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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筏式基礎深度(m)

第 4-3 條

都市計畫地區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除本編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已 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劃設置滯洪設施、個別興建農舍、建築基地面積三百平 方公尺以下及未增加建築面積之增建或改建部分者外,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雨 水貯集滯洪設施:

一、於法定空地、建築物地面層、地下層或筏基內設置水池或儲水槽,以管線 或溝渠收集屋頂、外牆面或法定空地之雨水,並連接至建築基地外雨水下 水道系統。

二、採用密閉式水池或儲水槽時,應具備泥砂清除設施。

三、雨水貯集滯洪設施無法以重力式排放雨水者,應具備抽水泵浦排放,並應

於地面層以上及流入水池或儲水槽前之管線或溝渠設置溢流設施。

四、雨水貯集滯洪設施得於四周或底部設計具有滲透雨水之功能,並得依本編 第十七章有關建築基地保水或建築物雨水貯留利用系統之規定,合併設 計。

前項設置雨水貯集滯洪設施規定,於都市計畫法令、都市計畫書或直轄 市、縣(市)政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一項設置之雨水貯集滯洪設施,

其雨水貯集設計容量不得低於下列規定:

一、新建建築物且建築基地內無其他合法建築物者,以申請建築基地面積乘以 零點零四五(立方公尺/平方公尺)。

二、建築基地內已有合法建築物者,以新建、增建或改建部分之建築面積除以 法定建蔽率後,再乘以零點零四五(立方公尺/平方公尺)。

根據前項已經公佈實施之條文,新建建築物多已將筏基空間納入滯洪空間 評估計算,以符合新法規之規定要求。未來國內新建建築物之筏基空間作為滯洪 功能,並兼作雨水利用之空間使用勢將越來越普遍。惟建築物之滯洪功能與雨水 利用操作,有其原理上之衝突情況,必須從基地所在位置全年旱季與雨季之分佈 考量,並適度導入正確之營運管理操作模式,才能真正發揮建築規劃設計,利用 筏式基礎貯集空間之防洪抗旱功能。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議

研究團隊於本年度 11 月 16 日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綜合大樓,召開第一次 專家座談會,會中邀請多位學者專家共同與會商討。研究團隊首先針對本案之 整體研究背景與動機進行概要說明,其後探討雨水回收系統運作中會發生的問 題以及配套措施,關於本次會議招開的過程如圖 4-14 所示,本次會議之詳細記 錄另詳附錄(四)。

圖 4-14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議之召開過程紀錄

根據本次專家座談會議初步討論結果,若將雨水儲集槽作為滯洪池的設 置,將會存在競合問題,當雨季來臨,存在抽出雨水與暫存率的問題。且若將 突如其來的暴雨作為回收水使用,暴雨較普通雨水髒因此更難以處理,會加劇

原本回收水用於馬桶沖廁產生的臭氣以及黃垢的問題。若要運行,需有完善配 套措施並定期辨理查核。現因缺乏現場裝設水量計,因此難以得知實際雨水利 用成效與節水效益,然而水量計的成本並不高,建議於水資源指標規範中加入 水量計的裝設要求,確實掌握節水成效。

第二次專家座談會議

經由前述專家會議與會學者提出寶貴意見後,本研究針對相關內容進行探 討與彙整後,於本年度 11 月 17 日,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綜合大樓,邀請業界 專家建築師共同與會並召開第二次專家座談會議,會中首先仍由研究團隊針對 研究期程與背景動機進行概要說明,其後同樣邀請多位學者專家共同探討雨水 再利用及垃圾處理相關議題及動態,並且請專家分享實務界面臨的現況問題,

有關本次會議召開過程如圖 4-15 所示。

針對垃圾處理進行標章手冊內容相關調整為宜。

第六節 小結

針對綠建築雨水利用及汙水垃圾處理現況之調查與分析探討,本研究計 畫執行成果,茲簡要歸納內容如下:

一、完成建築用水需求量標準化與雨水替代率基準值建立,以簇群原則整數標 準化相關推估計算參數,標準化建築用水量推估參數級距,標準化建築用 水參數後,以建築技術規則細分52類建築用水型態,重新推估各類型用水 量基準。

二、針對89-102年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物,同時採用雨水回收設施的568件案 例,完成雨水利用成效分析,瞭解綠建築雨水回收在節水效益上的成果以 及相關現況問題。

三、完成綠建築案例之雨水回收再利用30件案例之現況調查與分析,其中28件 案例之節水成效為良好及普通,僅有2件案例節水成效不如預期,成效不佳 之原因也已經釐清。

四、完成30件建築汙水垃圾處理案例之現況調查與分析,僅有8件案例有設置汙 水處理系統,垃圾集中處理方面,調查中有8個案例設有專門的垃圾處理集 中場以及綠美化設計。

