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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論文名稱:職業棒球先發投手使用方式之研究 總 頁 數 : 160 頁 院 校 所 組 別 :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大 學 (臺 中 )運 動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廖 珮 吟. 指 導 教 授:張 振 崗. 博士. 中文摘要. 先發投手於棒球比賽的勝負當中佔了重要的影響,先發 投手單場投球數過多,尤其是在疲勞的狀態下持續投球,可 能影響往後的成績表現,長期累積下來,也可能造成運動傷 害。本研究目的為根據先發投手單場比賽的投球數,探討前 三 場 比 賽 的 P i t c h e r a b u s e p o i n t ^ 3 ( PA P ^ 3, [ 投 球 數 - 1 0 0 ] ^ 3 , 若 投 球 數 < 1 0 0 , 則 PA P ^ 3 = 0 ) 累 積 量 , 對 於 後 三 場 各 項 成 績 比率的影響,試圖找出使用先發投手的合理方法,並評估先 發投手適當的投球數範圍。結果顯示,不論是. Wo r k l o a d 、. Finesse/Power 與 Groundball/Flyball 皆 為 類 似 情 況 , 當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增 加 , 後 三 場 表 現 較 差 的 場 數 亦 隨 之 增 加 , 尤 其 以 防 禦 率 (earned run average, ERA)比 率 與 失 分 率 (run a l l o w e d a v e r a g e , R A ) 比 率 最 顯 著,被 上 壘 率 ( w a l k + h i t / i n n i n g s pitched, WHIP)比 率 、 fielding-independent pitching (FIP)比 率 、 defensive-independet ERA (DERA)比 率 、 每 打 席 被 安 打 率 ( h i t / p l a t e a p p e a r a n c e , H / PA ) 比 率 及 每 打 席 被 三 振 率 ( s t r i k e o u t / p l a t e a p p e a r a n c e , S O / PA ) 比 率 也 呈 現 顯 著 的 影 響 , 唯 有 每 打 席 被 保 送 率 ( b a s e o n b a l l s / p l a t e a p p e a r a n c e , B B / PA ) 比 率 較 不 顯 著,而 E R A 比 率 及 R A 比 率 主 要 是 由 於 H / PA 比 率 上 升 。. i.
(3) 整 體 而 言 , 無 論 是 哪 一 類 型 的 先 發 投 手 , 在 前 三 場 累 積 PA P ^ 3 > 3 0 0 0 的 時 候,其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表 現 較 差 的 場 次 是 最 高 的 情 形 , 因 此 , 建 議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以 低 於 3 0 0 0, 做 為 先發投手用球數的使用標準,以降低投手的疲勞,擁有較佳 的投球表現,並可能可以避免日後的運動傷害。. 關 鍵 詞 : 先 發 投 手 、 投 球 數 、 PA P ^ 3 、 E R A 、 R A. ii.
(4) Title of Thesis: Study on Starting Pitchers in Professional Baesball Name of Institute: Graduate Institute of Sport Management Graduate date: June 2009. Degree Conferred: M.P.E. Name of student: Pei-Yin Liao. Advisor: Chen-Kang Chang. Abstract Starting pitchers play a crucial role in the outcome of baseball games. Thowing too many pitches, especially in fatigued conditions, may have detrimental effects on their future performance and may cause injury.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was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 of accumulated pitcher abuse point^3 (PAP^3, [pitch count-100]^3, if pitch count<100, then PAP^3=0) in the previous three games on the performance in the following 3 games. The appropriate ways to use starting pitchers and the suitable range of pitch counts were explored. The results revealed that irrespective of Workload, Finesse/Power and Groundball/Flyball, as the accumulation of PAP^3 increases, the number of games with poorer performance also increases. The earned run average (ERA) rate and runs allowed average (RA) rate were the most significant. The rates of walk+hit/innings pitched (WHIP), fielding-independent pitching (FIP), defensive-independet ERA (DERA), hit/plate appearance (H/PA) and strike out/plate appearance (SO/PA) were also significant. Only the rate of base on balls/plate appearance (BB/PA) is not so significant. The increase in ERA and RA rates resulted from the increase in H/PA rate. Irrespective of the type of starting pitchers, when accumulated PAP^3>3000 in the previous three games, the number of games with poorer performance was the highest. Therefore, this study suggested that the accumulated amount of PAP^3 during three games may be kept under 3000, in order to prevent the fatigue and maintain the performance in the following games. In addition, future sport injury may be prevented. Keywods: Starting pitcher, Pitches, PAP^3, ERA, RA. iii.
(5) 謝. 誌. 一路唸到研究所,最感謝我的家人,從小到大都是給予充分的自由與選擇, 讓我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完成學業;能夠順利完成論文,感謝我的指導教授-張振 崗老師,盡心盡力的教導,帶領我進入更專業的棒球領域,以及感謝黃錦煌老師 與曹士昌老師的參與指導。 謝謝棒球,帶我走進運動管理的領域,謝謝就是棒電子報,讓我決定繼續升 學,謝謝臺體運管所,讓我認識到很棒的好朋友,學習到更多的待人處事,見識 到更開闊的世界,在這兩年的碩班生活是我學生生涯以來最快樂的時光,是最珍 貴的寶藏,最珍惜的收藏。 親愛的佳儒,謝謝你讓我知道無與倫比的美麗,在我心中永遠是最重要的萬 人迷,亦兄亦友的豆干,謝謝你在電子報的提攜,在研究所的照顧,以及師姐、 慧菁、冠良、敦和、大師,謝謝學長姐們的照顧,真的很幸運能夠與這麼歡樂的 班級,一起度過我碩一的時光。 當然很謝謝我的好同學們:黑黑、啥、綠寶、貝貝、怡婷、老洪、RJ、小瞇、 中村、士軒,不管是電影日的恐怖片時間、宵夜團的組合、或是畢旅十姐妹的陣 容,以及班會必投票的班聚等,雖然內容總是離不開吃吃喝喝,但這就是我們班 的專屬特色,一起走過的獨家回憶。 也謝謝我可愛的直屬學妹大舌頭、以及 pon、雅雅、蔡佩,你們帶來的歡笑, 絕對是在我研究所的生涯裡佔有開心的一席之地,還有謝謝雖然研究所沒同校, 但總是一直關心著我的孟金和新一。 因為有你們大家,讓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也最幸福的人, 面對再怎麼課業壓力很大的碩一時期,再怎麼趕著論文進度的碩二期間,所經歷 的一切,交織出的歡笑與淚水,都成為人生中美好的一幕幕,深刻的印在我心中, 沒有賞味期限,只有永遠標籤,謝謝你們!祝福大家一切平安順心。 廖珮吟 謹致 民國 98 年 6 月. iv.
(6) 目錄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iii 謝誌 ................................................................................................................................. iv 目錄 .................................................................................................................................. v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2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範圍 ...................................................................................... 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3 第一節 投手統計數據名詞解釋 .......................................................................... 3 第二節 棒球統計數據分析發展與應用之簡介 .................................................. 5 第三節 投手分工之演進 ...................................................................................... 9 第四節 先發投手的使用及保護 ........................................................................ 10 第五節 適合評估投手的數據 ............................................................................ 13 第六節 球場因素的影響 .................................................................................... 14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16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 20 第一節 結果 ........................................................................................................ 20 第二節 討論 ........................................................................................................ 5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56 第一節 結論 ........................................................................................................ 56 第二節 建議 ........................................................................................................ 56 參考文獻 ........................................................................................................................ 58 附表 ................................................................................................................................ 62 附圖 .............................................................................................................................. 133. v.
