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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論:天理 vs.公理;歷史傳統 vs.人工設計及網絡式 的存在 vs.個體化的存在

傳統的政治社會秩序是長期的歷史與政治地理、民族文化、經濟水平發展的 結果,有其特殊性,也有其普遍性。朱熹將中國傳統的政治社會秩序天理化,不 免過於強調其普遍性,而忽視了歷史與民族傳統的特殊性。不僅如此,天理化的 政治社會學說,對於所有人,尤其是下層民眾,有著強大的制約力。這不免一方 面強化了南宋以降政治社會的穩定性,另一方面也促成了他的僵固性。隨著歷史 的發展,道學家之言在元明以降的東亞世界獲得了無可比擬的地位,也因而他必 須為其問題乃至失敗負責。

從長期的歷史看來,奠基在擴大化的父系宗族倫理的政治社會秩序,能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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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穩固地綿延發展,顯然有其優越性。然而遇到了西方的挑戰之後,其不足之處,

也暴露無遺。以獨立戰士方為公民作為源頭理念的現代西方政治社會秩序,所看 重的首先是一群戰士所組成的強大機制。在此機制中,個體與主體性原理、契約、

制衡、民主、法治、人權等原則都非常突出。在這些方面,重視整體性原理的中 國傳統體制,不免相形失色。所謂「天理化」的傳統政治社會秩序及其中的倫理 關係,不僅喪失了「天理」的地位,更成為封建、落後、剝削、無理的代表。從 九天到九地,這樣的變化不免使人感慨。但關鍵的其實是這基本上代表了兩套不 同的組織與秩序體系,難以互相衡量。其中所包含的不僅是農業與現代工商業的 差異,因為雙方組織原理的源頭均可追 遡至古典時期。朱熹天理化政治社會秩序 與組織的源頭,顯然是三代的封建體制。而西方的政治社會秩序與組織的源頭則 是希臘、羅馬的市民政治與希伯來的道德及律法意識。

我們若將朱熹的政治社會組織理念與啟蒙以降西方主流的政治社會組織理 念做一個對比,將可以發現雙方最主要的對立,在於天然形成的組織與人為理性 設計的組織概念之不同。朱熹的政治社會組織理念是中國近世政治社會組織的代 表性要素。而它被現代拋棄的基本原因之一,在於他的一些基本主張現代人不太 能夠再認同。現代人主張的是一種公理化的政治學,或說理性化的政治學。96

96這一點可參見汪暉講的公理的世界觀。

公 理化政治學的出發點,是人人所共具的一種理性所提出來對於每一個人都適用的 政治上的原則,而且是倫理上的原則。譬如說,每個人都有基本的人權,內容包 括免於被政府作一些法律之外的處置,或者每個人都有基本的財產權、基本福利 的保障,這些基本的權利,不分男女老少與社會地位,適用於每一個人。公理的 政治學的基礎是出自於原子化的個人,認為每一個人是平等的、一樣的,其思想 的源頭其實是啟蒙運動。啟蒙運動之後,主張每一個人都有同樣的天賦人權、有 同樣的權利義務,在一個社會秩序建立在人人都有的同樣的權利義務的基礎底下,

來確立人們共同遵守的一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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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的政治思想中,每一個個人是在他的家、社會、國的網絡中存在,是一 個相對存在的狀態,而非原子化的個人。所作所為是否合乎天理,要視個人所處 的位份如夫婦、子女、父母而定,這就是所謂的禮治。《儀禮經傳通解》背後就 是這一套禮治思想,在集體的架構裡替每一個人安放好不同的位置。在這個基礎 底下,每一個人根據他的位份來作為。禮治架構背後的思想也是大公,可是這大 公是依照的每一個人在各自的位份裡頭盡本份的「公」。一個人若能充分克己復 禮就是去私為公,因為如果一個人只考慮自己,而不考慮到整體的話,為子時就 會忘掉對父親、為夫的不考慮太太、不考慮子女,禮治思想的集體架構也就不成 立了。

這兩種政治思想對比是如此的強烈,傳統的禮治政治思想出發點是仁,換言 之,仁與禮是儒家政治思想的基礎,就是考慮到人心中一定要有由近及遠的眾人 存在,而個人是在整體架構中完成自己的位份,大公無私是整體地在以人心為基 礎,以禮治為展現的狀態底下呈現。現代政治思想卻是假設原子化的個人,它的 倫理道德的基礎是基督教的倫理以及希臘羅馬的理性觀念。

