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美國、英格蘭、澳洲中小學資訊科技課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第一節探究中小學資訊科技課程在世界各國之發展 (以美國、英格蘭、
澳洲為例) ,第二節則從我國「資訊科技」課程綱要角度出發,並討論其他國 家對我國「資訊科技」課綱研修之影響。第三節為針對「學習概念」之定義、
探討。第四節說明大慧調查法之進行概況、特色與實施步驟及適用時機等。第 五節則探討大慧調查法應用在課程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美國、英格蘭、澳洲中小學資訊科技課程
世界各先進國家目前於中小學階段教育皆已開設「資訊科技」課程,如:
美國、英國、德國、荷蘭、以色列、澳洲、日本、中國、香港等,其中美國、
英格蘭與澳洲等皆已於近年內研修之「資訊科技」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中明列 運算思維能力培養相關內容,而我國亦於 2016 年公布涵括運算思維能力培養 之課程綱要 (草案) 。以下將就美國、英格蘭、以及澳洲「資訊科技」課程內 容進行概述。
壹、 美國資訊科技課程
美國電腦科學教師協會 (CSTA) 、國際教育科技協會 (ISTE) 以及美國大 學理事會 (College Board) 所提供的 AP 課程 (Advanced Placement,大學先修 課程) 皆針對「資訊科技」課程提出明確指引,並將運算思維能力納入課程核 心概念中,各課程指引概述如下。
一、 電腦科學教師協會 (CSTA) 之 K-12 電腦科學課程標準
為了讓中小學生能學習應有的電腦科學知識與培養相關技能,CSTA 訂定 了 K-12 的電腦科學課程標準,認為中小學電腦科學課程應達到以下目標:學 生能瞭解電腦科學的本質和地位、電腦科學概念和技能間的緊密關係,並且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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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能使用電腦科學技能 (特別是運算思維) 於其他學科的問題解決活動,且能 擴增學校現在所提供之資訊科技課程及大學先修電腦課程 (CSTA, 2011) 。課 程包含五個重要面向,包括:運算思維 (Computational Thinking) 、合作 (Collaboration) 、運算實作與程式設計 (Computing Practice & Programming) 、 電腦與通訊設備 (Computers and Communications Devices) 、及社會全球與倫理 議題 (Community, Global, and Ethical Impacts) ;其中在運算思維面向的目標為 學生於小學階段時,能理解簡單運算思維之概念;中學階段時,能將運算思維 應用於問題解決,並將其視為一解題工具;當高中階段面對真實世界問題時,
能利用運算思維設計一個完整的解決方案。
二、 ISTE 學生資訊科技能力指標
美國 ISTE 提出國家資訊科技應用指標 (National Educational Technology Standards, NETS) ,範圍涵蓋學生、教師、行政人員、資訊支援人員及電腦教 師,期望能在學習、教學及領導面,利用科技來提升高層次思考技能。在學生 資訊科技能力指標 (National Educational Technology Standards for Students) 中,
明定以下六大能力標準 (ISTE, 2007) : (一) 創造及創新
學生利用科技展現出創意思考、建構知識、發展創新作品與步驟流程。
(二) 溝通及合作
學生利用數位媒體與環境進行遠距溝通及共同合作,包含支援個人學習,
並對他人的學習提供幫助。
(三) 研究及資訊之熟悉運用
學生使用數位工具,以蒐集、評估與使用資訊。
(四) 批判性思考、問題解決及做決策
學生使用批判性思考技能,以計畫與進行研究、管理專題、解決問題,並 利用適當的數位化工具和資源做出明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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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數位公民
學生瞭解與科技相關的人類、文化及社會之議題,並能實踐符合法律與道 德之行為。
(六) 科技操作及概念
學生展現出對科技概念、系統與操作之良好認識、觀念、技術、制度及行 動。
ISTE雖未於此能力指標中明確提及「運算思維」,但已將屬於運算思維能 力之概念融入其標準中,例如:使用數位工具蒐集與評估資料、設計問題解決 步驟、有效地解決問題及探索不同的議題等。此外,ISTE (2011) 與 CSTA 共 同合作制定了 K-12 運算思維之操作型定義,同時提供運算思維相關教材資源 供各界參考。
三、 College Board 的 AP Computer Science Principles
本課程著重在電腦運算 (computing) 的創新面向以及運算思維的實踐,旨 在幫助學生認識電腦科學的基本原理,學習電腦運算基礎技能,瞭解電腦運算 應用對真實世界的影響,以及培養學生程式設計素養而設計。
