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研究背景
近年來,台灣設計產業在政府政策的大力推動之下逐漸興起,本土設計品牌 如雨後春筍般崛起,由此可見台灣在工業生命週期周中扮演的角色早已由代工轉 移至前端設計,製造端與消費者對產品的質量有更高的檢視標準,同時設計產業 積極在國際上展露頭角,創造出所謂的台灣精品印象,由此可見,台灣的設計產 業已有一定的競爭水準。2011 年國際設計大會在台北崧山菸廠圓滿落幕,在國際 上受到許多肯定與讚賞,除了設計品本身的高質量外,展示的力量不容忽視。透 過成功的展示,可將設計師想要傳達的意念傳遞到觀者心中,並且與整個參觀群 眾的特定目標群建立交流(耿立本,2001)。
根據統計,有42.1%的消費者表示購物時會被商場的情境氣氛以及商品陳列展 示所影響,進而產生衝動性的購買行為(王世澤,1998),由此數據可知商品陳列或 展示手法的確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甚至一個適宜的商品陳列或展示方式能 夠為產品產生正向的加分效果。綜觀目前專家學者商品陳列或展示方面的討論或 文獻,多數是將商品陳列與展示分開討論,或是純粹由人體工學或商場動線的角 度談論陳列設計,在場域的討論上也多為量販店或便利商店,特別針對精品產品 特質或品項進行陳列或展示的研究稍嫌不足,因此針對精品陳列展示的議題的確 還有許多討論空間。
1. 2 研究動機
在台灣設計產業崛起的背景之下,台灣設計品在質量方面有很大的成長,部分 設計品除了有豐富的設計內涵之外,還結合特有的工藝技術或材質,將商品帶到 更高的層次,可被歸類為精品。根據時尚行銷專家米歇爾.舍瓦利耶(Micheal Chevalier)及資深精品品牌顧問熱拉爾德.馬扎羅夫(Gerald Mazzalavo)於共同著作
《奢侈品品牌管理 (Luxury Brand Management) 》(2008)書中為精品所下的定義及 註解:產品本身有極高的美學意涵(it must have a strong artistic content),產品本身 是工匠藝術的結晶(it must be the result of craftsmanship),跨國界的展示及被認可(it must be international)。可知精品不純粹只是以商品的形式出現在商店的貨架上,而 是應該被視為功能與美學並重的高層次藝術商品,精品展示器具的功能不僅只是 放置貨品更應具備展示的功能,方可將精品的特點強調出來。
台灣對精品品牌的塑造經驗較少,即使有高質量的商品仍然較無適當的空間設 計呈現其價值及精品特有的質感,相較之下,歐洲有許多知名且歷史悠久的精品 品牌持續致力於品牌價值的塑造,無論是產品的設計概念、材質選用與生產製程 的突破、美感的表現、包裝的細緻、發表會的運用等,到最後在品牌空間的展示 規劃,所有的過程都經過精心的設計。為了型塑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時尚聖殿的 形象,各大精品品牌無不投入大量精力及資金,店舖維護成本相對高。以香奈兒 (Chanel)為例,店面裝潢支出從每坪 30 萬到 150 萬不等,遠超過百貨公司一般店 面平均 5 到 10 萬的裝潢支出,且為了維持品牌形象每五年會進行改裝(蔡文,
2009)。精品品牌為了更多的商業考量,以及維持消費大眾對品牌的認知,促使他 們必須不斷挹注許多資金在展示設計上,增進了品牌呈現的可看性,正也因為如
此,精品品牌所展現的精緻度及張力非一般品牌所能比擬(楊員彰,2011)。因此,
頂級精品品牌在消費空間上的設計是相當具有參考性的,如何建立商品展示與品 牌價值的連結也是值得探討的議題之一。
針對不同的商品,展售區會有不同的設計方針,以女鞋區為例,不但要有陳列 量的滿足也更要具備有形的展現,一般鞋子展示層板最高會訂在 160 公分或 150 公分處,因為鞋子放太高不好拿取,約每 35 到 40 公分間距設一層板(陳德貴,
2007)。這樣的規則可普遍在商店設計相關書籍中見到,但針對精品想必會有更高 的展示標準,或是在商品展示上跳脫傳統的規則,營造出更豐富的展示變化。
在店內的陳設上,要明確地抓出二個互斥的要素:向客人訴求的「確保展示 技術」和向數量訴求的「確保數量」,並且努力使兩者皆能存在(新形象出版公司編 輯部,1993)。佐藤可士和(2012)將貨架本身視為具有影響力的「媒體」,他的功能 不再只是「陳列」,而是「呈現」。針對藝術性較高精品究竟該如何找到販售與展 示之間的平衡點?而精品的陳列與一般商品的陳列有何不同呢?
