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此篇論文筆者不斷強調社會不該對性別予以二元論的框架,性別間的衝 突就根本而論來自於性別分界。從人類出生到生活上的種種,一路上都被性別所指 派著,包括遊戲的群體與上廁所的空間。不同的團體有不同的文化,而跨性者要跨 越的就是這些文化界線,試論一名生理男性進入女性廁所會發生什麼事?肯定是
86 此段話為大衛(跨性女)所說的話,雖並非李歐(跨性男)所言,但是從他聽完大衛說話的反 應中也能得知,這段話也說出了他自己的心聲。同前書。頁 230。
87 《藍調石牆T》。頁 420。
受到女性們的驚恐目光與質疑,而這也是跨性者們每日出門必須面對的考驗。明明 心裡所認為的性別是如此,卻因與生理不符而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此外跨性者們終 其一生也並不是只為在兩種性別「做選擇」徬徨,而是不斷在尋求「做自己」的可 能。
在《藍調石牆T》中,潔斯從生理女跨到生理男,希望尋求身心認同的一致性。
然而在改變外觀的同時,週遭人看待他的方式也開始有所不同:
我記得陌生人瞪目凝視的夾道酷刑是什麼樣子——他們的眼裡露出氣憤、
困擾、好奇的神情。男人或女人都因我讓他們無法簡單分辨性別而憤怒。懲 罰隨之而來。在他們眼中我唯一能找到的承認是,我是「其他」。我不同。
我永遠都會不同。我永遠都無法依偎著「相同」的舒適懷抱。(373)
以前,陌生人對我憤怨,是因一個女人跨越不容混淆的疆界。而今人們真的 不知道我的性別是什麼,這對他們來說是超乎想像的,而且可怕。女人或男 人——他們腳下的基石在我行經時瓦解了。我怎麼知道它是什麼?我已經 忘了這有多難承受。但是我知道自己正在轉變到生命中的另一階段。
恐懼和興奮同時啃噬著我。(373)
當性別轉換的過程中,出現了模糊地帶,旁人無法立刻判斷你是屬於哪一方時,
人類會對於這樣情況會感到恐懼,進而產生敵視與排斥。仿若無法區辨敵我,就 不是同類人。潔斯所面臨的就是這樣越界的尷尬,當他不屬於性別二分下的任何 一邊,那麼他就理當什麼也不是,更甚者,就被當作「怪物」。
而在以跨性者為主角的文本中,當跨性別者面對外人的語言暴力時,時常都會 出現一個被辱罵的語詞:「變態」。《藍調石牆T》中,潔斯遭受學校男同學們集 體性侵時,其中一名男孩邊強暴邊罵道:「妳這髒猶太婊子,不要臉的變態!」
(67);《對不起,我不正常》裡,當李歐的隱藏的生理性別被學校同學揭露時,
同學惡狠狠地罵了一句:「她只不過是一個下流的變態騙子!」(268),而所謂 的「變態」一詞,從我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的解釋有四:
1. 改變原來的形態。
2. 變成不正常的狀態。
3. 某些動物自受精卵發育至成體的過程中,必須經過或多或少的變化,方能 與成蟲具有相同的形態,此種變化過程稱為「變態」。
4. 某些植物生長型態和生理機能,因長期受環境影響而產生變化。88
其中在解釋二的「變成不正常的狀態」,官方給予的例句是「喜歡收集異性用 品的行為是變態」,客觀而言並不能詮釋收集異性用品的行為何謂不正常,反而彰 顯對於性別間的分化與歧視。也因此辱罵他人「變態」,顯示的是對他人的性別與 行為不符合其社會所認定的價值觀,由此也顯見性別上的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及性 別平等教育改革刻不容緩的重要性。
在植物界與動物界的變態是指受環境影響或生長發育而改變原有的型態,如 植物的根、莖會因為了適應環境而改變原有的器官的型態及功能;而動物界的小丑 魚會因環境變化,為了繁衍下一代而改變其性別。生物界的變性彈性相對人類而言 大得多,且十分自然。但是在人類的世界裡,談及「變性」仍是十分禁忌的話題。
當某人的生理性別與心理認同性別並不一致時,我們稱其為「跨性別」,而在這些 跨性者們中也些跨性者對於自己的原生性徵感到極其不適應,而欲透過手術進行 改變。這手術的過程稱之一般稱為「性別置換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
簡稱「變性手術」,或是更理想的稱呼為「性別承認手術」89。在台灣要進行此手 術必須有以下標準:
一、必須是原發性變性慾症患者。
二、在扮演另一性別角色的生活適應上,至少有兩年以上滿意且良好的適 應狀況。
三、父母及家人的適度支持。
四、年齡在二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
五、患者的智力功能在中等以上。
88 資料來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檢索日期:2020 年 7 月 17 日。
89 意指性別並非可以改變的,而是經由該手術去「承認」原本所認同的生理性別。資料來源:
〈「跨性別」,是她一生最難撕掉的標籤——專訪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吳伊婷〉。網址:
https://aces2017.thenewslens.com/article-10。檢索日期:2020 年 5 月 17 日。
