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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住宅浴廁管道間排氣現況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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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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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住宅浴廁管道間排氣現況調查研究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自 行 研 究 報 告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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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01070000G0056 PG10405-0125

公寓住宅浴廁管道間排氣現況調查研究

計畫主持人:呂文弘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自 行 研 究 報 告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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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RESEARCH PROJECT REPORT

Research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Shaft Ventilation of Apartment Bathroom

BY

Wen-Hung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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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目次

表目錄 ... Ⅲ

圖目錄 ... Ⅳ

摘要 ... V

第一章 緒論 ... 1

第 一 節 研 究 緣 起 與 背 景 ... 1 第二節 研究目 的 與 範 圍 ... 1 第三節 研究方法 ... 2

第二章 文獻回顧 ... 5

第一節 浴廁通風換氣相關文獻 ... 5 第二節 衛生器具存水彎性能研究相關文獻 ... 8 第三節 住宅浴廁通風換氣系統探討 ... 13 第四節 小結 ... 16

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 17

第一節 問卷調查設計 ... 17 第二節 調查對象與調查方法 ... 19 第三節 住宅浴廁空間常見問題分析 ... 24 第四節 小結 ... 30

第四章 住宅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 ... 31

第一節 調查對象與方法 ... 31 第二節 現況調查分析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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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住宅浴廁空間換氣相關法規檢討 ... 35 第四節 小結 ... 3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39

第一節 結論 ... 39 第二節 建議 ... 40 附錄一 審查會議紀錄與回應 ... 43 附錄二 既有住宅建築衛浴空間之排氣裝置與管道間連通現況調查問卷 ... 45 附錄三 建築技術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規定對照表 ... 47 參考書目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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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表目錄

表 3-1 住宅浴廁有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比較 ... 28 表 3-2 住宅浴廁無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比較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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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 2-1 管道間成為交互污染傳遞途徑圖 ... 5 圖 2-2 浴室地板及戶外落水器具構造 ... 10 圖 2-3 地板落水器具使用現況... 11 圖 2-4 落水器具實驗樣品 ... 12 圖 2-5 住宅浴廁設施剖面配置示意圖 ... 14 圖 2-6 住宅浴廁通風換氣設施與路徑示意(一) ... 15 圖 2-7 住宅浴廁通風換氣設施與路徑示意(二) ... 15 圖 2-8 住宅浴廁現況使用問題與成因示意圖 ... 16 圖 3-1 受訪者住宅所在區位分布 ... 19 圖 3-2 受訪者住宅類型統計 ... 20 圖 3-3 受訪者住宅興建年期分布 ... 21 圖 3-4 受訪者住宅浴廁空間數量調查 ... 21 圖 3-5 浴廁是否有對外窗(通風換氣)調查 ... 22 圖 3-6 浴廁門扇是否裝設百葉窗調查 ... 23 圖 3-7 浴廁天花板是否裝設排氣扇調查 ... 24 圖 3-8 住宅浴廁排氣排出方式分析 ... 24 圖 3-9 住宅浴廁空間常見問題分析 ... 25 圖 3-10 管道間他戶排氣有可能逆流污染自宅室內空氣的認知調查 ... 26 圖 3-11 目前住宅浴廁是否有急迫的臭味及排氣污染的改善需求 ... 26 圖 3-12 住宅浴廁有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比較 ... 28 圖 3-13 住宅浴廁無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比較 ... 29 圖 4-1 住宅浴廁配置示意說明... 31 圖 4-2 住宅浴廁間數調查統計...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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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圖 4-3 住宅浴廁是否全部有對外開窗調查統計 ... 32 圖 4-4 住宅浴廁對外開窗調查統計 ... 33 圖 4-5 住宅綠建築浴廁空間緊鄰外牆採明管排水立管設計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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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摘要

關鍵詞:住宅浴廁、管道間排氣、現況調查 一、研究緣起 建築物室內空氣品質與通風環境,攸關居住者之健康與舒適,目前建築法與 建築技術規則亦以確保建築物皆能符合公共安全與共衛生為基本要求,住宅性能 評估制度也將住宅室內空氣環境性能之優劣納入評估,並以人體健康或舒適性為 出發點;伴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之正式施行,建築物室內環境之通風換氣與 空氣品質,已成為建築居住環境的另一項重要指標。2003 年 SARS 疫情肆虐全球, 從亞洲、美洲到歐洲各地無一倖免,而建築物室內通風換氣與排水通氣系統被認 為是一個病毒在建築物內傳遞的可能途徑之一;期其中地板落水雖然建築排水設 備中的一個小零件,如衛生設備器具未設置存水彎,將導致污水排水管系統內之 污染空氣逸散至室內,或昆蟲、蟑螂等侵入室內,影響建築物使用者之健康與安 全衛生。本研究係配合本部營建署因應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函為有關既有公寓大 廈建築物之他戶異味(如二手菸)經廁所管道間飄散至室內,影響住宅室內空氣 品質案,規劃辦理之研究議題。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有關建築物自然或機械通風之設計,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3 條規定:「居室應設置能與戶外空氣直接流通之窗戶或開口,或有效之自然通風設 備或機械通風設備,並應依下列規定:(一)一般居室及浴廁之窗戶或開口之有效 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但設置符合規定之自然或機械通 風設備者不在此限。...」。[3]至有關自然通風設備及機械通風設備之規定,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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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條及設備編第 100 條至 102 條已有明文。內政部營建署前於 2015 年 1 月 14 日召會研商「有關公寓大廈他戶異味(如二手菸)經廁所管道間飄散室內之防治 措施」,建議改善措施已轉知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戶自主改善之參考。本 研究蒐集探討國內外有關公寓大廈住宅管道間排氣污染分析技術,針對既有住宅 建築衛浴空間之現況問題、開窗與通風狀況、管道間連通及天花板內排氣管配置 現況進行問卷調查,歸納彙整因應國內新建及既有住宅衛浴空間排氣設計原則, 作為建築師設計及民眾自行檢修改善之參考。 本研究執行內容包括: (一)蒐集彙整住宅浴廁管道間排氣污染分析技術與相關文獻。 (二)住宅建築衛浴空間之排氣裝置與管道間連通問卷及浴廁對外開窗與管 道間現況調查。 (三)檢討因應國內住宅建築浴廁空間排氣設計之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條文修 正建議。 三、研究發現 (一)依照住宅浴廁空間問卷調查結果顯示,住宅單元中家庭浴廁空間需求量,至 少需配置 2 套衛生設備較為符合使用者需求;而受訪住宅單元浴廁空間 52.5 %有對外開窗、50.7%門扇裝設百葉窗,從有關住宅浴廁空間常見問題分析 調查統計顯示,近 40%受訪者認為浴廁潮濕與浴廁牆面地板及天花板有霉斑 等 2 項困擾著住宅浴廁空間的使用,次之為臭味或蚊蟲侵入的問題,並有 62.8 %受訪者知道管道間他戶排氣有可能逆流污染自宅室內空氣,但礙於住宅屬 極為隱私的空間,問卷填復需要提供改善協助的意願卻不高。本研究希望藉 由問卷引導受訪者關注住宅浴廁空間交互污染的議題,期能激起對住宅浴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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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環境健康安全的重視。 (二)蒐集調查 42 件住宅類綠建築案例顯示,個別住宅單元設置不多於 2 間浴廁 者占 88.6%,其中有 43.8%住宅單元中至少有 1 間浴廁無開窗,依建築技術 規則規定須設置機械通風設備,包括排氣風扇、排氣風管(含空氣逆止措施) 及管道間屋頂強制排氣(抽氣扇),同時應考量排氣風管接續至管道間處之 填實氣密作法,並需將排水立管之伸頂通氣管獨立接引至可直接吸入空氣的 範圍,以確保排水立管內空氣壓力平衡,使器具排水順暢,並兼顧管道間負 壓排氣功能。 四、建議事項 建議一 有關內政部營建署104年2月3日函送「有關公寓大廈他戶異味經廁所管道間飄散 室內之防治措施」予各縣市政府及專業公會團體之建議改善措施第1點,建議修 正為「住宅浴廁排氣併入管道間時,如於管道間頂部或排氣口設置排氣抽風扇, 須將排水立管之伸頂通氣管獨立延伸至戶外。」,以使管道間達到負壓排氣功能 並確保器具排水順暢: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 建議二 建議修正設備編第92條有關風管構造第2款規定,「應具有適度之氣密,如屬單 向排氣功能之風管,應採用具防止逆流之措施或設備等規定,除為運轉或養護 需要面設置者外,不得開設任何開口。」:長期性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建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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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體及管道間時,貫穿處周圍,應以石綿繩、礦棉或其他不燃材料密封。」以 確保排氣風管接續至管道間之氣密性:長期性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建議四 建議修正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4條自然通風設備之構造第2款規定,「排風管道應 以不燃材料建造,管道應儘可能豎立並直通戶外;除頂部及一個排風口外,不 得另設其他開口;住宅浴廁排氣併入管道間時,如於管道間頂部或排氣口設置 排氣抽風扇,須將排水立管之伸頂通氣管獨立延伸至戶外。一般居室及無窗居 室之排風管有效斷面積...」,以確保衛生器具排水時伸頂通氣管之進氣功能:長 期性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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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ABSTRACT

Keywords: apartment bathroom, shaft ventilation, investigation

The current Building Code and Regulation have encountered technical rules drawn up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public safety and health as the basic requirements. Furthermore,the building interior air quality and ventilation design influence the health and comfort of the occupants, and have become important indexes of the building environment assesment. While SARS epidemic ravaged the globe in 2003, building indoor ventilation and drainage ventilation system had considered to be the possible ways that viruses transmitted within the building, especially through bathroom and toilet.

