的關係將符號分成三類,而每一符號
與客體之間,或與其指涉物之間有不同的關係(Fiske, 1990/1995: 68) 。此三類符
號的差異性說明如下表:
表 2-3-1 符號的種類
肖像(iconic) 指標(indexical) 象徵(symbolic)
表達方式 相似性
(類似)
關聯性
(因果關係)
慣例性
(約定俗成)
過 程 形似或聲似 可由感官辨識
具有邏輯 可透過推理
必須經由 學習或練習
例 子
圖畫、視覺符號、
男廁與女廁門上的煙 斗與高跟鞋
煙是火的指標、
打噴嚏是感冒的指標
文字、數字、
交通標誌
資料來源:整理自 Berger (1982/1992), p.14;Fiske (1990/1995),p.68-74。
上述三項類別並不是截然區分或互斥的,因為一個符號可能就包含了不同類 別的屬性。例如「蘋果」的圖像是種肖像符號(Iconic) ,對基督教徒而言會聯想 到「人類的原罪」,因為聖經中記載由於亞當與夏娃偷吃禁果(蘋果)而被上帝 趕出樂園。所以此蘋果的符號進入肖像(Iconic)運作後又往象徵(Symbolic)
的層次建立脈絡。因此符號的屬性並非是絕對的,而符號的意義也是因人而異,
必須將符號放置到整個社會的文化脈絡之下去探討,才能瞭解其背後延伸的涵 意。
四、 符號的組成
瑞士語言學家 Saussure 認為符號是一個具有意義的實體(a physical object
with a meaning) ,並提出: 「符號是由『符號具』與『符號義』組成的。」符號
具(Signifier)是符號外在的物理形式,人們透過感官去知覺它:猶如一個文字 的讀音,或一張照片的形、像、外觀。而符號義(Signified)是觀賞者對於符號 指涉對象的一種想像、聯想的「關係」、「概念」;是語言中文字的意含,是一張 照片中所包含的回憶、價值…等的意思。而符號乃是以符號具與符號義的兩面性 作為表裡一體的事物而成立的。因此 Saussure 曾說:符號是概念與形象的綜合,
無法分割…是表示事物之整體,並以符號具與符號義分別代表概念和形象。即
符號(sign)=符號具(signifier)+符號義(signified)
由於各家學者對於 signifier 與 signified 的翻譯名稱眾說紛紜,為避免困擾,
本研究統一採用「符號具」與「符號義」作為翻譯的名詞。本文並將各種翻譯名 詞整理成下表 2-3-2:
表 2-3-2 signifier 與 signified 之各家翻譯名稱
符號具 張錦華譯(1990/1995);
黃新生譯(1982/1992)
符 徵 王秀雄(1998)
signifier
符 號 外 在 的 物理形式,如 聲音、形象
能 指 許薔薔、許綺玲譯(1957/1997)
符號義 張錦華譯(1990/1995);
黃新生譯(1982/1992)
符 旨 王秀雄(1998)
符
號
signified
符 號 內 在 的 概念、內容、
觀念、象徵的
意義 所 指 許薔薔、許綺玲譯(1957/1997)
然而,符號具與符號義的連結基本上是人為的、武斷的,因為符號的意義是
變動而多樣的,是取決於我們所屬的文化(張錦華,1994:248) 。例如中國人與
西方人對於蝙蝠圖像(符號具)的看法就不同,中國人會將其視為是福氣(符號 義)的象徵(因為「蝠」的中文發音與「福」一樣);但西方人卻可能會視之為 邪惡(符號義)的代表(因為令他們聯想到吸血鬼) 。
因此,透過符號組成的方式,我們可以對某件事物進行符號具與符號義的區 分及解釋,把隱藏在符號背後的意義解構成多重結構之元素。既然符號具與符號 義之間的連結並非是絕對的、一對一的;因而促使了法國符號學者 Roland Barthes 將針對多重、變動的符號義展開進一步的分析。