(7)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背景與動機. 在講求科學化趨勢的現今,無論是在職業聯盟的官方數 據資料,或是愛好數據者的個人收集,都能夠提供完整的記 錄呈現,從各種記錄項目中,可以評估其單項能力的優劣, 但是在評估球員個人或是團隊整體的能力方面,就必須將各 項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並加以比較,討論應用的適合性與有 效性。統計數據分析可以提供客觀的標準,協助球員與教練 的主觀判斷,包括球員的各種能力及表現等的指標。而能否 正確評估及預測球員的表現,對於球員薪資和球隊戰績也佔 有很大的影響因素,目前美國職棒大聯盟已經有許多球隊使 用數據分析,協助評估及預測球員的表現,並結合傳統的教 練與球探方式,以達到最佳的效果。 棒球運動發展至今已逾百年之久,有關比賽場上的用人 調度,到了職業層級,依舊未有定論。先發投手是球隊中較 具有壓制力與續航力的投手,投球局數通常超過每場比賽局 數 的 一 半 , 經 常 單 場 投 球 數 動 輒 超 過 100 球 , 其 表 現 優 劣 會 左右比賽的戰況發展,也會影響後援投手的調度分配,先發 投手單場投球數過多,或是在休息不夠的狀態下上場,可能 影 響 往 後 的 成 績 表 現,長 期 累 積 下 來,也 可 能 造 成 運 動 傷 害 。 針 對 先 發 投 手 投 球 數 的 評 估 方 式 , 主 要 以 Jazayerli ( 1 9 9 8 ) 提 出 的 P i t c h e r A b u s e P o i n t ( PA P ) 為 依 據 , 主 張 在 投 手 單 場 比 賽 投 超 過 100 球 之 後 , 每 增 加 一 球 的 球 數 , 手 臂 出. 1.
(8) 現的疲勞程度也隨之逐漸增加,於疲勞感或是休息不足情形 之 下 繼 續 投 球 , 受 傷 的 風 險 相 對 也 隨 之 增 加 , Wo o l n e r ( 2 0 0 2 ) 隨 後 發 展 出 PA P ^ 3 , 以 指 數 方 式 增 加 的 PA P , 能 表 達 高 投 球 數與受傷風險之間的關係,強調投球數越多,疲勞與後續受 傷的機率增加幅度越大。整體而言,藉由統計方式,能更客 觀地分析與評估先發投手使用的最大效用及最低風險。.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為根據先發投手單場比賽的投球數,探討前 三 場 比 賽 的 PA P ^ 3 累 積 量 , 對 於 後 續 三 場 投 球 表 現 的 影 響 , 試圖找出先發投手合理的使用方法,並評估先發投手適當的 投球數範圍。.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範圍. 一、 研究對象與範圍 本 研 究 以 美 國 職 棒 大 聯 盟 2001-2008 年 間 , 單 年 度 先 發 出賽場次. 25 場 以 上 , 且 以 中 繼 或 後 援 身 分 出 賽 場 次 低 於. 3. 場者為研究對象。. 二、 研究問題 針對不同工作量及不同投球類型的先發投手,計算其前 三 場 比 賽 的 PA P ^ 3 累 積 量 , 探 討 對 於 後 續 三 場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 B B / PA 比 率 和 S O / PA 比 率 的 影 響 。. 2.
(9) 第二章. 第一節. 文獻探討. 投手統計數據名詞解釋. 一、 常用棒球數據名詞 BB: Base on Balls, 四 壞 保 送 B B / PA : 每 打 席 四 壞 數 BFP: Batters Faced by Pitcher, 投 手 面 對 打 席 數 CG: Complete Games, 完 投 ER: Earned Run, 自 責 分 E R A : E a r n e d R u n Av e r a g e , 防 禦 率 F PA : F a c e d P l a t e A p p e a r a n c e s , 面 對 打 席 數 GS: Game Started, 先 發 GO/AO: groundball out/flyball out, 滾 飛 比 HBP: Hit By Pitch, 觸 身 球 H / PA : 每 打 席 安 打 數 IBB: Intentional Base on Balls, 故 意 四 壞 球 IP: Innings Pitched, 投 球 局 數 SO/BB: 三 振 四 壞 比 NP: 投 球 數 P/IP: 平 均 每 局 投 球 數 P/GS: Pitches per Start, 每 場 先 發 投 球 數 PA : p l a t e a p p e a r a n c e , 打 席 數 R: Runs, 失 分 SO: Strikeouts, 三 振. 3.
(10) S O / PA : 每 打 席 三 振 數 二 、 Wa l k s p l u s H i t s p e r I n n i n g ( W H I P ) 平均每局被上壘率,為被擊出的安打數與投出的四壞保 送數之和,評估投手讓打者無法上壘的能力,數值越小即代 表投手防止被打者上壘的能力越佳。 W H I P = ( Wa l k s + H i t s ) / I n n i n g s p i t c h e d. 三 、 Defense Independent Pitching Statistics (DIPS) 也 稱 D I P S E R A ( D E R A ) , 為 Vo r o s M c C r a c k e n 所 發 展 出 之 投 手 數 據 統 計 值 , 主 要 為 計 算 完 全 在 投 手 控 制 之 中 的 因 素 , 分 別 是 :「 全 壘 打 」、「 三 振 」 及 「 四 壞 球 」。 D I P S 之 應 用 數據依舊是投手正規之數據,但最主要是要讓它排除不同防 守狀態下,所產生之差異. (McCracken, 2005)。. DERA 主 要 是 根 據 play-by-play 的 資 料 推 算 出 之 安 打 、 保送、三振、推進跑者等各情況對得分的貢獻,但是還要加 上根據聯盟每年平均三振、保送、全壘打的修正,所以每年 的係數略有不同,但差異並不大。 引 用 Boyd Nation (2002) 的 固 定 公 式 : 0.83 × BFP + 11.04 × HR + 1.98 × BB − 1.62 × SO DERA = 0.244 × ( BFP − HR − BB ) + 0.089 × SO BFP = (3 × IP − SO ) × 0.966 + H + BB + SO. 四 、 Fielding Independent Pitching (FIP) F I P 是 由 To m Ta n g o 所 發 展 出 的 投 手 數 據 統 計 值 , 認 為 除了投手本身能力之外,還有可能受到運氣及隊友守備能力 的 影 響,但 是 投 手 對 於 球 會 不 會 被 擊 成 全 壘 打、保 送 及 三 振 , 則有較高的控制能力,因此從全壘打、四壞球及三振計算出. 4.
(11) 數 據 , 再 加 上 3.2 這 個 常 數 , 使 之 接 近 一 般 防 禦 率 的 落 點 分 佈 。 當 投 手 出 現 FIP > ERA 之 情 形 時 , 可 解 釋 為 該 名 投 手 運 氣 不 錯 或 是 隊 友 守 備 幫 忙 , 反 之 FIP < ERA 時 , 則 可 能 代 表 該名投手運氣不佳或隊友守備能力較差 13 × HR + 3 × BB − 2 × SO FIP = + 3 .2 IP. ( Ta n g o , 2 0 0 5 ) 。. 五 、 P i t c h e r A b u s e P o i n t s ( PA P ) Jazayerli (1998) 發 展 出. PA P , 即 為 假 設 疲 勞 點 為. 100. 球 , 投 手 投 超 過 1 0 0 球 之 後 , 從 1 0 1 球 開 始 每 球 計 1 點 PA P, 111 球 開 始 每 球 計 2 點 , 121 球 開 始 計 3 點 , 以 此 類 推 , 而 在 投 出 超 過 100 球 之 後 , 每 位 投 手 都 會 有 額 外 的 濫 用 點 , 濫 用 點會隨著投球數緩慢的增加,以此作為投手是否被使用過度 的 指 標 。 Wo o l n e r ( 2 0 0 2 ) 則 是 根 據 原 始 的. PA P 進 而 提 出. PA P ^ 3 公 式 , PA P = ( P i t c h e s - 1 0 0 ) ^ 3 , 在 超 過 1 0 0 球 之 後 , 隨 著 球 數 增 加 , PA P ^ 3 是 呈 指 數 型 成 長 , 代 表 投 球 數 越 多 , 可 能 受 傷 的 風 險 增 加 越 快 。 因 此 , PA P 與 PA P ^ 3 之 間 是 呈 現 不 同 的 變 化 趨 勢 ( 圖 1 )。. 第二節. 棒球統計數據分析發展與應用之簡介. 棒球比賽是以非連續的出局數進行計算,投打的記錄結 果累積成量化的數據,保留球員的各項成績,引用的統計數 據更可以佐證球員的表現,各界人士也都持續地從事研究棒 球 統 計 數 據 的 分 析,期 望 能 將 其 結 果 更 科 學 化 的 發 展 與 應 用。 早 在 1 8 7 6 年,美 國 職 棒 的 國 家 聯 盟 就 開 始 使 用 現 在 的 打. 5.
