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針對新建中高樓層建築物,參考「台北市建造執照申請有關特殊結構委託審 查原則」,建築物高度未超過50 公尺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經業主認為有必要 者,亦應將其結構設計委託審查:(1)鋼筋混凝土構造且設計跨距在 15 公尺以上 者;(2)地下層開挖之總深度(含基礎)在 12 公尺以上,或地下層開挖超過 3 層 之建築物;(3)建築基地位於地質敏感地區者,地下層開挖之總深度(含基礎)在 7 公尺以上,或地下層開挖超過一層之建築物;(4)地形特殊、結構體相連之同一 幢建築物,其規劃建築基地地面在 3 個以上者;(5)其他情況特殊並有安全顧慮 者。因此,實務上仍有必要進行非線性動力歷時分析。
有鑑於此,本研究支援內政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住 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之推動,賡續推動建築耐震之相關研發與推廣工作,可適 用於新建及既有建築物。配合行政院「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政 策,針對快篩後疑似具有高危險疑慮建築物,高度在20 至 50 公尺者,採用非線 性動力分析法,進行軟弱層及扭轉不規則建築之詳細耐震能力評估之研究,以協 助所有權人辦理詳細耐震評估,有系統地篩選出具有共同弱點之大樓,或輔導、
或強制該類大樓進入結構耐震評估與補強之程序,有效地排除類似災難。
圖1-1 中高樓層建築物倒塌案例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3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擬採用前述 FEMA P-58 之機率風險分析架構,並藉由其中有關倒塌 分析之流程作為建立中高樓結構倒塌耐震性能評估法之依據。本研究所發展之倒 塌評估方與流程將結合 FEMA P-58 中機率式倒塌易損分析法及增量式非線性動 力分析法,以建立建物之倒塌易損曲線,再與地震危害度結合即可計算建物之倒 塌機率風險,因此可考慮到中高樓建物在強震時之非線性動態反應與地震力的不 確定性等項因子。
國內業界已廣泛採納側推分析方法作為建築耐震能力詳細評估之依據,側推 分析雖具有方便與簡易的優點,但因側推力僅建議採用倒三角形或第一振態分 布,對於扭轉或高模態主控之建築結構,其分析結果易造成較大誤差。達成此研 究目標可能遭遇之困難,在於非線性歷時分析方法進行近斷層地震分析時容易發 散,不易進行單純之有限元素數值模擬。故本研究擬採用簡化之材料與數值模型,
進行建築物受近斷層地震影響之非線性歷時分析,訂定近斷層地震對建築結構耐 震性能的影響與防治對策,提供業界針對近斷層建築物耐震設計之參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