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六輕健康風險評估案例顯示,流行病學的討論與知識生產,原本不在主 要議程之內,直到2009年雲林縣政府公布委託台灣大學詹長權教授的健康風險 研究報告,提及空氣污染與雲林地區的致癌率、死亡率上升有顯著關係,引起 社會輿論的關注,才使得「六輕是否是造成周邊居民健康惡化的重要因素」此 一議題進入環評議程討論裡面。為此,台塑於2009年6月提交為期三年的「健 康風險評估計畫書」,積極規劃健康風險評估調查。計畫的審查委員也要求納 入流行病學研究,並定期提交年度健康風險評估與流行病學的報告。環保署則 於2009年7月主動邀集地方政府、台塑公司、環保團體、國民健康局等四方,
各推薦健康風險評估及流行病學專家,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台塑與雲林縣政府 所做健康風險報告所呈現不同的結果。
這個過程顯示,出現了環評程序之外所生產的外部調查報告,意外地促使 原程序必須處理相關討論與知識的生產,從而引發後續各方在相關知識生產上 的投入與抗辯,並且改變了知識生產的議程。但是這裡也呈現另一個現象,即 是在當前將「專家研究」視為政策正當性來源的邏輯下,也只有另一個「專家 研究」的報告,才有機會成為「對抗性論述」,並且取得改變原本程序及議題 設定的機會。
(三)科學不確定性的詮釋及應用:消解政治壓力
我們觀察到台塑企業與環保署在對抗性研究的提出之後,運用委託科學機 構研究與專家會議積極回應。不過,專家會議的召開,究竟對六輕健康風險問 題進行了什麼樣的科學性知識生產或確認,卻是難以評估。事實上,第一次專 家會議召開由於時間緊迫,連健康風險的書面資料都未能事先準備,而委員對 於會議召開目的、定位、會議結論能否產生實質影響,或相關法律效力等有所 質疑。不過,委員們提出的程序質問,並非在環保署所設定的議程之內。
專家會議的議程設定聚焦於「現有的資料是否足以確認流行病學因果關係 認定」等問題。我們觀察會議紀錄發現,與會專家多表示依既有資料與兩份報
告的研究方法,並無法推論兩者間具有因果關係。在既有資料部分,缺乏個人 層次的長期追蹤研究,包括暴露時間序、疾病潛伏期等資料,無法進行更細緻 的推論;在研究方法上,兩份報告均屬於團體層次的生態相關研究,無法進行 個人層次的因果推論。因此,會議得到的結論乃是「無法認定兩者間具有因果 關係」,但浮現出的警訊必須積極防範;並建議後續必須進行個人層次流行病 學的調查項目(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09c)。此外,會議結論裡也提及現有資 料不足,很難進行調查研究,因此因果推論研究應由台塑負起企業責任,證明
「兩者並無存在因果關係」。
從會議結果來看,「兩者難以認定具有因果關係」的結論具有消解部分政 治壓力的效果,也確認了協助建構因果推論的調查項目,促成更多的知識與資 料的生產。但當科學鑲嵌在行政程序中,可以看到不著痕跡的邏輯巧妙轉換過 程:因缺乏足夠資料所導致的無法推論,在邏輯上屬於「未知」狀態,但在詮 釋上卻可以套入「科學無法證明兩者有關,就是沒關係」的二元邏輯中。就行 政的角度來看,透過科學專業者的討論與確認,來說明變項間因果關係尚難證 明,也有助於迴避政治、社會的壓力。
二、欠缺科技民主思考的環境行政
(一)脫離在地脈絡的粗糙評估
雲林離島式工業區是世界數一數二的大型石化產業工業園區,台塑在此擁 有上中下游垂直整合之石化共同體,具有經濟規模及整合優勢。不同於產業整 合的規模與效率,台灣在石化產業方面的環境管制上,仍缺乏一套針對產業特 殊性所制訂的完整規範;而即便六輕已運作多年,相關之環境監測資料,也缺 乏長期系統性的累積與整理,連帶的也阻礙了六輕相關風險課題的釐清。
我們在整理六輕健康風險評估大事記發現,2000年的環評結論裡,台塑即 承諾每年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但是在執行時,卻也發現台灣並沒有專屬於石化 工業區的健康風險評估標準作業程序,對於「特定有害空氣污染物」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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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需要進行哪些監測等,並無相關規範。健康風險評估的制度問題,就不 斷地在各種會議與爭議中逐漸浮現。