(12) 擊 率 計 算 方 法 , 以 安 打 數 除 以 打 數 , 1912 年 , John Heydler 將 責 任 失 分 (earned runs)定 義 為 一 場 比 賽 掉 的 分 數 , 也 就 是 現 在 的 防 禦 率 ( E R A ), 這 兩 項 投 打 數 據 一 直 延 用 到 現 在 。 1 8 7 9 年 Buffalo Newspaper 開 始 刊 登 打 點 (Runs Batted In, RBI)數 據,之後國家聯盟曾在. 1891 年 跟 進 , 但 於 同 年 的 五 月 又 取. 消,直 到 1 9 2 0 年,美 國 職 棒 兩 聯 盟 才 開 始 正 式 記 錄 打 點。1 9 1 4 年. George. Moreland. 所 編 的. Balldom:. The. Britannica. of. Baseball 記 載 了 1876-1913 年 間 各 隊 的 球 員 名 單 和 記 錄 , 以 及各數據的第一名,書中包含了許多特殊記錄,像是無安打 比賽、單場 3 支全壘打的比賽、4 成打擊率的打者,和有 8 場一壘手沒完成任何刺殺的比賽等,有別於以往的單季記錄 年鑑,此書包含了球員的生涯記錄,是棒球運動有史以來第 一本最接近完整記錄的書籍。 1 9 6 9 年 , D a v i d N e f t 出 版 T h e B a s e b a l l E n c y c l o p e d i a( 俗 稱 B i g M a c ), 是 當 時 一 本 史 無 前 例 的 棒 球 統 計 書 籍 , 打 者 的 部 份 包 含 17 個 項 目 , 投 手 的 部 份 包 含 19 個 項 目 , 並 且 教 練 的 記 錄 首 次 被 放 入 書 中. (Schwarz, 2004) 。 1971 年 , Bob. Davids 召 集 了 16 位 棒 球 統 計 的 愛 好 者 , 組 成 了 美 國 棒 球 研 究 協 會 (The Society for American Baseball Research, SABR) 組 織 , 15 年 來 共 有 超 過 6,000 位 會 員 加 入 。 近 代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棒 球 統 計 分 析 者 為 Bill James, 他 認 為許多運動都是無形的,肉眼無法看出其中的差別,需要透 過數據才能發現其中的不同,也才能進行比較,對於統計數 據 提 出 許 多 新 的 想 法 。 1977 年 , James 出 版 了 1977 Baseball Abstract, 當 中 有 許 多 他 發 展 的 特 別 數 據 , 但 是 其 資 料 尚 不 夠精確,而當時美國職棒官方並無公開數據資料提供,加上. 6.
(13) 負 責 聯 盟 數 據 的 Sports Information Center 和 Elias Sports Bureau 兩 家 公 司 也 不 願 意 提 供 數 據 資 料 , 最 後 James 是 透 過 Project Scoresheet 計 畫 , 徵 求 全 國 各 地 的 自 願 者 , 收 集 過 去 所 有 的 play-by-play 資 料 , 建 立 成 資 料 庫 現 今 提 供 免 費 下 載. (Schwarz, 2004)。. play-by-play 資 料 的 網 站. Retro Sheet. ( h t t p : / / w w w. r e t r o s h e e t . o r g / ) , 有 許 多 資 料 就 是 來 自. Project. Scoresheet。 而 由 Bill James 擔 任 諮 詢 顧 問 的 Baseball Info Solution 公 司 , 則 是 提 供 了 深 入 且 詳 細 的 棒 球 年 鑑 資 料 , 包 含 有 美 國 職 棒 大 聯 盟 隊 伍 資 料 、 球 季 年 度 資 料 、 及 play-by-play 資 料 等 各 種 棒 球 相 關 的 資 訊 服 務 。 James 於 1988 年 透 過 Baseball Abstract 提 出 證 據 , 指 出 過 往 的 一 些 錯 誤 , 包 括 比 賽 是 由 投 手 掌 握 75%、 球 員 達 到 巔 峰的年齡等觀念,並發明許多具有影響力的統計方法,像是 Run. Created 、 Range. Fa ctor 、 Win. Shares. 及. Pythagorean. Wi n n i n g P e r c e n t a g e 等 , 其 資 料 可 以 分 析 球 員 的 生 涯 高 峰 和 低潮,提供球隊評估球員的資訊。 從 Bill James 開 始 , 有 各 式 各 樣 針 對 投 手 、 打 者 及 防 守 的數據研究,這些數據越來越受重視,並時常被使用在棒球 的 專 欄 和 各 種 不 同 的 媒 體 , 後 來 也 創 造 出 由 American. Baseball. Research. 縮. 寫. 而. Society for. 成. 的. 單. 字. “sabermetrics”, 代 表 針 對 棒 球 記 錄 的 數 學 和 統 計 分 析 。 Baseball. 網. Prospectus. 站. ( B P,. h t t p : / / w w w. B a s e b a l l P r o s p e c t u s . c o m / ) 自 1 9 9 6 年 開 始 , 每 年 都 會出版年鑑,內容有. sabermetrics 及 球 員 的 評 估. 2004) , 並 發 展 出 許 多 重 要 的 統 計 工 具 , 包 括. (Schwarz, Equivalent. Av e r a g e ( E q A ) , 綜 合 打 者 的 各 項 數 據 , 產 生 的 結 果 類 似 打 擊. 7.
(14) 率,但測量的打者能力比打擊率更廣;以及. Pitcher Abuse. P o i n t s ( PA P ), 評 估 先 發 投 手 單 場 投 球 數 量 與 受 傷 機 率 之 間 的 關係等。 到目前為止,在許多棒球統計數據愛好者的努力之下, 現 今 已 有 許 多 統 計 數 據 用 來 評 量 球 員 , 像 是 Runs Created、 FIP 等 , 且 在 報 章 雜 誌 、 網 路 或 是 電 視 轉 播 都 能 看 到 許 多 統 計數據的引用。數據除了可以評估球員的表現之外,還可以 應 用 在 計 算 球 員 的 身 價 , Scully (1974)評 量 球 員 於 保 留 條 款 且無自由球員制度的時代下,薪資和表現的關係,透過球員 的 能 力 或 表 現 , 為 球 隊 帶 來 票 房 的 收 入 所 產 生 的 利 益 稱 為 Player Marginal Revenue Products (MRP), 認 為 薪 資 應 該 和 MRP 成 正 比 , 並 經 由 迴 歸 分 析 發 現 , 球 隊 的 勝 率 和 團 隊 的 長 打率、三振四壞比呈現正相關。而打者及投手分別為球隊帶 來的. MRP, 扣 除 市 場 大 小 和 球 隊 本 身 的 價 值 等 固 定 收 入 之. 後 , 得 到 球 員 的 Net MRP, 接 著 估 計 個 別 球 員 的 薪 資 , 並 將 球 員 分 為 MRP 高 、 中 、 低 等 級 , 經 由 MRP 和 薪 資 比 較 後 發 現 , MRP 較 高 的 球 員 大 約 只 拿 到 Net MRP 的 15%, MRP 中 等 的 球 員 大 約 拿 到 N e t M R P 的 2 0 %。 Z i m b a l i s t ( 1 9 9 4 ) 認 為 若 是 M R P 模 型 可 以 更 準 確 地 預 估 球 員 為 球 隊 帶 來 的 利 益,加 上 勞 方 市 場 可 以 運 作 的 更 有 效 率 , 則 薪 資 就 能 確 實 的 反 映 MRP。 此 外,統 計 數 據 分 析 也 成 為 球 團 選 才 的 方 向 依 據,M a x c y 等人. (2002)以 長 打 率 做 為 打 者 表 現 的 觀 察 值,判 斷 球 員 在 其. 簽 約 前 後 是 否 會 有 特 別 好 或 是 怠 惰 的 表 現 。 Lewis (2004)於 Moneyball 一 書 中 , 介 紹 奧 克 蘭 運 動 家 隊 總 經 理 Billy Beane 根 據 球 員 在 大 學 時 期 的 上 壘 率 , 當 作 其 選 秀 的 重 要 依 據 。. 8.
