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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不同背景變項運作差異情 形

由統計結果顯示,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與運作上亟待解決之 問題方面以「人力不足」(65.2%)和「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低落」(51.2%)、「工作 負擔過重」(44.3%)和「工作無法平均分配」(41.1%)等四選項勾選的比例最高;

其次為「各組業務加重」(393%)、「各處室易有本位主義」(322%)和「臨時協助 教學或行政的支援人員異動頻繁,穩定性不夠」(30.3%)等;再其次為「人事不安 定」(299%)、「法令配套不足」(23.9%)和「各組權責不清」(22.3%)等項。

由上述而知,因人力不足,造成工作負擔和工作壓力過重;法令配套不足和各 組權責不清,造成工作無法平均分配等因素,諸多因素致使學校行政人員兼任行政 工作意願低落,人事更迭頻繁,造成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管理與發展的不確定,亦影 響學校行政效能之發揮。

肆、 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不同背景變項運作差異情

一、 不同背景變項在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制度面的差異情形 表 4-39 呈現不同背景變項在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制度面的 差異考驗分析,結果顯示如下:

(一)以「性別」變項而言,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性別的填答者對於學校人力資 源結構運作現況之看法,在最需要擴編之處室、由專任行政人員兼任之行政 職務、人員異動頻繁的行政職務、最難找到人員兼任的行政職務、現任學校 行政人員願意擔任行政工作之類別、最適合委外工作的工作項目等,有顯著

的差異。男性填答者在勾選「訓導處或學務處」一項上的比例顯著高於女性 填答者;而女性填答者於勾選「輔導室或輔導處、學生輔導中心」一項的比 例顯著高於男性填答者。

(二)以「現任職務」變項而言,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現任職務的填答者對於學 校人力資源結構運作現況之看法,在學校結構調整項目、最需擴編的處室、

人員異動頻繁的行政職務、最難找到人員擔任的行政職務、定期工作輪調的 對象等項,有顯著的差異。由研究結果發現在校長、主任和組長三種職務的 填答者中,往往以擔任組長職務之填答者的比例明顯低於擔任校長和主任職 務填答者所勾選之比例,且處室類別上多以總務處一項有顯著的差異,可見 學校行政人員中之組長對於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作之瞭解與看法不及校 長和主任;且由於總務處的工作性質異於其他處室,組長對其各項運作的看 法亦有異於校長和主任。

(三)以「不同學校類型」變項而言,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學校類型的填答者對 於學校人力資源結構運作現況之看法,在學校曾進行組織結構調整、學校組 織結構調整項目、最符合學校需求之學校規模、最需要縮編之處室、人員異 動頻繁的行政職務、最難找到人員兼任的行政職務等項,有顯著的差異。一 般學校之填答者在勾選「訓導處或學務處」一項上的比例顯著高於偏遠學校 之填答者;而偏遠學校之填答者於勾選「教務處」一項的比例顯著高於一般 學校之填答者。而在學校行政人力困境中,「人事不安定」和「兼課專業師資 難覓」二項中,偏遠學校填答者勾選比例顯著較一般學校填答者勾選的比例。

(四)以「不同學校規模」變項而言,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學校規模的填答者對 於學校人力資源結構運作現況之看法,在學校考慮組織再造之因、最符合學 校需求之學校規模、最需要縮編之處室、人員異動頻繁的行政職務、最難找 到人員兼任的行政職務、定期工作輪調的對象、最適合委外工作的工作項目 等項,有顯著的差異。

(五)以「不同設校時間(校齡)」變項而言,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學校設校時間

(校齡)的填答者對於學校人力資源結構運作現況之看法,在學校考慮實施 組織再造之因、學校曾進行組織結構調整、學校組織結構調整項目、最符合 學校需求之學校規模、最需要擴編與縮編之處室、人員異動頻繁的行政職務、

最難找到人員兼任的行政職務、現任學校行政人員願意擔任行政工作之類 別、學校定期工作輪調情形與對象、彈性運用行政或教學支援人員最適合委

外工作之工作項目等項,有顯著的差異。

表 4-39 不同背景變項對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上亟待解決問題的看

表 4-39 不同背景變項對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作上亟待解決問題

表 4-39 不同背景變項對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作上亟待解決問題 的差異(t=2.21,p<.01),男性學校行政人員(M=3.59,SD=.42)對於在 學校對行政人員支持的覺知上,比女性學校行政人員(M=3.46,SD=.41)

著的差異,校長(M=3.74,SD=.30)和主任(M=3.63,SD=.41)對於在 學校對行政人員支持的覺知上比教師兼任組長(M=3.39,SD=.42)為高。

(5) 不同學校類型的學校行政人員對「學校對行政人員的支持度」的覺知有顯 著的差異,偏遠學校行政人員(M=3.65,SD=.52)對於「學校對行政人員 的支持」的覺知比一般學校行政人員(M=3.49,SD=.39)積極。

