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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專家座談會

會議記錄

時 間: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整 地 點:台灣科技大學第一教學大樓四樓台灣營建研究院會議室 主 持 人:魏衍副研究員

出席人員:台灣省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王榮吉總幹事 中聯爐石處理資源化股份有限公司…….林平全工程師 台灣電力公司環境保護處污染防治課….李建平課長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吳聖峰副總幹事 台灣省第二資源回收運銷合作社……….吳招治總經理 台北市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何金昇監事 和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徐金泉總工程師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涂堯威建築師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環境保護二組….陳逸岳工程師 經濟部礦業司……….……陳逸偵專門委員 台北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張建盛理事長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郭金茂總幹事 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許清芬副總幹事 台灣省礦務局……….……曾文譽先生 台灣區預拌混凝土工業同業公會……….董水湧總幹事 台灣省礦務局……….謝國正先生 經濟部礦業司……….…魏志堅技正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環境控制組………….羅時麒助理研究員 (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記 錄:許欽華助理研究員

—專家意見-

魏志堅技正:

1. 礦業司蒐集先進國家日本、英國、美國以及經濟發展相近的國家新加坡等國,建

2. 民眾抗爭的問題經常是群眾方面對問題了解程度的不足所造成,因此政府當應負

泥窯高溫 1400℃,可處理廢機油,廢潤滑油,甚至有害物質得以分解為無害物

採就更形困難。海砂的開發,經濟部曾已委託地質調查所及工研院能資所進行調

1. 綠建築自從規劃以來,由國科會申請經費做整合性的研究,共有五大子題,共約 1000 萬元經費,表示政府已開始進行整體的規劃。先前專家均有提及法規的研 議,的確法規制定是有其必要性,但有時將也會成為束縛。因此現在法規的修改 均回歸為專業法,譬如廢棄物方面回歸廢棄物清理法。對於建築法中沒有提及回 收率,那就可以加以制定。一般而言,是不考慮貿然加入,而傾向是以研究報告 或教育推廣,令社會大眾由消費行為去了解減量措施。另則,國內十分缺乏數據 的統計,現階段而言真不知台灣較具公信力的數據在那裡,因此建立一個具公信 力及長期性的數據是為研究案的重要工作。目前建研所與營建署配合建立廢棄物 的查報制定,營建統計數據中沒有營建廢棄物的數量,未來若能取得清除廢棄物 的數量,才能制定具體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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