(15) Johnson (2006)的 研 究 中 , 也 是 根 據 小 聯 盟 球 員 的 年 紀 、 守 備 位置的特性及其表現數據,運用邏輯迴歸的方式,預測未來 在大聯盟是否有良好表現的機率。由以上可知,球員的比賽 成 績 數 據 可 做 為 球 團 選 才 或 評 估 球 員 未 來 性 的 重 要 指 標 之 一。. 第三節. 投手分工之演進. Jazayerli (2004) 指 出 , 美 國 的 職 業 棒 球 在 19 世 紀 中 期 開始時並沒有後援投手的角色,大多是由一位投手投完整場 比 賽 , 20 世 紀 初 , 普 遍 認 為 好 的 投 手 都 應 該 是 先 發 投 手 , 並 且 還 要 兼 任 後 援 , 1910-1939 年 間 , 球 隊 對 於 投 手 的 使 用 達 到 最 大 化,先 發 兼 任 後 援 的 比 例 很 高。1910-1919 年 有 18.8% 的 投 手 先 發 兼 任 後 援 , 1920-1929 年 為 11.8%, 1930-1939 年 為 1 3 . 1 %, 1 9 4 0 年 則 開 始 降 低 到 5% 以 下 。 1963-1968 年 , 好 球 帶 範 圍 擴 大,投 手 變 得 能 夠 輕 易 的 在 一 季 當 中 先 發 4 0 次 左 右,開 始 了 四 人 輪 值 的 先 發,不 過 1969 年 好 球 帶 範 圍 更 改 回 來 之 後 , 投 手 依 舊 是 維 持 四 人 輪 值 , 一 球 季 仍 然 可 以 先 發 40 次 或 是 更 多 , 例 如 道 奇 隊 在 1 9 6 9 年 球 季 就 有 C l a u d e O s t e e n、 Don Sutton 及 Bill Singer 等 三 位 投 手 先 發 出 賽 超 過 40 次 。 而 五 名 先 發 輪 值 在 1974 年 間 開 始 流 行 , 到 了 1980 年 幾 乎 每 一隊都採用,這是近年來投手使用的最大改變。過去在休息 日會跳過第五號先發,但是現今大多數球隊會讓所有投手多 休息一天。 後 援 投 手 的 使 用 是 隨 著 先 發 投 手 使 用 方 式 的 改 變 而 產 生 , Cramer. (1975). 將 後 援 投 手 的 使 用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9.
(16) 1 8 9 5 - 1 9 0 4 年 、 1 9 0 4 - 1 9 5 5 年 及 1 9 5 5 - 1 9 7 3 年 。第 一 階 段 時 期 , 教 練 幾 乎 是 不 使 用 後 援 投 手 , 1904 年 Boston Americans (波 士 頓 紅 襪 隊 的 前 身 )及 St. Louis Cardinals (聖 路 易 紅 雀 隊 )於 154 場 例 行 賽 當 中 , 分 別 創 下 了 148 與 146 場 完 投 記 錄 。 第 二階段當中,教練開始使用專職的後援投手面對失分危機, 此種趨勢逐漸增加,在此階段之前都是先發投手兼任後援的 方 式 居 多,因 此 1 9 0 4 - 1 9 1 1 年 間,先 發 投 手 完 投 的 比 例 從 8 8 % 降 至 58%。 1911 年 之 後 , 後 援 投 手 的 使 用 已 經 越 來 越 普 遍 , 而一場比賽啟用到兩任以上的後援投手則是在. 1946 年 之 後. 才開始逐漸增加。第三階段,教練開始認為先發投手也許不 需要完投,可以在遇到危機之時就將他更換下場。 現今投手分工模式越趨精細之下,除了先發投手的定位 外,比賽中接替先發投手的後援投手,又根據其上場順序, 進 而 發 展 出 長 中 繼 投 手. (long reliever)、 中 繼 投 手. (set-up. m a n ), 以 及 終 結 者 ( c l o s e r ), 甚 至 有 一 人 投 手 的 出 現 , 是 指 專 門 對 付 左 打 者 而 產 生 的 角 色 , 通 常 只 投 一 個 打 席 即 退 場 , mopup men 則 是 類 似 敗 戰 處 理 的 投 手 角 色 。. 第四節. 先發投手的使用及保護. 投手於棒球比賽的勝負當中佔了重要的影響,尤其是先 發投手的角色更為重要,投球內容的好壞攸關球隊往後出賽 的戰力考量與調度情形,對於先發投手的使用方式及保護措 施向來都是討論關注的焦點。 林 言 熹 ( 2006) 提 到 投 手 何 時 會 受 傷 、 到 底 投 多 少 球 才 算過量,一直都是個難解的問題,其中牽涉到球員本身天賦. 10.
(17) 資質、從小到大的練習份量、投球的姿勢、動作的好壞及體 能狀態是否足夠等複雜因素,因此相同的測量標準並非適合 所有球員。 Jazayerli (2004)指 出 投 球 是 一 個 不 正 常 的 動 作 , 這 動 作 不一定對手臂產生永久傷害,但一定會產生疲勞,在疲勞的 狀 態 下 持 續 投 球,則 有 可 能 導 致 永 久 的 傷 害。J a z a y e r l i ( 2 0 0 4 ) 也提到,沒有證據顯示先發投手在休息日當中的投球會造成 受傷,因此投手受傷的風險可能比較取決於投球數的多寡, 而不是出賽的頻率。 J a z a y e r l i 於 1 9 9 8 年 提 出 P i t c h e r A b u s e P o i n t ( PA P ) , 假 設 100 球 為 投 手 的 疲 勞 點 , 而 在 100 球 之 後 , 每 位 投 手 都 會 有額外的濫用點,濫用點數隨著投球數緩慢的增加,也就是 因人而異的投球數上限,當超過此上限,就有可能會發生受 傷 或 是 造 成 表 現 下 滑 , 甚 至 影 響 後 續 的 職 業 生 涯 , 而 Wo o l n e r (2002)則 是 根 據 原 始 的. PA P , 發 展 出 新 的. PA P ^ 3 為. PA P =. (Pitches – 100 )^3, 用 以 檢 驗 高 投 球 數 和 受 傷 風 險 之 間 的 關 係 。 在 投 手 投 超 過 100 球 後 才 開 始 會 有 濫 用 點 , 100 球 以 下 PA P = 0 , 在 此 計 算 方 法 中 , 超 過 1 0 0 球 之 後 , 隨 著 球 數 的 增 加 , 濫 用 點 呈 現 指 數 型 成 長 , 投 130 球 受 傷 的 風 險 是 115 球 的 8 倍 、 105 球 的 216 倍 , 因 此 投 球 數 越 多 , 可 能 受 傷 的 風 險增加越快。 F o r m a n 與 M c C r a c k e n ( 2 0 0 1 ) 則 是 認 為 PA P ^ 3 的 方 法 不 錯 , 但 是 仍 然 有 缺 失 需 要 去 克 服 , 像 是 約 30%的 投 手 是 可 以 有 比 所 有 先 發 投 手 平 均 值 更 高 的 投 球 數。B a s e b a l l P r o s p e c t u s Te a m o f E x p e r t ( 2 0 0 6 ) 的 研 究 中 , 將 先 發 投 手 依 投 球 數 的 多 寡 分 為 五 類 ( 表 1 ), 從 數 星 期 的 表 現 可 以 觀 察 到 , 當 投 球 數. 11.
