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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結論

1、 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材料的使用,根據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四條規定,按

「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的認可申請要點」辦理,若 中 央 主 管 建 築 機 關 未 指 定 試 驗 機 構 時 , 依 要 點 第 六 條 , 申 請 者 得 採 用 任 一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實 驗 室 認 證 體 系 TAF 之 實 驗 室 的 試 驗 報 告 書 , 或 檢 具 其 他 實 驗 室 試 驗 報 告 書 但 經 中 央 主 管 建 築 機 關 審 查 同 意 即 可 。 因 此 在 認 定 對 象 項 目 , 包 括 極 廣 , 具 有 彈 性 , 惟 實 際 執 行 的 項 目 多 為 防 火 材 料 及 綠建材等的性能認 定,結 構 材 料 及 工 法 技 術 方 面 較 少。而 且 根 據 相 關 資 料 顯 示 , 一 般 廠 商 對 此 制 度 不 甚 瞭 解 , 不 清 楚 可 申 請 的 項 目 有 哪 些 。 相 對 地 , 日 本 的 性 能 評 價 之 認 定 , 廠 商 可 直 接 委 請 性 能 評 價 機 關 代 行 申 請 大 臣 的 認 定 , 包 括 認 定 書 的 領 取 等 。

2、 國 內 有 關 評 定 或 審 查 資 料 的 保 全 並 無 統 一 規 定 , 公 開 程 度 也 不 夠 。 例 如 內政部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有審議案件,有圖文管理系統,但相關資 料並未公開, 而所公開文件主要是法令規範,另特殊結構審查,審查單位 審查完竣後的結構審查案件,於審 查 後 也 並 未 公 開,對於各案之審查改善 缺失問題等也無資訊可供廠商參考,建議於一定期限後可以提供外界查閱或 以簡訊方式公開。

3、 日本對於高強度混凝土材料的認定,鑑於高強度混凝土的施工技術與製造技 術同樣重要,普遍是由大型營建公司與預拌混凝土廠聯合提出申請,如此則 可以兼顧到施工可行性與製造兩種技術的品質,確保工程的品質。對此,國 內現行的特殊結構審查機制對於高層結構的設計品質確有相當的助益,是否 可以擴大到施工與材料的審查層面,建議予以考慮。

4、 推動 New RC 建 築 物 發 展 需 要 大 量 的 結 構 實 驗 , 無 論 在 本 土 化 規 範 的 研 究 上 或 廠 商 在 個 案 建 築 的 申 請 上 , 未 來 勢 必 使 用 大 量 的 結 構 實 驗 設 備 。 因 此 有 必 要 調 查 整 合 國 內 既 有 的 設 備 配 置 現 況 , 公 開 資 訊 , 因 應 需 求 。

5、 本計畫建議綜合審查與細項審查之兩階段審查架構,係鑑於 New RC 建 築

設 計 與 施 工 技 術 的 複 雜 性 。綜合審查可以提供事前諮詢,釐清其複 雜 性,儘 早 從 結構、材料、設備、電腦程式等分項決 定 應 檢 討 之 細 項,包 括 材 料 與 結 構 的 試 驗 細 項 , 並 依 實 驗 的 複 雜 性 與 實 驗 品 質 要 求 , 來 指 定 由 何 者 進 行 實 驗 ( 惟 需 建 築 技 術 規 則 第 4 條 授 權 ) , 俾 使 申 請 者 可 儘 早 準 備 實 驗 試 體 等 作 業 , 避 免 審 查 延 宕 。

第二節 建議 建議一

立即可行建議:強化 NewRC 實驗研究以及進行為建立審核認可機制所必要 之性能評定作業方法相關研究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我國的性能評定項目與日本的相比較,日本的評定或審查(日本稱「性 能評價」)項目的種類較為清楚,而且每一項目都有個別的性能評定作業方 法書,評定內容過程等都非常詳細。對於申請者而言,不論評定項目、試驗 方法、評價基準(審查標準)等,都有詳細的參考資料可資遵循,極為明確,

審查制度也公開透明。而且事前的諮詢洽談制度,申請者與審查單位可以有 充分的溝通機會,這使申請者對於審查項目有充分的瞭解與準備,使整個審 查作業更有效率,因此為建立審核認可機制有必要進行相關作業方法研究。

