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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布施波羅蜜研究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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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布施與波羅蜜的意義 

 

在談論布施與波羅蜜的意義之前,有必要大略的了解一下,印度古文明對於 佛陀當時所產生的影響,及佛陀證悟最初教化的思想為何?以了解布施的原初意 義,及其與當時印度文化的關係。高楠順次郎在其《佛教哲學要義》中,把印度 文明稱之為森林文明(Civilization of the forest),而印度的宗教、哲學和文學,許 多都是出自森林冥思的產物,教育也是在森林深處進行。音樂、醫學和其他各種 文明,都在森林中培植出來,這是非常有趣的。印度人相信為生活所作的奮鬪,

是高等文明的阻礙,因而城市生活只不過是罪惡的繁殖處所。在印度這塊土地上 的婆羅門教、印度哲學和佛教,可以稱之為是自然自我修養的產物。更有意思的 是,一個人必須瞭解現世生活的真實內容,不加任何言辭地觀察它,並且依照,

這個知識和立場去調節每天的生活行為。平時我們總會心中生起許多分別,若能 自然的觀察做改善,就不至於消耗時間和精力在無益的事理上。36這是印度人,

其生活理念受到婆羅門教、印度哲學和佛教的影響,帶出往後的民間信仰。供養 修行人,及生活分成四行期中有森林期,這將在以後的章節有所闡述。 

 

本章分為布施的意義和波羅蜜的意義兩節,探討當時印度文化和佛陀當時的 社會背景,如何影響布施修持法門。印度有悠久歷史的布施文化,婆羅門祭祀及 民間的祭拜活動,佛陀則以布施、持戒、生天的教導,作為修行的基礎;其思想 守重在善惡,作為道德行為的規範,宣揚行善的因果報應,以此將布施的意義呈 現出來,深化為波羅蜜的發展,這是本章所要討論的議題。 

 

第一節    布施的意義 

 

       

36 高楠順次郎著,藍吉富譯,《佛教哲學要義》(台北:正文書局,1973 年),頁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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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傳播是在固有印度文化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在當時印度人的文化、與 生活習俗環境因素的影響,此時已經有了善惡業報、輪迴的觀念。對於布施的實 踐在人生的四行期中,各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在此節中將以印度布施之文化背 景,對佛教的影響為開始,進入布施意涵的探討,並論說布施所能獲致的功德果 報。 

 

壹、印度布施之文化背景對佛教的影響   

印度文明主流是印度雅利安人,在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從中亞由伊朗北方入 侵西北印度,原住民達羅毗荼人被趕到南方。其後,形成婆羅門、剎帝利、吠舍、

首陀羅等四個階級種姓。婆羅門(Brāhmana)是純粹的雅利安人、社會的上層,司 掌祭祀祈禱和教育文化;剎帝利(Ksatriya)掌握政治權,是武士或王族的階級;吠 舍(Vaiwya)是農牧商工諸民族,從事物質生產、商業貿易為一般庶民,受武士及 王族的支配和保護;首陀羅(wudra)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達羅毗荼人,被視為私人 財產的奴隸,不能有宗教的信仰。37祭司有梵書(Brāhmana)作為祭儀的規則所以 需要有專門的知識,因此是世襲的職業,王族是獨立的階級,一般職業也成為世 襲。婆羅門教是當時雅利安人主要的信仰,以《吠陀》為經典。38此為印度當時 特有的宗教與社會文化背景。 

 