This research focuses on the interior air pullution path by bathroom ventilation and the appliances. In the first, we collect the reference about the techniques of ventilation pollution analysis within the pipe shaft by bathroom and toilet. On the second, we have made 298 questionnaires about the ventilation and pollution poblem within residential bathroom and pipe shaft, and investigated the the window design of 42 Green Building residential cases in Taiwan. The reslults showed that about 42% to 47% residential unit designed a bathroom or toilet without window for natural ventilation. The bathroom or toilet without window design should ventilate by fans and air hose connected to the pipe shaft. But how can we confirm the tightness and avoid air counterflow between ventilation fan, hose and pipe shaft connection. Furthermore, in order to check the applicability of bathroom or toilet ventilation design, this research reviewed the recent Building Regulation about the related artical of residential natural and mechanical ventilarion.

Finnaly, this resarch propsed that bathroom ventilation design must consider the volume of ventilation, tightness of ventilation path , air pressure balance within interior space and shaft, auxiliary ventilation facilitiy on the top of shaft. And we suggested a draft amendment of Building Regulation for the better design about residential natural and mechanical ventila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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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建築物室內空氣品質與通風環境,攸關居住者之健康與舒適, 目前建築法與建築技術規則亦以確保建築物皆能符合公共安全與 共衛生為基本要求,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也將住宅室內空氣環境性能 之優劣納入評估,並以人體健康或舒適性為出發點;伴隨室內空氣 品質管理法規之正式施行,建築物室內環境之通風換氣與空氣品質, 已成為建築居住環境的另一項重要指標。2003 年 SARS 疫情肆虐 全球,從亞洲、美洲到歐洲各地無一倖免,而建築物室內通風換氣 與排水通氣系統被認為是一個病毒在建築物內傳遞的可能途徑之 一;期其中地板落水雖然建築排水設備中的一個小零件,如衛生設 備器具未設置存水彎,將導致污水排水管系統內之污染空氣逸散至 室內,或昆蟲、蟑螂等侵入室內,影響建築物使用者之健康與安全 衛生。本研究係配合本部營建署因應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函為有關 既有公寓大廈建築物之他戶異味(如二手菸)經廁所管道間飄散至 室內,影響住宅室內空氣品質案,規劃辦理之研究議題。[1][2]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範圍 有關建築物自然或機械通風之設計,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 施工編第 43 條規定:「居室應設置能與戶外空氣直接流通之窗戶或 開口,或有效之自然通風設備或機械通風設備,並應依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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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居室及浴廁之窗戶或開口之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 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但設置符合規定之自然或機械通風設備者 不在此限。...」。[3]至有關自然通風設備及機械通風設備之規定, 同編第 44 條及設備編第 100 條至 102 條已有明文。本部營建署前 於 2015 年 1 月 14 日召會研商「有關公寓大廈他戶異味(如二手菸) 經廁所管道間飄散室內之防治措施」,並依會議結論將建議改善措 施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知轄區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作 為住戶自主改善之參考。 本研究辦理事項,包括: (一)蒐集彙整住宅管道間排氣污染分析技術與相關文獻。 (二)住宅建築衛浴空間之排氣裝置與管道間連通問卷調查。 (三)住宅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與相關法規探討。 研究成果包括: (一)完成 298 份住宅建築浴廁空間排氣問卷與現況調查。 (二)辦理 42 案住宅類綠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 (三)提出因應國內住宅建築浴廁空間排氣設計之建築技術規則相 關條文修正建議。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蒐集探討國內外有關公寓大廈住宅管道間排氣污染分 析技術,針對既有住宅建築衛浴空間之現況問題、開窗與通風狀況、 管道間連通及天花板內排氣管配置現況進行問卷調查;並針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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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類綠建築標章及候選證書案例,針對評定圖說的住宅標準層進行浴 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設置之調查分析,進而檢討彙整因應住宅衛浴 空間排氣之設計原則,作為建築師設計及民眾自行檢修改善之參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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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浴廁通風換氣相關文獻 在建築物設計中鮮少討論浴廁通風的問題,於文獻上管道間通 風之相關議題著墨更是有限,楊昌縉、周伯丞等(2004)先針對集 合住宅浴廁的現況,採取以現場調查方式,調查既有浴廁通風狀態, 進而檢討系統設計不良的原因,藉由氣流流場物理特性搭配通風設 備,改善浴廁通風不良問題,避免傳染病的傳播,並達到節約能源 之效果。該研究並製作縮尺模型做煙流試驗,模擬空氣在管道間流 動的方式,驗證氣體流動狀況;藉此改善浴廁通風換氣設計,提供 設計基礎。[4] 圖 2-1 管道間成為交互污染傳遞途徑圖[4] 該研究為了改進目前管道間通風的缺失,建議增設空氣逆止閥 為一種途徑。空氣逆止閥於浴廁使用時,自動開啟,達成管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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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使用時,自動閉合,防止管線內廢氣散入浴廁。而每一層樓都 裝置時,可以將共通排氣系統改為獨立排氣系統,可有效的提升通 風效能,也可以抑止管道間廢氣進入室內。圖 2-1。[1] [2] 研究結果 顯示,於浴廁管道間增設空氣逆止閥,除可抑止管道間廢氣進入室 內,並可有效的提升通風效能,對於集合住宅、醫院及公共場所浴 廁的通風設計,除可提供浴廁通風設計之參考,並可改善舊有建築 浴廁管道間通風效能。 依據毛犖(2003)研究成果指出,香港住宅社區發生 SARS 感 染的可能因素包括:排水系統臭氣阻絕失效、給水污染、通風不良 及蟲鼠侵擾等,台灣建築構造產生環境衛生問題應特別加以重視分 別檢視。