建議二

中長期建議:輔導國內既有的相關評定或試驗機構成為建築結構新材料新工 法之指定性能規格評定專業機構或指定性能試驗機構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台灣建築中心等

對於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結構新材料新工法,目前尚無依認 可申請要點指定的評定專業機構或試驗機構,廠商提出申請後,係由 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直接受理後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團體審查,將 來有必要加以輔導指定。

1. 案名

高強度混凝土 2. 申請者名稱

公司 新拌混凝土廠 3. 總則

3.1 建築材料適用範圍

(1) 本申請案之混凝土抗壓強度基準值(設定基準強度)介於 39N/mm2 至 60N/mm2之間,且指定強度超過 45N/mm2之高強度混凝土。另依 水泥種類分類之設計基準強度詳細資料如下。

1) 普通波特蘭水泥:39N/mm2以上,60N/mm2以下 2) 中熱度波特蘭水泥:42N/mm2以上,60N/mm2以下

而所謂指定強度,即以抗壓強度之基準值(設計基準強度)加上標 準水中養護試體於材齡 m 日時之抗壓強度與結構體混凝土於材齡 n 日時之抗壓強度推測值間的差異(結構體混凝土補償強度):mSn 值之運算結果。

(2) 使用材料如表-1。

(3) 本案中所述之混凝土相關事項,適用於由 建材公司 凝 土廠製造,由施工者以標準施工方式於現場灌製之混凝土。

(4) 自混凝土開始拌合至卸貨為止之時間以 90 分鐘為限。另外,由 於與買主有所協議而採取凝結延遲措施等處理方式之情況下,若 能確認混凝土之新拌性質不因時間變化而產生障礙時,可將此限 制時間變更為 120 分。

表-1 使用材料一覽

材料 種類 生產者或生產地

普通波特蘭水泥 水泥 中熱度波特蘭水泥

細骨材 砂 山砂

粗骨材 碎石 碎石 2005 自來水

拌合用水

1 自來水以外來源 工業用水 混合劑 高性能 AE 減水劑

*1 原則上,只在無法滿足工業用水品質基準時採用自來水。

身為製造者, 建材公司 新拌混凝土廠之管理責任在於依高

細骨材之品質基準如表-3 及表-4。

表-3 細骨材之品質基準值(其之 1:絕乾密度、吸水率、鹼-氧化矽反應性)

品質項目 山砂 測定方法

絕乾密度(g/cm3) 2.5 以上

吸水率(%) 3.5 以下 JIS A 1109 鹼-氧化矽反應性 無害 JIS A1145

JIS A1146 表-4 細骨材之品質基準值(其之 2:粒度) 過篩砂粒之質量百分率(%)

篩孔之約略尺寸(mm) 種類

10 5 2.5 1.2 0.6 0.3 0.15

粗粒率

(FM)*1 測定方法 山砂 100 90~100 80~100 50~90 25~65 10~35 2~10 2.60±0.20 JIS A 1102

*1 粗粒率(FM)為管理目標值。

(3) 粗骨材之品質基準

粗骨材之品質基準如表-5 及表-6。

表-5 粗骨材之品質基準值(其之 1:絕乾密度、吸水率、鹼-氧化矽反應性) 品質項目 碎石 2005 測定方法

絕乾密度(g/cm3) 2.6 以上

吸水率(%) 1.5 以下 JIS A 1110 鹼-氧化矽反應性 無害 JIS A1145

JIS A1146 表-6 粗骨材之品質基準值(其之 2:粒度) 過篩砂粒之質量百分率(%)

篩孔之約略尺寸(mm) 種類

30 25 20 15 10 5 2.5

細度模數

(FM)*1 測定方法 碎石 2005 - 100 90~100 - 20~55 0~10 0~5 6.60±0.30 JIS A 1102

*1 細度模數(FM)為管理目標值。

4.2 高強度混凝土之品質基準

品質項目 坍度(cm) 坍流度(cm) 空氣含量

76

50±7.5cm 55,60±10.0cm 65+5.0,-10.0cm 空氣含量 JIS A 1128

2.0±1.0%

3.0,4.0±1.5%

4.5+1.0,-1.5%

混凝土溫度 以棒狀溫度計測量

±12kg/m3 抗壓強度 JIS A 1108

關於施工者所進行之檢查,其檢查項目、檢驗方法、檢查頻率與管理 值以及壓強度管理等事項,由契約訂定階段中設立之高強度混凝土品質管 理委員會決定。另外,須確認圖 1 中製造者所發行之高強度混凝土收據所 記載之內容(設計基準強度 Fc、指定強度 Fr、部門主管核可編號-○○○) 等資訊。

