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遵行意向、遵行行為之關係 108
針對研究假設二: 「受測國中學生對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
遵行意向與遵行行為之間有顯著相關」進行驗證,經皮爾森積差相關 分析(見表 4-3)結果如下:
1.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行為分別與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遵 行意向皆達顯著低到中度正相關(r=0.12、0.28、0.45,p<0.01) , 顯示受測學生的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程度愈佳、態度愈正向與遵 行意向愈強,展現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行為愈多。
2.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分別與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達顯 著低到中度正相關(r=0.25、0.55,p <0.01),顯示受測學生的 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程度愈佳、態度愈正向,其菸害防制法新制 遵行意向愈強。
3.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與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達顯著中度正相關(r
=0.33,p <0.01) ,顯示受測學生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程度愈佳,
其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愈正向。
由於受測學生之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遵行意向與遵行行 為等四項變項之間皆相互呈現顯著正相關) ,故支持研究假設二「受測 國中學生對菸害防制法新制的認知、態度、遵行意向與遵行行為之間 有顯著相關」 。
表 4-3 依變項間之關聯性(n=498)
菸害防制法 新制認知
菸害防制法 新制態度
菸害防制法 新制遵行意向 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 0.33**
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 0.25** 0.55**
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行為 0.12** 0.28** 0.45**
註:**:p<0.01。
第四節 以背景因素預測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遵行 意向與遵行行為
本節採用複迴歸來分析能預測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遵行 意向與遵行行為之重要解釋因素,並驗證研究假設三:受測國中學生 之個人背景因素能顯著預測其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遵行意向 與遵行行為。依據本章第二節分析結果中,對於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
態度、遵行意向與遵行行為有顯著差異或顯著相關的預測變項(見表 4-4-1) ,納入迴歸分析中。由於受測學生回答無兄弟或無姐妹之人數 甚多,故排除兄弟姐妹吸菸狀況之變項,不放入複迴歸分析中。
在進行迴歸分析之前,首先針對性別、年級、學業成績、學業滿 意度、父親對學業滿意度、母親對學業滿意度、期望最高學歷、母親 教育程度、父親職業、父母婚姻狀況、吸菸狀況、學校老師吸菸人數、
母親吸菸狀況、同住家人吸菸人數、父親吸菸狀況、朋友吸菸人數等 16 項類別型態的變項設定虛擬變項(見表 4-4-2) ,並檢定是否有線性 重合之問題,根據王保進(1999)指出,容忍度的值在 0 到 1 之間,
愈接近 0 表示線性重合愈嚴重,變異數膨脹係數(VIF)若大於 10,則
代表共線性很嚴重。
表 4-4-1 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遵行意向、遵行行為與各預測變項之關係
表 4-4-2 虛擬變項轉換表
變項名稱 虛擬變項 變項名稱 虛擬變項
性別 父親職業
女 1 非專業 1 0
男 0 半專業 0 1
年級 專業或以上 0 0
七年級 1 0 父母婚姻狀況
八年級 0 1 父母共同生活 1
九年級 0 0 父母非共同生活 0
學業成績 吸菸狀況
前面三分之一 1 0 不曾吸菸 1 0
中間三分之一 0 1 過去 30 天內沒吸菸 0 1 後面三分之一 0 0 過去 30 天內曾吸菸 0 0
學業滿意度 學校老師吸菸人數
滿意 1 零人或不知道 1 0
不滿意 0 一人至四人 0 1
父親對學業滿意度 五人或以上 0 0
滿意 1 朋友吸菸人數
不滿意 0 零人 1 0
母親對學業滿意度 一人至六人 0 1
滿意 1 七人或以上 0 0
不滿意 0 同住家人吸菸人數
