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 第一 第一 第一回德爾菲 回德爾菲 回德爾菲專家問卷分析 回德爾菲 專家問卷分析 專家問卷分析 專家問卷分析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91-153)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 第一 第一 第一回德爾菲 回德爾菲 回德爾菲專家問卷分析 回德爾菲 專家問卷分析 專家問卷分析 專家問卷分析

一 一 一

一、 、 、 、選取訪談之專家背景 選取訪談之專家背景 選取訪談之專家背景 選取訪談之專家背景

為求問題評估因素的可靠性,專家背景為德爾菲法的主要判斷基礎,於此章節 先行分析,對所訪談的專家背景進行初步探討,如下表。

表 5-1 私部門訪談人員背景 專家專家

專家專家 年資年資 年資年資 事業概要事業概要事業概要事業概要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事業計畫事業計畫 事業計畫事業計畫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權利變換權利變換 權利變換權利變換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學術背景學術背景學術背景學術背景 董組長 6 20 15 10 建築都計 郭副理 18 9 5 2 土木 陳經理 4 20 8 3 中文 鍾副理 30 7 3 2 地政 陳經理 10 50 30 20 都計 葉專員 5 18 17 2 都計 陳規劃師 3 4 3 1 建築都計 私部門專家

私部門專家 私部門專家 私部門專家

陳經理 12 15 15 2 建築都計 平均平均

平均平均 - 11 17 12 5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私部門之專家選取,皆以顧問公司規劃人員為主體,經由第四章所欲定之年 資,皆符合當初設定 2 年以上資格,以求專家訪談之準確度,平均年資為 11 年,

最高年資為 30 年,最低年資為 3 年。

表 5-2 公部門訪談人員背景 專家

專家 專家

專家54545454 年資年資年資年資 事業概要事業概要事業概要事業概要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事業計畫事業計畫 事業計畫事業計畫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權利變換權利變換 權利變換權利變換 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處理件數

處理件數 學術背景學術背景學術背景學術背景 匿名 4 30 15 5 都計 匿名 2 個月 2 2 1 都計 匿名 1 10 20 2 都計 匿名 1 3 7 3 都計 匿名 2 20 10 5 都計 匿名 1 3 5 2 都計 匿名 2 10 8 4 建築都計 公部門專家

公部門專家 公部門專家 公部門專家

匿名 2 15 5 0 都計 平均平均

平均平均 - 1.6 11.6 9 2.7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4 經過問卷發放,公部門專家皆勾選『匿名』,即不公開姓名,由於更新處單位不大,基於保密 原則,不打出任何相關之聯想。

如上表所示,專家群體分別為公、私兩部分,各選取 8 位(共 16 位),作為第 一次德爾菲問卷的專家學者,當中可以發現,公、私部門間的年資差異性甚大。

關於公部門的平均年資僅 1.6 年,具訪談詢問才得知,更新處之流動率大,故 平均年資偏低,與當初本研究設定欲找 2 年以上之年資之承辦人員,實有困難之 處,於此出現研究限制,以上兩表為第一次問卷發放之專家;而第二次問卷發放 時,將從中再挑選更能掌握效度之專家進行再次問卷訪談。

二 二

二 二、 、 、 、私部門部分 私部門部分 私部門部分- 私部門部分 - -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在經過第四章研究設計,藉由論文集結與擬定問卷前的問題訪談,將因素蒐 集,分成三個面向 14 項問題因素,擬出第一回問卷設計55,回收後分析出下表所 示結果:

表 5-3 私部門第一次問卷分析表 面向 因素內容 私部門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係數 相關法令之訂定配合不足,實際執行時易

受質疑。 4.1 4.1 4.1 4.1 0.8 0.20.2 0.20.2 相關法令法條形同虛設,未能發揮效力與

執行力。 3.6 3.6 3.6 3.6 1.1 0.30.3 0.30.3 因同意比例門檻變動造成之因素。 2.9 1.5 0.5 法

令 面

容積獎勵因幹事會審查、審議前後差異變

動,造成影響。 2.5 1.1 0.4 拆遷安置及弱勢住戶,缺乏社會救助機制

及配套。 3.8 3.8 3.8 3.8 0.8 0.20.2 0.20.2 由於更新地區發展願景及因素未能規劃

確立,造成設計機構反覆操作。 3.6 3.6 3.6 3.6 1.2 0.30.3 0.30.3 公私合作機制仍有待建立與改善。 3.3 1.5 0.5 易因少數地主或相關土地權利關係人反

