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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基本上探討兩個歐盟直接相關之政策,就大框架而言,歐 盟的發展合作政策源起於部分成員國過去的殖民經驗並以地理區域為 其政策實施之範圍。尤其是非洲地區,不僅是法國過去係最大之殖民 國,甚且對其他歐盟創始成員國而言,非洲一地也具有相當戰略利 益。不過隨著國際情勢之轉變,大量殖民地國家的獨立,歐盟發展戰 略之需求,隨冷戰之結束,新興工業國家之興起,歐盟發展合作政策 的實施對象也隨之擴大。而其政策遂行之機制也由最初的貿易優惠

(trade preferences)與直接援助(direct aid)之方式,依其利益之 需要,逐漸以雙邊合作或聯繫協定方式將範圍擴大到經濟以外的政 治、社會、文化或甚至軍事方面之合作領域。58以近來 2000 年 6 月 23 日歐盟與非加太 77 個國家簽署的《柯多努協定》為例,不僅涵蓋了全 球 2/3 的開發中國家,若再以歐盟遂行發展合作政策的其他區域,例如 拉丁美洲、亞洲、地中海 MNC 國家、甚或中東歐地區以及前蘇聯獨立 國協國家之發展合作援助等觀察,若謂歐盟的發展合作政策為一「全 球性或全方位」(global)之政策亦並不為過。

不過,歐盟發展合作政策的本質與實質磋商之進行也由事先的共 同貿易政策架構,在若干議題方面也隨著世貿組織的成立而以自由貿 易為原則進行談判。此一跡象象徵歐盟發展合作政策正面臨世界貿易 秩序同步接軌與持續墨守成規之兩難處境。再加以歐盟內部對其發展 合作之援助也提出自我批判認為改革目標與實踐結果未如預期,執行 欠缺彈性,行政流於官僚集權、決策多重、貪腐與浪費公帑情形嚴

fahrensmaecsige Problem,” in Zippel ed., pp.83-85之分析。

Enzo R. Grilli, The European Community and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Cambridge, Englan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330-354.

重,同時歐盟與成員國之間的協調情形也未見改善,更增添了歐盟未 來發展合作政策的不確定性。59不過,不論如何,儘管歐盟因為東擴對 中東歐國家所採取的各種合作優惠政策而需面對來自其他第三世界地 區國家的不公平質疑,歐盟仍然繼續致力於發展合作政策之落實,例 2000年歐盟 15 個國家與非洲 55 個國家在埃及政府邀請下舉行開羅「歐 非高峰會議」(The Africa-Europe Summit),在地中海區域發布共 同戰略文件,持續召開外長會議與資深官員與專家會議,在 2000 月 28 日於里斯本與 15 個來自亞洲、拉丁美洲國家舉行元首高峰會議,在亞 洲地區與東南亞國協定期舉行論壇與部長會議,同時,亞歐會議

(Asia-Europe Meeting/ASEM,包含 15 個歐盟成員國以及日本、菲 律賓、南韓、越南、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以及汶萊第 個亞洲國 家)也持續進行。因此,歐盟之發展合作政策,不論於雙邊合作或多 邊機制之運行方面,均已建立起合作或對話機制。60

再就本文處理的第二個主要面向,歐盟之地中海政策而言,不僅 凸顯出自東西衝突冷戰結束以來,南地中海區域與中東地區已然形成

Karl WolfgangMenck,“Entwicklungspolitik,”in W. Weidenfeld and W.

Wessels eds., op. cit., pp.227-231, here p.229.

