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個案背景分析
第一節 組織規劃過程
第一階段:慈濟「委員—會員體系組織」的形成(1966-1978)
民國五○年代以及六○年代,台灣仍以農業社會的經濟型態為主。普遍的窮困使 多數人捐款意願不高,因此早期慈濟志工的募款工作,可說非常困難。
幸好在威權時代,雖然政府對於民間集會結社嚴格箝制,但由於慈濟專注於慈善 救濟之事上,不僅滿足當時佛教信眾的需求,也讓官方不至側目。
民國五十五年慈濟草創時,成員不過三十人;而到了民國六十七年,全體慈濟委 員志工依然僅有一百二十五位之譜。當中在民國六十一年時,一位花蓮委員介紹 台北的朋有加入勸募行列,後者到花蓮參加法華佛七後,皈依證嚴法師,此後慈 濟透過她,從東部向北部拓展,而證嚴法師也開始往北部走動(盧蕙
馨,2000:341) 。
不過即使慈濟會員早期的成長率極為緩慢,唯慈濟工作,由於「馬上辦、集中辦、
全效辦」,且強調「連續性與持久性」(陳慧劍,2000: 71-72),效率奇高,當時慈 濟仍逐具規模,並建立起一定的公信力。
不過嚴格來說,這段時期的慈濟,仍屬一地方性、草根性的施善濟貧廟宇組織,
欠缺韋伯所言的現代社會中科層體制(bureaucracy)的專業分工;儘管如此,這 個原本不過是一群家庭主婦組成的團體,還是在此時,慢慢凝聚成一股不可小覷 的民間力量。
第二階段:慈濟的志工「委員組」及「分會據點—職工」的形成(1978-1985) 民國六十年開始,隨著慈善工作的發展,慈濟組織也延伸到全台各地。當台灣各 地的慈濟委員人數越來越多、越來越龐大時,證嚴法師已經無法像以往一樣以往
「上人—委員」的型式,直接地與每一個慈濟委員互動。此時慈濟委員開始形成 一個個所謂的「委員組」,由資深委員擔任組長帶動組內互動,取代過去證嚴法 師對所有慈濟委員的直接溝通與動員。
而民國七十三年到七十六年間,台北、台中、屏東三個分會的陸續落成,象徵著 慈濟組織擴散及台灣北、中、南三地。為了因應日漸繁重的行政業務,三個分會 都陸續徵聘有給職的工作人員,處理會務、文宣、社供與總務等事宜。固定的聚 會場所,有助於慈濟的地方會務的蓬勃發展,進而使組織得以更進一步地擴張。
與此同時,對照社會的發展,這段時間也正是台灣進入所謂的「黃金六○年代」
的開始。經濟起飛,國民儲蓄率高居不下(劉進慶等,1993:40);傳統社區解組、
大理念以及興建過程的艱辛,對於慈濟整體而言,是壓力也是助力,最後更形成
革。因此,除了因應組織成長的需求外,我們也注意到,慈濟地方組織的發展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