圖-1 高強度預拌混凝土交貨單 預拌混凝土交貨單

依不同水泥種類、適用時期、校正材齡分類前述式(1)至式(4)中 所求得之抗壓強度管理值之結果如下表-11~表-13。若欲變更以下結構體 混凝土強度補償值(S 值),使其數值低於性能評估時之設定時,須接受指 定性能評估機關針對變更之技術內容作性能評估,並再度取得部門主管核 可。另外,工廠標準差(σ)值之調整則適時進行。

1) 於各個夏季、標準季及冬季等季節中,以材齡 91 日之鑽心取樣試 體強度(結構體混凝土強度)、與此值相關之簡易絕熱養護試體抗 壓強度以及材齡為 28 日或 56 日之標準養護試體抗壓強度值之關 係求取 S 值。依各季節累積之 S 值進行定期分析,設定適當的 S 值。

2) 若使用材料之生產者、產地或製造設備有所變更,以室內試驗拌 合或實機試驗拌合等方式確認材齡 28 日或 56 日之標準養護試體 在變更前後是否有顯著差異。若有顯著差異,則須重新設定適當 之 S 值與 σ 值。

3) 骨材之混合比率有所變更時,以室內試驗拌合或實機試驗拌合等 方式確認材齡 28 日或 56 日之標準水中養護試體的抗壓強度。若 變更前後有顯著差異,則須重新設定適當之 S 值與 σ 值。

4) 若已累積高強度混凝土製造出貨之實際數據,足以調整工廠標準 差時,設定適當之 σ 值。

抗壓強度基準值

(設計基準強度)(N/mm2) 39 42 45 58 51 54 57 60 使用時期 夏季(混凝土拌合溫度 27℃以上,35℃以下) 指定強度(N/mm2) 8 8 9 10 10 11 12 12 標準差 σ(N/mm2) 47.0 50.0 54.0 58.0 61.0 65.0 69.0 72.0 配比強度 mF(N/mm2) 4.7 5.0 5.4 5.8 6.1 6.5 6.9 7.2 水灰比(%) (空氣含量 2.0、3.0%) 56.4 60.0 64.8 69.6 73.2 78.0 82.8 86.4 水灰比(%) (空氣含量 4.0、4.5%) 41.0 38.5 36.0 33.5 32.0 30.0 28.5 27.0

___X

之管理値(N/mm2) 38.0 36.0 33.5 31.0 29.5 28.0 - - Xmin 之管理値(N/mm2) 47.0 50.0 54.0 58.0 61.0 65.0 69.0 72.0

抗壓強度基準值

(設計基準強度)(N/mm2) 39 42 45 48 51 54 57 60 使用時期 標準季(混凝土拌合溫度 13℃以上,27℃以下) 指定強度(N/mm2) 7 7 7 7 8 8 8 9 標準差 σ(N/mm2) 46.0 49.0 52.0 55.0 59.0 62.0 65.0 69.0 配比強度 mF(N/mm2) 4.6 4.9 5.2 5.5 5.9 6.2 6.5 6.9 水灰比(%) (空氣含量 2.0、3.0%) 55.2 58.8 62.4 66.0 70.8 74.4 78.0 82.8 水灰比(%) (空氣含量 4.0、4.5%) 42.0 39.5 37.0 35.5 33.0 31.5 30.0 28.5

___X

之管理値(N/mm2) 39.0 36.5 34.5 32.5 30.5 29.0 28.0 - Xmin 之管理値(N/mm2) 46.0 49.0 52.0 55.0 59.0 62.0 65.0 69.0

