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結果
本 研 究 先 嘗 試 各 項 不 同 次 方 的 PA P 公 式 , 包 括 原 始 PA P 計 算 , PA P ^ 1 = ( 單 場 投 球 數 - 1 0 0 ) , PA P ^ 2 = ( 單 場 投 球 數 - 1 0 0 ) ^ 2, 及 P A P ^ 4 = ( 單 場 投 球 數 - 1 0 0 ) ^ 4, 以 2 0 0 8 年 的 資 料 進 行 交 叉 表 分 析 , 由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的 顯 著 性 結 果 ( 表 2、 表 3 、 表 4 、 表 5 ) 可 以 得 知 , 不 同 PA P 計 算 方 法 對 後 三 場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的 影 響 , 呈 現 相 似 的 顯 著 性 分 布 情 形 。 於 Wo r k l o a d 1 組 中 , PA P ^ 1 只 有 R A 比 率 呈 現 顯 著 , PA P ^ 2 則 是 W H I P 比 率 和 H / PA 比 率 為 顯 著 , PA P ^ 3 和 PA P ^ 4 為 H / PA 呈 現 顯 著 ; 在 W o r k l o a d 2 組 中 , PA P ^ 1 、 PA P ^ 2 、 PA P ^ 3 及 P A P ^ 4 都 是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呈 現 顯 著 影 響 , 唯 PA P ^ 2 在 F I P 比 率 及 D E R A 比 率 呈 現 顯 著 影 響 ; 而 W o r k l o a d 3 組 , 則 是 PA P ^ 1 、 P A P ^ 2 、 P A P ^ 3 及 P A P ^ 4 的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皆 呈 現 顯 著 影 響 , 當 中 H / PA 比 率 及 B B / PA 比 率 較 其 他 項 成 績 比 率 略 不 顯 著 ; 至 於 Wo r k l o a d 4 組 , PA P ^ 1、 PA P ^ 2、 PA P ^ 3 及 PA P ^ 4 公 式 是 於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R A 比 率 及 H / PA 比 率 有 顯 著 影 響 存 在 。 由 於 各 項 公 式 的 結 果 很 接 近 , 但 是 PA P ^ 3 與 先 發 投 手 日 後 的 受 傷 比 例 可 能 有 較 高 的 相 關 性 ( W o o l n e r , 2 0 0 2 ) , 因 此 本 研 究 後 續 的 分 析 均 採 用 P A P ^ 3 。
二 、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年 度 間 的 變 動
根 據 2 0 0 1 至 2 0 0 8 年 間 的 結 果 顯 示 , E R A 比 率 ( 表 6 ) 、
W H I P 比 率 ( 表 7 ) 、 F I P 比 率 ( 表 8 ) 、 D E R A 比 率 ( 表 9 ) 、 R A 比 率 ( 表 1 0 ) 、 H / PA 比 率 ( 表 1 1 ) 、 B B / PA 比 率 ( 表 1 2 ) 、 S O / PA 比 率 ( 表 1 3 ) , 各 年 度 之 間 第 1 0 至 9 0 百 分 位 數 的 變 化 並 不 大 , 只 有 第 1 0 0 百 分 位 具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 是 由 於 成 績 表 現 很 差 的 極 端 群 所 造 成 。 整 體 而 言 , 2 0 0 1 至 2 0 0 8 年 的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是 呈 現 穩 定 的 情 形 , 因 此 , 本 研 究 不 進 行 不 同 年 度 間 ,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的 調 整 。
三 、 Wo r k l o a d 分 組 比 較
針 對 前 三 場 PA P ^ 3 的 累 積 量 , 於 Wo r k l o a d 的 分 類 上 , 2 0 0 1 - 2 0 0 8 全 年 度 的 結 果 顯 示 , 不 同 的 W o r k l o a d 呈 現 不 同 的 顯 著 情 形 ( 表 1 4 ) , Wo r k l o a d 1 組 的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 A 比 率 及 S O / P A 比 率 皆 為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B B / PA 比 率 也 達 p = 0 . 0 0 4 的 顯 著 水 準 ; Wo r k l o a d 2 組 的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及 S O / PA 比 率 皆 為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B B / PA 比 率 則 無 顯 著 ; Wo r k l o a d 3 組 的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及 S O / PA 比 率 皆 為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B B / PA 則 無 顯 著 ; Wo r k l o a d 4 組 僅 有 E R A 比 率 及 R A 比 率 達 到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S O / PA 比 率 為 p < 0 .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為 p < 0 . 0 5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B B / P A 比 率 亦 無 顯 著 。 整 體 而 言 , 在 W o r k l o a d 1 至 W o r k l o a d 4 當 中 , 除 B B / P A 比 率 之 外 ,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均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 尤 其 是 E R A 比 率 和 R A 比 率 在 4 組 都 是 呈 現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 一 ) E R A 比 率
由 2 0 0 1 - 2 0 0 8 全 年 度 的 前 三 場 比 賽 PA P ^ 3 累 積 量 與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的 交 叉 表 結 果 顯 示 , E R A 比 率 ( 表 1 5 、 圖 2 ) 的 W o r k l o a d 1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佔 5 8 . 4 5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與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均 約 佔 4 8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降 至 3 6 . 1 5 % 。 Wo r k l o a d 2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5 7 . 9 7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5 . 1 4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下 降 到 4 7 . 4 5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已 經 降 至 4 1 . 8 5 %。 Wo r k l o a d 3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6 7 . 3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大 幅 降 至 5 4 . 6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約 各 佔 5 0 % ,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則 是 為 4 3 . 7 8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6 6 . 1 8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6 0 . 9 9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為 5 4 . 9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4 7 . 2 0 % 。
( 二 ) W H I P 比 率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的 分 布 趨 勢 ,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除 Wo r k l o a d 4 組 別 之 外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而 表 現 較 差( 比 率 > 0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 分 佔 最 高 比 例 。
