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翻譯實踐 翻譯實踐 翻譯實踐 翻譯實踐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翻譯實踐 翻譯實踐 翻譯實踐 翻譯實踐

本章以殷海光最重要的譯作《到奴役之路》為中心,深入探究殷氏的翻譯實 踐,重點在回答其「如何翻譯」的問題。過去論者無論肯定或批評殷譯作品,都 未曾細究過這個問題,這當然跟殷海光並非以翻譯著稱有關。本研究之所以深究 殷海光如何翻譯,一則驗證其所提出的翻譯原則,二則嘗試從譯文比對工作中,

探尋其對譯文所進行的種種有意或無意操縱,最終目的在瞭解,除了論者已經提 出的譯序和譯註之外,殷海光還透過哪些管道在譯文中投射自己的關懷,我們也 可由此重估翻譯在殷海光的思想啟蒙工作中的重要性。

《到奴役之路》是海耶克最早進入中文世界的一本著作,但殷譯本並非此書 最早的中文翻譯版本。根據中央圖書館編《中譯外文圖書目錄》,在殷譯本出現 之前,台灣已有一九五二年香港出版的許石青譯本《奴役之路》,以及一九五六 年同樣也是香港出版的燕燮焱譯本《奴役之途》55。不過,真正使海耶克這本政 論小冊知名度大開的卻是殷海光。不僅如此,The Road to Serfdom 譯為《到奴役 之路》及 Hayek 譯為「海耶克」也都是在殷海光筆下成為定譯56,殷譯本影響之 大由此可見。而這樣的影響力部分得利於《自由中國》提供的發表平台,以及後 來文星出版社將散篇集結成冊發行。無論是《自由中國》還是《文星》雜誌,都 是當時台灣社會最具份量的異議刊物,殷譯本透過這些管道發表和發行,自然能 夠吸引較多目標讀者。除此之外,「名人加持」(中國自由主義領袖胡適)也是殷 譯本備受矚目的原因之一。然而,殷海光成功為海耶克思想在台開路最核心的要

55 目前央圖尚可找到許石青版,燕燮焱版已在台灣絕跡。許石青版以「改寫」方式,取原著之 大意精要翻譯,序言、導言和註釋均未譯出,正文也只譯出十章。譯文錯誤頗多,文句不通 暢之處所在多有。

56 傅大為的論文提到,海耶克的學生周德偉原本堅持將 Hayek 譯為「海克」,但後來也從眾改譯

「海耶克」。

素,仍是在於他的文字魅力和獨特的翻譯手法與策略。

如前章所述,殷海光來台之後,翻譯改採較為「以命辭為核心」的譯意原則,

在選詞構句與詮釋表達上都有較大的發揮空間,雖然原著經常出現長句,而且是 多重形容詞子句連套而成的長句構,殷海光還是能夠化繁為簡,將長句中的語意 單位逐一取出,拆解成一個個容易理解吸收的短句,平均分攤原本過於集中的資 訊負載。這樣處理的結果,不但讀者容易接受,譯文也比較容易展現譯者的寫作 風格,相較於張尚德版的《到奴役之路》和王明毅等人合譯的中國社科院版《通 往奴役之路》,殷海光的翻譯文字就明顯出色:

原文:That democratic socialism, the great utopia of the last few generations, is not only unachievable, but that to strive for it produces something so utterly different that few of those who now wish it would be prepared to accept the consequences, many will not believe until the connection has been laid bare in all its aspects. (Hayek, 1944:31)

殷譯:民主的社會主義只是上幾代人所幻想的烏托邦。我們可以斷言烏托邦不僅 不會實現,而且當我們努力去追求其實現時,會產生一些全然出乎我們意 料之外的惡果。這樣的結果,即使是目前嚮往民主社會主義的人,也很少 願意去接受的。然而,這種論斷,許多人是不能相信的。除非我們把此類 事象的各方面赤裸裸地擺在他們面前,否則他們不會向這方面考慮。(《全 集》,1990:6:37)

張譯:過去幾代偉大的烏托邦──民主的社會主義不僅是難以達成的,而且要追 求民主的社會主義,會產生完全不同的一些事物,那就是希望實現民主的 社會主義者,很少有人會準備接受其種種結果,一旦民主的社會主義,在 各方面赤裸裸的顯示出真面目時,許多人就不再相信那種偉大的烏托邦。

(1985:23)

王等譯:民主社會主義,最近幾代人的偉大烏托邦,不僅不能實現,而且為之奮 鬥還會產生某種完全不同的東西,以至現在對之抱有希望的那些人中幾乎 沒有人會準備接受這種結果;除非這種關聯全方位地展開,否則是沒有人 會相信它的。(1997:36)

殷海光不愧為《自由中國》主筆,即使是翻譯文章,他依舊能在作者劃定的意義 界限之內,營造出具有文采和說服力量的篇章,其他兩版譯文或許在字句形式上 更接近原文,但在修辭構篇上卻顯然不及殷譯。殷海光的譯文自然流暢,一有機 會也不吝施展他時而俏皮時而凌厲的政論寫作功力,因此譯文內雖然到處充斥譯 者表達個人意見的譯註,但整體讀起來,並不覺正文與譯註存在明顯的文字風格 差異。不過換個角度來看,譯文與原文之間的落差問題卻馬上浮現出來。

