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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經目前蒐集國內外文獻資料整理分析及比較,獲致以下結論:

一、 本研究對象為包含了現今護理之家、老人長期照護及養護機構 等,雖然從管理法令依據及主管機關來看,護理之家屬於護理 相關法系及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而老人長期照護及養護機構為 老人福利相關法系及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然而配合 106 年長期 照顧服務法正式實施,此 3 類機構均屬於住宿式長照服務機構,

亦即以受照顧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之服 務,然從建築及消防法系來看,此 3 類機構基本上歸屬為同類 組建築用途或場所,更重要是收容人員(住民)之避難行為特性、

行動能力及避難困難度上十分相近,因此本研究所提供風險自 主檢核表、指南及另案參考手冊概可適用此 3 類機構。

二、 依據專家諮詢訪談彙整結果,修正調整了「長期照顧機構防火 避難安全風險項目自主檢核表」,常見風險因子可歸納成 5 大 項,分為機構之基本資料、火災危害及防火管理、防止火勢及 煙氣蔓延擴散、避難逃生設施及設備、緊急應變及救助等,另 含 38 項重點提示。經本研究對 28 家機構之訪調結果,近 7 成 機構有提供增修意見,修正後自主檢核表如第四章第四節所 示。

三、 對於將自主檢核表納入參考手冊中的看法,所有機構皆表示贊 成或樂觀其成,咸認為先行防火及避難安全風險項目自主檢核 表,評估本身之火災風險及脆弱度,有助於掌握機構本身的優 缺點及仍可改善之處,再輔以改善參考手冊所提供之硬體建議

長照服務機構防火避難安全改善之調查研究

措施等,對於提昇防火及避難安全將有所助益。

四、 依據以往實際參訪養護中心、護理之家等機構之經驗,瞭解行 動不便人員的緊急避難依賴醫療護理、照服人員極深,因此先 前研究觀察探討這些第一線工作人員對於消防避難演練的作法 及看法,提供若干務實可行的意見,本年度從機構經營或管理 人員角度著眼,從機構整體火災風險安全去自主檢核,似乎更 利於建立機構本身的防火及避難安全意識及機構文化。

第二節 建議

建議一

加強推廣有關長期照顧機構防火及避難安全風險自主檢核觀念:立即 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本部營建署、消防署、財團法人台灣 建築中心

配合本所日後建築防火科技計畫年度辦理之講習教育訓練或研討 活動課程,加入有關「長期照顧機構防火避難安全風險」相關課程,

同時邀請相關政府機關及專業團體共同參予辦理,將可使長期照顧機 構有關防火及避難安全風險自主檢核觀念及具體作法之推廣達到最佳 成效。

建議二

推動既有長期照顧機構改善防火避難案例研究工作: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本部營建署、消防署

如結論所述,相關收容機構大都能夠關切患者之火災避難安全,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惟若要求其改善建築設施,或增設消防設備,須在其財力可負荷下方 可行,因此期望未來繼續辦理既有長期照顧機構改善防火避難案例研 究,以提供經營業者改善其環境安全之參考建議。

建議三

修正長照服務機構有關環境安全維護項目之評鑑指標內容:中長期建 議

主辦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

協辦機關(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本研究透過專家訪談、實地機構訪談或督考,對於長照服務機構 有關環境安全維護項目之評鑑指標內容有深入了解,因而針對不符科 學原則、不盡合理之處研提修正建議,期望主管機關能夠參考納採。

長照服務機構防火避難安全改善之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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