人們早先相信人都是有理性、有道德的,因此會遵循理性跟道德互相尊重,

達到具有 universal law 的境界。若沒有道德理性的假設,遵循 universal 的 ethical law 的基本前提就不成立了。所謂的自然法意思是人性當中自然就有的一些律則,

這些律則一則出於理性,一則是出於基督教的一些德性的觀念。譬如認為人都不 喜歡被傷害,因此也不應傷害別人,這些律則普遍適用所有人,也就是所謂的 golden rule。人都有一定的社會性,所以 natural law 對於人性的一些基本假設 是比較樂觀的。現代的法治是建立在這個樂觀的假設下,認為人性是天然就有一 種自然的道德性,跟一種自然的 natural law。人性的道德跟理性會讓群眾遵守 一個屬於普遍的公益。很不幸的,這個假設在當代也受到挑戰。現在人對於人性 愈來愈沒有信心,從報章雜誌的報導來看,人的良心似乎沒有下限,幾乎可以無 所不為。

由此可見,西方政治思想中的原子化個人假設中,認為每一個人都可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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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al law,以及一些大家都能認可的普遍政治社會律的前提,也不是當然成立 的。反而儒家本於仁跟禮的政治理論,在這個意義上是符合自然律的。所謂的自 然律,不是飲食男女的自然人性,而是更進一步,出乎人對於人的一種自然的情 感,表現為對於父母兄弟、鄰里社會,乃至於天下人的一種情感,是一種原本有 的義理之性。儒家承認人性出於自然,但這「自然」中進一步會有一種義理之性。

這兩套的政治思想截然不同,宋人的政治思想,主張回到先秦,提出一切儒 家政治思想的基礎是原本於人性當中的仁義禮智,因此知道自己的位份在五常之 道當中,在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道當中,人人各都有自己的位份,行乎這 個位份,一切的倫理跟人際的關係會達到一種最美好的狀態。當然每一個人如果 把他的位份,都能夠做最充分的實踐的話,這個社會會是一個最理想的狀態,這 就是所謂禮治的系統。這個系統本來非常的理想,而且事實上在人性論上的基礎 是更為深厚,這可能是中華文明能夠存在幾千年的原因。

朱子的政治思想倒是可以建立一個很穩固的道德基礎,因為他訴諸於人天生 對於父母、兄弟、家人的情感,儒家談政治思想從不離開家的精義,也正在於此。

儒家深刻理解到一點,就是人純粹作一個個人的時候,其德性、倫理性是不可靠 的。傳統社會裡常說光棍靠不住,人只有在家裡頭,出自於情感的關係,才能夠 安靜的為善。所以儒家回到人性最基本的家庭的要求上,一切從家出發。

這是儒家化家為國最精義的地方。但是其限制在於,一旦成為家天下之後,

很不幸地,依然無法克服在上位者為家的私欲。天子變成把國家、朝廷當作皇帝 私家,士大夫也把官位拿來當私家牟利的工具,儒家政治根本的矛盾其實在於這 一點。以家庭的情感為出發點,是有道理的,否則基本的道德性從何而來,便無 法成立。除非信上帝或是某種宗教上的信仰,否則就普通世俗、世間的人而言,

唯一可能的道德基礎是來自於對他人的情感,尤其是對家人的情感。一般的情形 下,特例不論。這是朱子政治思想的背後的爭議。

如此看來,朱子的政治思想等於是在自然形成的社會、政治下,將其原理作 為最理想的法度。但對於自然形成的社會,包括父系家族的社會乃至於大一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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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乃至於這樣的禮治結構性的限制、本質性的限制,他似乎沒有做太深刻的 反省。原因在於朱子的學術不是一種哲學 philosophy。一般的政治思想是以哲學 思考,跳脫出來做本質性的批判。朱子不這麼做,他順著天然、自然形成的道理,

來探究其道理為何,並且把這個道理講到盡處。因此朱子的政治思想會把自然形 成的政治秩序內部蘊含理性或者是應當有的理則,做最高度的發抒,但他不會對 既有的政治社會體系作根本性的批判。這個根本性的批判只有到近現代,當另一 個文明挑戰了整個傳統的以儒家為中心的政治社會體系的時候,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