(二)就「兼任行政工作意願」而言

1. 不同性別、不同學校規模、不同學校類型、不同設校時間(校齡)的學校行 政人員對於「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無顯著的差異。

2. 不同最高學歷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兼任行政工作意願」達統計的顯著水準,

就平均數而言,以非學校行政或教育行政類相關研究所畢業的學校行政人員

(M=2.90,SD=.55)和大學(非教育學院)(M=2.82,SD=.61)的組別平均 數最低,但是進一步做 Scheffe’事後比較,發現各組間均未達到顯著差異。

表示學校行政人員在擔任行政工作的意願上不會因最高學歷的不同而有所差 異。

3. 不同現任職務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兼任行政工作意願」有顯著的差異,校 長擔任行政工作的意願(M=3.37,SD=.63)上比教師兼任組長的意願

(M=2.84,SD=.59)高。

(三)就「聘用教學或行政支援人員」而言

1. 不同性別、不同最高學歷、不同學校規模、不同學校類型、不同設校時間(校 齡)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聘用教學或行政支援人員」無顯著的差異。

2. 不同現任職務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聘用教學或行政支援人員」有顯著的差 異,主任之得分(M=3.71,SD=.79)高於教師兼任組長之得分(M=3.24,SD

=.97)。

(四)就「數校合署辦公或合聘教師」而言

1. 不同性別、不同最高學歷、不同現任職務、不同學校規模、不同設校時間(校 齡)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數校合署辦公或合聘教師」無顯著的差異。

2. 不同學校類型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數校合署辦公或合聘教師」有顯著的差異,

偏遠學校行政人員(M=2.95,SD=1.05)對於「數校合署辦公或共聘教師」的 態度,比一般學校行政人員(M=2.59,SD=.87)積極。

(五)就「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中學校行政人員常見工作困擾」

而言

1. 不同性別、不同現任職務、不同學校類型、不同學校規模的學校行政人員對 於「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中學校行政人員常見工作困擾」

無顯著的差異。

2. 不同最高學歷的學校行政人員對「無暇備課」和「人力不足」二變項上有顯 著的差異:就「學校行政人員執行業務時常見之工作困擾」,不同最高學歷填 答者對於「無暇備課」和「人力不足」的看法上有顯著的差異:「無暇備課」

選項中,以其選項之百分比由大至小依序為:非學校行政或教育行政類等相 關研究所畢業之學校行人員的比例(36.0%)、大學(教育學院)畢業之學校 行政人員的比例(31.0%)、大學(非教育學院)畢業之學校行政人員的比例

(25.6%)、學校行政或教育行政相關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畢業之學校行 政人員的比例(10.6%)、專科畢業之學校行政人員的比例(0%);而「人力 不足」,則為專科畢業之學校行政人員的比例(100.0%)、大學(教育學院)

畢業之學校行政人員的比例(57.1%)、非學校行政或教育行政類等相關研究 所畢業之學校行人員的比例(52.0%)、大學(非教育學院)畢業之學校行政 人員的比例(41.0%)、學校行政或教育行政相關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畢 業之學校行政人員的比例(34.8%)。

3. 不同設校時間(校齡)學校行政人員對「業務不熟」和「外務過多」二變項 上有顯著的差異:在「業務不熟」選項中,以其選項之百分比由大至小依序 為:5 年以內(50.0%)、6-10 年(26.3%)、11-15 年(23.5%)、16-20(13.3

%)、21 年以上(11.2%);而「外務過多」,則為 5 年以內(50.0%)、11-15 年(23.5%)、6-10 年(15.8%)、21 年以上(15.2%)、16-20 年(10.0%)。

(六)就「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與運作上亟待解決的問題」而言:

1. 不同性別、不同最高學歷、不同學校規模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臺北縣國民 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與運作上學校上亟待解決的問題」無顯著的差異。

2. 不同現任職務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法令配套不足」的看法上有顯著的差異,

以其選項之百分比由大至小依序為:主任(33.3%)、教師兼任組長(23.1)、

校長(4.5%)、其他(0%)。

3. 不同學校類型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人事不安定」和「兼課專業師資難覓」

二選項的看法上有顯著的差異,且此二選項皆為以偏遠學校的學校行政人員 之得分(46.2%;30.8%)高於一般學校的學校行政人員之得分(25.9%;

16.7%)。

4. 不同學校規模的學校行政人員對於「兼任行政意願低落」和「合聘之教職師、

兼(代)課教師、教學與行政支援人員對學校向心力不足」二選項的看法上 有顯著的差異:「兼任行政意願低落」選項中,以其選項之百分比由大至小依 序為:13-60 班(58.5%)、61 班以上(46.9%)、12 班以下(21.4%);而

「合聘之教職師、兼(代)課教師、教學與行政支援人員對學校向心力不足」, 選項中,以其選項之百分比由大至小依序為:13-60 班(25.5%)、12 班以下

「合聘之教職師、兼(代)課教師、教學與行政支援人員對學校向心力不足」, 選項中,以其選項之百分比由大至小依序為:13-60 班(25.5%)、12 班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