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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建築物室內空氣品質與通風環境,攸關居住者之健康與舒適,

目前建築法與建築技術規則亦以確保建築物皆能符合公共安全與 共衛生為基本要求,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也將住宅室內空氣環境性能 之優劣納入評估,並以人體健康或舒適性為出發點;伴隨室內空氣 品質管理法規之正式施行,建築物室內環境之通風換氣與空氣品質,

已成為建築居住環境的另一項重要指標。2003 年 SARS 疫情肆虐 全球,從亞洲、美洲到歐洲各地無一倖免,而建築物室內通風換氣 與排水通氣系統被認為是一個病毒在建築物內傳遞的可能途徑之 一;期其中地板落水雖然建築排水設備中的一個小零件,如衛生設 備器具未設置存水彎,將導致污水排水管系統內之污染空氣逸散至 室內,或昆蟲、蟑螂等侵入室內,影響建築物使用者之健康與安全 衛生。本研究係配合本部營建署因應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函為有關 既有公寓大廈建築物之他戶異味(如二手菸)經廁所管道間飄散至 室內,影響住宅室內空氣品質案,規劃辦理之研究議題。[1][2]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範圍

有關建築物自然或機械通風之設計,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 施工編第 43 條規定:「居室應設置能與戶外空氣直接流通之窗戶或 開口,或有效之自然通風設備或機械通風設備,並應依下列規定:

(一)一般居室及浴廁之窗戶或開口之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 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但設置符合規定之自然或機械通風設備者 不在此限。...」。[3]至有關自然通風設備及機械通風設備之規定,

同編第 44 條及設備編第 100 條至 102 條已有明文。本部營建署前 於 2015 年 1 月 14 日召會研商「有關公寓大廈他戶異味(如二手菸)

經廁所管道間飄散室內之防治措施」,並依會議結論將建議改善措 施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知轄區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作 為住戶自主改善之參考。

本研究辦理事項,包括:

(一)蒐集彙整住宅管道間排氣污染分析技術與相關文獻。

(二)住宅建築衛浴空間之排氣裝置與管道間連通問卷調查。

(三)住宅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與相關法規探討。

研究成果包括:

(一)完成 298 份住宅建築浴廁空間排氣問卷與現況調查。

(二)辦理 42 案住宅類綠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

(三)提出因應國內住宅建築浴廁空間排氣設計之建築技術規則相 關條文修正建議。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蒐集探討國內外有關公寓大廈住宅管道間排氣污染分 析技術,針對既有住宅建築衛浴空間之現況問題、開窗與通風狀況、

管道間連通及天花板內排氣管配置現況進行問卷調查;並針對住宅

第一章 緒論

類綠建築標章及候選證書案例,針對評定圖說的住宅標準層進行浴 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設置之調查分析,進而檢討彙整因應住宅衛浴 空間排氣之設計原則,作為建築師設計及民眾自行檢修改善之參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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