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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1. 李昀(2012),「台灣綜合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差異化競爭策略分析」,國 立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2. 黃婉婷(2011),「證券業財富管理經營策略之個案研究」,國立台灣科技大 學財金融所碩士班論文。
3. 胡馨文(2008),「台灣銀行、證券及保險業從事財富管理業務之比較研 究」,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財務金融組。
4. 羅絓瓊(2006),「從銀行發展財富管理業務經驗看證券商從事該業務之 關鍵性因素」,國立中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5. 洪雅萍(2012),「證券商產業競爭優勢之研究」,國立台北大學國際財 務金融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6. 洪姓忠(2014),「證券業擴增財富管理業務影響因素之研究~以 Y 券 商為例」,朝陽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碩士論文
8. 陳世英(2008),「證券商辦理財富財管理業務架構之發展與展望」,證券 櫃檯月刊,第134期
9. 陳智泉(2008),「財富管理在台灣發展的趨勢與未來的方向」,證券櫃檯 月刊,第135期
10. 台灣領先的不動產仲介及顧問公司瑞普萊坊發表2015年《財富報告》。
11. 天下雜誌549期
12. 謝俊欽,「證券商提供客戶理財的新選擇財富管理」,證券服務635期 13. 劉純斌(2009),「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意事項」,證券暨期貨月
刊,第二十七卷第十二期
14. 周冠男、林楚彬(2012),「我國證券業發展困境與改革方向之探討」, 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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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櫃檯月刊,第161期
15. 王儷容、沈中華(2015),「面對競爭,證券商如何布局OSU業務」,證券 公會季刊,104年第二季
16. 劉瑞興,(2016),「提升證券商交割專戶功能以便利投資人」,證券暨期 貨月刊,第三十四卷第五期
17. 林玲真(2015),私人銀行與高資產顧問的第一本書:私人銀行基礎篇,台 北,財團法人金融研訓院
18. 許心婷(2016),「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現況與未來展望」,證券公會季刊,
105年第三季
19. 徐政義(2015),「證券商待事境外金融業務之發展與挑戰」,證券公會季 刊,104年第二季
20. 瞿玉娟(2015),「國際債券市場與證券商發展」,證券公會季刊,104年 第二季
21.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 商周.com
22. 行政院金融管理監督委員會網站 http://www.facey.gov.tw
二、英文文獻
1.World Wealth Report 2014 from Capgemini and RBC Wealth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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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一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人員資格條件及訓 練要點 (104 年 4 月 1 日修正發布)重要條文。
第三條 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主管人員及業務人員應符合下列所有資 格條件:
一、 主管人員應具備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五條規 定高級業務員資格;業務人員應具備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 員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業務員資格。
二、 須參加本公會所舉辦之 24 小時「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人員訓 練班」,通過訓練考試後,取得財富管理業務人員訓練及格證 明書;或取得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TM,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專業證照者。
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其他人員應符合下列所有資格條 件:
一、 應具備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五條規定高級業 務員資格或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業 務員資格。
二、 須參加本公會所舉辦之 12 小時「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基礎課 程」,通過訓練考試後,取得財富管理其他人員訓練及格證明 書;或取得第一項資格者;或取得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
(CFPTM,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專業證照者。
取得訓練及格證明書或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專業證照 者之上開人員,經該人員所屬證券公司加強該公司金融商品 專業知識及其內部道德考核後,由該所屬證券公司遴選,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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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本公會備查後由本公會發給財富管理業務相關人員登記執 照號碼,主管人員及業務人員,應將執照號碼印製於名片上,
以供投資人辨識。
證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信託業之督導人 員(含內部稽核部門主管)、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及內部稽核 人員,應符合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 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以下簡稱信託專門學識 或經驗準則)之相關規定。
證券商辦理應注意事項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業務種類,
涉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相關人員之資格條件應符合證券 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及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之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