(18) 增加時,接下來成績的衰退現象,雖然這樣的衰退程度看起 來 不 是 很 大 , 但 由 於 先 發 投 手 通 常 被 要 求 進 行 長 局 數 的 投 球,因此長期的過度使用可能使得在球季中後期表現下滑。 Jazayerli. 與. Wo o l n e r. (2000) 使 用. A AW ( a g e - a d j u s t e d. w o r k l o a d s ) = PA P * [ ( 3 8 - a g e ) / 6 ] / G S , 將 年 輕 投 手 每 次 先 發的工作量依年齡作調整,一樣的用球數越年輕的投手會有 越 高 的 A AW , 換 算 後 3 2 歲 以 上 的 投 手 其 A AW 等 於 原 本 的 PA P / G S, 2 6 歲 的 投 手 其 A A W 等 於 PA P / G S 的 兩 倍 , J a z a y e r l i 與 Wo o l n e r 認 為 年 齡 不 到 3 2 歲 的 投 手 投 球 數 越 多,對 手 臂 的 負 擔 會 加 倍 , 32 歲 以 上 的 投 手 若 還 能 負 擔 高 投 球 量 , 其 影 響 沒有年輕投手來的大,因此. 32 歲 以 上 的 投 手. A AW 不 作 調. 整 。 J a z a y e r l i 與 Wo o l n e r ( 2 0 0 0 ) 使 用 A A W, 將 年 齡 的 調 整 列 為 必 要 的 項 目 , 結 果 得 到 Pedro Martinez 和 Randy Johnson 雖 然 有 很 高 的 Wo r k l o a d , 但 投 球 還 是 具 有 宰 制 能 力 。 Wo o l n e r ( 2 0 0 2 ) 更 進 一 步 提 出 Wo r k l o a d S t r e s s 或 稱 為 S t r e s s 的 觀 念 , S t r e s s = PA P / N P ( N P : 總 投 球 數 ) , 用 以 測 量 投 手 的 投 球 壓 力 程 度 , 並 且 根 據 Stress 評 估 投 手 的 受 傷 機 率 , 方 程 式 為 P r o b ( I n j u r y ) = 0 . 0 6 * L N ( S t r e s s ), 或 是 P r o b ( I n j u r y ) = 0 . 0 6 * L N ( PA P / N P ) , 指 出 投 手 的 生 涯 S t r e s s 因 素 可 以 幫 助 預 測 投 手 於 職 業 生 涯 期 間,在 某 時 間 點 遭 受 手 臂 傷 害 的 可 能 性。 目前沒有明確的證據指出哪一種的使用模式是對投手健 康比較好,一直都有學者探討最適合評估投手使用的方法, 以 避 免 受 傷 與 成 績 衰 退 的 現 象 , B a s e b a l l P r o s p e c t u s Te a m o f Experts (2006) 指 出 投 球 對 手 臂 並 不 危 險 , 在 疲 勞 下 投 球 對 手臂才危險,檢視高投球數和成績衰退的關係,證實了在疲 勞時投球對投手的手臂有極大的風險存在,建議可以藉由控. 12.
(19) 制投球數、投球疲勞度,以及輪值先發的適當休息等來維持 投手的健康及效率,以達到最大的使用價值。. 第五節. 適合評估投手的數據. 以往評估投手的成績都偏重於勝投數與防禦率,但勝投 的判定多少有運氣的成分在內,除了投手本身對於失分的控 制 能 力,還 必 須 倚 靠 隊 友 打 擊 的 發 揮,以 及 後 援 投 手 的 守 成 , 才有機會順利拿下勝投資格,而現今棒球的投手分工模式更 加精細,中繼與後援投手無法在勝投數方面獲得認定,也或 是出現僅後援一局即獲得勝投資格的情形。防禦率則是可能 會受到隊友的守備能力,或是接替投球的投手壓制失分的能 力 而 有 所 影 響 , 因 此 防 禦 率 亦 無 法 準 確 地 反 映 投 手 能 力 , Birnbaum (2001)研 究 表 示 , 後 援 投 手 登 場 時 往 往 已 經 是 一 或 兩出局,失分的風險相對較先發投手為低,因此當後援投手 與 先 發 投 手 的 能 力 相 同 時 , 後 援 投 手 的 ERA 會 較 低, 這 些 都 是造成防禦率誤差的因素。 Albert (2006)認 為 傳 統 評 估 投 手 的 防 禦 率 指 標 容 易 受 到 運氣的影響,無法反映出投手的真正實力,而三振數及每打 席 三 振 數 ( S O / PA ) 才 能 確 實 代 表 投 手 的 實 際 能 力。認 為 對 於 被 擊出的球是否會形成安打,投手仍有控制能力,但會受到運 氣 和 守 備 影 響 。 因 此 , B A B I P ( B a t t i n g Av e r a g e o n B a l l s I n Play)為 當 球 被 擊 出 後 形 成 安 打 的 機 率,較 取 決 於 隊 友 的 防 守 能 力 , 也 就 是 說 影 響 BABIP 較 大 的 是 野 手. (Cra mer, 2003) 。. 而 Davenport (2005)對 於 BABIP 卻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 他 比 較 大 聯 盟 與 各 層 級 小 聯 盟 間 投 手 的 B A B I P, 發 現 較 高 層 級 的 投 手. 13.
(20) 的 確 有 較 低 的 B A B I P, 認 為 投 手 還 是 有 控 制 被 擊 出 的 球 是 否 形 成 安 打 的 能 力 , BABIP 越 高 也 會 讓 失 分 提 高 。 Click (2004)比 較 1991-2003 年 , 年 與 年 間 各 項 統 計 數 據 的 一 致 性 發 現 , 投 手 的 三 振 率 ( K / 9 ) 連 續 兩 年 相 關 性 R2 為 0 . 5 6 2 7 , 滾 飛 比 ( G O / A O ) 連 續 兩 年 相 關 性 R2 為 0 . 5 5 9 1 , 呈 現 較高的一致性,是屬於不受防守影響的數據;相較於防禦率 連 續 兩 年 相 關 性 R2 為 0 . 1 0 9 1 , 以 及 W H I P 連 續 兩 年 相 關 性 R2 為 0.1410, 其 一 致 性 則 較 低 , 顯 示 防 禦 率 可 能 受 到 其 他 非 投 手 能 力 的 影 響 , 而 WHIP 的 計 算 因 為 包 含 被 安 打 數 , 也 會 受 到守備與運氣的影響。 陳 冠 良 與 張 振 崗 ( 2007) 的 研 究 中 指 出 , 比 較 台 灣 職 棒 和美國職棒各項防守數據的相關性,若同一球員某項統計數 據連續兩年相關性越高,顯示此數據越可能代表此球員的能 力,若相關性低,則顯示此數據可能受到運氣成分的影響較 大,而較無法代表此球員的能力。根據研究結果,投手的每 9 局 三 振 數 ( S O / 9 )、 每 9 局 保 送 數 ( B B / 9 ), 以 及 F I P 的 連 續 兩 年 相 關 性 , 均 較 防 禦 率 和 B A B I P 的 連 續 兩 年 相 關 性 R2 為 高 , 顯示防禦率受到投手本身以外的因素影響很大,且投手對於 被 擊 出 的 球 是 否 會 形 成 安 打 的 控 制 力 很 低 , 因 此 可 得 知 三 振 、 保 送 及 FIP 是 較 可 以 代 表 用 來 評 估 投 手 能 力 的 數 據 。. 第六節. 球場因素的影響. 要 更 精 確 地 計 算 球 員 的 表 現 , 需 要 考 慮 外 在 的 影 響 因 素,其中之一就是各球場所造成的成績差異,也就是常被使 用 的 球 場 修 正 係 數 park factor。 棒 球 比 賽 和 其 他 運 動 項 目 不. 14.
(21) 同的地方是,每座球場的設計不盡相同,場地對比賽的進攻 和得分所產生的效應,可能影響攻守數據,應該予以修正。 以打擊進攻方面而言,球隊的整體得分表現,是最常被 使 用 當 作 park factor 的 評 量 基 準 , 如 果 以 100 這 個 數 目 來 表 示 一 個 中 立 的 球 場 (neutral park factor), 一 個 park factor 為 110 的 球 場 , 就 表 示 在 這 個 球 場 比 賽 時 , 此 球 場 有 助 球 隊 比 以 往 平 均 得 分 向 上 提 升 10%, 反 之 , 一 個 park factor 為 85 的 球 場 , 就 是 將 得 分 成 績 往 下 拉 15%。 以 球 隊 得 分 為 基 礎 計 算 的 park factor, 往 往 包 含 了 球 場 對 打 者 的 整 體 影 響 , 因 此 在 比 較 球 員 成 績 時 , 至 少 要 根 據 以 得 分 為 基 礎 的 park factor 進行修正。 ESPN 網 站 於 2001 年 開 始 列 出 各 球 場 的 park factor, 其 修正公式為: ( HomeRS + HomeRA) / HomeG PF = ( RoadRS + RoadRA) / RoadG HomeRS 為 主 場 得 分 , HomeRA 為 主 場 失 分 , RoadRS 為 客 場 得 分 , RoadRA 為 客 場 失 分 , HomeG 為 主 場 比 賽 數 , RoadG 為客場比賽數。. 15.
