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
本研究主要成果包含城市綠屋頂降溫節能效益評估、減碳效益評估、
空污減量評估、截水效益評估、建立國內綠屋頂成本資料及成本效益分析,
以下說明這些成果及重點結論。
1. 城市綠屋頂降溫節能效益評估:本研究採用 1D-HF(Clark et al., 2008) 及 eQUEST(Hirsch, 2003)兩種方法,分別估算新竹市設置綠屋頂的節 能效益,所得成果如下:
(1) 1D-HF 法:此法主要依據 U 值與溫度差估算,總節能效益約為每 年 1 億 7 千萬度電,約為新竹市 2010 年非營業用電 840 萬度的 20%
左右。
(2) eQUEST 法:本研究依住宅與辦公建築分別分析,且假設空調在 高於 26 度時開啟,結果分別為每年約可省 7 千 1 百萬及 9 千萬度,
而全市節能效益為每年 1 億 6 千 1 百萬。1D-HF 法因亦考量任何 溫度大於 26℃的時段,故估算結果比此法的結果大。
2. 減碳效益評估:本研究依 1D-HF 及基質吸收能力估算減碳效益每年約 可減 12.100 萬噸 eCO2,若依 eQUEST 之結果,則約為每年 10.100 萬 噸 eCO2。
3. 空污減量評估:本研究主要評估四種污染物的減量效益,分別為 NO2, SO2, O3, PM10,結果顯示減量以 O3為最大宗,其次依序為 PM10、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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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SO2,量雖然不多,但對於較需注意 O3的新竹市而言,綠屋頂的建 置仍具有正向的意義。
4. 截水效益評估:本研究主要評估降低雨水地面逕流及降低降雨尖峰流 量兩部份,所得結果如下:
(1) 降低雨水地面逕流:本研究估算的截水量約為每年 440 萬 m3。 (2) 降低降雨尖峰流量:本研究所假設綠屋頂的飽和截水深度(DSRGR)
約為 3.540×10-2m,唯排水系統效益需以集水區作為估算依據,故 本研究將第二區併入第一區,而各分區尖峰逕流減量百分比依序 約為設計雨量的 4.170-8.340%、8.040-16.080%及 3.200-6.400%。
5. 建立國內一般及綠屋頂成本資料:本研究考量一般及綠屋頂的初設成 本、維護、更新及使用期間等項目,並向已建置的國內案例及相關廠 商訪查成本資料。
(1) 一般屋頂:本研究分析結果含工帶料成本為每平方公尺 1,528 元;
年均成本部份,一般屋頂在以 10、15 及 20 年為更新年限的年均 成本(CNR)分別為每平方公尺 190 元、146 元及 115 元。
(2) 綠屋頂:主要以植物、介質、排水層(蓄水層)、防水層及施作人工 費等為估算依據,本研究取資料區間的平均並估算其單位面積成 本含稅約為 2,683 元,與每平方公尺 2,640 元的台北市信義區公所 頗接近;年均成本部份(CGR),本研究未考量維護部分,每平方公 尺為 166.500 元。
6. 綠屋頂成本效益分析:本研究估算出四種主要效益所具有之經濟效益,
並綜合上述評估新竹市綠屋頂成本效益分析,所得結果如下。
(1) 降溫節能經濟效益:依 1D-HF 及估算可得每年約可節省約 3 億 5 千 3 百萬元,而依 eQUEST 之結果估算共約 2 億 7 千 2 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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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減碳經濟效益:假設碳稅每公噸 750 元時,以 1D-HF 法的節能量 與基質吸收能力每年節省碳稅約為 9 千 1 百萬元,而依 eQUEST 與基質吸收能力,每年約可再增加 7 千 6 百萬元效益。
(3) 空污減量經濟效益
(a) 空氣污染防制費用:本研究以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每年分別 約為 25 萬 5 千元及 16 萬 6 千元,經濟效益每年為 42 萬元,
並不多。
(b) 單位污染減量成本:NO2, SO2及 PM10每年的減量成本約為 43 萬、35 萬及 216 萬元,總經濟效益為每年 3 百萬,亦不顯著。
(c) 單位損害成本:本研究估算 SO2, O3, PM10每年的損害成本約 為 210 萬、83 萬及 680 萬,故所減少的損害成本約為每年 973 萬。
(4) 截水經濟效益
(a) 雨水下水道使用費:此部份以美國華盛頓州現有費率估算,
結果得每年 82 萬元,效益並不顯著;另依 Carter and Keeler (2008)建議之優惠方案,總額約為 2,022 萬。
(b) 雨水下水道擴充成本:新竹市第一排水分區節省成本為 1,832 至 3,223 萬元,第三分區介於 961 至 1,542 萬元之間,第四分 區則在 1,431 至 3,051 萬元之間,故新竹市節省的排水系統擴 充成本為 4 千 2 百萬元到 8 千萬元左右,40 年年均成本則約 在 250 萬到 450 萬元。
(5) 新竹市綠屋頂成本效益分析
(a) 依一般屋頂不同更新年限:依據一般屋頂更新年限 10 年、15 年及 20 年下比較綠屋頂的成本效益,分別為每年 6 億 2 千 5 百至 7 億 7 百萬元、負 3 千 5 百萬元至 4 千 7 百萬元及負 5 億元至負 4 億 1 千 5 百萬元,除了在一般屋頂更新年限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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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外,綠屋頂的效益均較佳,雖然在更新年限為 20 年時,
綠屋頂的效益較差,唯本研究並未考量綠屋頂…等其他效益,
且國內一般屋頂的更新年限往往短於 20 年。
(b) 額外考量碳稅與雨水下水道使用費:與一般屋頂更新年限為 10 年、15 年及 20 年的成本比較每年分別為 7 億至 8 億 2 千 萬元、4 千萬元至 1 億 6 千萬元及負 4 億 2 千萬元至負 3 億元,
碳稅效益約占 20%,可見碳稅亦有助於綠屋頂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