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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行動支付現況

2012; Pesonen & Horster, 2012),Hayashi (2012) 指出,使用 NFC 行動支付比通常用於 刷卡的時間快15到30秒,因為經過NFC設備的時間短暫,以及簡便的操作方式和安全的 訊息傳輸,這種付款技術在快節奏的餐館和旅遊環境中特別方便也最適合 (Leong et al., 2013;Alliance, 2007)。而 Getz 與 Robinson (2014) 也說明,可以藉由 NFC 行動 支付技術的體驗行銷來提高消費者對餐廳滿意度。即使在過去的幾年對於行動支付的研 究有大幅度的增加 (Dahlberg, Guo, & Ondrus, 2015),但與廣泛的電子商務研究相較之下 (如網路銀行、手機銀行等),行動支付是一個相對較新的研究領域 (Oliveira, Thomas, Baptista, & Campos, 2016),而且大部分的研究都集中在消費者的角度上 (Zhou, 2011;

Wu, Chen, Zhou, & Guo, 2010; Wei, Marthandan, Chong, & Ooi, 2009; Choi, Seol, Lee, Cho,

& Park, 2008)。因此,難以對企業採用行動支付的內部流程以及他們實施這一新業務所 能獲得的方式有所了解 (Salo, Sinisalo, & Karjaluoto, 2008)。管理階層顯然不會與他們的 客 戶 進 行 行 動 商 務 , 除 非 他 們 在 業 績 方 面 感 受 到 正 面 的 回 報 (Martín, López-Catalán, & Ramón-Jerónimo, 2012)。而研究影響餐飲業採用行動支付的相關因素,

更是相對稀少 (Cobanoglu, Yang, Shatskikh, & Agarwal, 2015)。

雖然探究行動支付相關議題近年來有大幅度的增加,然而,少有由業者角度來探討 近端行動支付對餐廳績效之影響,對此,本研究將透過實證研究來了解近端行動支付對 於餐廳績效是否有所影響。

第二節 臺灣行動支付現況

繼歐美國家及亞洲先進國家陸續成功發展行動支付後,臺灣政府為了跟上國際市場 與金融科技變化的發展,於2013年初金管會也陸續開放金融機構申請辦理手機信用卡業 務,致使近端 (NFC) 支付市場有所進展,但因國內電信業者服務品質參差不齊,而且 提供第三方支付沒有法律可依據,國內金融業者對於電子商務支付也欠缺明確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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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岡霖,2015),導致市場發展緩慢,有鑑於此,政府為大力推動行動支付業務,於2015 年1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附錄一),國內業者看好行動支付的發 展潛力,紛紛推出自有服務搶佔市場,根據資策會MIC統計,現金 (59%) 與刷實體卡 片 (58.1%) 仍為臺灣民眾最常使用的二種交易方式,其次為感應電子票證 (18.5%) 與 感應實體卡片 (15.4%) ,行動支付僅占2.7% (馮景青,2016);而截至2016年3月底,臺 灣行動支付交易金額僅達8.7億元臺幣,占國人簽帳金額的0.038%,顯示在臺灣行動支 付仍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許雅綿,2016)。

以金管會的統計,截至2017年7月底,行動支付交易總金額為76.3億元,較去年底23.6 億元,大幅增加53億元 (蔡福隆,2017),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表示,截至2019 年底止,共有5家專營電支業者,包括街口支付、歐付寶、橘子支、國際連、簡單行動 支付;另外兼營業者有23家,包含銀行、中華郵政及一卡通電子票證發行機構 (劉姵呈,

2020)。

行動支付在國內發展速度越來越多元,各類型的行動支付在各種不同通路上相互競 爭,有些店家適用多種支付工具、有些店家只支援自家的支付工具。本研究以付款方式 的不同,將行動支付工具整理為三類,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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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的方式感應支付,使用者不需額外申請 SIM 卡、信用卡以及任何紙本表單,可以使 用手上既有的信用卡申請使用。而且 HCE 支援暫時性的離線支付,手機沒有網路環境 也可使用。但 HCE 目前只能在 Android 手機上提供服務。

EMV組織在2014年發布Tokenization行動支付標準 (EMV Payment Tokenization Specification V1.0),在當中規範了信用卡卡號、Token等資料的傳遞方式 (游繼凱,

2015)。Visa Token 卡號代碼化,即使用了代碼 (Token) 技術完成與商家、收單銀行、

發卡機構、信用卡銀行之間的驗證與授權。驗證成功後即可完成付款,安全性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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