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職場霸凌
一、 職場霸凌的定義
職場霸凌是發生在工作場所因主管或同事做出令人感覺到不愉快的事情,使 在工作期間影響工作進度或者工作上的心情。職場霸凌行為被視為在工作環境裡 一項嚴重的問題,在職場受到霸凌的行為被稱為「職場騷擾」或是「職場虐待」
(Tsuno, Kawakami, Inoue & Abe, 2010)。霸凌行為是持續不斷令人感受到難過的行 為,在1990之前,研究職場霸凌多為性騷擾或者種族歧視之事件 (Saunders, Huynh,
& Goodman-Delahunty, 2007)。在職場中 ,若持續感受到敵意或是不公平的行為對 待,即是霸凌。而 Tsuno 等人(2010)則認為在日本職場裡,若是有員工被分配 在不符合自己能力的工作項目上,或是被任命於低於自己能力的位置,就是在職 場裡被排擠的跡象。
職場和學校一樣,是人際關係很重要的場所,同事和同學之間都需要互動,
好的互動能讓學業或事工作獲得幫助,反之,不好的互動便會影響著存在於這個 環境裡的人。員工在職場裡受到主管、上司或同事反覆的欺負和迫害,定義為職 場霸凌(Shelton, 2011)。在氣氛不佳的場所裡,人的情緒也會受到某種程度的影 響,它有可能會影響到公司裡的團隊士氣、產品生產率的下降,甚至是員工的情 緒等。
職場霸凌通常涉及權力的濫用,例如在眾人面前恐嚇、咆哮或指責,使受害 者在工作期間失去尊嚴。Hutchinson, Wilkes, Vickers 與 Jackson.(2008)認為職場 霸凌和許多行為有關係,通常是隱晦並且難以證明的,加害者時間經過一系列的 行為包括騷擾、欺負、忽略、破壞、壓抑、侮辱、集體攻擊傷害被害者,使每天 的工作進行有困難。而攻擊也有可能只是一對一進行,因為工作長時間的相處,
與同事合作期間發生無法配合的狀況演變成欺凌。 Keashly 與 Jagatic(2003)認 為職場中的霸凌表示持續的騷擾、無端惹事、排擠受害者或對受害者的工作有負 面的情緒影響。導致受害者無法正常的進行或完成工作,藉此使受害者離開原本 的工作崗位。
許多受到霸凌的不是自於主管而是相同職位的同事,Keashly 與 Jagatic(2003)
認為這是一種組織成員的互動行為,重點為加害者對被害者不斷地表示敵意的言 語或行為,令被害者感受到自己的無能,並且造成被害者負面的影響。此行為也 是人與人之間一種長期、刻意重複在生理與心理上暴力的行為,兩者關係之間明 顯的有權力不均的問題(邱珍琬,2002)。若是職務上有競爭關係或者表現出眾可 受到重視的公司更容易有此現象發生。
聰明且熟練的攻擊者,不會讓受害者明顯的感受到攻擊,有可能運用著巧妙 的戰術,例如隱瞞事實、製造不實謠言和誤導等行為進行著破壞受害者在職場中 的地位和聲譽。 Zapf 與 Einarsen(2005)將職場霸凌描述成為一種逐漸加劇的過 程;一開始被害者遭受到的負面行為不是直接的,之後卻開始遭受到越直接且強 烈的負面行為,包括生理和心理的暴力,頻率也持續增加。人際關係上的孤立、
攻擊受害人的私生活或領域、過多的評批、過度的監視工作、隱瞞訊息或剝奪應 有的權利,各種負面的行為即能形成霸凌。 Carbo 與 Hughes(2010)將職場霸
凌定義為職場欺凌是有害的、不受歡迎的,濫用職權以意圖恐嚇或者控制受害者,
甚至剝奪受害者在職場裡的權益、尊嚴和表達的訊息。
經由上述得知職場霸凌為在工作場所中被害者因遭受到敵對或不平等對待之 事件,不論是主管或是同事皆令被害者在工作場所中無法進行工作甚至產生負面 的情緒等。
二、 職場霸凌的類型
職場霸凌的行為是複雜而且多元化的,Vartia(1991)將職場霸凌分為下列類 型:
(一)公然的言語侮辱、在目標背後造謠或者對其議論紛紛。
(二)社會排斥,刻意隱瞞有利的訊息。
(三)分配過少或者過度簡單的工作。
(四)不斷地批評工作成果,也不願提供肯定的意見。
(五)利用暴力行為,強迫對方屈服。
在職場中,同事之間和上司及下屬的權力關係失衡,就會產生所謂的霸凌情 形, 黃詩芸、黃怡芳(2009)將職場霸凌類型分為:
(一)下行式霸凌:上司因其職位或職權對下屬進行霸凌的行為,例如:吩咐做 無意義的工作、分配超載的工作量、不合理的批評或挑剔工作表現、施壓不 可要求應得的權利。
(二)平行式霸凌:是發生在同儕間的霸凌行為,例如:言語行為,例如咆哮、
辱罵或是惡意散播謠言等;非言語行為,例如:被動式排擠、沉默對待、相 敬如賓、使人無法參加固定聚會或忽略其要求等。
(三)上行式霸凌:是下屬利用癱瘓工作進度霸凌上司,例如:下屬組成小團體,
共同挑戰主管權威或是不尊重主管職權、集體罷工等。
成年人的欺負比較少見的是暴力行為,比較傾向於壓力或是心理攻擊,不觸
及違法之行為。 Rayner 與 Hoel(1997)將職場霸凌分成以下類型:
(一)威脅自身的專業地位:包括主管不願採納其意見、公然的羞辱及莫名的指 控缺乏工作能力。
(二)威脅個人身分:謾罵、侮辱或是恐嚇等。
(三)社交孤立:例如隱瞞訊息使無法跟上進度。
(四)給予過度的壓力:像是無法達成的期限或者工作量。
(五)給予無意義的任務:例如任意調動職務、低估員工的實力分配過輕的任務。
在職場裡大家都認為要服從上司的命令,和同事之間要互相配合,目標都是 希望能將工作項目順利的完成,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免不了衝突,免不了競爭。
而衝突即是兩個人或者兩組人讓其中有人感到妨礙或者被激怒。Namie(2003)將 職場霸凌定義成一種「盲目狀態」,認為人與人之間的敵意是故意且反覆嚴重傷害 對方的健康或地位。在執行工作的過程,不論是上司和同事之間都需要溝通,溝 通的方式和使用的言語要是令人感受到不開心或難過,即會在職場中造成霸凌的 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