(22) 第三章. 研究方法. 一、研究樣本 本 研 究 樣 本 以 美 國 職 棒 2001-2008 年 間 , 單 年 度 先 發 出 賽 場 次 2 5 場 以 上,且 以 中 繼 或 後 援 身 分 出 賽 場 次 低 於 3 場 者 為研究對象。. 二、資料來源 美 國 職 棒 大 聯 盟 的 數 據 來 自 Baseball Statistics and A n a l y s i s F a n G r a p h s B a s e b a l l ( h t t p : / / w w w. f a n g r a p h s . c o m / ) 、 ESPN (http://sports.espn.go.com/mlb/index)。. 三、投手分類 1. 工 作 量. (workload). 工作量的分類是用以比較不同投球數的先發投手之間可 能的差異。首先計算每位先發投手單年度每場先發投球數的 中位數,再根據單年度全部先發投手的中位數,採用四分位 數 方 式 設 定 工 作 量 的 分 界 範 圍。2007 年 全 部 先 發 投 手 每 場 先 發 投 球 數 中 位 數 的 四 分 位 數 分 別 為 96、 101、 105、 112.5, 2008 年 全 部 先 發 投 手 每 場 先 發 投 球 數 中 位 數 的 四 分 位 數 為 96、 99.5、 103、 110, 由 2007 年 與 2008 年 的 資 料 可 以 得 知 年與年之間四分位數的變動並無太大差異,而為求每年工作 量 的 劃 分 能 呈 現 統 一 的 標 準 , 本 研 究 以 96、 100、 105、 110 為 分 類 範 圍 , 定 出 四 組 工 作 量 , Wo r k l o a d 1 代 表 先 發 投 球 數 中 位 數 為 < 9 7 球 者 、 Wo r k l o a d 2 代 表 先 發 投 球 數 中 位 數 為. 16.
(23) 9 7 - 1 0 0 球 者 、 Wo r k l o a d 3 代 表 先 發 投 球 數 中 位 數 為 1 0 1 - 1 0 5 球 者 、 Wo r k l o a d 4 代 表 先 發 投 球 數 中 位 數 為 > 1 0 5 球 者 。 2. Finesse and power pitcher: 引 用 ESPN 網 站 (http://sports.espn.go.com/mlb/stats/parkfactor)定 義 的 投 手 類 型 , Finesse pitcher 定 義 為 單 年 度 (BB+SO)/IP < 0.93 者 , P o w e r p i t c h e r 為 單 年 度 ( B B + S O ) / I P > 1 . 1 3 者 , Av e r a g e F P pitcher 為 單 年 度 (BB+SO)/IP 介 於 0.93 至 1.13 者 , 同 一 投 手 在不同年度可能屬於不同的分類。 3. Groundball and flyball pitcher: 引 用 ESPN 網 站 (http://sports.espn.go.com/mlb/stats/parkfactor)定 義 的 投 手 類 型,Gourndball pitcher 為 單 年 度 groundball out/flyball out >1.5 者 , Flyball pitcher 為 單 年 度 groundball out/flyball out < 1 . 0 者 , Av e r a g e G F p i t c h e r 為 單 年 度 g r o u n d b a l l o u t / f l y b a l l out 介 於 1.0 至 1.5 者,同 一 投 手 在 不 同 年 度 可 能 屬 於 不 同 的 分類。. 四 、 PA P ^ 3 的 計 算 根 據 Wo o l n e r ( 2 0 0 2 ) 所 提 出 的 PA P ^ 3 公 式 , PA P ^ 3 = (單 場 投 球 數. - 1 0 0 ) ^ 3 , 若 單 場 投 球 數 低 於 1 0 0 , 則 PA P ^ 3. = 0 , PA P ^ 3 是 以 每 場 先 發 投 球 數 假 設 訂 定 1 0 0 球 為 疲 勞 點 的 基 準 之 下 , 在 100 球 之 後 , 隨 著 球 數 增 加 呈 指 數 成 長 , 以 此方式評估先發投手前三場的投球負荷。. 五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17.
(24) 計 算 每 場 PA P ^ 3 之 後 , 分 別 將 每 位 先 發 投 手 前 三 場 比 賽 的 PA P ^ 3 進 行 相 加 , 第 1 場 至 第 3 場 、 第 2 場 至 第 4 場 、 第 3 場 至 第 5 場 … 以 此 類 推 , 將 前 三 場 的 PA P ^ 3 累 積 量 分 為 4 組 , 假 設 先 發 投 手 每 場 比 賽 的 投 球 數 皆 小 於 100 球 , 其 前 三 場 PA P ^ 3 的 累 積 量 為 0 ( PA P ^ 3 累 積 量 = 1 ) ; 每 場 比 賽 的 投 球 數 皆 在 1 0 1 至 1 0 5 球,其 前 三 場 PA P ^ 3 的 累 積 量 範 圍 為 1 - 3 7 5 ( PA P ^ 3 累 積 量 = 2 ) ; 每 場 比 賽 的 投 球 數 皆 在 1 0 6 至 1 1 0 球 , 其 前 三 場 PA P ^ 3 的 累 積 量 範 圍 為 3 7 6 - 3 0 0 0 ( PA P ^ 3 累 積 量 = 3 ) ; 每 場 比 賽 的 投 球 數 皆 大 於 1 1 0 球 , 其 前 三 場 PA P ^ 3 的 累 積 量 範 圍 為 3 0 0 0 以 上 ( PA P ^ 3 累 積 量 = 4 ) , 以 探 討 前 三 場 PA P ^ 3 的 累 積 程 度 , 對 後 三 場 比 賽 表 現 的 影 響 。. 六、研究使用指標 1. ERA = ER × 9 / IP, 防 禦 率 2 . W H I P = ( Wa l k s + H i t s ) / I n n i n g s p i t c h e d 13 × HR + 3 × BB − 2 × SO + 3 .2 IP 4 . DERA = 0.83 × BFP + 11.04 × HR + 1.98 × BB − 1.62 × SO 0.244 × ( BFP − HR − BB ) + 0.089 × SO BFP = (3 × IP − SO ) × 0.966 + H + BB + SO. 3.. FIP =. 5. RA = R × 9 / IP, 每 9 局 失 分 率 6 . H / PA , 每 打 席 安 打 數 7 . B B / PA , 每 打 席 四 壞 數 8 . S O / PA , 每 打 席 三 振 數. 七、各項成績比率 成績比率. = [(後 三 場 成 績 總 和. - 前三場成績總和) /. 前 三 場 成 績 總 和 ] x 100%, 排 除 球 季 前 2 場 , 及 最 後 2 場 的. 18.
(25) 成 績 。 其 值 < 0, 為 表 現 較 佳 , 其 值 > 0, 為 表 現 較 差 ; 而 S O / PA 方 面 則 是 其 值 > 0, 為 表 現 較 佳 , 其 值 < 0, 為 表 現 較 差 。. 統計分析方法 以 E X C E L 2 0 0 3 整 理 數 據,再 使 用 S P S S f o r W i n d o w s 1 2 . 0 版進行統計分析,針對不同工作量及不同投球類型的先發投 手 , 其 前 三 場 比 賽 的 PA P ^ 3 累 積 量 , 以 交 叉 表 探 討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程 度 與 E R A 比 率、W H I P 比 率、F I P 比 率、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 B B / PA 比 率 與 S O / PA 比 率 的 影 響 , 卡 方 檢 定 p 值 <0.05 訂 為 顯 著 水 準 。. 19.