以當時文明特色的觀察,佛教興起之理由與時勢有很深的關係。佛陀的出 身,是純粹的剎帝利種並非婆羅門,生於迦毗羅衛城較為憍薩羅更屬偏東之處。

佛陀一生的教化區域,主要在王舍城(摩揭陀的國都)和舍衛城(拘薩羅的國都),

故鄉迦毗羅衛、吠舍離(跋耆國內)、拘睒彌(跋蹉國)等地方,最後在拘尸那迦(北        

37 水野弘元著,釋達和、陳淑慧譯,《佛教的原點》(台中:恒沙出版社,1992 年),頁 6-7。

38 中村元著,釋見憨、陳信憲譯,《原始佛教其思想與生活》(嘉義:香光書鄕出版社,1995 年),

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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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城外去世。39此時經濟、政治上的實權,已由許多國王掌握,發展出四個 大國,有摩揭陀(Magadha)、憍薩羅(kosala)、跋蹉(Vamsa)、阿槃提(Avanti)為主。

這個時代,舊有的四種階級制度發展為六種,40人們所尊敬的是擁有財寶、米穀、

金銀的資產家,無論種姓。這時古代吠陀文化《奧義書》,發現宇宙的根源,是 梵(Brahman)與個人內在的我同一,善惡果報的道德,由前生的業引生現世的果 報,由現世的業感招未來的果報,展開了輪迴的思想。41 

40 六種姓,是前面的四種姓,加上屠夫(Candāla)和汚物清掃者(Pukkusa)共六種。就是以前最高 的婆羅門,也有可能成為醫師、奴僕、壓制者 樵夫、商人、牧人、屠夫、獵戶、商隊的。見佐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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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婆羅門讚揚祭祀的功德上,於《摩奴法典》卷4,強調布施果報和義務:

226:富人要虔誠不懈地舉行祭供和舉辦慈善事業,因為以正道取得的財 富來舉辦這兩種事業,提供不滅的果報。

227:他應經常完成慷慨施與的義務,祭獻時,祭室內外有值得布施的人,

要經常竭盡所能,欣然完成布施的義務。44

由此可知祭祀的布施功德,於富人有不滅的果報,於婆羅門亦有完成布施的義 務。這時的慈善事業提供挖塘或鑿井,修建公共水泉,栽植花園樹木等。這些都 是帶來社會人民的福利及繁榮,對鄕鎮是有所供獻。《吠陀》後期,強調祭祀獻 供,所祈求的卻是現世和來世利益。因此有許多獻祭儀式,如《摩奴法典》列舉 的祭祠,就有梵祭、祖先祭、天神祭、精靈祭、人祭,此五大祭供是每天所舉行,

若不盡心會造成罪孽。與此相關的教條《摩奴法典》卷3 的條目從 67-100 都是 詳細說明此五大祭,因而「祭祀萬能」為當時梵書對婆羅門教,具體闡述的三個 特點(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之一,並強調祭祀活動為溝通人、神,

及支配萬物。因此神的地位在宗教上有所變化,祈求福報是來自於祭祀的本身。

發展出一生從出生禮到結婚禮共有十二個重要的祭祀,一年三季祈求豐收,新滿 月祭祈求豐年祛除各種障害,每天早晚兩次的祈求牧畜的繁殖。以上是屬於家庭 祭與供養祭的一部分,與生活有習習相關。種種祈求目的,不外乎婆羅門想獲得 名聲、剎帝利希望取得勝利、吠舍祈求財富,因此布施給萬能的神,滿足了各階 層人民的心願,人們因而樂此不疲。 

 

在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著的《印度哲學宗教史》書中,也有同樣的看法,

       

44 摩奴一世(Manou, Swayambhoura)著,迭朗善(A. Loiseleur-Deslongchamps)譯,馬香雪轉譯,《摩 奴法典》(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98 年),頁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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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古代印度人的祭典(yajba),基於買神之歡心而得恩惠,做為人神之間的主要 連繫。在祭供所用的《夜柔吠陀》經典中言:「與余則余亦將與汝,……汝旣求 於余矣,余亦求之於汝。」又指出,其祭典之種類多,皆祈願祭而無感謝祭。所 供之物,多與人間食物相同,為牛乳、酪、餅、穀類、肉類、飲料等。動物則為 牛、馬、羊等。45因此這是人神之間的重要連結方式,人們供養人間上好食物,