第一節第一節

第一節第一節 原文與譯文的落差原文與譯文的落差原文與譯文的落差 原文與譯文的落差

無可否認,翻譯不可能等同原著,受限於語言本身的句法結構和譯者的理解,

翻譯轉換過程勢必有所落失,但就殷譯《到奴役之路》而言,影響的因素又多了 譯者的企圖與意識形態,這一點相當程度左右著譯者的選詞構句與閱讀理解,並 且決定性地改變了譯文面貌。殷海光採取「以命辭為核心」的翻譯原則,將原作 意旨化為一個個命題,再以命題為經緯,構築出一張充滿孔隙的意義之網,用以 填補這些孔隙的是譯者個人的詮釋,因此在翻譯過程,他可以不顧原文的句序和 語彙,儘管按照自己的想法或需求,顛倒增刪,幾乎是無所顧忌地改造原文。他 最常使用的翻譯技巧是拆譯,將長句化為短句,譯者的意見常常就在這語意和文 句的拆分調動之間,悄悄進入譯文之中,如下例所見:

原文:Nothing distinguishes more clearly conditions in a free country from those in a country under arbitrary government than the observance in the former of the great principles known as the Rule of Law. (Hayek, 1944:72)

譯文:在自由國家,政府是遵行法治這一大原則的;而在專斷權力盛行的國家,

政府不識法治為何事。這是自由國家與獨裁國家之間最大的區別。(《全集》, 1990:6:89)(底線自加)

原文意旨簡單明瞭,完全可以平鋪直敘地譯成「自由國家與獨裁國家之間最 大差別莫過於前者遵行法治,後者則否」。可是譯者選擇拆譯,將原句拆分成三 個命題:一、自由國家遵行法治,二、獨裁國家有別於自由國家,三、自由與獨 裁國家最大區別在於遵行法治與否。這樣的處理方式使得「政府不識法治為何事」

這個原本沒有存在空間的句子,順理成章地出現在譯文當中,整段話因而蒙上價 值判斷的色彩,更重要的是,原本十分突顯的重點似乎也被增譯的詞句搶了鋒頭。

在殷譯本裡,這種失焦的情況屢見不鮮,海耶克精確嚴謹的英文經過殷海光的拆 譯之後,經常變得雜沓冗長,焦點也跟著模糊或分散,作者精心安排的論證節奏,

多少失去了原有的力道。如下例所示:

原文:The first type of rules can be made in advance, in the shape of formal rules which do not aim at the wants and needs of particular people. They are intended to be merely instrumental in the pursuit of people’s various individual ends. And they are, or ought to be, intended for such long periods that it is impossible to know whether they will assist particular people more than others.

(Hayek, 1944:73)

譯文:法律條文是可以預先制定的,是可依形式規律底模型來制定的。但是,在 法治之下,這些規律之制定,並非為了特殊的個人達到其特殊的目標,或 滿足其特殊的需要,這些規律只是滿足各個人之各種不同的目標之工具。

這些規律之制定也,應係為一長遠過程作打算。在此長遠過程中,我們不 能確知這些規律是否只便利某些特殊人物,而不便利其餘的人。(《全集》, 1990:6:91)

從上例可以看出殷海光翻譯經常喜歡添加重複的字詞,行文風格完全失去作 者的特色,這是譯意原則很容易造成的結果,因為其所重視的是將意義傳達清楚,

風格不是重點。但若單就上列譯文來看,雖然字詞重複頗多,但行文層層推進,

讀起來相當容易理解。海耶克的文章雖說「明朗流利」(周德偉,1974:10),但 對非英語系國家大學程度的讀者而言,仍具相當困難度,而殷海光的翻譯方式使 海耶克的思想變得容易親近。有時為了使譯文更簡明易懂,譯者還會大幅變更原 文語句的安排,如下例所見:

原文:The conflict with which we have to deal is, indeed, a quite fundamental one between two irreconcilable type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which, from the most characteristic forms in which they appear, have often been described as the commercial and the military type of society. The terms were, perhaps,

unfortunate, because they direct attention to unessentials and make it difficult to see that we face a real alternative and that there is no third possibility. Either both the choice and the risk rest with the individual or he is relieved of both.

(Hayek, 1944:126)

譯文:從一種角度看來,我們可以把社會分作兩種。一種社會可以叫做商業性的 社會;另一種社會可以叫做軍事性的社會。我們現在要對於這兩種類型底 社會之間的衝突加以研究。的確,這兩種類型底社會之間的衝突,是兩種 不相容的社會組織之間的基本衝突。大體說來,商業性的社會是自由社會;

軍事性的社會是被管制的社會。我們今日確乎面臨一項選擇,即是,不選 擇自由制度,便是選擇管制制度,此外別無他途可循。(《全集》,1990:6:151)

海耶克的原意,似乎不想以「商業性社會」和「軍事性社會」指稱他所謂的 兩種不相容的社會組織,但殷海光的譯法卻反而突顯這兩種名稱,使作者原本所 欲強調「沒有第三種選擇」(there is no third possibility)的重點,被搶了鋒頭,

而且還被刪了部分語句。再者,作者的論述順序在譯文裡面也全部遭到破壞,譯 文所呈現的是殷海光的論述邏輯,而非是海耶克的。

而且還被刪了部分語句。再者,作者的論述順序在譯文裡面也全部遭到破壞,譯 文所呈現的是殷海光的論述邏輯,而非是海耶克的。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