進行健康風險的科學性評估,需要奠基在較為完整的基礎資料之上,進行 研究與推論。不過,我們從歷次的會議紀錄中發現,缺乏完整基礎資料的問題 存在已久,導致需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與流行病學推論時,往往缺乏本土基礎 資料的參照,而須援引國外參數,進行本地推估。如空污與罹癌率、死亡率之 間是否顯著相關的問題,引用外國數據進行推估是否恰當、推論是否可信,就 有許多爭議。一些專家批評,很多專家會議所討論的評估資料,都是用國外引 進公式套上來,缺乏本土資料進行參數的修正,這樣的評估「有個外殼但是缺 乏靈魂」(訪談者N1)。
缺乏本土環境基礎資料的完整建置,使有關六輕周遭的農損與環境風險之 肇因,存有許多爭議。雲林麥寮周邊居民多倚賴農業與沿海養殖業為生。在缺 乏實際背景值資訊的情況下,民間對於環境風險的擔憂很高,但這些擔憂卻無 法在行政程序中轉化成科學研究或風險評估的課題與項目。如同南非德班的 案例所顯示,在地農漁民的風險感知,在強調科學證據的生態現代性治理思維 下,總被視為缺乏科學佐證的臆測(Scott and Barnett, 2009)。一旦發生工安或 環境污染事件,更沒有公開對話的基礎,或後續賠償協商之依據。一位居住當 地的六輕監督委員指出:
「你(指政府)要建一個土壤的ph值、重金屬(的背景 值)。因為他整個運作裡面,難免會有一些重金屬的部份
(進入環境之中),……譬如說土壤中。……我說常講的話 就是農業的部份,土壤的部份,農漁畜牧業底泥的部份,魚 蝦貝類這個區塊一定要有個背景值出來。如果萬一真的在發 生工安事件以後,你至少有個背景值說,我們以前是怎樣,
工安事件增加的部份才有證據(可以證明)。以目前的法律 來講的話,一定要有證據才能說話。不然開發單位攻擊你說
『為什麼要這樣勒索我』。你有(背景值)的話,才有一個
公平(對話的)機制,有個數據出來的話才有個對照」(訪 談者L3)。。
另一方面,流行病學研究方法的選擇,也因受限於現有資料的侷限,缺乏 個人層次的疾病調查資料,僅能以團體層次的研究方法進行推論,因而減弱了 當地健康風險科學知識建構的效度與信度。從幾次會議中,⑧ 可以發現專家們 不斷地要求要建置當地的資料庫,設立更完整的監測點,並且建構個人層次的 流行病學資料庫,希望能夠生產更貼近地方脈絡的科學知識,以瞭解真實的影 響情況。
即有專家表示,六輕是世界級規模的石化綜合區,台灣對石化風險評估這 塊的瞭解應走在世界前端,相關評估應該積極建立本土性的資料,精進研究方 法,發展貼近符合環境現況的適用參數。
「六輕是全世界最大的石化綜合區,全世界最大的、第四大 的火力發電全部在一塊區域裡面,所以國外的一些案例其 實(無法反映)台灣的強度,因為台灣已經是全世界最大 的石化專區……無形中台灣的經驗才是應該全世界學習的 經驗,不是我們去copy國外的、用老鼠做出來反應係數算一 算……」(訪談者C4)。
(二)強調專家主義的環評程序
我們檢視過去的會議,⑨ 歸納環保署處理六輕健康風險的行政邏輯,主要 特色為運用專家的科學性討論,希望找出科學共識性答案,以解決環境爭議;
⑧ 未界定空污範疇(六輕監督委員會第31次會)。缺乏整理空污資料庫(六輕監督委員會第
32次會)。本土監測資料不足,要求加強採樣點、缺乏流病資料,要求建立流病調查(六 輕健康風險專家會議延續會議)。
⑨ 六輕監督委員會第31、32次會環保署報告事項、六輕健康風險評估書專案小組會議、六
輕健康風險專家會議與延續會議、六輕總體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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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諸於具體的行政作為,則是以召開會議討論與修改相關法規為回應。
從環保署處理六輕環境爭議的新聞稿、會議安排,以及署長公開回應的說 詞可以看出,行政部門認為客觀中立的科學知識是解決環境爭議的基礎,而科 學知識的生產唯有專家能盡其功。透過安排相關領域(通常由環保署界定)的 專家的討論,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科學標準與共識,有助於弭平環境爭議。環 保署認為專家會議可以「提升審查效率及縮短審查時程」,並「有效減少環評 初審會議的次數」(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10)。強調專家效率的決策思 維深深影響著環保署,無論在「六輕總體評鑑」或空污與健康風險關係的釐 清,都以啟動專家機制為主要回應處理方式。
根據環保署的說法,專家政治被賦予多重的功能,作為風險評估階段的
「決策參與」機制,爭議各方推薦的專家需針對爭議的事實與推論進行「價值 中立、客觀的查核討論,確保最終獲得的共識,不受爭議各方及權益者的影響
「決策參與」機制,爭議各方推薦的專家需針對爭議的事實與推論進行「價值 中立、客觀的查核討論,確保最終獲得的共識,不受爭議各方及權益者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