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自我認同相關理論
「 自 我 」 這 個 名 詞 本 身 是 一 個 極 具 複 雜 性 的 意 義 , 許 多 不 同 學 者 派 別 給 予 不 同 的 解 釋 ; 而 「 自 我 認 同 」 是 一 種 統 合 性 的 自 我 整 體 概 念 , 因 此 有 學 者 稱 做 「 自 我 概 念 」 、 「 自 我 統 整 」 、 「 自 我 認 定 」 或 「 自 我 統 合 」 。 本 節 先 從 「 自 我 」 切 入 , 再 依 精 神 分 析 學 觀 點 方 向 進 行 「 自 我 認 同 」 探 討 。 一 、「 自 我 」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 自 我 」 最 早 出 現 於 精 神 分 析 學 說 中 , 示 出 以 弗 洛 伊 德 的 三 個 概 念 「 本 我 」 、 「 自 我 」 、 「 超 我 」 。 「 本 我 」 出 自 於 個 體 本 能 的 慾 望 與 衝 動 , 當 中 有 許 多 慾 望 是 不 被 社 會 眼 光 所 認 可 的 ; 「 超 我 」 是 個 體 經 過 學 習 過 後 , 被 灌 輸 具 有 高 尚 價 值 觀 及 道 德 意 識 觀 念 , 當 個 體 渴 望 獲 得 社 會 聲 譽 時 , 必 須 犧 牲 原 有 之 自 我 原 始 慾 望 。 「 自 我 」 介 於 二 者 間 , 扮 演 著 平 衡 與 調 和 作 用 , 規 範 個 體 行 為 , 抑 制 原 始 慾 望 無 的 放 矢 展 露 。 心 理 學 者 艾 里 克 森 ( E . H . E r i k s o n ) 將 弗 洛 伊 德 的 人 格 理 論 延 伸 , 並 給 予 更 深 一 層 之 定 義 , 艾 氏 認 為 個 體 除 了 本 身 原 始 的 衝 動 之 外 , 還 有 與 外 界 相 互 活 動 發 展 的 需 要 , 個 人 的 人 格 就 是 本 身 的 基 因 遺 傳 與 環 境 交 互 作 用 之 後 所 產 生 的 結 果,而「 自 我 」 的 存 在 是 為 的 服 務 「 本 我 」 的 需 求 , 從 中 兼 顧 「 超 我 」 的 崇 尚 理 念 , 過 程 中 形 成 了 個 體 的 內 涵 和 機 能 , 而 自 我 不 僅 保 證 了 個 體 適 應 環 境 、 健 康 成 長 , 而 且 還 是 個 人 自 我 意 識 和 同 一 性 ( i d e n t i t y ) 的 泉 源 ( 皮 連 生 、 卲 瑞 珍 , 民 7 8 )。 羅 玉 容 ( 民 9 3 ) 研 究 中 指 出 ,「 自 我 」 於 英 文 的 翻 譯 中 有 「 s e l f 」 與 「 e g o 」 二 單 字 , 「 s e l f 」 較 偏 向 於 社 會 學 用 字 ; 「 e g o 」 則 偏 向 心 理 學 用 法 。 E r i k s o n ( 1 9 6 8 ) 認 為 , 每 個 人 在 不 同 的 時 間 , 做 不 同
的 事 , 與 不 同 的 人 相 處 , 會 隨 時 得 到 不 一 樣 的 生 活 經 驗 , 這 就 是 不 同 時 刻 的 身 分 角 色 ( s e l v e s ), 唯 有 健 全 的 身 心 人 格 , 方 能 將 不 同 的 身 分 角 色 統 合 起 來 , 形 成 完 整 的 「 S e l f 」 。 統 整 得 知 「 e g o 」 傾 向 個 人 內 在 統 整 ; 「 s e l f 」 則 是 個 體 經 由 社 會 化 與 外 在 接 觸 後 , 將 各 種 角 色 彙 整 後 形 成 而 來 。