而香港淘大社區調查報告指出:「大部分住戶清潔浴室地 面時,慣性以拖把抹地而不是用水沖洗,所以大部分連接地板排水 口的 U 形存水器(存水彎),很可能因乾涸而未能發揮隔氣作用」。 該研究並指出,國內目前習慣作法在馬桶、小便斗、洗臉盆、 流理台及浴缸均依照規定設置存水彎,惟地板落水頭之排水管由於 樓板厚度不足裝設存水彎,作法之一為將排水管設於樓板下方;或 者將排水管埋在樓板內,而不做存水彎。前者有排水噪音的困擾, 後者產生不能阻隔臭氣的問題。結論亦針對淘大花園社區感染事件 分析報告所提排水系統造成污染因素:存水彎失效及管線破損,在 設計及使用管理上應加以注意。尤其必須針對存水彎失效的原因, 如虹吸作用、迴壓作用、毛細管作用、蒸發作用等。[5] 許宗熙教授於前揭會議提出日本有關住宅衛浴空間管道間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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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氣之相關法令說明,包括:[6] (1)依據日本建設省告示第 1826 之第 1 第 3 點指出,排氣管之頂 部(末端)採用向排氣垂直管道間或類似者 (以下簡稱「排氣管 道間」)排出時,該排氣管道間內排氣管之立管部份,除設置 有效防止逆流之措施者外,應上昇 2m 以上,則該排氣管視同 直接向外氣開放。 (2)第三項係規定採用共同排氣管道間之構造。銜接各戶之排氣 管或設置逆流防止閥(damper),或於排氣管道間內排氣管上昇 2m,以防止因共用排氣管道間廢氣逆流至室內。採用逆流防 止閥,其作動應確定。又排氣管上昇 2m 時,應檢討不因其 他排氣裝置運轉而產生逆流。因上昇 2m 時共用排氣管道間 內可視為面向外氣,故排氣管有效斷面積 Av 計算時 h 為 2m,而非垂直管道間之高度。共用排氣管道間之斷面積不特 別規定,但應具備使各戶之排氣能經由排氣管道間排出之功 能。又共用排氣管道間內之排氣管之檢查、維修等維護管理 方法,亦應於設計階段時考慮。 (3)共用排氣管道間:「建築設備設計施工指導指針 1995 年版」 建設省住宅局建築指導課監修以及「東京都建築設備行政關 於設計施工指導指針」指導如下:中高層集合住宅之廚房排 氣採用共用排氣管道間方式時,S45 建告 1826 第 3 規定「共 用排氣管道間內之排氣管應上昇 2m 以上或設置防止逆流閥, 則可視同直接向外氣開放」;但本方式因施工、維護管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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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導致排氣是否可有效排出仍有疑慮,故不建議採用本方式。 但不得已採用時除良好施工外以下各點應考量: a.排氣風管採不銹鋼製之耐蝕材料。 b.共用排氣管道間之屋頂突出部應距離屋頂面 60cm 以上。 c.同上之排氣口應防止鳥巢形成。(例如 16mm 之格子狀) d.共用管道間應完全氣密,磚造者應避免縫隙產生。 e.採用共用排氣管道間內排氣管上昇 2m 者,應容易維修檢 查,於貫穿近處設置點檢口。 f.共用排氣管道間不得併用自然排氣設備與機械排氣設備且 不與火氣使用室之換氣、居室換氣、燃燒機器排氣等併用。 第二節 衛生器具性能評估研究相關文獻 呂文弘等(2004)研究發現,市售地板落水器具的性能,對照 國際規範與研究實驗結果發現,器具存水彎水封深度都在性能需求 以下,無法在一般排水負荷情況下有效發揮阻絕臭氣與害蟲侵入室 內的基本功能;同時在一般室內氣候條件下,器具存水彎水封水量 明顯不足,自然蒸發至破封為止的實驗結果發現,水封可維持時間 約在一週以內。目前一般建築物內大都以拖地方式進行清掃,衛浴 設備也朝向乾濕分離的區劃方式設計,如果未詳加檢討地面設置地 板落水器具的需求,則地板落水器具將是造成室內環境污染的一項 隱憂。設計者必須充分考量其設置需求,或是選用性能較佳且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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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築構造可以整合的含存水彎器具,並要求使用者注重日常維護管理, 以確保居家室內之衛生與健康。[7] 給排水衛生系統之發展約可回溯至一個世紀前之英國,當時系 統的雛形是以上下水管道為基礎結構,而給水系統運用直結方式或 接水槽方式;熱水供給系統則是採用多種熱源,排水系統採用水封 機構。而人類的生活習慣發生變化,約是在鼠疫及十八世紀的產業 革命之後,在屋內設置用水衛生器具的設計變革是促成近代給排水 衛生系統形成的主要動力。在給水系統的發展過程中,供(熱)水系 統的對象是以物體性質單一之清水,而輸送形態是壓力送水(滿流) 方式,故於設計上能用一般的流體力學,因而在建築物給水利用之 對策方面較為簡單;然而,在排水系統方面,搬送的對象是污雜物 體不一之污水,輸送方式為非壓力送水(非滿流);此外,還必須 設置考慮防止管內污濁氣體外漏的機制,因此,要掌握管內的實際 情況較為困難,故於設計上主要為憑藉經驗的累積。而為了防止管 內的污染氣體與病媒蚊蟲侵入室內,人們採用了結構形式具有多種 式樣之存水彎(trap)裝置,大致上可分為水封式和機械式,因機械 式長期使用後易產生故障,因而未被廣範應用,而不含機械可動機 置的水封式則被延用至今。此外,關於存水彎的封水強度,是以非 機械式、非隔壁構造的形式作為存水彎之標準模式,在封水強度方 面規定 50mm 為最小的封水深度,而管內壓力相對於最小封水深 50mm 的存水彎,其壓力允許值為 245Pa (25mmAq),根據通氣方式 而規定排水橫管、排水立管的充水率。至於防止因自我虹吸作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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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的破封的問題,則以設置通氣管應對。 該研究藉由觀察紀錄發現,國內部分建築浴廁空間採用清潔與 排水性良好的地板落水器具(如圖 3-1-1),實際使用上能在大量 用水時迅速排水,又可對應使用階段的日常清潔作業需求,構造上 包括上層孔板、毛髮雜物過濾網、水封裝置及基本外框主體等,配 合樓版的構造一體設計;本研究團隊在國外參訪的過程中,發現戶 外人工地坪的大型落水裝置(如圖 3-1-2),亦具備明顯的存水彎 水封機制,構造上設計簡單,施作及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容易執行。 尤其,台灣目前正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之建設,未來將有大量的戶 外型落水器具被應用在都市空間中,以及建築物內的污水落水管路 將與公共污水下水道連結,害蟲、病毒與臭氣等污染源,可能經由 這些連結通路直接污染居住環境與室內空間,而有造成如 SARS 疫 情的嚴重公共衛生與健康問題,不得不被重視。 圖 2-2 浴室地板及戶外落水器具構造 依據實際使用經驗及觀察亦發現,國內目前常用的地板落水器 具,其排水功能不佳,產生浴廁空間積水不易排流的環境整潔與使 用安全課題,於是日常清潔維護人員將地板落水上層構造任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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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如圖 3-1-5 所示),但是卻又無法顧及排水管內污染物危及這個 公共環境的疑慮。 圖 2-3 地板落水器具使用現況 該研究另訪視國內相關水電器材供應廠商與賣場,收集九種不 同的落水器具,包括一般地板落水、防止排水逆流的地板落水及廚 房水槽常用的水封型落水等,如圖 3-1-6 所示。其中,編號 4 及編 號 5 為廚房水槽用落水器具,其餘皆為地板落水器具。但編號 3 構 造上雖然設計有浮球防止排水逆流,但完全不具存水彎水封功能, 而市面上尚有一種檔板型式的落水頭設計,亦無法達成水封阻絕的 功能,甚至無法防止污水逆流;而這些產品上部分甚至有標示新發 明專利的字號式樣,可見具新發明專利的物品,並非一定確保產品 的基本性能。因此,國內亟待建立地板落水的性能基準與試驗方法, 並透過公正單位驗證檢核,以確保使用者的使用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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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4 落水器具實驗樣品 第一階段實驗操作,係針對落水器具的存水彎水封自然蒸發逸 散速率進行觀測,連續監測水封重量變化與時間的關係,期間並以 環境監測儀器(T&D TR-72S)同步記錄室內溫濕度變動,以佐證蒸 發逸散速率分析的背景條件。 該研究提出國內落水器具的性能試驗方法與程序,並逐一檢核 國內常用的落水器具,並經由實驗解析與驗證程序,建立存水彎水 封試燃蒸發逸散性能與水封強度性能的推估模式。[7] 嚴佳茹(2009)研究指出,自 2003 年爆發急性嚴重呼吸道症

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簡稱SARS)後,住宅

建築之排水系統存在病媒傳播之可能性與排水性能的重要性受到 重視,爰採用失效模式與效應分析(Failure Mode Effects Analysis, FMEA)之概念,並釐清出排水系統主要風險因子包括與排水立管

