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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論
本研究於計畫提報之初,即表明為探究女性展演於時代變遷下的所產生的意 圖,因此在調查上會著重於對女性的描述為主;此外,由於筆者亦想去探究女性 在電子花車、藝陣車隊產業內所做的種種努力,因此在報導人的擇定上也以女性 展演者為重。而在進行為期兩年的田野調查後,就本研究的核心議題,筆者大抵 有以下收穫:首先是說明了 1990-2020 此 30 年間電子花車的轉型情況;電子花 車之所以能夠迎來轉型,係由於技術、市場、品味以及政策所導致。其次,在電 子花車轉型的期間,女性的展演形式、展演人員、展演配備也在同步轉型進而外 在環境。第三,即使外在環境持續變化,女性們內在的自我認同、職業定位卻是 持續在強化,進而形成一種獨特的廟會女性次文化。最後,是發覺女性的身體陳 列及展演,經常在時代變遷下以各種形態持續再現,這種再現一方面展現了女性 展演的可塑性,一方面又反映了時代與宗教的脈絡;而這些將於本章的第二部分 再行討論。另外,在完成田野調查後,有部分報導人於訪談中亦曾向筆者提及有 關政府對電子花車、藝陣車隊產業的態度問題:於 2000 年前後,有關當局,尤 其是警察機關、環保機關等相當關注電子花車,每當有廟會活動時經常會派遣人 員前往現場稽查;關於這點,筆者也經由檢索政府機關的檔案資料庫加以檢驗,
察覺與電子花車相關的檔案確實有可觀的數量座落於 2000 年前後,時間上也與 報導人的口述經驗有所密合。79
一、 宗教空間與女性的紐帶關聯
回顧宋光宇對電子花車之觀察,其人以為就臺灣社會的電子花車現象而言,
係源自於清治時期的蜈蚣閣以及藝閣演變所演變而來。80宋光宇發覺,在臺灣的 宗教空間:廟會當中,由女性擔任展演者之景況並不少見,而且在很多時候,展 演者的角色會因循時代需求而有所改變;譬如在日治時期的廟會中有展演者的穿 著和服粉墨登場的案例,然而當日本政權離開後,展演人員穿著和服的情況即逐 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古裝旗的服飾。雖然宋光宇忽略到電子花車在殯葬場合內 的重要性,但不管廟會抑或是殯葬場合,當仍屬於宗教空間的範疇之內,由此可 見即便在不同年代、不同政權底下的臺灣社會,女性們在宗教活動的實踐上也並 未缺席過。而事實上確實如此;趙世瑜在其著作中,經由蒐集明、清時期婦女宗 教活動的史料與檔案,指出就古代中國而言,禮教與道德規範其實並不鼓勵女性 拋頭露面地去參與任何形式宗教活動。81然而女性在宗教活動上的實踐上其實遠 比想像中來得熱絡,不管是朝聖、廟市、修行甚至是展演,有關宗教的活動均有 女性的足跡。趙世瑜以為,熱中於宗教活動的女性們,不管是為了自身上修持抑
79請參閱本研究第二章。
80參考宋光宇,〈蜈蚣閣.藝閣.電子花車:一個歷史的觀察〉,頁84-85。
81趙世瑜,《狂歡與日常:明、清以來的廟會與民間社會》(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02),頁 22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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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為了家庭上職能,均因之形成獨特的女性次文化,這種次文化是為了平衡傳 統社會下的女性時常面臨許多問題與困境所派生。雖然就臺灣廟會電子花車、藝 陣車隊的女性們而言,也許與趙世瑜所定義之女性宗教次文化的實踐者們在動機 上有所迥異;但就女性作為宗教活動上的貢獻來說,不管是出於自發或被迫,電 子花車與藝陣車隊的展演者們同樣也形成她們獨有的次文化,甚至帶動起流行。
關於這點,在本研究筆者所訪談的三位女性報導人的經歷中可以被體現。她 們既是活躍於不同形式、不同年代的展演者,卻同樣是在宗教空間底下進行活動;
她們的展演、服裝、包裝甚至到自我定位,除了影響到外界的環境外,也影響到 其他女性甚至是自我認同。譬如茉莉,茉莉成功利用女子團隊的整合方式,先是 在廟會內展演進而打響知名度,而後進軍演藝圈;當她進入演藝圈後,又能夠把 握身為電子花車舞者的優勢並加以包裝,再與另一股次文化「臺客文化」匯流,
終於成就了她的發展與獨特性,替當時、往後的展演者們奠定基礎,也影響到電 子花車轉型過後的藝陣車隊。而在茉莉之後,藝陣車隊的展演者們已能夠熟稔地 以團隊方式進行執業及展演,且又加入了當今的流行文化(韓國女團、網路社群) 於實踐之中,進而產生另一股新的廟會女性次文化。職是之故,在電子花車、藝 陣車隊的情況當中,筆者自報導人身上獲知的是:即便在不同年代底下活躍,女 性們透過各種的活動、職業乃至展演在宗教空間底下持續努力與爭取權益(不管 是經濟上、身分上的),是以某種程度而言女性是在宗教空間中創造了專屬於她 們的次文化,這種次文化具有時間維度上的延續性,同時又能夠被同樣環境底下 的女性們所複製,也許會與同時期的另一股次文化進行匯流,進而推動外界環境 的質變,例如本研究提及的 2000 年電子花車文化與臺客文化的關係即為一例。