五、 符號的意義
Roland Barthes 是 Saussure 的追隨者,他首先創立了意義分析的系統模式,
經由這個模式,「意義」溝通和互動的觀念得以分析(Fiske, 1990/1995: 115)。
Barthes 理論的核心就是符號含有兩個層次的意義,下列將一一陳述:
(一) 第一層次:明示義(Denotation)
符號中的符號具、符號義之間,以及符號和它所指渉的外在事物之間的直接 關係。巴特稱這個層次為明示義(denotation) 。它指的是一般常識,也就是符號 明顯的意義。
(二) 第二層次:
Barthes 認為符號如何產製意義的第二層次有下列這三種方式:
1、 隱含義(Connotation)
隱含義是依據明示義延伸出來的,它說明了符號如何與使用者的感覺或情 感,及其文化價值觀互動。這是意義建構的主觀層面,或至少是相對主觀的;也 就是說,解釋義是同時受到解釋者與符號或客體所影響。
因此,我們以「玫瑰花」為例,說明符號意義的層次:第一層「明示義」
(denotation) ,指的是一般常識,也就是明顯的意義,故「玫瑰花」的明示義即 是指涉的「花」,這是常識,也是字典中的定義。但是深情款款的送情人一朵玫 瑰花,其意涵則是屬於第二層次的「隱含義」(connoatation),所指涉的則是”愛 情”;故隱含義說明了符號如何與使用者的感覺、情感及其文化價值觀互動(見 下圖 2-3-2)。
第二層符號
Rose—玫瑰 愛 第一層符號
﹝rouz﹞ 植物的玫瑰
文化的符號
隱含義 物的符號
明示義
圖 2-3-2 符號層次的意義(引自陳美蓉,2001:13)
2、 迷思(Myth)
迷思原是一種神話故事,文化透過它解釋、了解現實或自然。對 Barthes 而
言,迷思是一種文化思考事物的方式,一種概念化事物、理解事物的方式,或是 一連串相關的概念,也可能是一種刻板印象(Fiske, 1990/1995: 118) 。依 Barthes 說法:隱含義和迷思就是「我的意識形態的修辭學」 (Fiske, 1990/1995: 226)。
Barthes 認為迷思運作的主要方式是將歷史「自然化」 ,這也就是說,迷思原 本是某個社會階級的產物-而這個階級已在特定的歷史時期中取得主宰地位:因 此迷思所傳佈的意義必然和這樣的歷史情境有關。但是迷思的運作就是企圖否定 這層關係,並將迷思所呈現的意義當作是自然形成的,而非歷史化或社會化的產 物。迷思神秘化或模糊了它們的起源,也因此隱匿了相關的政治和社會層面的意 義。而迷思就是要顯露這層被隱藏的歷史,以及迷思在政治、社會中的作用(Fiske, 1990/1995: 120) 。
簡言之,符號義雖然基本上是開放、且因人而異的,但社會文化政治經濟等 既有勢力透過各種優勢的構連方式,塑造迷思,造成特定意涵,成為一般人認為
「自然合理」或「理所當然」的結果,進而封閉了其他意義構連的方式,這過程 對 Barthes 而言,正是「意識形態」形成的過程(張錦華,1994:251)。例如社 會上「女性特質」的迷思在於體貼的、情緒化的、溫柔的、依賴的、養育及家庭 導向的…等;而「男性特質」的迷思在於粗魯的、自信的、有野心的、獨立的、
具有領導能力的…等。
迷思除上述特性之外,Barthes 還指出迷思的另一特性--「動態性」 ,即迷思 會隨著時間、文化價值與需求而產生改變。
下列將符號產製意義過程的兩個層次以圖 2-3-3 說明其間的關係:
明示義 符號具 符號義
第二層次
文化
第一層次
真實 符號
形式
內容
迷思 隱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