No.9

No.8 No.7 No.6 No.5

No.4 No.3 No.2 No.1

No.9

No.8 No.7 No.6 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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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連結之衛生器具,排水管路系統設計,通風環境,設備壽期與維護, 提出一套簡易排水系統風險分析工具與評估等級,可適用於檢測部 分亞洲地區具有可能發生病媒傳播之住宅建築;並運用蒙地卡羅模 擬檢證案例之可靠性,並將此模擬工具,依照建築屋齡與高度之普 查數據,比較台灣與香港地區建築之病媒傳播風險,結果顯示,高 層建築之環境,排水系統亦有較高之傳播風險。該評估系統可實際 並有效評估現有或新建建築物之排水系統病媒傳播風險,可有助於 提供給政府、設計者和使用者,對於評估排水系統性能之狀態,以 作為改善之依據。[8] 第 三 節 住 宅 浴 廁 通 風 換 氣 系 統 探 討 住宅浴廁是每個人每天都要使用多次的空間,在有限空間內賦 予多項功能,包括盥洗、如廁、刷牙洗臉及整理儀容等,設施包括 給水、排水及通風換氣等設備,除此,一般還規劃了儲物空間,整 體浴廁空間小而多功。而因為浴廁是住宅中最重要的用水空間,給 水、排水及水蒸氣無時不在,室內相對濕度一直處於相對高值,普 遍存在過潮及發霉現象,對於健康衛生實有影響;另如廁污物及尿 液氣味時,如未能及時排出,臭味將漫延至其他居室空間,造成住 宅室內空氣污染。 因為部分住宅建築浴廁排氣是結合管道間的竪井功能設計,鄰 戶或上下樓層浴廁空間均採同樣模式,可能導致使用期間管道間相 較於正常大氣壓的正壓顯著,使用戶的排氣(含水氣、臭味及懸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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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透過管道間排氣管逆流污染他戶,包括從排氣管路、管道 間縫隙及其他管道間開口部位等路徑;故衍生集合住宅住戶間的交 互污染問題,亟待探討研究。而在整體浴廁空間通風換氣路徑上, 浴廁門扇的百葉開口,應是控制浴廁排氣負壓與補注空氣平衡壓力 的重要設計,與對外開窗或機械排氣等相互搭配,設計上應能達到 確保浴廁空間室內空氣品質的功能。以下為針對浴廁空間設施配置、 通風換氣路徑及可能造成使用困擾的問題來源示意圖,問卷設計上 搭配這些示意圖強化受訪者對問卷議題的認知與回應。 圖 2-5 住宅浴廁設施剖面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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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圖 2-6 住宅浴廁通風換氣設施與路徑示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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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8 住宅浴廁現況使用問題與成因示意圖 第 四 節 小 結 國內外針對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與衛生污染相關文獻不多, 僅有極少研究直接探討浴廁空間排氣與排水配管器具之空氣污染 課題,尤其是針對浴廁空間排泄污物及尿液氣味、沐浴水氣潮濕、 空氣不易流通、室內不當使用行為(如吸煙)及通風換氣設計不良 等環境衛生問題,就建築設計層面的改善策略分析與研究極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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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第一節 問卷調查設計 建築物室內空氣品質與通風環境,攸關居住者之健康與舒適, 目前建築法與建築技術規則亦以確保建築物皆能符合公共安全與 共衛生為基本要求,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也將住宅室內空氣環境性能 之優劣納入評估,並以人體健康或舒適性為出發點;伴隨室內空氣 品質管理法規之正式施行,建築物室內環境之通風換氣與空氣品質, 已成為建築居住環境的另一項重要指標。本研究透過問卷蒐集探討 既有住宅建築衛浴空間之排氣裝置、管道間連通及天花板內排氣管 配置現況進行調查,歸納彙整因應國內新建及既有住宅衛浴空間排 氣設計原則,以作為建築師設計及民眾自行檢修改善之參考。 問卷設計包括住宅及浴廁基本資料及調查題項等二部分,希望 以住宅所在地、屋齡與住宅類型及其所在樓層為基礎,探討國內住 宅浴廁空間量及空間尺度規劃的現況,進而探究浴廁空間自然或機 械通風換氣設計形式,與目前住宅浴廁遭遇的主要問題及使用者感 受程度;同時藉由問卷引導受訪者關注住宅浴廁空間交互污染的議 題,期能激起對住宅浴廁環境健康安全的重視。問卷項目設計如 下: 第一部分:住宅及浴廁基本資料 一、住宅基本資料 (1)住宅所在地: 縣(市) (鄉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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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宅屋齡:5 年以內、5 年~10 年、11~15 年、16~20 年、21 ~30 年 30 年以上 (3)住宅類型及所在樓層:無電梯公寓 樓/共 樓、電梯華廈 樓/ 共 樓 連棟透天住宅 共 樓 、獨立 或雙拼住宅 共 樓 二、住宅浴廁基本資料 (1)住宅浴廁數量:1 間(衛浴) 1.5 間(1 間衛浴+1 間廁所)2 間(衛 浴) (2)浴廁面積: (坪)或 (平方公尺) (3)浴廁天花板高度 H: (公尺) 第二部分 調查題項 一、浴廁是否有對外窗(通風換氣)?是 否 開窗面積: (平方公尺) 二、浴廁門扇是否裝設百葉窗(通風換氣)?是 否 百葉窗面積: (平方公尺) 三、浴廁天花板是否裝設排氣扇?是 否 排氣扇數量:每間浴廁 1 台 2 台 四、浴廁排氣: 排氣排入天花板、 排氣接管(經天花板內)排入管道間 排氣接管排至室外(陽台或外牆排氣孔) 五、浴廁目前有哪些問題?(可複選) 浴廁有臭味無法排除 浴廁潮濕 浴廁牆面地板及天花板有霉斑 浴廁有他戶臭味(二手煙或糞尿味)飄散污染 浴廁地板排水口有臭味或蚊蟲侵入 浴廁受他戶排水噪音干擾 其他 六、管道間他戶排氣有可能逆流污染自宅室內空氣?知道 不知道 沒 注意(如香港 SARS 住宅案例感染擴散、浴廁瓦斯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 相關案例) 七、目前住宅浴廁是否有急迫的臭味及排氣污染的改善需求?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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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第二節 調查對象與調查方法 本研究透過綠建築講習活動的協助,針對北中南各區參與研習 的各界人士進行既有住宅建築衛浴空間之排氣裝置與管道間連通 現況調查,總計回收 298 份問卷,刻正依照所在區位、屋齡及住宅 建築類型等,進行浴廁空間通風換氣設計類型之比較分析,同時針 對目前住宅浴廁使用上常見的問題進行統計,以作為後續改善作法 與設計策略的擬議基礎。 受訪者住宅所在區位分布,以桃園市以外的五都居多,其他縣 市亦有受訪住宅案例,總體而言受法案例在北中南區的分布尚稱均 衡散佈。 圖 3-1 受訪者住宅所在區位分布 受訪者住宅類型部分,以電梯華厦 47.7%最多,其次為連棟透 天住宅 32%,無電梯公寓 14.4%及獨立或雙拼住宅最少 6.2%;在 問卷彙整過程中發現,連棟透天住宅或獨立與雙拼住宅約略依照樓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臺北市 新北市 宜蘭縣 基隆市 桃園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 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 縣 花蓮縣 34 41 5 1 9 5 4 98 10 6 4 38 31 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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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數設置浴廁空間,在總體浴廁空間數量上會有明顯差異。 圖 3-2 受訪者住宅類型統計 受訪者住宅興建年期部分,超過 16 年以上的受訪住宅案例已 有68%,超過11年以上者則超過82%,住宅興建年期與浴廁空間 之設計規劃,將於後續分析中深入予以探討。惟因本研究現階段並 未將使用年期間是否重新裝修調整浴廁配置之題項納入,故無法進 一步針對室內裝修行為對浴廁配置與通風換氣性能進行交叉分 析。 14.4% 47.4% 32.0% 6.2%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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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圖 3-3 受訪者住宅興建年期分布 受訪者住宅浴廁空間數量部分,設置 2 間浴廁的案例接近 70 %,設置 1.5 間浴廁者亦有 21.7%,合計已超過 90%;可見以往住 宅單元中家庭使用浴廁的需求量,至少需要配置 2 套衛生設備,設 計上是否能夠更有變化符合使用者需求,尚待後續研究比對相關法 令以及國外案例,以提高設計彈性。 圖 3-4 受訪者住宅浴廁空間數量調查 5.1% 12.2% 14.6% 23.5% 24.8% 19.7% 0% 5% 10% 15% 20% 25% 3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1間(衛浴),  21.7% 1.5間(1間衛 浴+1間廁所),  9.0% 2間(衛浴),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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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受訪者住宅案例之浴廁對外開窗情形統計,約有超過 50%有對外窗,但開窗面積差異頗大,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如有 對外開窗者,開口面積應達浴廁空間面積百分之五,如採機械通風 設計,換氣量亦需達到 20 立方公尺/小時。 