(26)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結果. 一 、 其 他 PA P 公 式 本 研 究 先 嘗 試 各 項 不 同 次 方 的 PA P 公 式 , 包 括 原 始 PA P 計 算 , PA P ^ 1 = ( 單 場 投 球 數 - 1 0 0 ) , PA P ^ 2 = ( 單 場 投 球 數 - 1 0 0 ) ^ 2, 及 PA P ^ 4 = ( 單 場 投 球 數 - 1 0 0 ) ^ 4, 以 2 0 0 8 年 的 資 料 進 行 交 叉 表 分 析 , 由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的 顯 著 性 結 果 ( 表 2、 表 3 、 表 4 、 表 5 ) 可 以 得 知 , 不 同 PA P 計 算 方 法 對 後 三 場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的 影 響 , 呈 現 相 似 的 顯 著 性 分 布 情 形 。 於 Wo r k l o a d 1 組 中 , PA P ^ 1 只 有 R A 比 率 呈 現 顯 著 , PA P ^ 2 則 是 W H I P 比 率 和 H / PA 比 率 為 顯 著 , PA P ^ 3 和 PA P ^ 4 為 H / PA 呈 現 顯 著 ; 在 Wo r k l o a d 2 組 中 , PA P ^ 1、 PA P ^ 2、 PA P ^ 3 及 PA P ^ 4 都 是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呈 現 顯 著 影 響 , 唯 PA P ^ 2 在 F I P 比 率 及 D E R A 比 率 呈 現 顯 著 影 響 ; 而 Wo r k l o a d 3 組 , 則 是 PA P ^ 1、 PA P ^ 2、 PA P ^ 3 及 PA P ^ 4 的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皆 呈 現 顯 著 影 響 , 當 中 H / PA 比 率 及 B B / PA 比 率 較 其 他 項 成 績 比 率 略 不 顯 著 ; 至 於 Wo r k l o a d 4 組 , PA P ^ 1、 PA P ^ 2、 PA P ^ 3 及 PA P ^ 4 公 式 是 於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R A 比 率 及 H / PA 比率有顯著影響存在。由於各項公式的結果很接近,但是 PA P ^ 3 與 先 發 投 手 日 後 的 受 傷 比 例 可 能 有 較 高 的 相 關 性 ( Wo o l n e r , 2 0 0 2 ) , 因 此 本 研 究 後 續 的 分 析 均 採 用 PA P ^ 3 。. 二、各項成績比率年度間的變動 根 據 2001 至 2008 年 間 的 結 果 顯 示 , ERA 比 率 (表 6)、. 20.
(27) WHIP 比 率. (表 7)、 FIP 比 率 (表 8)、 DERA 比 率 (表 9)、 RA. 比 率 ( 表 1 0 ) 、 H / PA 比 率 ( 表 1 1 ) 、 B B / PA 比 率 ( 表 1 2 ) 、 S O / PA 比率. (表 13) ,各 年 度 之 間 第 10 至 90 百 分 位 數 的 變 化 並 不. 大 , 只 有 第 100 百 分 位 具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 是 由 於 成 績 表 現 很 差 的 極 端 群 所 造 成 。 整 體 而 言 , 2001 至 2008 年 的 各 項 成 績 比率是呈現穩定的情形,因此,本研究不進行不同年度間, 各項成績比率的調整。. 三 、 Wo r k l o a d 分 組 比 較 針 對 前 三 場 PA P ^ 3 的 累 積 量 , 於 Wo r k l o a d 的 分 類 上 , 2 0 0 1 - 2 0 0 8 全 年 度 的 結 果 顯 示 , 不 同 的 Wo r k l o a d 呈 現 不 同 的 顯 著 情 形 ( 表 1 4 ) , Wo r k l o a d 1 組 的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及 S O / PA 比 率 皆 為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B B / PA 比 率 也 達 p = 0 . 0 0 4 的 顯 著 水 準 ; Wo r k l o a d 2 組 的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及 S O / PA 比 率 皆 為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B B / PA 比 率 則 無 顯 著 ; Wo r k l o a d 3 組 的 E R A 比 率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及 S O / PA 比 率 皆 為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B B / PA 則 無 顯 著 ; Wo r k l o a d 4 組 僅 有 E R A 比 率 及 R A 比 率 達 到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S O / PA 比 率 為 p < 0 .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W H I P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為 p < 0 . 0 5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B B / PA 比 率 亦 無 顯 著 。 整 體 而 言 , 在 Wo r k l o a d 1 至 Wo r k l o a d 4 當 中 , 除 B B / PA 比 率 之 外 ,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均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 尤 其 是 ERA 比 率 和 RA 比 率 在 4 組 都 是 呈 現 p<0.001 的 顯 著 水準。. 21.
(28) ( 一 ) ERA 比 率 由 2 0 0 1 - 2 0 0 8 全 年 度 的 前 三 場 比 賽 PA P ^ 3 累 積 量 與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的 交 叉 表 結 果 顯 示 , ERA 比 率 (表 15、 圖 2) 的 Wo r k l o a d 1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佔 5 8 . 4 5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與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均 約 佔 4 8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降 至 3 6 . 1 5 % 。 Wo r k l o a d 2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有 57.97%,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5 . 1 4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下 降 到 4 7 . 4 5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已 經 降 至 4 1 . 8 5 %。 Wo r k l o a d 3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6 7 . 3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37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大 幅 降 至 5 4 . 6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約 各 佔 5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則 是 為 4 3 . 7 8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佔 66.18%,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6 0 . 9 9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為 5 4 . 9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47.20%。. 22.
(29) ( 二 ) WHIP 比 率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的 分 布 趨 勢 ,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除 Wo r k l o a d 4 組 別 之 外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而 表 現 較 差( 比 率 > 0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 分 佔 最 高 比 例 。 W H I P 比 率 ( 表 1 6 、 圖 3 ) 的 Wo r k l o a d 1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5 . 5 7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4 6 . 5 1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為 51.39%,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至 4 2 . 7 5 % 。 W 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有 5 6 . 3 1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37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佔 5 3 . 2 5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下 降 為 4 8 . 8 6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則 是 4 4 . 8 8 % 。 Wo r k l o a d 3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6 3 . 1 7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375 與. 376-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0)的 場 次 均 約. 佔 5 0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則 是 佔 4 8 . 0 6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有 52.94%,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23.
(30) 的 場 次 佔 5 9 . 0 2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減 少 至 5 2 . 4 9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為 48.97%。 ( 三 ) FIP 比 率 類 似 E R A 比 率 的 分 布 趨 勢 ,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 分 佔 最 高 比 例 。 F I P 比 率 ( 表 1 7、圖 4 ) 的 Wo r k l o a d 1 方 面,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佔 55.49%,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各 約 有 50%,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低 為 4 5 . 6 8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有 4 3 %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5 5 . 8 1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5 1 . 8 3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76-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佔 48%,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至 4 2 . 1 4 %。 W o r k l o a d 3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6 3 . 4 9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24.
(31) 明 顯 降 低 到 5 2 . 5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是 4 9 . 3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為 4 5 . 0 9 % 。 Wo r k l o a d 4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5 7 . 3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37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略 降 至 5 6 . 8 3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5 3 . 6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佔 48.48%。 ( 四 ) DERA 比 率 與 E R A 比 率 、 F I P 比 率 有 類 似 的 分 布 趨 勢 ,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 分 佔 最 高 比 例 。 D E R A 比 率 ( 表 1 8 、 圖 5 ) 的 Wo r k l o a d 1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5 . 3 3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下 降 到 4 9 . 2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4 5 . 8 2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有 4 3 . 2 6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隨 著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所 佔 的 比 例 , 其 遞 減 的 幅 度 都 約 4 % 左 右 , 分 別 為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5 5 . 8 1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是 5 1 . 2 4 %, 前. 25.
(32)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是 4 7 . 5 6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是 4 3 . 2 9 %。Wo r k l o a d 3 組 別 中,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6 3 . 4 9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為 5 3 . 4 3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4 8 . 6 9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是 4 5 . 2 5 %。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有 5 8 . 8 2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37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為 5 6 . 8 3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3 . 3 6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降 低 到 48.78%。 ( 五 ) RA 比 率 呈 現 與 ERA 比 率 、 FIP 比 率 及 DERA 比 率 類 似 的 分 布 趨 勢 ,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 分 佔最高比例。 R A 比 率 ( 表 1 9 、 圖 6 ) 的 Wo r k l o a d 1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8 . 7 3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與. 376-3000 的 部 分,.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均 約 在 4 6 % 左 右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降. 26.