W H I P 比 率 ( 表 1 6 、 圖 3 ) 的 Wo r k l o a d 1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5 . 5 7 %,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4 6 . 5 1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為 5 1 . 3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至 4 2 . 7 5 %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有 5 6 . 3 1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3 . 2 5 % , 而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下 降 為 4 8 . 8 6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則 是 4 4 . 8 8 % 。 W o r k l o a d 3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6 3 . 1 7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與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均 約 佔 5 0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則 是 佔 4 8 . 0 6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5 2 . 9 4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9 . 0 2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減 少 至 5 2 . 4 9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為 4 8 . 9 7 % 。
( 三 ) F I P 比 率
類 似 E R A 比 率 的 分 布 趨 勢 ,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 分 佔 最 高 比 例 。
F I P 比 率 ( 表 1 7、圖 4 ) 的 Wo r k l o a d 1 方 面,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5 . 4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各 約 有 5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低 為 4 5 . 6 8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有 4 3 %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5 5 . 8 1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5 1 . 8 3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佔 4 8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至 4 2 . 1 4 %。 Wo r k l o a d 3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6 3 . 4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明 顯 降 低 到 5 2 . 5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是 4 9 . 3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為 4 5 . 0 9 % 。 W o r k l o a d 4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5 7 . 3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略 降 至 5 6 . 8 3 % , 而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5 3 . 6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佔 4 8 . 4 8 % 。
( 四 ) D E R A 比 率
與 E R A 比 率 、 F I P 比 率 有 類 似 的 分 布 趨 勢 ,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 分 佔 最 高 比 例 。 D E R A 比 率 ( 表 1 8 、 圖 5 ) 的 Wo r k l o a d 1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5 . 3 3 %,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下 降 到 4 9 . 2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4 5 . 8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有 4 3 . 2 6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隨 著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所 佔 的 比 例 , 其 遞 減 的 幅 度 都 約 4 % 左 右 , 分 別 為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5 5 . 8 1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是 5 1 . 2 4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是 4 7 . 5 6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是 4 3 . 2 9 %。W o r k l o a d 3 組 別 中,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6 3 . 4 9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為 5 3 . 4 3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4 8 . 6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4 5 . 2 5 %。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有 5 8 . 8 2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5 6 . 8 3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3 . 3 6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低 到 4 8 . 7 8 % 。
( 五 ) R A 比 率
呈 現 與 E R A 比 率 、 F I P 比 率 及 D E R A 比 率 類 似 的 分 布 趨 勢 ,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 分 佔 最 高 比 例 。
R A 比 率 ( 表 1 9 、 圖 6 ) 的 Wo r k l o a d 1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8 . 7 3 %,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與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均 約 在 4 6 % 左 右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降
至 3 7 . 3 4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5 8 . 1 4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4 . 5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減 低 到 4 6 . 9 7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4 2 . 5 7 % 。 W o r k l o a d 3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高 達 6 9 . 5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大 幅 降 到 5 5 . 9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持 續 下 降 至 4 8 . 2 2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佔 4 3 . 9 7 % 。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 ,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有 6 1 . 7 6 %,前 三 場 P 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略 降 至 5 9 . 8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略 降 至 5 9 . 8 9 % , 前 三 場 PA P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