圖 3-5 浴廁是否有對外窗(通風換氣)調查 浴廁門扇是否裝設百葉窗,是為瞭解浴廁通風換氣的氣流路徑 是否有助於空氣壓力平衡,大約有 50%案例在浴廁門扇裝設百葉 窗,但在百葉窗面積大小的填答結果上差異頗大,將透過現場現況 調查比對修正之;另浴廁門扇未裝設百葉窗者,浴廁內較不易排氣, 是否與現況問題有相關性。經檢視相關法規並未明訂浴廁門扇須設 置百葉窗進氣口,惟依空氣壓力平衡原理,室內空間強制通風換氣 排氣時,需配合設置平衡進氣口,使浴廁空間使用時維持必要負壓 狀態,並配合排氣風扇與風管之氣密性與阻絕逆流污染裝置設計, 以避免鄰戶排氣污染及浴廁空間臭味水氣擴散至其他室內空間。 是, 52.5% 否,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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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圖 3-6 浴廁門扇是否裝設百葉窗調查 雖然有超過 50%受訪住宅案例有對外開窗,但浴廁天花板裝 設排氣扇的案例仍超過 70%,可見目前住宅浴廁開窗之自然通風 換氣能力,尚無法滿足使用者對浴廁衛生健康性能的需求。至於浴 廁排氣排出方式,究竟是排入天花板?接管經天花板內排入管道間? 亦或是排氣接管排至室外(陽台或外牆排氣孔)?依照問卷調查結 果顯示,有 69%案例是排入天花板(或延伸排入管道間),略高於 30%的案例接管排至室外,應為浴廁空間未臨接外牆或無法開窗, 且緊鄰管道間,故將浴廁排氣由天花板內風管導入管道間排出。 是, 50.7% 否,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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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7 浴廁天花板是否裝設排氣扇調查 圖 3-8 住宅浴廁排氣排出方式分析 第三節 住宅浴廁空間常見問題分析 浴廁空間使用問題調查主要是以使用者觀點進行問卷設計,包 括臭味、潮濕、發霉、蚊蟲、及其他異味與噪音交互污染等項目, 是, 71.3% 否, 28.7% 24.7% 44.4% 30.9%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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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以總回收問卷298 份為母數,個別題項獨立。其中浴廁潮濕與浴廁 牆面地板及天花板有霉斑等 2 項,有近 40%受訪者認為困擾著住 宅浴廁空間的使用;臭味或蚊蟲侵入的分項問題部分,大約有 22 %至 26%受訪者認為是現階段次重要的課題;受他戶排水噪音干 擾則約有 20%以上的受訪者認為有影響。可見潮濕發霉與臭氣污 染為住宅浴廁的兩大健康衛生課題。 圖 3-9 住宅浴廁空間常見問題分析 另透過問卷瞭解有 62.8%受訪者知道管道間他戶排氣有可能 逆流污染自宅室內空氣,如香港SARS 住宅案例感染擴散、浴廁瓦 斯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相關案例,11.4%不知道,16.1%沒注意這 個浴廁空間健康安全議題。有22.5%受訪者目前住宅浴廁有急迫的 22.8% 39.6% 41.3% 26.5% 25.2% 21.8% 1.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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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味及排氣污染的改善需求,可作為下一階段或後續研究的調查對 象審酌檢討規劃。 圖 3-10 管道間他戶排氣有可能逆流污染自宅室內空氣的認知調查 圖 3-11 目前住宅浴廁是否有急迫的臭味及排氣污染的改善需求 本研究賡續針對住宅浴廁有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 進行比較,有對外窗的 158 件受訪案例中,浴廁潮濕及牆面地板及 天花板有霉斑仍是主要使用問題,約佔 30%左右,其次為臭味及 知道,  62.8% 不知道,  11.4% 沒注意,  16.1% 是, 22.5% 否,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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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地板排水口之臭味與蚊蟲侵入;但無對外窗的137件案例中,浴廁 潮濕、浴廁牆面地板及天花板有霉斑與浴廁有臭味無法排除等使用 問題的反應,甚至接近或超過 50%的比例,可見浴廁對外開窗對 於後續使用者維持空間健康與舒適品質有顯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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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住宅浴廁有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比較 排氣扇 設置 案例數 浴廁有 臭味無 法排除 浴廁 潮濕 浴廁牆 面地板 及天花 板有霉 斑 浴廁有 他戶臭 味(二手 煙或糞 尿味)飄 散污染 浴廁地 板排水 口有臭 味或蚊 蟲侵入 浴廁受 他戶排 水噪音 干擾 其他 有 91 17 30 27 28 22 18 1 18.7% 33.0% 29.7% 30.8% 24.2% 19.8% 1.1% 無 67 6 19 24 7 16 5 0 9.0% 28.4% 35.8% 10.4% 23.9% 7.5% 0.0% 圖 3-12 住宅浴廁有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比較 18.7% 33.0% 29.7% 有排氣扇, 30.8% 24.2% 19.8% 1.1% 9.0% 無排氣扇, 28.4% 35.8% 10.4% 23.9% 7.5% 0.0% 0 0.05 0.1 0.15 0.2 0.25 0.3 0.35 0.4 浴廁有臭味無法排除 浴廁潮濕 浴廁牆面地板及天花板有霉 斑 浴廁有他戶臭味(二手煙或 糞尿味)飄散污染 浴廁地板排水口有臭味或蚊 蟲侵入 浴廁受他戶排水噪音干擾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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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現況調查 表3-2 住宅浴廁無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比較 排氣扇 設置 案例數 浴廁有 臭味無 法排除 浴廁 潮濕 浴廁牆 面地板 及天花 板有霉 斑 浴廁有 他戶臭 味(二手 煙或糞 尿味)飄 散污染 浴廁地 板排水 口有臭 味或蚊 蟲侵入 浴廁受 他戶排 水噪音 干擾 其他 有 119 35 56 60 44 32 41 2 29.4% 47.1% 50.4% 37.0% 26.9% 34.5% 1.7% 無 18 10 12 12 0 5 15 1 55.6% 66.7% 66.7% 0.0% 27.8% 83.3% 5.6% 圖 3-13 住宅浴廁無對外窗時設置排氣扇的使用問題比較 29.4% 47.1% 50.4% 37.0% 26.9% 34.5% 1.7% 55.6% 66.7% 66.7% 0.0% 27.8% 83.3% 5.6% 0% 20% 40% 60% 80% 100% 0% 20% 40% 60% 80% 100% 浴廁有臭味無法排除 浴廁潮濕 浴廁牆面地板及天花板有霉 斑 浴廁有他戶臭味(二手煙或 糞尿味)飄散污染 浴廁地板排水口有臭味或蚊 蟲侵入 浴廁受他戶排水噪音干擾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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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小結 住宅浴廁空間問卷調查發現,設置2間浴廁(含1.5 間)之案 例高達90%,顯見住宅單元中家庭浴廁空間需求量,至少需配置2 套衛生設備較為符合使用者需求;另有 50%受訪者住宅浴廁有對 外開窗,但是否符合開口面積應達浴廁空間面積百分之五之規定, 尚待後續研究探討;對於浴廁門扇是否裝設百葉窗平衡室內空氣壓 力,且避免鄰戶排氣污染及浴廁空間臭味水氣擴散至其他室內空間 部分,目前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法令並未明訂浴廁門扇須設置百葉窗 進氣口,惟依空氣壓力平衡原理,浴廁空間應配合設置平衡進氣口, 使浴廁空間於強制通風換氣排氣時維持必要負壓狀態;另依建築技 術規則規定,浴廁空間應設置能與戶外空氣直接流通之窗戶或開口, 或有效之自然通風設備或機械通風設備,故未臨接外牆或無法開窗 之浴廁空間,即需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102條規定設置通 風量不小於每小時 20 立方公尺之機械排氣設備;其次,依問卷有 關住宅浴廁空間常見問題分析調查統計顯示,有近 40%受訪者認 為浴廁潮濕與浴廁牆面地板及天花板有霉斑等 2 項困擾著住宅浴 廁空間的使用,次之為臭味或蚊蟲侵入的問題,且有62.8%受訪者 知道管道間他戶排氣有可能逆流污染自宅室內空氣,惟對於改善作 為則無相關資訊可資參考,有待後續研究成果建議提供參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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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住宅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與法規檢討