對,使更新案進行造成重大影響。 3.3 1.2 0.4 策

略 面

信託機制配套出現阻礙。 2.1 1.5 0.7 審議的標準混淆不清。 4.5 4.5 4.5 4.5 1.0 0.20.2 0.20.2 審查時程冗長與人為問題。 4.3 4.3 4.3 4.3 0.7 0.20.2 0.20.2 更新處人力編制不足。 4.3 4.3 4.3 4.3 0.7 0.20.2 0.20.2 更新案涉及其他委員會審議。 3.8 3.8 3.8 3.8 1.0 0.30.3 0.30.3 執

面 民眾對更新認知不足,宣導方式、內容、

管道有待加強。 3.3 1.4 0.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此一部份為第一回問卷分析,其目的對目前更新機制操作做專家回應的試探 性操作,以作為第二回因素的蒐集與原因的初步探討;首先根據第四章的研究設 計中,以平均值超過 3.5 為篩選標準,並參照 Chang et al.(2002)衡量指標56

55 請參考附件

56 Chang, P.C. and Huang, C.C. (2002), “Development Trends in Taiwan’s Opto-electronics Industy”, Technovation, pp. 161-173.

首先挑選出變異係數小於或等於 0.3 之項目,代表所選取之專家專家意見達高度 一致,以下就三面向分析私部門對於這些因素的權重比例做解釋:

1. 法令面:

在『相關法令訂定不足』在法令面得分最高,代表私部門的規劃人員認為 目前法令確有不足之處。其次為『相關法令形同虛設』,期希望藉由實務操作 者,來瞭解目前現有哪些法令仍有缺陷與改進之處,而此兩項接得到變異係 數小於等於 0.3 的衡量指標,代表私部門所訪談的專家在這個項目中,得到 意見的高度一致。

至於『同意比例門檻』與『容積變動影響』得分最低,得到較為分散的選 取趨勢,即專家有著不同意見。

2. 策略面:

在策略面方面,變異係數低於 0.3 的為『拆遷安置的弱勢住戶問題』與『更 新地區缺乏願景』,且為策略面裡,平均得分最高與變異離散趨向一致的兩 項,即私部門專家皆認為,就目前策略面,此兩項因素仍然有所不足。

而在『公、私合作機制操作有待改善』與『因少數地主反對造成影響』項 目中,平均分為 3.3,變異係數為 0.5 與 0.4,根據 Chang 的衡量指標,CV 值小於等於 0.5,代表專家意見之一致性尚在可接受範圍之內,即大部份私 部門專家仍認為有所不足。

『信託機制配套出現阻礙』,得到配分最低,變異離散最大的離散值

(CV=0.7),初步瞭解,是為信託非強制性,且因個案不同故造成認知上的差 異,由此可初步瞭解,是否私部門認為,信託在於都市更新的構面上,就目 前而言,非絕對影響,待第二回的問卷來確定。

3. 執行面

在執行面向方面,『審議的標準混淆不清』、『審查時程冗長與人為問題』、『更 新處人力編制不足』及『更新案涉及其他委員會審議』得到變異係數小於 0.3 的數值,代表所訪談的專家意見高度一致的認同。

而『民眾對更新認知不足,宣導方式、內容、管道有待加強』變異係數為 0.4,代表專家意見之一致性尚在可接受範圍之內。

三 三

三 三、 、 、 、公部門部分 公部門部分 公部門部分- 公部門部分 - -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下表為公部門回收問卷統計,整理如下表:

表 5-4 公部門第一次問卷分析表 面向 因素內容 公部門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係數 相關法令之訂定配合不足,實際執行時易

受質疑。 3.8 3.8 3.8 3.8 0.7 0.2 0.2 0.2 0.2 相關法令法條形同虛設,未能發揮效力與

執行力。 3.5 3.5 3.5 3.5 0.9 0.2 0.2 0.2 0.2 因同意比例門檻變動造成之因素。 2.6 1.1 0.4 法

令 面

容積獎勵因幹事會審查、審議前後差異變

動,造成影響。 2.8 0.4 0.2

拆遷安置及弱勢住戶,缺乏社會救助機制

及配套。 3.9 3.9 3.9 3.9 0.6 0.2 0.2 0.2 0.2 由於更新地區發展願景及因素未能規劃

確立,造成設計機構反覆操作。 3.8 3.8 3.8 3.8 0.4 0.1 0.1 0.1 0.1 公私合作機制仍有待建立與改善。 4.1 4.1 4.1 4.1 0.9 0.2 0.2 0.2 0.2 易因少數地主或相關土地權利關係人反

對,使更新案進行造成重大影響。 3.0 0.9 0.3 策

略 面

信託機制配套出現阻礙。 2.5 0.7 0.3 審議的標準混淆不清。 2.6 0.9 0.3 審查時程冗長與人為問題。 3.1 0.9 0.3 更新處人力編制不足。 4.9 4.9 4.9 4.9 0.3 0.1 0.1 0.1 0.1 更新案涉及其他委員會審議。 4.1 4.1 4.1 4.1 0.8 0.2 0.2 0.2 0.2 執

