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依照「資訊科技」課綱草案 (教育部,2016) 之學習內容進行重要 學習概念之初擬,作為編制問卷之根據,並製成第一次大慧調查問卷,並邀請 21 位專家組成大慧專家小組進行連續三次問卷調查,以規劃國高中在不同階段應 學習的「資訊科技」重要學習概念。
三次問卷結束後,結果顯示 121 項概念中達高度共識適合 (納入) 作為
「重要學習概念」者共 92 項,達高度共識不適合作為「重要學習概念」 (刪 除) 者共 3 項,未達高度共識者共 26 項。在未達高度共識的概念項目中,依 照專家三次問卷所給予的意見回饋,本研究將其區分為以下幾類進行討論:「中 高度共識納入」共 6 項,「中度共識納入」共有 4 項,「中度共識刪除」共 1 項,「中低度共識納入」共 8 項,「中低度共識刪除」共 1 項,「無共識」
共 6 項。經結果討論後呈現如表 5-1,納入概念共 92 項,刪除概念共 3 項,
建議納入概念共 15 項,建議不納入概念共 11 項。
在六個學習類別中,專家著墨較多且最多概念未達高度共識的部分為「程 式設計」及「演算法」,而「資料表示、處理及分析」則是未達共識概念較多 之類別。若與現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進行對照,便可知道專家在此三類別之意 見較無法達到共識有其原因。九年一貫資訊課程的規劃理念為「培養國民資訊 科技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目標」,所著重的較偏向「資訊科技應用」以及「資 訊科技與人類社會」等類別,而更早期之資訊科技課程規劃亦有此傾向,專家 們在現行課程實施的影響下,加上對於新課程內容較不熟悉,勢必對與以往版 本課綱不同之趨勢會多有考量。
本研究在經歷三次大慧調查問卷後,整理專家回覆意見,發現在大學任教 與在中學任教之專家確實對「重要學習概念」提出不同層次的看法,尤其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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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問卷中,中學教師多提出較著重在教學實務面的意見和問題,希望學生 能有動手操作的機會,認為理論可以少一點、實作多一點,同時也考慮到課程 的銜接性等面向;而在大學任教的專家較多著重在各主題所包含的教學內容及 概念本身,考慮其深度、廣度或需要的先備知識等,特別在「程式設計」及「演 算法」兩類別中。然在第二次及第三次的意見回覆中可看出有彼此補足的情形,
如此產生共識亦使調查結果能更具說服力。這亦支持了本研究在邀請專家時認 為專家小組要能兼具大學教授對資訊科技教學知識面,較具前瞻性的看法,以 及中學教師對教學現場實務面和學生心智成長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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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recurrence relation) 、範例與應用
建議納入
48 3.6.4 高速運算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例如:平行計算、叢集計
算或格網計算等) 建議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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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重要學習概念 結果
6.13 資 訊 科 技 領 域
性向之自我理解 6.13.1 選擇資訊相關科系所需之性向與特質 納入
6.14 資 訊 科 技 相 關 行業之進路與生涯發 展
6.14.1 大學資訊科學相關科系簡介 納入
6.14.2 資訊科技相關行業簡介與生涯規劃 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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