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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六輕健康風險評估案例顯示,流行病學的討論與知識生產,原本不在主 要議程之內,直到2009年雲林縣政府公布委託台灣大學詹長權教授的健康風險 研究報告,提及空氣污染與雲林地區的致癌率、死亡率上升有顯著關係,引起 社會輿論的關注,才使得「六輕是否是造成周邊居民健康惡化的重要因素」此 一議題進入環評議程討論裡面。為此,台塑於2009年6月提交為期三年的「健 康風險評估計畫書」,積極規劃健康風險評估調查。計畫的審查委員也要求納 入流行病學研究,並定期提交年度健康風險評估與流行病學的報告。環保署則 於2009年7月主動邀集地方政府、台塑公司、環保團體、國民健康局等四方,

各推薦健康風險評估及流行病學專家,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台塑與雲林縣政府 所做健康風險報告所呈現不同的結果。

這個過程顯示,出現了環評程序之外所生產的外部調查報告,意外地促使 原程序必須處理相關討論與知識的生產,從而引發後續各方在相關知識生產上 的投入與抗辯,並且改變了知識生產的議程。但是這裡也呈現另一個現象,即 是在當前將「專家研究」視為政策正當性來源的邏輯下,也只有另一個「專家 研究」的報告,才有機會成為「對抗性論述」,並且取得改變原本程序及議題 設定的機會。

(三)科學不確定性的詮釋及應用:消解政治壓力

我們觀察到台塑企業與環保署在對抗性研究的提出之後,運用委託科學機 構研究與專家會議積極回應。不過,專家會議的召開,究竟對六輕健康風險問 題進行了什麼樣的科學性知識生產或確認,卻是難以評估。事實上,第一次專 家會議召開由於時間緊迫,連健康風險的書面資料都未能事先準備,而委員對 於會議召開目的、定位、會議結論能否產生實質影響,或相關法律效力等有所 質疑。不過,委員們提出的程序質問,並非在環保署所設定的議程之內。

專家會議的議程設定聚焦於「現有的資料是否足以確認流行病學因果關係 認定」等問題。我們觀察會議紀錄發現,與會專家多表示依既有資料與兩份報

告的研究方法,並無法推論兩者間具有因果關係。在既有資料部分,缺乏個人 層次的長期追蹤研究,包括暴露時間序、疾病潛伏期等資料,無法進行更細緻 的推論;在研究方法上,兩份報告均屬於團體層次的生態相關研究,無法進行 個人層次的因果推論。因此,會議得到的結論乃是「無法認定兩者間具有因果 關係」,但浮現出的警訊必須積極防範;並建議後續必須進行個人層次流行病 學的調查項目(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09c)。此外,會議結論裡也提及現有資 料不足,很難進行調查研究,因此因果推論研究應由台塑負起企業責任,證明

「兩者並無存在因果關係」。

從會議結果來看,「兩者難以認定具有因果關係」的結論具有消解部分政 治壓力的效果,也確認了協助建構因果推論的調查項目,促成更多的知識與資 料的生產。但當科學鑲嵌在行政程序中,可以看到不著痕跡的邏輯巧妙轉換過 程:因缺乏足夠資料所導致的無法推論,在邏輯上屬於「未知」狀態,但在詮 釋上卻可以套入「科學無法證明兩者有關,就是沒關係」的二元邏輯中。就行 政的角度來看,透過科學專業者的討論與確認,來說明變項間因果關係尚難證 明,也有助於迴避政治、社會的壓力。

二、欠缺科技民主思考的環境行政

(一)脫離在地脈絡的粗糙評估

雲林離島式工業區是世界數一數二的大型石化產業工業園區,台塑在此擁 有上中下游垂直整合之石化共同體,具有經濟規模及整合優勢。不同於產業整 合的規模與效率,台灣在石化產業方面的環境管制上,仍缺乏一套針對產業特 殊性所制訂的完整規範;而即便六輕已運作多年,相關之環境監測資料,也缺 乏長期系統性的累積與整理,連帶的也阻礙了六輕相關風險課題的釐清。

我們在整理六輕健康風險評估大事記發現,2000年的環評結論裡,台塑即 承諾每年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但是在執行時,卻也發現台灣並沒有專屬於石化 工業區的健康風險評估標準作業程序,對於「特定有害空氣污染物」包含哪些