第四章

住宅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與法規檢討

第一節 調查對象與方法 因應既有住宅浴廁現況調查不易執行之瓶頸,本計畫調整以蒐 集 103 年及 104 年度住宅類綠建築標章及候選證書案例,針對評定 圖說的住宅標準層進行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設置之調查分析,總 計蒐集住宅綠建築標章案 24 件、綠建築後選證書案 18 件,合計 42 件。 調查案例中一般住宅類型分為單層 2 戶至 6 戶不等的配置型式, 另並包括部分一般住宅、公營住宅及青年住宅(單層 8 戶以上)之 個案;單戶住宅單元浴廁空間數量分布從 1 間至 5 間,其中以 2 間 (含 1 間衛浴及 1 間廁所)居多數。 服務核 住宅單元 無 對 外 開 窗 浴 廁 對 外 開 窗 浴 廁 圖 4-1 住宅浴廁配置示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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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現況調查分析 以住宅綠建築標準層平面檢視浴廁空間配置,42 件個案計包 含 210 住宅單元,其中設置 1 間浴廁者 76 個住宅單元(占 36.2%)、 設置 2 間浴廁者 110 個住宅單元(占 52.4%)、設置 3 間浴廁者 19 個住宅單元(占 9.0%)、設置 4 間浴廁者 3 個住宅單元(占 1.4%),及設置 5 間浴廁者 1 個住宅單元(占 1.0%)。個別住 宅單元設置不多於 2 間浴廁者占 88.6%,且有 43.8%住宅單元中至 少有 1 間浴廁無開窗。 圖 4-2 住宅浴廁間數調查統計 圖 4-3 住宅浴廁是否全部有對外開窗調查統計 36.2% 52.4% 9.0% 1.4% 1.0% 0% 10% 20% 30% 40% 50% 60% 1間浴廁 2間浴廁 3間浴廁 4間浴廁 5間浴廁 浴廁全 對外開 窗,  56.2% 至少有 1間浴廁 無對外 開窗,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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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住宅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與法規檢討 其中設置 2 間浴廁者,2 間均有對外開窗者占 67.3%,1 間開 窗 1 間無開窗者占 24.5%,2 間均無對外開窗者占 8.2%;另設置 1 間浴廁者,有對外開窗者占 39.5%,無開窗者占 60.5%;設置 3 間浴廁者,3 間均有對外開窗者占 68.4%,2 間開窗 1 間無開窗者 占 31.6%,2 間均無對外開窗者占 8.2%;此外,設置 4 間以上浴 廁者,大致僅有 1 間無開窗,或全部都有開窗。個別住宅單元設置 不多於2間浴廁者占88.6%,且有43.8%住宅單元中至少有1間浴 廁無開窗。 圖 4-4 住宅浴廁對外開窗調查統計 39.5% 60.5% 67.3% 24.5% 8.2% 68.4% 31.6% 33.3% 66.7% 10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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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依室內空間規劃圖面分析顯示,僅設 1 間浴廁者,案例集中 於近期推動之公營住宅、青年住宅或每層 6 戶以上之部分小坪數住 宅單元(1 房 1 廳 1 衛浴),為求客廳臥室之居室空間完整性與開 窗採光需求,故將浴廁空間退至室內側無對外開窗位置,必須透過 管道間進行通風排氣(類似旅館建築的客房單元規劃設計型式); 另設2間及 3 間浴廁者中,分占 24.5%及 31.3%的 1 間無開窗者, 多為規劃於住宅單元內週區範圍的公用(客用)衛浴,部分為傳統 與第 2 間浴廁相鄰設計之型式。可見目前住宅建築標準層平面規劃, 多已朝分幢設計,並將浴廁空間儘量設計對外開窗,強化自然通風 換氣性能。 另經檢視各案住宅綠建築標準層平面配置狀況,各住宅單元設 置之浴廁空間均伴隨設管道間或緊鄰陽台(可能採立管明管設計), 如為相鄰設置之2間浴廁空間,管道間則大致共用,尤其無開窗浴 廁,均有管道間緊鄰配置。 。 圖4-5 住宅綠建築浴廁空間緊鄰外牆採明管排水立管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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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住宅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與法規檢討 第三節 住宅浴廁空間換氣相關法規檢討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3 條規定,居室應設置能 與戶外空氣直接流通之窗戶或開口,或有效之自然通風設備或機械 通風設備;另按同條第1款所示,一般居室及「浴廁」之窗戶或開 口之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依照一般 衛浴空間設計樣式(浴廁空間長2.8公尺*寬1.8公尺*高2.3公尺), 窗戶或開口面積需達0.25平方公尺(0.5 公尺*0.5公尺);或依該 條規定設置符合規定之自然或機械通風設備,再依建築設備編第 102條規定(第二節機械通風系統及通風量),住宅內浴室或廁所 使用之空間,設置機械通風設備時,通風量不得 20(立方公尺/ 小時)規定,依照上述浴廁空間體積推算,機械通風能力需達每小 時換氣次數需達1.7次(ACH),經查市售浴廁排風扇之排氣風量 均可達50(立方公尺/小時),甚至達到80-90(立方公尺/小時), 應可符合法規規定。 另依建築設備編第 92 條第 2款規定,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 節設備之風管構造,應具有適度之氣密,除為運轉或養護需要面設 置者外,不得開設任何開口。依同條其他各款規定,風管並以不貫 穿防火牆為原則,貫穿牆壁、樓地板等防火構造體時,貫穿處周圍, 應以石綿繩、礦棉或其他不燃材料密封。故浴廁排風扇連接至管道 間之風管,其材質需符合採用鋼、鐵、鋁或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 關認可之材料製造,並應有適度之氣密,且不宜貫穿防火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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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於104 年 2月3日依據同年 1月14 日研商「有 關公寓大廈他戶異味(如二手菸)經廁所管道間飄散室內之防治措 施」會議討論,既有公寓大廈建築物之他戶異味(如二手菸)經廁 所管道間飄散至室內之原因,主要係因(一)廁所與管道間相鄰之 隔間牆,僅施作至天花板,未施作至上層樓板底,致異味飄散至室 內。(二)管道間異味經由廁所排風管飄散至室內所致。故依該會 議結論二將建議改善措施函送各縣市政府及專業公會團體,轉知轄 區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戶自主改善之參考。包括: (一)管道間於屋頂通風口加裝抽風扇,藉由強制抽排氣方式,使 管道間形成負壓,將管道間異味排除。 (二)廁所與管道間相鄰之隔間牆,應施作至上層樓板底,並以彈 性材料填塞;另貫穿管道隔間牆之排風管,應施作防火填塞。 (三)廁所之排風管採用具有防止逆流措施之設計,避免異味從管 道間經由排風管進入室內。 本研究檢視現行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法規發現,針對排氣風管的 氣密規定僅限於連結通風排氣設備及風管本身,並未規範排氣風管 接續至管道間時的氣密要求,前項結論第2點建議改善措施,即為 補足該處氣密性不足之作法(設備編第 92條第 5 款業有規定,風 管貫穿牆壁、樓地板等防火構造體時,貫穿處周圍,應以石綿繩、 礦棉或其他不燃材料密封),建議可將該款次條文增修納入排氣風 管接續至管道間的氣密規定;另第3點如排氣風管及通風換氣設備 之風道範圍內,未採用防止空氣逆流措施之設計,其他各層排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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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住宅建築浴廁空間開窗與管道間配置調查與法規檢討 道間之排氣,將產生正壓風流,逆流至未啟動排氣設備的住戶單元 浴廁空間內,造成上下樓層或鄰戶之浴廁排氣交互污染情形,故建 議排風管設置具防止逆流的措施,如排氣管逆止風門,以阻絕來自 管道間正壓逆流的污染空氣。(設備編第92 條第 2 款業有規定, 風管構造應具有適度之氣密),建議可將該款次條文增修納入如屬 單向排氣功能之風管,應採用具防止逆流之措施或設備等規定。 至建議改善措施第1點,有關管道間於屋頂通風口加裝抽風扇, 藉由強制抽排氣方式,使管道間形成負壓,將管道間異味排除,雖 屬可行,但因管道間內主要係設置排水立管等配管,其頂部伸頂通 氣管功用在於器具排水時吸入空氣,以平衡減緩排水管內空氣壓力 變動幅度,避免器具存水彎水封破壞,故如欲於管道間於屋頂通風 口加裝排氣抽風扇,必須將伸頂通氣管區隔延伸至接觸大氣範圍, 不得使伸頂通氣管位於管道間負壓範圍內。