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設立之想法起始於綠色矽島政策,民國90 年 1 月 8 日經行政院第 85 次政務會談中達成應於六個月內完成設置中部科學工 業園區可行性研究之決議,並同步進行選址勘查作業,而後遴選委員會 從中部地區九處初選基地中,評估實質環境、產業環境、研發環境、生 活環境及行政配合等多項條件後評選出台中縣市交接處之台中基地及雲 林基地作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優先發展之核心基地。
民國 91 年 10 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規劃新竹科學園區、台南科 學園區、中部科學園區之產業發展方向定位為「北IC、中奈米、南光電」,
於是奠定中部科學園區未來發展重點為奈米技術,引進產業將設定以精 密機械、奈米材料、航太產業、生物科技、通訊及光電等產業為主(1)。
民國92 年 7 月 28 日中科園區開放廠商進駐建廠至 95 年 2 月,共 77 家廠商進駐中科園區(1),主要進駐之光電類、半導體類及其上游材料供應 國際大廠包括友達光電、茂德科技、華邦電子、台灣康寧、台灣日東。
截至目前為止園區總投資額達新台幣1 兆 8 千億元,現階段中科園區就 業人口數約1 萬人,整個園區開發完成後預估可提供 6 萬 5 千個就業機 會並創造新台幣1 兆元產值(2)。
中部科學園區共規劃三座廠房基地,預計以10 年的時間(92 年至 101 年)完成三座基地的開發。這三座基地分別為台中基地、虎尾基地及后里 基地,佔地總面積分別為為 413 公頃、97 公頃及 246 公頃(1);其中台中 基地與虎尾基地核定總面積為 510 公頃,為中部科學園區發展前期主要 基地。
中科園區目前僅有台中基地少部分廠房已開始初步量產,虎尾基地 及后里基地則分別屬於建廠與規劃用地階段,本研究將僅針對台中基地 周邊居民作為暴露及健康風險評估之對象。
第二節 研究之重要性
根據新竹科學園區的經驗(同樣包括上述六大產業的工廠),園區內工 廠 所 排 放 的 空 氣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以 揮 發 性 有 機 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及無機酸、鹼氣體(包括氫氟酸、鹽酸、硝酸、磷酸、
硫酸、醋酸、氨氣及氯氣)為主(3,4)。而在中部科學園區台中基地環境影響 說明書中,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VOCs 管制排放總量為 3694 公噸 /年,是總空氣污染物管制排放量的最大項目,佔總排放量的 35% (5)。
台灣都會地區 VOCs 主要排放來源為汽、機車等移動性污染源所貢
獻(6,7),汽機車尾氣排放所含揮發性有機物主要為:苯(Benzene)、甲苯
(Toluene)、乙基苯(Ethylbenzene)、二甲苯(Xylene)(以上常簡稱
BTEX),其餘 VOCs 尚包括正己烷、正辛烷、正壬烷、正癸烷、124-三 甲基苯、135-三甲基苯、正丁基苯等化合物(7),而 BTEX 在國際癌症研究 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的分類中,苯 屬Group 1,乙基苯與二甲苯皆屬 Group 2,甲苯被分類為 Group 3,暴 露過量對人體可能產生致癌健康效應或非致癌之急性與慢性健康效應。
急性健康效應如眼睛、呼吸道系統刺激及過敏反應誘發;慢性健康效應 如肝腎功能損壞、破壞造血系統、中樞神經受損等。
就中部科學園區開發速度來看,同樣性質的新竹科學園區在設立 25 年後總投資額超越新台幣 1.6 兆元,中部科學園區從破土至目前為止 2 年餘時間,總投資額已經達到新台幣 1.8 兆元(8)。發展之迅速令人擔心,
伴隨廠商進駐建廠及生產線陸續量產,勢必使周邊主要道路車流量激 增,連帶造成周邊環境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也呈現倍數成長。
因此,在中科園區台中基地營 運 前 期 有必要建立其空氣中 VOCs 環境暴露濃度值,俾使後續更多廠商進駐之際,能有可利用的資料來探 討廠商進駐營運與 VOCs 濃度變化之關係,並釐清產能與車流量對此區 域 VOCs 之貢獻程度,同時利用 VOCs 濃度資料進行周邊居民潛在健康 風險評估。
第三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之目的為:
1. 建立中科園區周邊居民 VOCs 環境暴露濃度。
2. 評估園區產能及車流量與大氣環境中 VOCs 之相關性,並釐清兩者之 貢獻程度。
3. 評估中科園區周邊居民暴露環境中 VOCs 之潛在健康風險。
第四節 研究問題與研究假設
中科園區營運後,周邊道路車流量預期將呈現跳躍式成長,由於園 區營運及車流量的增加,將使得周邊環境VOCs 濃度大幅度升高,對於 原來居住在中科園區周邊之社區居民可能造成慢性潛在健康風險。
綜合上述理由,本研究欲驗證以下之假說:
1. 中科園區之進駐及營運活動會使園區周邊主要道路車流量增加。
2. 中科園區產能及周邊主要道路車流量增加會提高周邊環境空氣中 VOCs 濃度。
3. VOCs 濃度提高可能增加周邊居民慢性潛在健康風險。
第五節 名詞界定
1. 中部科學園區(C e n t r a l T a i w a n S c i e n c e P a r k ):本研究簡稱為 中科園區。本論文所提及中科園區其範圍僅表示座落於台中市西屯區 與台中縣大雅鄉之中部科學園區台中基地。
2. 揮發性有機物(VOCs):一般是指在標準狀態下(20 ℃,760 mm-Hg),
除了甲烷以外,其飽和蒸氣壓大於0.1 mm-Hg 之有機化合物,通常以 氣態或蒸汽存在於空氣中,且具有分子量小、沸點低及容易揮發之特 性,其種類包括多環芳香烴、含鹵素碳氫化合物、醛類及酮類等。
3. 健康風險評估(Health Risk Assessment):本研究使用危害指數(Hazard Index, HI)代表非致癌性空氣污染物潛在健康風險評估指標;使用致癌 風險(Cancer Risk)作為致癌物質之健康風險評估指標。
4. 不銹鋼採樣筒(canister):為美國環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U.S. EPA)公告採樣方法 TO-14(9)所使用之空氣污染物揮發 性有機物質採樣儀器,其原理為使用抽至負壓(通常為10-2 torr)之不 鏽鋼採樣筒,依據採樣時間及採樣筒容量,調整進氣流速,後攜帶至 採樣地點吸取全空氣樣本至一大氣壓,關閉出口閥,即完成採樣程序。
第二章 文獻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