抗壓強度基準值

(設計基準強度)(N/mm2) 39 42 45 48 51 54 57 60 使用時期 冬季(混凝土拌合溫度 5℃以上,13℃以下) 指定強度(N/mm2) 7 4** 4 4 5 5 6 6 標準差 σ(N/mm2) 46.0 46.0 49.0 52.0 56.0 59.0 63.0 66.0 配比強度 mF(N/mm2) 4.6 4.6 4.9 5.2 5.6 5.9 6.3 6.6 水灰比(%) (空氣含量 2.0、3.0%) 55.2 55.2 58.8 62.4 67.2 70.8 75.6 79.2 水灰比(%) (空氣含量 4.0、4.5%) 42.0 42.0 39.5 37.0 34.5 33.0 31.0 29.5

___X

之管理値(N/mm2) 39.0 39.0 36.5 34.5 32.0 30.5 28.5 27.5 Xmin 之管理値(N/mm2) 46.0 46.0 49.0 52.0 56.0 59.0 63.0 66.0

*於標準季與冬季狀況下,為確保設計基準強度 39N/mm2之高強度混凝土 具備坍流度 55cm 之材料分離抗性,定比例提升 S 值。

**於冬季狀況下,為確保設計基準強度 42N/mm2之高強度混凝土具備坍流 度 55cm 之材料分離抗性,定比例提升 S 值。

抗壓強度基準值

(設計基準強度)(N/mm2) 42 45 48 51 54 57 60 42 使用時期 全季(混凝土拌合溫度 5℃以上,35℃以下) 指定強度(N/mm2) 4 3 3 3 3 3 3 4*

標準差 σ(N/mm2) 46.0 48.0 51.0 54.0 57.0 60.0 63.0 46.0 配比強度 mF(N/mm2) 4.6 4.8 5.1 5.4 5.7 6.0 6.3 4.6 水灰比(%)(空氣含量 2.0、3.0%) 55.2 57.6 61.2 64.8 68.4 72.0 75.6 55.2 水灰比(%) (空氣含量 4.0、4.5%) 40.0 38.5 36.5 35.0 33.0 31.5 30.5 40.0

___X

之管理値(N/mm2) 37.5 36.0 34.0 32.5 31.0 29.5 28.5 37.5 Xmin 之管理値(N/mm2) 46.0 48.0 51.0 54.0 57.0 60.0 63.0 46.0

*為確保設計基準強度 42N/mm2之高強度混凝土具備坍流度 55cm 之材料分 離抗性,定比例提升 S 值。

表-13 管理值一覽(中熱度波特蘭水泥)56S91 之狀況 抗壓強度基準值

(設計基準強度)(N/mm2) 42 45 48 51 54 57 60 42 使用時期 全季(混凝土拌合溫度 5℃以上,35℃以下) 指定強度(N/mm2) 6 6 6 6 6 6 6 6 標準差 σ(N/mm2) 48.0 51.0 54.0 57.0 60.0 63.0 66.0 48.0 配比強度 mF(N/mm2) 4.8 5.1 5.4 5.7 6.0 6.3 6.6 4.8 水灰比(%)(空氣含量 2.0、3.0%) 57.6 61.2 64.8 68.4 72.0 75.6 79.2 57.6 水灰比(%) (空氣含量 4.0、4.5%) 42.5 40.5 38.0 36.5 34.5 33.0 31.5 42.5

___X

之管理値(N/mm2) 39.5 37.5 35.5 33.5 32.0 30.5 29.5 39.5 Xmin 之管理値(N/mm2) 48.0 51.0 54.0 57.0 60.0 63.0 66.0 48.0

值時,再度進行檢驗,若再檢驗結果符合管理值範圍,則該產品合格。若再檢驗結果仍超出

高強度混凝土製造與檢查之流程圖如圖-3。另,備忘錄之內容如圖-4。

施工者 製造者

( 建材公司 新拌混凝土廠)

契約階段 ←施工者與製造者協議(每一工程案均

須協議)

※1(核可範圍)

□ 普通水泥 :Fc39 以上,60N/mm2 以下

□ 中熱度水泥 Fc42 以上,60N/mm2 以下

□ 由契約締結至產品檢查為止 □ S 値下限値及混合比例之確認 (協議事項)

□ 水泥種類

□ S 値須高於 建材 新拌混凝 土廠由實驗資料訂定之標準 □ 確認是否進行施工實驗 □ 初期養護方法

計畫階段

※2 製作試拌合計劃書。

※3 雙方現場會面確認施工性質後,

※3 雙方現場會面確認施工性質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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