奧地利知名博物館學家弗德利希‧瓦達荷(Friedrich Waidacher)(2001)指出展示 櫃本身就是個審美的小宇宙,任何差錯都會被明顯化;亦提出了須考量的展示形 式條件,包括:
(一) 光線:指能保持展示的效果。如展示櫃中的明暗對比、光線的氛圍、穩定的 光線;
(二) 顏色:指背景顏色應烘托展示物件,從明亮到深沈、中性到強調、不飽和到 飽和的顏色等;
(三) 質感:指材料的細緻或粗糙、軟或硬;
(四) 密集度:指展示物之間的位置關係,重要的展品單獨放置,以作為焦點;
(五) 安排:指物件陳列方式是否易於觀賞,必須考量觀者的生理條件與心理感覺,
如視野的範圍以及眼睛的高度等。
知名建築教育學者漢德寶(2000)提到最基本的展示,成敗在於美感的呈現,並 指出展示櫃之展示形式呈現條件如下:
(一) 物件本身的美感吸引力;
(二) 物件陳列的方式,使美感可以呈現;
(三) 呈現物件的高度與角度使觀眾易於欣賞;
(四) 展示的背景形色可以顯現物件的美;
(五) 光線的投射可以使物件細緻之處呈現出來;
(六) 物件與物件之間有和諧統一之關係。
由文獻得知商品的展示是由許多條件所構成,包括:照明形式、貨架材質、貨 架色彩、貨架高度、構架形式及商品分佈狀況等等,並且在各個項目都相當講究。
基於台灣商品精品化的趨勢,對於具展示功能之展示器具有迫切之需求,因此引 發本研究針對以上議題進行探討的動機。
1. 3 研究目的
本研究將探討現有精品品牌空間中展示器具的設計要素,並透過個案分析與創 作設計理解其特點。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 探討現有精品品牌空間展示器具;
(二) 精品品牌空間中具代表性之展示器具的設計條件;
(三) 透過個案研究的歸納分析結果找出精品品牌空間中展示器具的特點;
(四) 以精品品牌的設計手法實際應用在現有品牌銷售空間的創作設計。
1. 4 研究架構流程
圖1-1:研究架構流程圖
1. 5 研究範圍與限制
針對精品品牌的挑選,主要來自於有公信力的品牌鑑價機構公佈的年度百大品 牌報告,如Interbrand 的“Ranking of the Top 100 Brands”、Millward Brown Optimor 的”BrandZ”、World Luxury Association 的”World's Top 100 Most Valuable Luxury Brands Official Release”等,選出數個頂級精品品牌或者精品集團,若數量過少再 加入集團中的同質性精品品牌一併列入取樣來源。如以Louis Vuitton 為首的 LVHM 集團在出現在各大 2011 年的品牌鑑價排名中,那麼他旗下的品牌 LOEWE、
Céline、Givenchy、Marc Jacobs 等等也會列入挑選品牌名單當中。
依據以上篩選出五個以上的品牌,以該品牌實體店面內的展示器具為取樣對 象,以展示品牌經典商品與主力商品的展示器具為主。為求樣本在形式上的多樣 性,在樣本的選取上盡量多樣化。
以下為研究限制:
(一) 取樣對象為國際知名精品品牌,無法在店內進行詳細測量,因此在觀察個案時 無法正確得知實際尺寸或數字,只能推測出約略值,無法進行非常精細的分 析,或許會影響到分析結果的準確度;
(二) 因精品具有時代感,在一定年限後會注入不同的元素,或許分析出的結果也同 時具時效性;
(三) 取樣對象為國際知名精品品牌,店內或許無法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