課程架構分為兩大面向,第一個面向為運算思維實作 (Computational Thinking Practices) ,包含六個子項目 (College Board, 2014) :電腦運算與我 (Connecting computing) ;製作運算作品 (Creating computational artifacts) ;抽 象化 (Abstracting) ;分析問題和作品、Analyzing problems and artifacts) ;溝通 (Communicating) ;以及合作 (Collaborating) 。第二面向為大概念 (Big Ideas) , 包含:創造力 (Creativity) ;抽象 (Abstraction) ;資料與資訊 (Data and Information) ;演算法 (Algorithms) ;程式設計 (Programming) ;網際網路 (The Internet) ;以及全球影響 (Global Impact)等七個向度。新課程將於 2016 年秋 天實施,並於 2017 年 5 月進行第一次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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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課程是為鼓勵更多人能夠參與電腦科學以及其他STEM的學習,其重點 並不是要教授特定的程式語言或工具,而是幫助學生能應用資訊科技及程式設 計來解決問題及製作個人相關之作品。課程中冀望看到學生能像藝術家、作家、
電腦科學家、或工程師一樣,不斷的重複著進行創新方案的設計及執行。
貳、 英格蘭資訊科技課程
英格蘭於 2013 年 9 月公佈的國定課程綱要,將原有ICT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課程更名為電腦運算 (Computing) ,列為中小學必 修,自2014年起實施。課程內容包含三大要素:電腦科學、數位素養以及資訊 科技,目標在培養學生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2013): (1) 理解與應用電腦 科學的基本概念,例如抽象化、邏輯、演算法以及資料表示方法等; (2) 能以 電腦運算語彙分析問題,並具充分的撰寫程式解決問題經驗; (3) 能評估及使 用資訊科技 (包括新的或不熟悉的科技) 來解決問題; (4) 成為負責任、有能 力、有自信、及具創造力的資訊科技使用者。
在此課程中學生要學習的關鍵概念 (key concepts) 包括(Computing At School, 2012):程式語言、機器、及運算,資料與表示方法,通訊與協調 (coordination) ,抽象化與設計,以及電腦運算的相關概念。在學習過程中,學 生要經歷的關鍵過程 (key processes) 則是運算思維,包括抽象化 (Abstraction) 和程式設計 (Programming) 兩大項;抽象化包含了模型化、解構、及通則化,
程式設計包含設計及撰寫程式、抽象化機制、及程式除錯及測試等。學生藉由 此課程應學會下列內容 (Computing At School, 2012) :演算法 (Algorithms) 、 程式 (Programs) 、資料 (Data) 、電腦 (Computers) 、通訊與網際網路,最後 則有進階主題供學生進行選修。除了課程標準外,課程規劃亦提供教師引導手 冊,包括課程規劃、教學、評量,並整理教學所需資源的相關連結等,以輔助 整個課程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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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澳洲
F-10 數位科技課程
澳洲課程、評量及報告局 (Australian Curriculum, Assessment, Reporting Authority, ACARA) 於 2013 年發布更新版全國中小學的課程綱要,其課程綱 要之目標為培養學生的語文、數學、資訊通訊科技 (以下簡稱 ICT) 、批判和 創意思考、個人和社交能力、倫理價值觀以及跨文化理解等基本能力,其中,
學生的ICT能力,應包含五項核心能力 (ACARA, 2013b) : (1) 使用ICT時,
社會和資訊倫理之實踐; (2) 使用ICT進行探究; (3) 使用ICT進行創作; (4) 使用ICT進行溝通管理; (5) 操作ICT。
除此以外,在科技課綱中,明定了科技教育課程包含「設計與科技」和「數 位科技」兩科目,學習內涵皆包含知識與理解、過程和生產技術等兩類。數位 科技學習內容包括 (ACARA, 2013a) : (1) 知識與理解:認識數位系統的組成 (軟、硬體與網路) 、資料如何呈現與結構,以及資訊系統的使用、發展、與人 之間的交互作用和衝擊; (2) 過程和生產技術:收集、管理和分析資料,並藉 由定義、設計、執行、評估、合作與管理等過程創造數位解決方案。
而在數位科技課程綱要中著重的兩個要點分別為『資訊系統』與『運算思 維』。前者在於數位硬體和軟體組成 (數位系統) 、資料、處理過程與那些藉 互動去創造、控制並溝通資訊的人們的結合;後者則是一個問題解決的方法,
包含各種可藉由數位系統實做的技術和策略。技術和策略可能包括邏輯性地組 織資料、把問題分解成許多小部分、定義抽象概念,還有設計並使用演算法、
模式和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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