(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4 條業規定自然通風設備之排風管道應以不燃材料建造,管道應儘可 能豎立並直通戶外;除頂部及一個排風口外,不得另設其他開口), 建議可將該款次條文增修納入住宅浴廁排氣併入管道間時,如於管 道間頂部或排氣口設置排氣抽風扇,須將排水立管之伸頂通氣管獨 立延伸至戶外,以確保衛生器具排水時伸頂通氣管之進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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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小結 依據本研究所蒐集之住宅綠建築案例顯示,個別住宅單元設置 不多於2間浴廁者占88.6%,且有43.8%住宅單元中至少有1間浴 廁無開窗,須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設置機械通風設備,所設置之機 械通風設備應包括排氣風扇、排氣風管(含空氣逆止措施)及管道 間屋頂強制排氣(抽氣扇),同時應考量排氣風管接續至管道間處 之填實氣密作法,並需將排水立管之伸頂通氣管獨立接引至可直接 吸入空氣的範圍,以兼顧管道間負壓排氣功能與確保排水立管內空 氣壓力平衡,使器具排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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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發現國內外針對住宅浴廁空間通風換氣與排水配管器 具之空氣污染相關研究甚少,尤其有關使用者對浴廁空間臭味、潮 濕、通風換氣不良及不當使用行為(如吸煙)等室內環境污染問題, 因此有必要從建築設計層面與相關法規檢討相關改善策略,以確保 住宅浴廁空間的健康與安全性。本研究爰辦理住宅浴廁空間使用問 卷及開窗與管道間現況調查研究,並檢討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法令, 研議可行之改善對策與建議。 依照住宅浴廁空間問卷調查結果顯示,住宅單元中家庭浴廁空 間需求量,至少需配置2套衛生設備較為符合使用者需求;而受訪 住宅單元浴廁空間52.5%有對外開窗、50.7%門扇裝設百葉窗,從 有關住宅浴廁空間常見問題分析調查統計顯示,近 40%受訪者認 為浴廁潮濕與浴廁牆面地板及天花板有霉斑等 2 項困擾著住宅浴 廁空間的使用,次之為臭味或蚊蟲侵入的問題,並有62.8%受訪者 知道管道間他戶排氣有可能逆流污染自宅室內空氣,但礙於住宅屬 極為隱私的空間,問卷填復需要提供改善協助的意願卻不高。 另本研究蒐集調查 42 件住宅類綠建築案例顯示,個別住宅單 元設置不多於2間浴廁者占88.6%,其中有43.8%住宅單元中至少 有1間浴廁無開窗,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須設置機械通風設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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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排氣風扇、排氣風管(含空氣逆止措施)及管道間屋頂強制排氣 (抽氣扇),同時應考量排氣風管接續至管道間處之填實氣密作法, 並需將排水立管之伸頂通氣管獨立接引至可直接吸入空氣的範圍, 以確保排水立管內空氣壓力平衡,使器具排水順暢,並兼顧管道間 負壓排氣功能,並檢討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條文,提出增修建議草 案。 第二節 建議 針對本研究成果,提出以下建議: 建議一 有關內政部營建署104年2月3日函送「有關公寓大廈他戶異味(如二 手菸)經廁所管道間飄散室內之防治措施」予各縣市政府及專業公 會團體之建議改善措施第1點,建議修正為「住宅浴廁排氣併入管道 間時,如於管道間頂部或排氣口設置排氣抽風扇,須將排水立管之 伸頂通氣管獨立延伸至戶外。」,以使管道間達到負壓排氣功能並確 保器具排水順暢: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建議二 建議修正設備編第92條有關風管構造第2款規定,「應具有適度之氣 密,如屬單向排氣功能之風管,應採用具防止逆流之措施或設備等, 除為運轉或養護需要面設置者外,不得開設任何開口。」:長期性建 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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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建議三 建議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設備編第92條第5款,「風管貫穿牆壁、樓地 板等防火構造體及管道間時,貫穿處周圍,應以石綿繩、礦棉或其 他不燃材料密封。」以確保排氣風管接續至管道間之氣密性:長期 性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建議四 建議修正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4條自然通風設備之構造第2款規定, 「排風管道應以不燃材料建造,管道應儘可能豎立並直通戶外;除 頂部及一個排風口外,不得另設其他開口;住宅浴廁排氣併入管道 間時,如於管道間頂部或排氣口設置排氣抽風扇,須將排水立管之 伸頂通氣管獨立延伸至戶外。一般居室及無窗居室之排風管有效斷 面積...」,以確保衛生器具排水時伸頂通氣管之進氣功能:長期性建 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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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一 審查會議紀錄與回應 一、104 年 3 月 9 日本所 104 年度研究業務協調會議紀錄及處理情形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1.預期研究成果建議增列新建建築物之設計法令 及既有建築自主改善對策之探討與擬議項目。 遵示辦理。 2.現況調查建議將樣本建築物之興建年期納入, 俾探討完工年或設計年相關法規對浴廁管道間 排氣設計之影響。 業於調查問卷中納入建造年期 的調查項目。 3.住宅浴廁排氣污染相關文獻部分,建議可將 2003 年期間香港 SARS 感染之住宅案例、國內 浴廁瓦斯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相關案例納入探 討。 遵示辦理。 4.有關日本增修訂中之浴廁排氣法令規範草案, 可再洽相關建築技術審議委員諮詢。 業洽請內政部建築技術審議委 員協助提供相關資料納入本研 究參考。 5.本計畫主題調整為「公寓大廈浴廁以管道間排 氣之交互污染調查與改善對策研究」,未來並可 朝研議補充圖說、自主改善指南或手冊努力。 業遵示修正計畫方向與名稱。 二、104 年 8 月 11 日期中會議紀錄及處理情形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1.建議本研究主題對應研究內容酌予調整精簡。 本案研究題目業參酌委員意見 調整為「公寓住宅浴廁管道間排 氣現況調查研究」。 2.法規面有關機械排氣是否具備完整系統設計。 業於第 4 章第 3 節納入檢討分 析。 3.有關統計圖表呈現方式,將參考委員意見審酌 修正。 第 3 章有關問卷調查之統計圖 表業參照委員建議調整。 4.後續住宅浴廁空間排氣設施現況調查,將特別 檢視管道間連通狀況、排氣扇與排氣管(逆止 閥)設置,及檢討個別浴廁空間換氣率,以作 為排氣交互污染改善的前期問題分析。 囿於研究人力與調查作業時間 不足之瓶頸,本研究案例現況調 查調整為以 103 年及 104 年住宅 類綠建築標章或候選證書案例 為調查對象,針對浴廁空間是否 有對外窗及臨接管道間作為調 查分析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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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04 年 11 月 27 日期末會議紀錄及處理情形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1.營建署有關建議一及建議四所建議將排水立管 之伸頂通氣管獨立延伸至戶外乙節,查「建築 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4.3.1 說明(2)c. 已有相關規定,是伸頂通氣管似應直接向大氣 開放,而不應設置於管道間內,以確保排水順 暢。建議三建議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備編第 92 條第 5 款以確保排氣管接續至管道間之氣密 性,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79 條之 2 規定,業明定 垂直貫穿樓板之管道間應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 時效,是項建議有無必要,請再考量。衛生福 利部國民健康署有關對於未開窗之浴廁設置機 械排氣,因考量節能減碳並未全時開啟,如何 防止未排氣時鄰戶二手菸逆流污染,建議考量 將相關改善措施增修納入相關建築技術法令, 以擴大適用管理範疇。 目前建築自然或機械通風換氣 部 分 條 文 尚 無 技 術 規 範 被 提 出,且無針對住宅浴廁管道間排 氣或機械排氣有明確規定,故本 研究所提有關目前住宅浴廁機 械排氣之風管設置及連接,均須 確 保 其 氣 密 性 與 逆 流 防 止 功 能,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條文仍有 修正之必要性,俾能誘導良好的 住 宅 浴 廁 開 窗 或 通 風 換 氣 設 計,故現行法規之檢討建議事 項,仍有其必要性。 2.浴廁空間臭氣可否能藉由伸頂通氣管獨立延伸 至戶外來解決,以及浴廁管路壽命約 10 至 15 年,後續配管如何因應汰舊換新之工法與技 術,業界已陸續重視並探討,建議可規劃既有 建築給排水配管更新維護之調查研究議題因 應。 有關既有建築排水配管與管道 間維護更新之研究議題,將檢視 本所歷年相關研究與成果後納 入後續研究議題審酌規劃。 3.建議二及三建議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 91 條規定乙節,查相關規定係列於同編第 92 條,條次似為誤植,請予以修正。 建議事項所列建築設備編修正 建議條文業已參照修正。 4.目前日本文獻僅列相關法令,是否能進一步蒐 集納入浴廁管道間排氣相關改善技術,請再審 酌。 