五、完成14個案例之實際用水量計算節水率評估,依照103年建研所「綠建築標 章制度下之節水成效調查與驗證研究」研究顯示,具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平 均節水率大約為38.82%,本次案例分析結果節水率平均約48%,高於一般 綠建築標章的平均節水率,顯示雨水回收系統成效良好。

六、完成既有建築筏式基礎雨水利用效益探討及相關發展檢討,惟建築物之滯 洪功能與雨水利用操作,必須從基地所在位置全年旱季與雨季之分佈考 量,並適度導入正確之營運管理操作模式,才能真正發揮建築規劃設計,

制化也大致完備。另一方面,建築物的汙水圾垃處理亦是關係到居民環境衛生 與健康安全的重要因素,綠建築汙水垃圾改善指標主要係著重於生活雜排水的 配管與汙水處理的合理規劃。本研究首先針對歷年通過綠建築審查之案例進行 建檔,其後加以分類彙整,依據所在區位、氣候條件,以及初期設置階段之水 資源再利用設計類型、所搭配之系統設備等進行分析比較後,選取適宜之案例 辦理現地勘查,再將各案例對於水資源雨水利用之實際設施規劃與營運管理之 成效與課題進行分析,經由資料分析與彙整後,進行綠建築案例水資源雨水利 用概況具體量化驗證,最後探討適切之綠建築水資源與汙水垃圾指標推動之改 善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年度計畫中針對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案例,透過自來水事業處及問卷 調查取得用戶實際用水量數據,同時,從建檔案例中選取適宜之案例辦理現地 勘查,排定現勘路線並辦理實地訪查調查。完成之工作項目及執行成果簡述如 下。

一、國內外綠建築案例蒐集與分析

本研究針對國內外綠建築案之水資源利用設計手法進行彙整與分析,包含 臺北花博新生三館、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Ⅱ期新建工程、歐 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龍潭鄉銅鑼圈段48-200地號廠房新建工程、Druk White Lotus School白蓮花學院、印尼雅加達綠色辦公樓等案例,其水資源再利用及節 水處理方法包含設置多功能之景觀水池、生態滯洪沉砂池、人工地盤滲透設

計、節水型自動噴灌照系統、植草磚透水鋪面、筏基水箱,以及建置腳踏式給 水器具等手法,達到節水目的。

二、都市綜合治水防洪新理念彙整

綜合治水係指針對排水集水區特性及排水條件,運用各種綜合治水對策之 方法,包括集水區水土保持、滯洪池、雨水策略及方法貯留、增加入滲設施,

排水路整治、新設截水溝或分水路等工程方法,以及綠地保全、土地利用之規 劃及管理、洪水預警、洪災保險等非工程方法,研擬最佳之防洪減災方案,期 能減輕水患並達到永續發展之目的。以目前而言,台灣地區之都市建物管制、

雨水貯留設施、坡地社區生態規劃、基地保水指標等,相關應用措施現已逐步 推動,以台北市小巨蛋體育館為例,即設置中水系統收集雨水再利用,於B2F 下方筏基設6000噸之雨水回收池,經由計算,6000噸之雨水回收池可回收降雨 量300公釐之水量,以都市洪災防制之角度,此一設計可達到於豪雨期間建築基 地零雨水排放之目標,減少都市內水,有效減低周圍排水系統之負荷。

三、建築用水需求量標準化與雨水替代率基準值建立

關於各類建築用水量基準,根據既有文獻及現行設備技師實務之推估方式,

大多已有效樓地板面積換算使用人數,再依據使用人數在該類建築場所之使用特 性決定人均單位用水量來推估用水量。依此推估方式計算相當複雜且誤差不易掌 握。綠建築標章制度及評估手冊在建立之初,為了確認雨水利用效率之自來水替 代率計算參數,而將建築類型大致區分為七大類型,並根據使用規模密度大致彙 整單位面積用水量參考基準,以供綠建築案例計算雨水利用規劃設計之效益簡易 評估計算使用。為了精確掌握建築用水需求量,各建築類型的用水特性需要更進

建築標章通過案例的半數,而後,除了在94、95年的比例掉到了30%以下,其 餘都一直維持在50%左右的比例上下起伏,雖然沒有成長的趨勢,至少有做雨 水回收設施的案例比例都保持當年通過綠建築標章案例數量的半數左右。另一 方面,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方式,從使用者的觀點來瞭解綠建築雨水回收在節

建築標章通過案例的半數,而後,除了在94、95年的比例掉到了30%以下,其 餘都一直維持在50%左右的比例上下起伏,雖然沒有成長的趨勢,至少有做雨 水回收設施的案例比例都保持當年通過綠建築標章案例數量的半數左右。另一 方面,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方式,從使用者的觀點來瞭解綠建築雨水回收在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