臺灣民主季刊

項目,需要進行哪些監測等,並無相關規範。健康風險評估的制度問題,就不 斷地在各種會議與爭議中逐漸浮現。

進行健康風險的科學性評估,需要奠基在較為完整的基礎資料之上,進行 研究與推論。不過,我們從歷次的會議紀錄中發現,缺乏完整基礎資料的問題 存在已久,導致需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與流行病學推論時,往往缺乏本土基礎 資料的參照,而須援引國外參數,進行本地推估。如空污與罹癌率、死亡率之 間是否顯著相關的問題,引用外國數據進行推估是否恰當、推論是否可信,就 有許多爭議。一些專家批評,很多專家會議所討論的評估資料,都是用國外引 進公式套上來,缺乏本土資料進行參數的修正,這樣的評估「有個外殼但是缺 乏靈魂」(訪談者N1)。

缺乏本土環境基礎資料的完整建置,使有關六輕周遭的農損與環境風險之 肇因,存有許多爭議。雲林麥寮周邊居民多倚賴農業與沿海養殖業為生。在缺 乏實際背景值資訊的情況下,民間對於環境風險的擔憂很高,但這些擔憂卻無 法在行政程序中轉化成科學研究或風險評估的課題與項目。如同南非德班的 案例所顯示,在地農漁民的風險感知,在強調科學證據的生態現代性治理思維 下,總被視為缺乏科學佐證的臆測(Scott and Barnett, 2009)。一旦發生工安或 環境污染事件,更沒有公開對話的基礎,或後續賠償協商之依據。一位居住當 地的六輕監督委員指出:

「你(指政府)要建一個土壤的ph值、重金屬(的背景 值)。因為他整個運作裡面,難免會有一些重金屬的部份

(進入環境之中),……譬如說土壤中。……我說常講的話 就是農業的部份,土壤的部份,農漁畜牧業底泥的部份,魚 蝦貝類這個區塊一定要有個背景值出來。如果萬一真的在發 生工安事件以後,你至少有個背景值說,我們以前是怎樣,

工安事件增加的部份才有證據(可以證明)。以目前的法律 來講的話,一定要有證據才能說話。不然開發單位攻擊你說

『為什麼要這樣勒索我』。你有(背景值)的話,才有一個

公平(對話的)機制,有個數據出來的話才有個對照」(訪 談者L3)。。

另一方面,流行病學研究方法的選擇,也因受限於現有資料的侷限,缺乏 個人層次的疾病調查資料,僅能以團體層次的研究方法進行推論,因而減弱了 當地健康風險科學知識建構的效度與信度。從幾次會議中, 可以發現專家們 不斷地要求要建置當地的資料庫,設立更完整的監測點,並且建構個人層次的 流行病學資料庫,希望能夠生產更貼近地方脈絡的科學知識,以瞭解真實的影 響情況。

即有專家表示,六輕是世界級規模的石化綜合區,台灣對石化風險評估這 塊的瞭解應走在世界前端,相關評估應該積極建立本土性的資料,精進研究方 法,發展貼近符合環境現況的適用參數。

「六輕是全世界最大的石化綜合區,全世界最大的、第四大 的火力發電全部在一塊區域裡面,所以國外的一些案例其 實(無法反映)台灣的強度,因為台灣已經是全世界最大 的石化專區……無形中台灣的經驗才是應該全世界學習的 經驗,不是我們去copy國外的、用老鼠做出來反應係數算一 算……」(訪談者C4)。

(二)強調專家主義的環評程序

我們檢視過去的會議, 歸納環保署處理六輕健康風險的行政邏輯,主要 特色為運用專家的科學性討論,希望找出科學共識性答案,以解決環境爭議;

未界定空污範疇(六輕監督委員會第31次會)。缺乏整理空污資料庫(六輕監督委員會第

32次會)。本土監測資料不足,要求加強採樣點、缺乏流病資料,要求建立流病調查(六 輕健康風險專家會議延續會議)。

六輕監督委員會第31、32次會環保署報告事項、六輕健康風險評估書專案小組會議、六

輕健康風險專家會議與延續會議、六輕總體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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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諸於具體的行政作為,則是以召開會議討論與修改相關法規為回應。

從環保署處理六輕環境爭議的新聞稿、會議安排,以及署長公開回應的說 詞可以看出,行政部門認為客觀中立的科學知識是解決環境爭議的基礎,而科 學知識的生產唯有專家能盡其功。透過安排相關領域(通常由環保署界定)的 專家的討論,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科學標準與共識,有助於弭平環境爭議。環 保署認為專家會議可以「提升審查效率及縮短審查時程」,並「有效減少環評 初審會議的次數」(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10)。強調專家效率的決策思 維深深影響著環保署,無論在「六輕總體評鑑」或空污與健康風險關係的釐 清,都以啟動專家機制為主要回應處理方式。

根據環保署的說法,專家政治被賦予多重的功能,作為風險評估階段的

「決策參與」機制,爭議各方推薦的專家需針對爭議的事實與推論進行「價值 中立、客觀的查核討論,確保最終獲得的共識,不受爭議各方及權益者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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