面 民眾對更新認知不足,宣導方式、內容、

管道有待加強。 4.8 4.8 4.8 4.8 0.4 0.1 0.1 0.1 0.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 法令面:

在公部門問卷調查部分,在『相關法令訂定不足』與『相關法令形同虛設』

於在法令面得分最高,並且得到平均數超過 3.5,變異係數小於等於 0.3,即 代表公部門的承辦人員認為目前法令確有不足之處,得到意見的高度一致。

其至於『同意比例門檻』與『容積變動影響』得分最低,皆認為影響程度不 大,代表公部門專家意見之一致認同尚在可接受範圍之內。

2. 策略面:

在策略面方面,變異係數低於 0.3 的為『拆遷安置的弱勢住戶問題』、『更 新地區缺乏願景』與『公私合作機制仍有待建立與改善』,平均得分最高與變 異離散趨向一致,而其中『公私合作機制仍有待建立與改善』,得到最高平均 數,變異係數低於 0.3,即公部門專家皆認為,就目前策略面,此三項因素 仍然有所不足,以『公私合作機制仍有待建立與改善』尤甚。

『信託機制配套出現阻礙』、『因少數地主反對造成影響』,得到配分最低,

即代表影響程度不大,代表公部門專家意見之一致認同尚在可接受範圍之內。

3. 執行面

在執行面向方面,高度一致性認為『更新處人力編制不足』(平均數=4.9;

變異係數=0.1),於執行面中得分最高,且一致性高度認同。

『民眾對更新認知不足,宣導方式、內容、管道有待加強』與『更新案涉 及其他委員會審議』,得到變異係數小於 0.3 的數值,代表所訪談的專家意見 高度一致的認同,於更新機制中影響甚大。

而在『審議的標準混淆不清』、『審查時程冗長與人為問題』,得到平均數=3,

變異係數=0.3,即代表,公部門人員,認為此兩項因素影響程度屬於普通。

四 四

四 四、 、 、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第一回問卷 -- -綜合分析 綜合分析 綜合分析 綜合分析

以下將表現出公、私兩部門對於三大面向因素的差異認知,即為綜合比較兩者 之間的認知(表 5-4),以及公、私兩部門為總母體的綜合分析評估(表 5-5)。

表 5-5 公、私兩部門第一次問卷差異分析表

公部門 私部門

面向 因素內容

平均數 變異係數 平均數 變異係數 相關法令之訂定配合不足,實際

執行時易受質疑。 3.8 3.8 3.8 3.8 0.20.20.20.2 4.1 4.1 4.1 4.1 0.20.2 0.20.2 相關法令法條形同虛設,未能發

揮效力與執行力。 3.5 3.5 3.5 3.5 0.20.20.20.2 3.6 3.6 3.6 3.6 0.30.3 0.30.3 因同意比例門檻變動造成之因

素。 2.6 0.4 2.9 0.5 法

令 面

容積獎勵因幹事會審查、審議前

後差異變動,造成影響。 2.8 0.2 2.5 0.4 拆遷安置及弱勢住戶,缺乏社會

救助機制及配套。 3.9 3.9 3.9 3.9 0.20.20.20.2 3.8 3.8 3.8 3.8 0.20.2 0.20.2 由於更新地區發展願景及因素未

能規劃確立,造成設計機構反覆 操作。

3.8 3.8 3.8

3.8 0.10.10.10.1 3.6 3.6 3.6 3.6 0.30.3 0.30.3

公私合作機制仍有待建立與改

善。 4.1 4.1 4.1 4.1 0.20.20.20.2 3.3 0.5 易因少數地主或相關土地權利關

係人反對,使更新案進行造成重 大影響。

3.0 0.3 3.3 0.4 策

略 面

信託機制配套出現阻礙。 2.5 0.3 2.1 0.7 審議的標準混淆不清。 2.6 0.3 4.5 4.5 4.5 4.5 0.20.2 0.20.2 審查時程冗長與人為問題。 3.1 0.3 4.3 4.3 4.3 4.3 0.20.2 0.20.2 更新處人力編制不足。 4.9 4.9 4.9 4.9 0.10.10.10.1 4.3 4.3 4.3 4.3 0.20.2 0.20.2 更新案涉及其他委員會審議。 4.1 4.1 4.1 4.1 0.20.20.20.2 3.8 3.8 3.8 3.8 0.30.3 0.30.3 執

面 民眾對更新認知不足,宣導方

式、內容、管道有待加強。 4.8 4.8 4.8 4.8 0.10.10.10.1 3.3 0.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9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