而筆者以為這其實是一種「宗教空間與女性的紐帶關聯」(Correlational Bonding between Women and Religious Spaces),一方面它能夠將女性活動與宗教生活緊密 結合,另一方面又具備彈性及延展性,讓女性們擁有更多的空間創造屬於她們的 次文化。而就電子花車、藝陣車隊而論,女性展演者的次文化則是立基於身體的 陳列以性意味的展覽之上。
然而,有一項事實仍值得被加以審視:那就是女性次文化的創造並非一種單 向的創造,反而是一種綜攝性、多向的一種統合。以電子花車的轉型而言,雖然 女性在其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但她們的外界環境、周遭人群、附屬產業同 樣也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這些與電子花車展演者們息息相關的條件及人員,是 仰賴電子花車展演者們的出現才加以被整合,進而得以在宗教空間內被加以實踐 與動員;易言之女性展演者在電子花車的整合過程中是如同纛旗一般的存在:她 們具備指標性與辨識性,能夠成為號召的基礎。循此脈絡,再而回觀齊偉先研究 當中所論及的品味議題,筆者業已於前揭章節(第二章)分析陳述,認為電子花車 迎來轉型既是品味的變化,同樣也是群眾號召、創造熱鬧的功能塑造;然實際上 這背後尚有一項重要的本質是隱而未見的,那就是品味動員所蘊含的狂歡本質。
依趙世瑜所定義的,當原始的宗教活動進入到文明社會之後其特性也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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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從「娛神」走向「娛人」。因此廟會活動某種程度上扮演了一種調節,並 且讓狂歡行為得以合理化;過往的社會道德總是對人們的生活行為有著諸多約束,
然而透過廟會這樣一個破口,非理性的行為諸如暴食、縱慾、飲酒等等都可以被 允許。易言之人們透過廟會活動的庇護,能夠回歸那原始的、人性的狂歡精神,
而且這樣的狂歡精神是不僅侷限於中國宗教,而是在世界各個地區的宗教活動當 中都不難被看見。82而關於本研究所討論的電子花車及藝陣車隊的展演,不管是 早期的電子花車脫衣舞、鋼管舞抑或是藝陣車隊的團體熱舞展演,我們不難看出 她們表面上是為酬神與信仰而進行,然而實際上她們創造出的熱鬧、性慾以及愉 悅等等元素乃是亙股宗教歷史當中的原始精神,這不僅代表的是齊偉先所定義的 品味動員實踐,同時又蘊含著趙世瑜所談及的那種實踐宗教活動的狂歡本質。
二、 女性的身體陳列與再現
於第二章的討論中筆者業已敘明:電子花車、藝陣車隊的展演者們在時代變 遷下會以各種形式在宗教空間底下進行活動,進而產生產業的轉型,此種轉型是 一種職業替代與再現,主要可以歸因於女性展演者的加入所致。究電子花車的轉 型本質,不管形式、時代如何變遷,其本質仍屬是一種女性的身體陳列與展覽,
這種身體陳列充滿著濃厚的性意味,某種程度上更可以說是一種性的展列品、性 的商品。而在本研究第三章,筆者曾提及訪談米蘭達的契機係來自於筆者對普度 場所的鋼管舞展演之觀察。筆者也強調,就宗教空間而言,寺廟是神聖且秩序的 場域,同時也是神靈(正神)的居所;於此空間內,經常伴隨諸多禁忌,舉凡食物、
儀式、身分、器皿甚至到性別,種種禁忌為的是確保空間內的潔淨。而相對於寺 廟空間之外,同時也相對於神聖以外的場域,則是那些污穢的、無秩序的、充滿 危險的妖魔、陰神們所活動的場所。既處於秩序以外,自然缺乏禁忌的約束;在 神聖空間內被視為禁忌的事物,反倒成為了攏絡、綏靖危險陰神的手段。而電子 花車之展演,尤其是那種情慾性質濃厚的脫衣舞、鋼管舞展演,自然也是為取悅 陰神而設。這是一種女體的陳列:於電子花車之上,各鋼管舞者猶如陳列品般輪 番上演,她們是一種性的陳列品,表面上是陳列給孤魂野鬼、陰神所觀覽,實則 陳列給那些參與宗教活動的群眾們觀看。於此筆者將以女性的身體陳列為核心進 行考究,試圖解釋「性」是如何在宗教空間內逐漸變成一種商品,且這種商品的
儀式、身分、器皿甚至到性別,種種禁忌為的是確保空間內的潔淨。而相對於寺 廟空間之外,同時也相對於神聖以外的場域,則是那些污穢的、無秩序的、充滿 危險的妖魔、陰神們所活動的場所。既處於秩序以外,自然缺乏禁忌的約束;在 神聖空間內被視為禁忌的事物,反倒成為了攏絡、綏靖危險陰神的手段。而電子 花車之展演,尤其是那種情慾性質濃厚的脫衣舞、鋼管舞展演,自然也是為取悅 陰神而設。這是一種女體的陳列:於電子花車之上,各鋼管舞者猶如陳列品般輪 番上演,她們是一種性的陳列品,表面上是陳列給孤魂野鬼、陰神所觀覽,實則 陳列給那些參與宗教活動的群眾們觀看。於此筆者將以女性的身體陳列為核心進 行考究,試圖解釋「性」是如何在宗教空間內逐漸變成一種商品,且這種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