(33) 至 3 7 . 3 4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5 8 . 1 4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37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佔 5 4 . 5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減 低 到 4 6 . 9 7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42.57%。 Wo r k l o a d 3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高 達 6 9 . 5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大 幅 降 到 5 5 . 9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持 續 下 降 至 4 8 . 2 2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佔 4 3 . 9 7 % 。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有 6 1 . 7 6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略 降 至 5 9 . 8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76-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0)的 場 次 則 佔 5 5 . 7 8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為 47.01%。 ( 六 ) H / PA 比 率 類 似 W H I P 比 率 的 分 布 趨 勢 , Wo r k l o a d 1 到 W o r k l o a d 4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除 Wo r k l o a d 4 的 組 別 之 外 , 其 他 三 組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而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部分佔最高比例。. 27.
(34) H / PA 比 率 ( 表 2 0、圖 7 ) 的 W o r k l o a d 1 方 面,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佔 57.64%,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下 降 到 4 8 . 1 6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4 5 . 2 6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4 0 . 4 6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5 7 . 8 1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37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是 52.18%,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4 8 . 2 1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降 至 4 2 . 1 4 % 。 Wo r k l o a d 3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是 6 2 . 8 6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減 低 到 5 1 . 8 5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76-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0)的 場 次 則 是 佔 4 9 . 5 0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4 4 . 9 2 % 。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7 . 3 5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則 有 5 9 . 0 2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分 別 約 佔 5 0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為 48.82%。 ( 七 ) B B / PA 比 率 由 Wo r k l o a d 1 到 W o r k l o a d 4 的 結 果 顯 示 , 表 現 較 佳( 比. 28.
(35) 率 <0)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之 間 , 所 佔 的 比 例並無太大差異,皆呈現約佔各半的情形,並無隨著前三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有 明 顯 上 升 或 下 降 的 趨 勢 。 B B / PA 比 率 ( 表 2 1 、 圖 8 ) 的 Wo r k l o a d 1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0 . 5 3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為 4 7 . 7 3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上 升 到 5 6 . 0 4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略 降 為 5 4 . 1 2 %。 Wo r k l o a d 2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4 9 . 7 5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 3 7 6 - 3 0 0 0 與.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皆 在 5 1 % 左 右 。 Wo r k l o a d 3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1 . 1 2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4 9 . 1 1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76-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略 提 高 到 5 0 . 3 8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有 5 2 . 3 0 % 。 Wo r k l o a d 4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是 52.94%,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至 4 6 . 6 3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上 升 為 4 8 . 7 5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51.40%。 ( 八 ) S O / PA 比 率. 29.
(36) 類 似 W H I P 比 率 及 H / PA 比 率 的 分 布 趨 勢 , Wo r k l o a d 1 到 Wo r k l o a d 4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除 Wo r k l o a d 4 的 組 別 之 外 , 其 他 三 組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而 表 現 較 差( 比 率 < 0 )的 場 次,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積量為 4 的部分佔最高比例。 S O / PA 比 率 ( 表 2 2、 圖 9 ) 的 Wo r k l o a d 1 組 別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5 3 . 4 9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0)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各 佔 約 50%,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與 > 3 0 0 0 的 部 分,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分 別 佔 4 2 % 左 右 。 Wo r k l o a d 2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6 . 6 4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降 至 5 2 . 6 6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與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皆 約 有 44%左 右 。 Wo r k l o a d 3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有 6 2 . 2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下 降 到 5 5 . 3 7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分 別 各 佔 50%,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則 為 4 6 . 8 1 %。 W o r k l o a d 4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1 . 4 7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30.
(37) 增 加 至 6 0 . 6 6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減 低 為 5 2 . 4 9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有 48.14%。 根 據 2 0 0 1 年 至 2 0 0 8 年 各 年 度 的 分 析 結 果 ( 表 2 3、表 2 4、 表 2 5、表 2 6、表 2 7、表 2 8、表 2 9、表 3 0 ) 顯 示,雖 然 各 Wo r k l o a d 組別之間的顯著差異情形並無呈現一致性的趨勢,但大致上 看 來 , 還 是 以 ERA 比 率 及 RA 比 率 是 呈 現 較 為 顯 著 影 響 , 其 次 為 H / PA 比 率 方 面 的 影 響 略 顯 著 於 其 他 項 成 績 比 率 , 而 B B / PA 比 率 方 面 則 是 呈 現 最 不 顯 著 的 現 象 。. 四 、 Finesse/Power 分 組 比 較 針 對 前 三 場 PA P ^ 3 的 累 積 量 , 於 F i n e s s e / P o w e r 的 分 類 上, 2 0 0 1 - 2 0 0 8 全 年 度 的 結 果 顯 示,F i n e s s e、P o w e r 及 A v e r a g e FP 型 投 手 是 呈 現 類 似 的 顯 著 情 形. (表 31), Finesse 型 及. Power 型 投 手 的 ERA 比 率 、 WHIP 比 率 、 FIP 比 率 、 DER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及 S O / PA 比 率 皆 達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B B / PA 比 率 則 無 顯 著 ; A v e r a g e F P 型 投 手 的 E R A 比 率 、 F I P 比 率 、 D E R A 比 率 、 R 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及 S O / PA 比 率 皆 為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W H I P 比 率 也 達 p = 0 . 0 0 8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B B / PA 比 率 亦 無 顯 著 。 整 體 而 言 , F i n e s s e、 P o w e r 及 A v e r a g e F P 型 投 手 , 除 B B / PA 比 率 之 外 , 各 項 成 績 比 率 均 呈 現 顯 著 差 異,ERA 比 率、FIP 比 率、DERA 比 率、RA 比 率 、 H / PA 比 率 及 S O / PA 都 是 呈 現 p < 0 . 0 0 1 的 顯 著 水 準 。 ( 一 ) ERA 比 率 由 2 0 0 1 - 2 0 0 8 全 年 度 的 前 三 場 比 賽 PA P ^ 3 累 積 量 與 各 項. 31.
(38) 成 績 比 率 的 交 叉 表 結 果 顯 示 , ERA 比 率 (表 32、 圖 10) 的 F i n e s s e 型 投 手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佔 5 7 . 5 7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有 5 2 . 8 1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76-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是 4 8 . 1 2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降 至 42.77%。 Power 型 投 手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達 到 6 8 . 1 5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與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表 現 較 佳( 比 率 < 0 )的 場 次 皆 有 5 1 % 左 右,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下 降 到 4 4 . 3 9 % 。 至 於 A v e r a g e F P 型 投 手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了 5 9 . 7 6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降 為 5 3 . 8 9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約 各 佔 5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為 45.71%。 ( 二 ) WHIP 比 率 類 似 E R A 比 率 的 分 布 趨 勢 , 皆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4 的 部分佔最高比例。 WHIP 比 率 (表 33、 圖 11) 的 Finesse 型 投 手 , 前 三 場. 32.
(39)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5 6 . 0 7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與. 376-3000 的 部 分,.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皆 佔 有 4 9 %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降 至 4 5 . 2 6 % 。 P o w e r 型 投 手 當 中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為 6 0 . 1 2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37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略 降 至 5 0 . 2 8 % 左 右 ,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 7 6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佔 了 5 1 . 5 4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4 7 . 6 8 % 。 A v e r a g e F P 型 投 手 方 面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為 56.34%, 而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 7 6 - 3 0 0 0 與 > 3 0 0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分 別 都 約 佔 有 50%左 右 。 ( 三 ) FIP 比 率 與 ERA 比 率 、 WHIP 比 率 有 類 似 的 分 布 趨 勢 , 呈 現 隨 著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的 增 加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逐 漸 下 降 ,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0) 的 場 次 則 是 隨 之 升 高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是 佔 最 高 比 例,表 現 較 差( 比 率 > 0 )的 場 次,則 是 在 前 三 場 PA P ^ 3 累積量為 4 的部分佔最高比例。 F I P 比 率 ( 表 3 4、圖 1 2 ) 的 F i n e s s e 型 投 手,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佔 55.19%,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 量 為 1 - 3 7 5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 0 ) 與 表 現 較 差 ( 比 率 > 0 ) 的 場 次 約 各 佔 5 0 % , 前 三 場 PA P ^ 3 累 積量為. 376-3000 的 部 分 , 表 現 較 佳 ( 比 率 <0) 的 場 次 有.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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