羅 傑 士 從 心 理 現 象 的 角 度 出 發 , 提 出 人 格 自 我 理 論 。 他 認 為 人 與 生 具 有 向 上 自 然 成 長 之 力 量 , 人 基 本 上 是 朝 著 成 熟 、 社 會 化 、 自 我 實 現 的 方 向 發 展 , 其 自 我 理 論 中 最 基 礎 的 概 念 架 構 便 是 自 我 , 當 個 人 感 知 到 外 在 世 界 也 就 體 驗 到 了 自 己 的 存 在 , 並 且 自 行 將 所 有 事 物 賦 予 意 義 , 這 些 現 象 中 有 些 知 覺 和 意 義 都 和 自 己 有 關 , 這 部 分 的 知 覺 及 意 義 構 成 所 謂 的 自 我 。 整 體 而 言 , 「 自 我 」 為 個 體 與 環 境 、 團 體 生 存 過 後 , 經 外 來 事 物 給 予 心 理 或 身 體 上 的 經 驗 , 加 以 內 化 與 彙 整 而 自 己 賦 予 自 己 的 感 知 ( 皮 連 生 、 卲 瑞 珍 , 民 7 8 ) 。
綜 合 上 述 學 者 及 研 究 者 論 點 , 研 究 者 對 「 自 我 」 的 解 釋 為 個 人 與 團 體 或 環 境 接 觸 過 後 , 經 外 來 事 物 給 予 心 理 或 身 體 上 的 經 驗 , 加 以 內 化 與 彙 整 而 自 己 賦 予 自 己 的 感 知 。 個 體 因 為 肯 定 自 己 、 對 自 我 觀 念 認 同 與 接 受 才 能 感 受 到 自 我 有 存 在 之 價 值 、 便 懂 得 產 生 自 我 保 護 之 行 為 , 進 而 學 會 尊 重 自 己 的 身 體 與 想 法 ; 存 有 高 度 自 我 認 同 之 個 體 , 對 自 我 的 價 值 觀 念 與 信 心 也 越 強 , 因 為 價 值 觀 是 每 個 人 必 須 經 過 認 知 、 感 受 彙 聚 成 經 驗 , 並 在 累 積 之 下 才 得 以 組 織 成 為 個 人 的 價 值 觀 。 自 我 價 值 觀 念 越 是 堅 強 鞏 固 的 個 體 , 對 於 自 我 概 念 之 形 成 也 日 趨 清 楚 , 因 此 , 面 對 每 一 次 的 經 驗 產 生 , 便 能 夠 越 肯 定 並 且 認 同 自 己 。
二 、 自 我 認 同 ( s e l f - i d e n t i t y )
「 i d e n t i t y 」 中 譯 有 「 同 一 性 」 、 「 一 致 性 」 與 「 相 同 性 」 等 , 因 此 國 內 學 者 有 將 s e l f - i d e n t i t y 譯 為 「 自 我 概 念 」、「 自 我 統 整 」 、 「 自 我 統 合 」 及 「 自 我 認 同 」 , 嘗 試 結 合 一 個 人 的 種 種 面 向 , 包 含 外 觀 、 內 在 、 他 人 對 自 己 外 觀 眼 光 、 他 人 對 自 己 內 在 想 法 、 自 己 對 自 己 外 觀 眼 光 、 自 己 對 自 己 內 在 想 法 等 。 自 我 認 同 的 意 涵 , 包 括 性 別 認 同 、 家 庭 中 角 色 認 同 、 人 際 關 係 中 的 認 同 , 對 國 家 、 文 化 、 宗 教 、 職 業 、 生 活 方 式 、 生 涯 發 展 的 認 同 ; 另 外 個 人 特 質 、 價 值 觀 、 自 我 概 念 、 人 生 意 義 等 都 是 自 我 認 同 的 範 疇 。 而 對 自 我 概 念 的 認 同 是 指 個 人 確 定 對 自 己 的 整 體 看 法 , 每 個 人 對 自 己 都 會 有 一 種 大 概 的 想 法 與 知 覺 , 清 楚 知 道 自 己 對 自 己 喜 歡 或 是 厭 惡 的 部 分 , 這 種 認 知 影 響 到 個 體 對 自 我 的 價 值 觀 , 對 自 己 的 評 價 高 與 低 也 會 有 所 差 異 ( 黃 惠 惠 , 民 8 5 ) , 因 此 , 面 對 每 一 次 的 經 驗 產 生 時 的 詮 釋 , 就 是 價 值 觀 上 的 肯 定 與 認 同 , 當 個 體 自 我 價 值 觀 念 越 堅 強 鞏 固 , 對 於 自 我 概 念 之 形 成 也 日 趨 清 楚 。