認為祭祀者會受到神的庇佑,這是有關於布施祈福的情形。

有關布施給修行人,這是印度人的日常活動,因為印度的出家習俗,與正統 婆羅門教徒所提倡一生的四個行期有關。布施、祭祀、慈善又是居家期,所要盡 的義務。因此一般人對雲遊、托缽的出家人,有布施供養衣食住的習俗。如學生 期、雲遊期,是全靠人們布施,過著托缽的生活。所以佛陀出家後,也就依靠托 缽而生活。這是佛陀時期,布施給予修行人衣食無慮,可在修行上精進的情形。

在《阿多利法論》中就有將六類人歸為比丘:梵行者、苦行者、學生、養活老師 者、游方者、生活無着者。此論中說:「一個比丘可以挨門乞討食物,就像蜜蜂 一朵花一朵花地采集花蜜一樣。」46此為當時人們尊敬修行人,讚美乞討食物背 後所成就的修行活動。由以上可看出,印度文化中有善惡思想、因果報應的思想,

偏重在祭祀,是人們對天神的祈求,及有修行人的尊敬,會得到人間的安樂。做 善事會令人心生歡喜,這也是佛教拿來對一般信徒,教導布施的實踐方法,不同 的是,佛教更強調以善惡作為道德的行為規範,因此宣揚行善的因果業報。佛陀 常為初學信徒,講授「施論、戒論、生天論」的端正法,這就明白的道出布施的 方法,及布施的果報,藉此人們知道為何行布施,如《阿含經》卷1 言: 

   

摩竭國王頻毘娑羅白世尊言:「……供養如來及比丘眾,衣被飲食床臥具

       

45 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著,高觀廬譯,《印度哲學宗教史》(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71 年),

頁108。

46 引自劉建、朱明忠、葛維鈞著,《印度文明》(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 年),頁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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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瘦醫藥,亦當勸率臣人民使得蒙度,使長夜得離三塗永處安隱。」爾時,

世尊告摩竭國王頻毘娑羅:「大王!為眾生故發弘誓意,欲安隱眾生,義 理深遠,天人得安。」爾時,世尊為摩竭國王頻毘娑羅,說微妙法……所 謂論者,施論、戒論、生天論,……爾時,二百五十婇女,即於坐上逮法 眼淨。47

在摩竭國王率臣和人民,布施供養如來和比丘眾,因此臣及人民有得度,離三塗 得安隱的機會,所以佛讚嘆國王的誓願,可得人天安樂,並為大眾講施、戒、生 天的妙法。此三端正法的意義:一、布施是一種善法的重要行持,二、於戒論不 起貪欲、瞋恚、愚癡乃至念戒所熏,三、升天法則是慈悲喜捨的實踐。48因此把 布施導向更深層實踐的基礎,並強調以善知識的正念正知來修行布施。如阿含經 有關布施的教化,如《雜阿含經》卷20 言:

聖弟子自念施法:心自欣慶我今離慳貪垢,雖在居家解脫心施、常施、捨 施、樂施、具足施、平等施。若聖弟子念於自所施法時,不起欲覺、瞋恚、

害覺。……於此五欲功德離貪、恚、癡,安住正念正知,乘於直道修施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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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弟子們慶幸自己能夠離慳貪,安住於正念、正知以真誠的心,在修行道上行布 施。

綜合上述佛陀初期的教化,先以施、戒、天三論來說法,其內容五戒、十善,

       

47 西晉‧法炬譯,《阿含經》卷 1,《大正藏》冊 2,頁 856 中-下。

48  參見《中阿含經》卷 6:「如諸佛法,先說端正法,聞者歡悅,謂,說施、說戒、說生天法,

48  參見《中阿含經》卷 6:「如諸佛法,先說端正法,聞者歡悅,謂,說施、說戒、說生天法,

在文檔中 大智度論布施波羅蜜之研究 (頁 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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