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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實驗室建置之效益評估

一、對未來檢測市場之預測

因目前標準檢驗局檢測採驗證登錄,在有效期間沒有更改產品規 格就不需再檢測,若標準檢驗局有新的驗證項目才會有新的需求。以 目前發展預測,未來檢測業務應以公共工程需求較高,實驗室可提供 有關整体採光照明系統的測試評估環境與設備。

但若從另一個角度思考,若能以長遠的眼光來投資建置本實驗 室,以高標準建置本實驗室成為具有公信性、追溯比對能力的檢測中 心,光學測試的需求將會隨著政策要求,國外市場高品質的要求,檢 測市場可改變為成長的趨勢。若能建立國家標準的制訂與認証制度,

配合綠建築標章政策之室內環境指標對於光環境之需求,強制產品的 檢測,並且以國家經費支持實驗室運作,降低測試費用,則更能增加 廠商送測之誘因。

初步估計,以台灣區照明公會會員850 家,大部分均沒有自屬的 檢測實驗設備,預估有 20%廠家會被要求測試,每家測試費用約 15 萬(只能做不到16 套的燈具測試):850¯0.2¯15 萬 = 2,550 萬測試 費用(僅預估傳統燈具類,不含車燈業及特殊燈種),即為一筆可觀 之營運收入。而目前許多外銷廠商卻必須將產品送往國外檢測,若建 研所實驗室能提供相關的檢測,可節省業者的測試成本,亦能維持實 驗室之營運。估計若配合法令推動,五年內投資成本應可回收。

5.2 實驗室未來規劃重點

以認証、研發、教育訓練為本實驗室之三大營運目標:

(一)由建研所實驗室領導國家標準之制訂,並提供具有公信力之認

証。此國家標準與認証之基準應與國際同步,以提昇我國照明 產業界之國際競爭力。雖目前台灣照明產業受到大陸市場之衝 擊有逐漸外移之趨勢,但大陸廠商品質仍落後台灣甚遠,並且 大陸目前認証之基準仍遠比台灣落後。故台灣應趁此時機急起 直追,以協助穩固我國產業界的競爭地位。

建研所實驗室也可透過制訂標準、認証的業務維持實驗室之營 運。

(二)目前照明界所使用之照明軟體均未獲得任何認証,因此在運用 上亦無法確保照明設計品質是否符合相關基準。而建研所實驗 室可主導照明軟體之認証,並能增加一項營運收入來源。

(三)對於目前業界開發新產品(如:LED 燈),提供研發所需之設 備,加速台灣業者推出先端產品而具備國際競爭力。

(四)經標準檢驗局提出目前國家標準(CNS)有許多項目已老舊過 時、不合時宜,期許建研所實驗室能合作重新檢討修訂相關標 準。經本研究抽樣訪查相相關業者,並提供資料請台灣區燈具 照明同業輸出公會認証與審查委員會協助檢討,所得到之回覆 意見:

CNS 照明燈具相關標準當初援用自日本相關基準,已沿用過 久,許多已不符現行需要。而 CNS 標準項目彼此相關,不宜個 別單獨修訂,恐掛一漏萬,歸納業界之意見普遍認為應全面修 訂,並建議參考現行國際認可之各國標準來制訂,以與國際水 準同步,才能對產業界產生實質之助益。

(五)試驗室建置優先序第三之照明實驗室,因配備有活動式之架構 體,以及可配合模擬照明環境之設備器材,在實驗以外的部分,

可規劃設計照明相關原理、知識之實地教育展示,對全民有關 光、照明方面進行教育;對於專業從業之建築師、燈光設計師、

產品設計業者,亦能提供一感受各種照明燈具、色溫度等所營

造之氣氛效果,使專業者或學生能實際體驗照明環境提升照明 應用設計之水準。並成為營運收入的一部分。

5.3 後續應進行之工作

1.進行未來實驗室建置後之營運管理之研究 2.規劃申請相關實驗室認証(CNLA)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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