有關日本浴廁管道間排氣相關 改善技術部分,將於後續研究相 關課題賡續蒐集資料探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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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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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三 建築技術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規定對照表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44 條 自然通風設備之構造應依 左列規定: 一、應具有防雨、防蟲作用之進 風口,排風口及排風管道。 二、排風管道應以不燃材料建 造,管道應儘可能豎立並直 通戶外。除頂部及一個排風 口外,不得另設其他開口, 一般居室及無窗居室之排風 管有效斷面積不得小於左列 公式之計算值; Af Av=──── 250√h 其中Av :排風管之有效斷面 積,單位為平方公尺。 Af :居室之樓地板面積 (該 居室設有其他有效通風開口 時應為該居室樓地板面積減 去有效通風面積二十倍後之 差) ,單位為平方公尺。 h :自進風口中心量至排風管 頂部出口中心之高度,單位為 公尺。 三、進風口及排風口之有效面積 不得小於排風管之有效斷面 積。 四、進風口之位置應設於天花板 高度二分之一以下部份,並 開向與空氣直流通之空間。 五、排風口之位置應設於天花板 下八十公分範圍內,並經常 第 44 條 自然通風設備之構造應依 左列規定: 一、應具有防雨、防蟲作用之進 風口,排風口及排風管道。 二、排風管道應以不燃材料建 造,管道應儘可能豎立並直 通戶外;住宅浴廁排氣併入 管道間時,如於管道間頂部 或排氣口設置排氣抽風扇, 須將排水立管之伸頂通氣管 獨立延伸至戶外。除頂部及 一個排風口外,不得另設其 他開口,一般居室及無窗居 室之排風管有效斷面積不得 小於左列公式之計算值; Af Av=──── 250√h 其中Av :排風管之有效斷面 積,單位為平方公尺。 Af :居室之樓地板面積 (該 居室設有其他有效通風開口 時應為該居室樓地板面積減 去有效通風面積二十倍後之 差) ,單位為平方公尺。 h :自進風口中心量至排風管 頂部出口中心之高度,單位為 公尺。 三、進風口及排風口之有效面積 不得小於排風管之有效斷面 積。 四、進風口之位置應設於天花板 一、修正本條第 2 款。 二、增訂如為使 管道間達到 負壓排氣功 能,擬於管 道間頂部或 排氣口設置 排氣抽風扇 時,須將排 水立管之伸 頂通氣管獨 立延伸至戶 外,以確保 器具排水順 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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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 高度二分之一以下部份,並 開向與空氣直流通之空間。 五、排風口之位置應設於天花板 下八十公分範圍內,並經常 開放。 建築設備編 第 92 條建築物內設置空氣調節及 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 空氣過濾器、鼓風機、冷 卻或加熱等設備,構造應 依本節規定。 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 節設備之風管構造,應依 左列規定: 一、應採用鋼、鐵、鋁或其他經 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材 料製造。 二、應具有適度之氣密,除為運 轉或養護需要面設置者外, 不得開設任何開口。 三、有包覆或襯裡時,該包覆或 襯裡層均應用不燃材料製 造。有加熱設備時,包覆或 襯裡層均應在適當處所切 斷,不得與加熱設備連接。 四、風管以不貫穿防火牆為原 則,如必需貫穿時,其包覆 或襯裡層均應在適當處所切 斷,並應在防火牆兩側均設 置符合本編第九十三條規定 之防火閘門。 五、風管貫穿牆壁、樓地板等防 火構造體時,貫穿處周圍, 應以石綿繩、礦棉或其他不 燃材料密封,並設置符合本 編第九十四條規定之防火閘 第 92 條建築物內設置空氣調節及 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 空氣過濾器、鼓風機、冷 卻或加熱等設備,構造應 依本節規定。 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 節設備之風管構造,應依 左列規定: 一、應採用鋼、鐵、鋁或其他經 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材 料製造。 二、應具有適度之氣密,如屬單 向排氣功能之風管,應採用 具防止逆流之措施或設備 等,除為運轉或養護需要面 設置者外,不得開設任何開 口。 三、有包覆或襯裡時,該包覆或 襯裡層均應用不燃材料製 造。有加熱設備時,包覆或 襯裡層均應在適當處所切 斷,不得與加熱設備連接。 四、風管以不貫穿防火牆為原 則,如必需貫穿時,其包覆 或襯裡層均應在適當處所切 斷,並應在防火牆兩側均設 置符合本編第九十三條規定 之防火閘門。 五、風管貫穿牆壁、樓地板等防 火構造體及管道間時,貫穿 一、修正本條第 2 款及第 5 款。 二、住宅單元管 道間菸害污 染問題,透 過相關會議 所提出於換 氣風管加裝 逆止閥之改 善措施,已 有 相 關 成 效,爰建議 第 2 款修訂 訂機械通風 設備及空氣 調節設備之 風管構造, 增加如屬單 向排氣功能 之風管,應 採用具防止 逆流之措施 或設備等, 以確保適度 氣密,並防 止排出側或 管道間污染 空氣逆流污 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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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板,其包覆或襯裡層亦應在 適當處所切斷,不得妨礙防 火閘板之正常作用。 六、垂直風管貫穿整個樓層時, 風管應設於管道間內。三層 以下建築物,其管道間之防 火時效不得小於一小時,四 層以上者,不得小於二小時。 七、除垂直風管外,風管應設有 清除內部灰塵或易燃物質之 清掃孔,清掃孔間距以六公 尺為度。 八、空氣全部經過噴水或過濾設 備再進入送風管者,該送風 管得免設第七款規定之清掃 孔。 九、專供銀行、辦公室、教堂、 旅社、學校、住宅等不產生 棉絮、塵埃、油汽等類易燃 物質之房間使用之回風管, 且其構造符合左列規定者, 該回風管得免設第七款規定 之清掃孔: (一) 回風口距離樓地板面 之高度在二‧一公尺以 上者。 (二) 回風口裝有一‧八公厘 以下孔徑之不朽金屬 網罩者。 (三) 回風管內風速每分鐘 不低於三百公尺者。 十、風管安裝不得損傷建築物防 火構造體之防火性能,構造 體上設置與風管有關之必要 開口時,應採用不燃材料製 造且具防火時效不低於構造 或連接處周圍,應以石綿 繩、礦棉或其他不燃材料密 封,並設置符合本編第九十 四條規定之防火閘板,其包 覆或襯裡層亦應在適當處所 切斷,不得妨礙防火閘板之 正常作用。 六、垂直風管貫穿整個樓層時, 風管應設於管道間內。三層 以下建築物,其管道間之防 火時效不得小於一小時,四 層以上者,不得小於二小時。 七、除垂直風管外,風管應設有 清除內部灰塵或易燃物質之 清掃孔,清掃孔間距以六公 尺為度。 八、空氣全部經過噴水或過濾設 備再進入送風管者,該送風 管得免設第七款規定之清掃 孔。 九、專供銀行、辦公室、教堂、 旅社、學校、住宅等不產生 棉絮、塵埃、油汽等類易燃 物質之房間使用之回風管, 且其構造符合左列規定者, 該回風管得免設第七款規定 之清掃孔: (一) 回風口距離樓地板面 之高度在二‧一公尺以 上者。 (二) 回風口裝有一‧八公厘 以下孔徑之不朽金屬 網罩者。 (三) 回風管內風速每分鐘 不低於三百公尺者。 十、風管安裝不得損傷建築物防 三、第 5 款增訂 風管貫穿或 連接管道間 時,貫穿或 連接處,應 以石綿繩、 礦棉或其他 不燃材料密 封。,以確 保排氣路徑 之氣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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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防火時效之門或蓋予以嚴 密關閉或掩蓋。 十一、鋼鐵構造建築物內,風管 不得安裝在鋼鐵結構體 與其防火保護層之間。 十二、風管與機械設備連接處, 應設置石棉布或經中央 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其 他不燃材料製造之避震 接頭,接頭長度不得大於 二十五公分。 火構造體之防火性能,構造 體上設置與風管有關之必要 開口時,應採用不燃材料製 造且具防火時效不低於構造 體防火時效之門或蓋予以嚴 密關閉或掩蓋。 十一、鋼鐵構造建築物內,風管 不得安裝在鋼鐵結構體 與其防火保護層之間。 十二、風管與機械設備連接處, 應設置石棉布或經中央 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其 他不燃材料製造之避震 接頭,接頭長度不得大於 二十五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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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

1. 內政部營建署 104 年 2 月 3 日營署建管字第 1042901843 號函。 2. 內政部營建署 104 年 1 月 26 日營署建管字第 1042901248 號函會議紀錄。 3. 建築技術規則,內政部營建署。 4. 楊昌縉,(2004.12),管道間通風口增設空氣逆止閥之換氣改善研究,樹德科技大學碩士 論文。 5. 毛犖, 從 SARS 事件探討防範病毒在建築單元之間傳播之措施(2003),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 6. 許宗熙,日本有關住宅衛浴空間管道間排氣之相關法令說明(2015)。 7. 呂文弘,(2004.12),地板落水器具排水性能實驗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成果報告。 8. 嚴佳茹,(2009.12),高層集合住宅排水通氣系統空氣污染傳播風險評估之研究,臺灣科 技大學博士論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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