除了非加太地區與本文所研究之地中海地區夥伴關係之外,拉丁美洲合作的 重點在於非法藥物走私與毒品種植之杜絕、加強科學技術合作、支持民主化 與社會改革、協助資訊科技之發展等;亞洲地區的重點在於環境保護、職業 訓練、科學技術、消費者保護以及社會政策改革、人權維護、民主化發展以 及協助亞洲國家適應世貿組織的新世界經濟秩序規則等。請見 Kommission der Europaeischen Gemeinschaften, Mitteilung der Kommission an den Rat und an das Europaeische Parlament. Folgemassnhmen zum ersten Gipfeltreffen zwischen Lateinamerika, der Karibik und der Europaeischen Union, KOM(2000)670endg, vom 31.10.2001;Arbeitsdokument der Kommission. Perspektiven und Prioritaeten ders ASEM-Prozesses fuer die naechsten zehn Jahre (Asien-Europa-Treffen), KOM(2000)

261endg, vom 18.4.2000。

另一股繼蘇聯共產集團之後威脅歐洲地區和平穩定的重要因素。自 90 年代初期以來,該地區連續爆發科威特遭伊拉克占領危機,引發二次 波灣衝突,同時,回教基本教義組織活動頻繁也不僅惡化社會經濟之 發展也連帶使得中東和平進程之推動布滿荊棘。凡此,均是構成歐盟 企圖以更大程度的政治與經濟之睦鄰交往戰略來維持該地區之穩定。

本文研究顯示,自 1995 年歐盟之巴塞隆納地中海會議以來雙方所宣示 之《巴塞隆納聲明》,係構成現階段歐盟與地中海夥伴發展之基礎。

本文大體上將其夥伴架構歸納為安全夥伴(包括對人權之尊重、民主 規範、社會多元之尊重、領土完整性之保證以及遵守國際軍控規範 等)、經濟夥伴(包括在 2010 年前建立雙邊自由貿易區以及簽署各類 合作「聯繫協定」等)、以及社會文化夥伴(包括彼此尊重宗教與文 化差異、鼓勵對話、解決種族與排外問題,以及改善各項教育與訓練 設施等)等三大範疇。

此外,本研究也發現,自《巴塞隆納聲明》以來,1997 年的馬爾 他、1999 年的司圖佳特以及 2000 年的馬賽等三次外長會議的補充,歐 盟地中海區域國家已發展出無數的正式官方對話管道以及廣泛的民間 交流渠道,進而形塑出歐盟 2000 年的對地中海夥伴關係建構的共同策 略。此一夥伴架構更反映出歐盟的地中海政策主要仍希望能夠改善以 阿之間的關係,以及推動中東和平進程。對此,歐盟早已自 1991 年以 來組成「區域發展工作小組」,首度在馬德里展開以阿和平對話,此 一對話更成為日後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之間簽訂關係調整之《奧斯陸協 定》的重要基礎。同時,自 1994 年以來,歐盟也同時成為援助巴勒斯 坦自治區的最大金援者,自 1996 年以後歐盟也開始設置中東和平特 使,1999 年的柏林高峰會議歐盟更進一步強調巴勒斯坦的自治權以及 尊重其獨立建國的選擇。2000 年 7 月大衛營高峰會議(Camp David)

的失敗更賦予歐盟發展中東政策之契機,歐盟共同外交安全政策的高 級外交代表索拉納(J. Solana)也得以執行其調停任務。

綜言之,歐盟的地中海政策自 1995 年以後,在政治、經濟及文化

關係方面已有明顯的進展,不過由於南地中海區域國家的僵化政經結 構以及阿拉伯世界人治色彩與國家干預濃厚的政經體系,使得歐盟與 地中海區域的夥伴建構並非順利。因此,歐盟以特別的條件處理個別 夥伴國家之關係,例如透過 MEDA 計畫之執行,仍然是較為具體有效 之政策工具。61

(收件:2003 年 5 月 14 日,修正:2003 年 8 月 24 日,採用:2003 年 10 月 9 日)

Wulfdiether Zippel ed., Die Mittelmeerpolitik der EU (Baden-Baden:

Nomos, 1999); Sven Behrend/ Christian-Peter Hanett ed., Bound to

Cooperate: Europe and the Middle East (Guetersloh:

Bertelsmann-Stiftung, 2000).

EU’s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Policy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