在 Ta j f e l ( 1 9 7 2 ) 所 提 出 的 社 會 自 我 認 同 理 論 中 談 到 , 個 體 的 自 我 認 同 層 次 中 有 屬 於 個 人 層 面 的 自 我 認 同 部 分 以 及 屬 於 團 體 層 面 的 自 我 認 同 部 分( 李 美 枝 、 李 怡 青 ,2 0 0 2 )。 此 外 , 根 據 T u r n e r ( 1 9 8 7 ) 自 我 分 類 理 論 中 , 個 體 的 認 知 模 式 中 存 在 著 一 套 「 我 是 誰 」 的 認 知 結 構 , 其 中 就 包 含 「 自 我 認 同 」 與
「 社 會 認 同 」, 在 個 人 的 自 我 概 念 認 知 性 系 統 裡 , 會 將 自 我 歸 屬 並 且 分 類 、 將 自 己 認 定 於 某 種 位 置 上 , 其 中 的 「 自 我 認 同 」 就 是 指 屬 於「 個 人 性 的 認 知 組 合 」, 例 如 人 格 特 質 、 外 觀 表 徵 、 工 作 或 讀 書 能 力、自 我 興 趣、態 度 等( 李 美 枝、李 怡 青,2 0 0 2 )。
郭 為 藩 ( 民 6 4 ) 用 六 個「 我 」來 闡 述 自 我 整 體 , 包 含 :「 生
物 我 」 個 人 對 自 己 的 軀 殼 與 生 理 需 求 的 認 定 ; 「 社 會 我 」 個 人 對 自 己 在 社 會 中 所 擔 任 的 某 種 角 色 所 認 定 ; 「 心 理 我 」 是 指 個 人 在 內 心 對 於 某 種 價 值 觀 念 或 是 道 德 標 準 的 信 念 有 所 認 定 ; 「 投 射 我 」 指 的 是 個 人 想 像 他 人 對 自 我 看 待 時 的 眼 光 ;
「 主 觀 我 」 個 體 自 我 對 自 我 的 看 法 及 想 法 ; 個 體 對 於 以 上 六 項 自 我 層 面 需 要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認 同 度 , 當 自 我 認 同 的 觀 點 與 他 人 對 自 身 的 投 射 產 生 衝 突 時 , 個 人 的 適 應 就 會 受 到 阻 礙 , 阻 礙 出 現 則 產 生 適 應 不 良 的 情 形 。
「 自 我 認 同 」 ( s e l f - i d e n t i t y ) 出 現 在 1 9 5 9 年 心 理 學 家 E r i k s o n 所 提 出 的 心 理 發 展 八 階 段 中,此 名 詞 具 有 極 複 雜 且 多 元 廣 泛 的 意 涵 , 因 此 E r i k s o n 認 為 必 須 要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來 觀 測 , 無 法 就 單 一 面 向 給 予 簡 單 的 定 義 , 它 牽 扯 到 個 人 意 識 上 的 認 同 ;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個 人 在 不 知 不 覺 中 對 個 人 連 續 不 間 斷 的 追 求 , 是 一 種 自 我 綜 合 的 行 為 , 也 是 個 人 保 持 一 種 內 在 的 理 想 和 諧 一 致 性 ( 陳 郁 雯 , 民 9 4 ) 。
E r i k s o n 在 《 青 少 年 危 機 》 ( I d e n t i t y : Y o u t h a n d C r i s i s , 1 9 6 8 ) 中 提 到 , 青 少 年 需 要 獲 得 的 認 同 感 , 是 一 種 從 小 到 大 經 驗 的 累 積 , 以 及 在 原 始 我 ( 本 我 ) 、 社 會 我 ( 自 我 ) 、 道 德 我 ( 超 我 ) 三 者 之 間 尋 求 真 實 的 一 面 : 青 少 年 所 獲 得 的 完 整 性 , E r i k s o n 稱 之 為 內 在 的 認 同 感 ( s e n s e o f i n d i v i d u a l i d e n t i t y ) , 年 輕 人 為 了 經 驗 到 此 完 整 性 , 必 須 在 兒 童 期 時 所 形 成 的 我 , 和 未 來 期 望 中 的 我 , 及 他 所 認 識 的 自 己 和 別 人 所 看 到 與 期 望 的 自 己 之 間 , 感 覺 到 一 種 日 益 增 加 的 連 續 性 ( 陳 郁 雯 , 民 9 4 )。
