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職業輔導評量專業人員培訓
依據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專業人員遴用暨培訓辦法(1999)第 四條明令:「…專業人員從事職業輔導評量時,應接受職業輔導評量專業 訓練滿一百六十小時…」。另外在同法第六條亦指出:「專業人員得由各 級勞工主管機關洽請大專院校開辦推廣教育專業學程培育之。」
若依據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九十年度職業輔導評量團隊專業訓練」
計畫中所陳述之目的:「透過職業評量人才訓練計畫的施行,確立職業輔 導評量人員之專業角色與工作內涵...」,可見得即便法令已明定職業輔 導評量辦法及人員培訓規則,但因職業重建在國內萌芽期尚短,故各勞 工主管機關在辦理培訓課程的同時,也意識到需要肩負起確立職評人員 專業領域與必要知識內涵的責任。
而新修訂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新增 了復健諮商碩士可直接取得職評資格,並排除了非相關科系者接受職評 訓練的資格,雖參照第二節文獻探討內容可知,國外學者大多認為復健 諮商碩士,以及復健相關碩士學歷之工作者,其服務表現與品質較佳,
但自 92、93 年陸續成立之復健諮商所,其人才培育速度與 160 小時的職 評初階課程相比,在量能上都遠遠不足,且因復諮所學生畢業後是否朝 職業重建領域發展,進而成為專職職評員,都仍有待時間證明,因此研 究者對於目前主要職評員培養管道進行知識領域準備度調查,實有其必 要性。
以國外培訓而言,過去 CVE 認證是由 CCWAVES 提供,而國外大多
評量訓練合作計畫(Collaborative Vocational Evaluative Training , CVET),
而整體而言,國外研究所各部份課程,都會符合職業重建領域內相關認 證,以使實務工作者可清楚的透過修習相關課程,進而取得或更新專業 證照。
但於 2009 年 4 月起,CCWAVES 已正式納入 CRCC 之架構中,因此 CVE、CWA(工作適應專員,Certified Work Adjustment Specialist)以及 CCAA(生涯評估助理,Certified Career Assessment Associate)的認證目前 亦納入 CRCC 管理,前述的職評員合作訓練計畫已不開辦,而目前已領 有 CVE 認證者,每 5 年須至少參加 80 小時的在職訓練,如前述研究所 或相關專業協會開辦的課程,才可更新其認證。
CRCC(2008)更接著於 2008 年針對復健諮商專業人員的研究指出,
全美具有 CRCC 認證的專業人員中,僅有 2%的第一個工作是從事專職 的職業輔導評量人員,而有 34%的人則是從事復健諮商人員;若以國外 職業重建專業人員大多由復健諮商相關研究所養成,且其課程內涵規劃 已包括職評認證課程,可想而知,以美國而言,其復健諮商師的專業技 能中已具備一定的職業輔導評量知能,而由美國專職職評人員在職業重 建領域所佔比例顯示,以及 CCWAVES 因實際營運需求而納入 CRCC 的 實務演進過程,可知隨著復健諮商與職業重建領域的發展,職業輔導評 量專業能力培養與認證要求雖仍維續相同水準,但因實際需求與運用的 情形而設立專職職評員的比例則逐漸降低。
此狀況 Thomas(1999)針對 21 世紀職評發展方向研究中,已先指出,
有眾多專家認為當時的職業輔導評量正逐漸在式微,且研究者預期正式 的職評過程將被更快、較非正式的流程所取代,而職評將朝向更多元化 以及獨立的方向發展,甚至增進重度障礙者生活品質的服務項目,在私 人機構中,則已納為職評人員的工作範躊;可知職評服務在演進過程中,
對服務對象已非僅以職業重建考量為目標,而被要求有更全面,更長期
的考量與規劃。
CRCC 認證更新概念,與國內目前其他相關專業之證照更新制度相 近,而國內學者王雲東、林幸台、吳明宜(2007)針對職評服務模式探討研 究中,亦建議國內職評人員證照應有更新制度。故可知未來當職評人員 飽和後,初階課程訓練需求降低時,進階與在職進修課程之必要性,將 更形提高;然而現今,由各區培訓課程名額仍供不應求,且在 2001 年以 來,取得證書者數目遠多於目前專職職評員職缺的狀況下,可知取得職 業輔導評量證書者卻未從事職業輔導評量工作的人才流失情形,亦是造 成政府與民間需投注大量培訓成本之原因。
而國內復健諮商領域發展尚屬萌芽狀態,以國內復健諮商研究所課 程內容來看,其職業輔導評量核心課程至少包含 5 學分,而在 360 小時 的復健諮商實習中,亦要求至少須有 80 小時的職評實習內容,此外,因 整體課程規劃,亦在職業重建相關的障礙者各相關影響面向探討,諮商 方法、生涯諮商服務,就業職場現況與就業安置等與職業輔導評量相關 領域的獨立課程內容,因此若以國內復健諮商研究所課程與目前職評員 培訓課程相較,其內容豐富程度與時數皆有相當的差距,可知我國目前 主流職評員養成管道相形之下,與國外人才培育方向似有段落差,值得 先針對現行培訓課程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