六、排除個案是精神病或其他病態特質所引發的變性。90
然而上述這些規定並未有法律的明文規定,對於變性者也少了些手術後的人 權及醫療保障。進而細究內容後,可看見在年齡的規範上,以滿20 歲作為一個界 定,也就是未成年的兒童是無法進行變形手術的。這樣的情況也讓我們從前章所談 及的三個文本中,可以發現到即便跨性別兒童「清楚地」且「明確地」認知自己認 同的性別與其生理性別並不一致,但是卻無法著手進行改變,只能透過賀爾蒙抑制 劑(停止製造雌性激素)延緩發展或是施打睪固酮(增加體內的雄性激素)來因應 身體經歷青春期的變化。
但難道兒童沒有做自己的權利嗎?依《兒童權利公約》所規定,未滿18 歲之 人皆屬公約所保障之「兒童」。在〈CRC 首次國家報告問題書面回應〉91中,針對 基本健康與福利提出關於跨性別兒童欲接受變性手術的可獲得性及接受此療程之 過程問題,經由兒童權利委員認為的結果是,不建議未滿12 歲之兒童接受變性手 術,其理由是認為:
一般個體於3 歲左右形成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但對於有些人是無法 確定的,還需要探索。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是指因個人經歷或表現 的性別認同與被指定之社會性別有所差異,因而感到顯著的不自在或困擾。
在兒童期出現性別不安者,僅有一成會持續到成年期。然而,由兒童期持續 到青春期才出現之性別不安者,則絕大多數會持續至整個成年期。(182)
也就是說,即便跨性者有出現性別不安之情況,但因在比率上有九成以上對於性別 的不安可能只是因為青春期的緣故,或是仍處於性別探索階段,並無法十足的肯定 就是另一性別而進行性別置換。加上性別承認手術的不可逆性,對於未成年的跨性 者更是人生極大的決定,故不可不慎。但若真的未成年仍堅決要動手術,根據另一
90 在筆者搜尋臺灣相關變性規定時,發現並無明確的法律規準,爾後在陳薇真所著《台灣跨性別 前史:醫療、風俗誌與亞際遭逢》一書中,其認為:「經查證與推測,這份評估標準可能並未白 紙黑字寫下來、並由行政機關頒布生效。可能只是專業醫師之間流傳的『默會之知』共識。」是 故解答筆者之疑惑,供讀者們參考。陳薇真。《台灣跨性別前史:醫療、風俗誌與亞際遭逢》。
新北市:跨性別倡議站。2016 年 6 月。頁 45-46。
91 全名:〈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政府對問題清單書面回應」中英對照版〉。網址:
https://reurl.cc/xZWKmb。檢索日期:2020 年 5 月 19 日。
條例說明,經《醫療法》第63 條所定程序辦理,即醫療機構實施手術,向病人或 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成功率、併發症及危險,並取 得同意書後,方可為之。92
此外另一項困擾跨性者的問題是,當改變生理性別之後,社會對於其認定仍是 依其身分證上所記錄的作為判定依據。而跨性別欲將身分證上的性別進行變更,依 目前台灣最新(104 年)公告的「性別變更認定之申請及登記法制化原則」來看,
對於跨性者更改性別的認定的標準看似已大有躍進——除了已摘除性器官者可直 接持已摘除證明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變更登機外;對於未摘除性器官者欲變更性別 登記,可由當事人提出近兩年社會性別轉換適應良好證明或說明(可由父母親人、
師長、鄰里長等)供內政部性別變更審議小組參考。93但同樣的,對於未滿 18 歲 者,仍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才能逕行性別變更手續。
從上述性別承認手術到性別變更等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政策對於性別置換的 已逐漸鬆綁,往更加多元、尊重的方向前進。但因法條的變更及後續醫療、人權考 量上的問題仍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及人力去做檢討及調整的部分。但是可以看見的 是,面對不同性別族群間,國內已開始有談論及著手改善使之更為平等的空間。在 這裡筆者也要提醒讀者,如許秀雯所言:「並非每一位跨性別者都想要動手術,身 體應該是每個人覺得最舒服自在的樣子。94」而即便在性別可以順利置換後,·筆者 認為這才是跨性者們所要面對另一個挑戰的開始。
92 同前註。頁182。
93 資料來源參考自:內政部「研商性別變更認定及登記程序相關事宜」第三次會議記錄(104 年 5 月 6 日)。
94 許秀雯為台灣律師,同時為台灣伴侶盟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其言論引自:〈跨不過的「欄」
——性/別社會中隱藏的跨性別者〉一文。網址:https://reurl.cc/vDEzdA。「大學報」(NCCU
——性/別社會中隱藏的跨性別者〉一文。網址:https://reurl.cc/vDEzdA。「大學報」(N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