C h i c k e r i n g ( 1 9 9 3 ) 指 出 , 完 整 的 認 同 包 含 了 對 自 我 的 能 力 、 情 緒 及 價 值 觀 上 的 知 覺 , 無 論 在 獨 處 或 在 人 群 之 中 皆 能 感 到 自 在 , 能 從 偏 執 邁 向 開 放 包 容 的 心 胸 , 以 及 自 我 肯 定 。
在 校 園 中 , 青 少 年 和 同 儕 之 間 的 相 處 就 猶 如 一 個 小 型 的 社 會 , 在 當 中 青 少 年 會 把 同 儕 視 為 重 要 的 他 人 之 一 , 視 同 學 朋 友 的 意 見 慎 重 , 在 互 動 過 程 中 若 獲 得 到 這 類 重 要 他 人 的 認 同 , 青 少 年 在 心 中 就 會 產 生 了 歸 屬 感 與 安 全 感 ( 陳 可 宜 , 民 9 7 )。 此 種 因 為 外 在 環 境 而 影 響 心 理 的 情 況 , 經 常 出 現 在 個 體 成 長 的 階 段 裡 , 個 人 在 生 活 週 遭 經 常 知 覺 到 他 人 或 是 外 在 社 會 的 批 評 與 否 定 之 類 的 負 面 對 待 , 便 會 影 響 其 自 尊 心 的 減 弱 , 然 而 自 尊 心 如 果 不 存 在 於 個 體 意 識 中 , 則 會 缺 乏 自 我 接 受 ( s e l f - a c c e p t a n c e ) 的 行 為 , 換 言 之 自 尊 是 一 種 經 驗 , 反 映 在 自 我 接 受 這 種 作 為 之 上 , 以 致 影 響 到 自 我 認 同 的 高 低
( B r a n d e n N . , 1 9 9 4 ) 。 國 內 研 究 者 林 清 財 ( 民 7 3 ) 提 到 , 自 我 包 含 了 「 自 尊 」, 能 妥 善 照 顧 自 我 健 康 、 維 護 自 我 興 趣 、 抵 抗 造 成 自 我 傷 害 的 行 為 的 人 , 都 是 能 感 受 到 自 我 價 值 的 人 , 自 尊 來 自 於 學 會 對 自 我 認 同 與 肯 定 , 自 我 肯 定 與 自 我 認 同 影 響 到 個 人 對 自 己 存 在 的 價 值 觀 念 與 想 法;N a t h a n i e l B r a n d e n ( 1 9 9 6 ) 認 為 個 人 自 尊 影 響 到 自 我 概 念 、 自 我 認 同 以 及 價 值 觀 念 選 擇 與 情 緒 狀 態 的 反 應 。 以 上 觀 點 可 見 , 自 我 認 同 與 自 尊 是 彼 此 相 互 影 響 的 , 無 論 是 表 現 在 個 人 外 在 表 現 , 或 是 內 在 心 靈 成 長 , 自 我 認 同 在 個 體 生 長 的 步 驟 中 是 關 鍵 性 的 環 節 , 若 無 法 順 利 引 導 入 正 向 發 展 , 對 日 後 行 為 及 思 想 上 便 會 產 生 偏 頗 。
綜 合 以 上 學 者 論 點 , 自 我 認 同 係 指 青 年 期 個 體 在 人 格 發 展 上 臻 於 成 熟 的 狀 態 ; 在 心 理 上 能 自 主 導 向 , 在 行 為 上 能 自 我 肯 定,是 青 年 期 人 格 發 展 的 中 心 任 務,範 圍 涵 蓋 了 個 體「 自 己 認 同 自 己 」 與 「 社 會 他 人 認 同 自 己 」 兩 方 面 。 而 「 認 同 」 觀 點 上 的 分 析 , 包 含 了 能 力 、 情 緒 、 人 際 、 思 想 以 及 自 身 價 值 觀 等 多 方 面 的 肯 定 。 個 體 在 心 理 上 的 安 全 感 、 歸 屬 感 的 獲
得 , 以 及 自 尊 心 、 自 信 心 、 成 就 方 面 的 滿 足 , 便 成 為 達 到 自 我 認 同 的 條 件,進 而 統 整 生 活 經 驗 後 歸 納 出 完 整 自 我 的 價 值 觀 念 , 漸 趨 向 理 想 中 的 自 我 實 現 目 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