期望最高學歷 零人 1 0
高中或以下畢業 1 0 一人 0 1
專科或大學畢業 0 1 二人或以上 0 0
研究所畢業 0 0 父親吸菸狀況
母親教育程度 不吸菸 1
國中或以下畢業 1 有吸菸 0
高中職或以上畢業 0 母親吸菸狀況
不吸菸 1
有吸菸 0
一、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之重要預測變項
檢測各變項之容忍度介於 0.40~0.84,變異數膨脹係數(VIF)介 於 1.19~2.49,皆在合理範圍內,顯示迴歸模式無共線性問題(見表 4-4-3) 。遂將前節分析結果中,與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有顯著差異或 顯著相關的 11 個變項,包括性別、年級、學業成績、學業滿意度、父 親對學業滿意度、母親對學業滿意度、期望最高學歷、學校老師吸菸 人數、資訊來源管道數、資訊來源人員數、辨識菸品廣告能力,與菸 害防制法新制認知進行複迴歸分析,結果如表 4-4-4 所示,達到統計 上的顯著水準(F=6.31,p<0.001) ,這 11 個變項可以解釋菸害防制 法新制認知之總變異量達 18.6%(經過校正後之總變異量達 15.7%) , 具有中間強度之解釋力。
由迴歸係數分析結果,發現能顯著預測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的變 項包括八年級、資訊來源人員數、辨識菸品廣告能力等三項,由此顯 示八年級、資訊來源人員數較多、辨識菸品廣告能力佳的學生,比七 年級和九年級、資訊來源人員數較少、辨識菸品廣告能力差的學生,
對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更清楚。
表 4-4-3 各預測變項與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之共線性診斷分析(n=429)
變項 Tolerance VIF
性別
女(男為對照組) 0.84 1.19
年級
七年級(九年級為對照組) 0.60 1.68
八年級(九年級為對照組) 0.65 1.53
學業成績
前 1/3(後 1/3 為對照組) 0.54 1.84 中 1/3(後 1/3 為對照組) 0.60 1.67 學業滿意度
滿意(不滿意為對照組) 0.67 1.49
父親對學業滿意度
滿意(不滿意為對照組) 0.47 2.14
母親對學業滿意度
滿意(不滿意為對照組) 0.47 2.14
期望最高學歷
高中或以下畢業(研究所畢業為對照組) 0.40 2.49 專科或大學畢業(研究所畢業為對照組) 0.43 2.31 學校老師吸菸人數
零人或不知道(五人或以上為對照組) 0.57 1.76 一人至四人(五人或以上為對照組) 0.58 1.72
資訊來源管道數 0.63 1.60
資訊來源人員數 0.64 1.55
辨識菸品廣告能力 0.81 1.23
註:1.滿意:包括滿意、非常滿意。
2.不滿意:包括不滿意、非常不滿意。
3.高中或以下畢業:包括國中畢業、高中畢業。
表 4-4-4 各預測變項與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之多元線性迴歸分析(n=429)
變項名稱 B β t
性別 1.19 0.08 1.66
年級
七年級 -1.27 -0.08 -1.43
八年級 2.12 0.14 2.47*
學業成績
前 1/3 0.99 0.06 1.05
中 1/3 0.30 0.02 0.34
學業滿意度 0.72 0.05 0.90
父親對學業滿意度 1.10 0.07 1.11 母親對學業滿意度 0.19 0.01 0.19 期望最高學歷
高中或以下畢業 -2.04 -0.13 -1.80 專科或大學畢業 -0.87 -0.06 -0.86 學校老師吸菸人數
零人或不知道 0.09 0.01 0.10 一人至四人 2.08 0.10 1.68 資訊來源管道數 0.41 0.03 0.61 資訊來源人員數 1.79 0.17 3.02**
辨識菸品廣告能力 3.03 0.19 3.75***
R=0.43 R 平方=0.19
調整過的 R 平方= 0.16 F=6.31***
註:*:p<0.05,**:p<0.01,***:p<0.001。
二、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之重要預測變項
檢測各變項之容忍度介於 0.29~0.93,變異數膨脹係數(VIF)介 於 1.08~3.47,皆在合理範圍內,顯示迴歸模式無共線性問題(見表 4-4-5)。遂將前節分析結果發現與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有顯著差異或 顯著相關的 12 個變項,包括性別、學業成績、期望最高學歷、父母婚 姻狀況、吸菸狀況、學校老師吸菸人數、朋友吸菸人數、母親吸菸狀 況、資訊來源管道數、資訊來源人員數、相關資訊充足度、辨識菸品 廣告能力,與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進行複迴歸分析,結果(見表 4-4-6)
發現,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10.61,p<0.001) ,而且這 12 個 變項可以解釋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之總變異量達 28.1%(經過校正後 之總變異量達 25.4%) ,具有中間強度之解釋力。
由迴歸係數分析結果,發現學業成績、吸菸狀況和辨識菸品廣告
能力為預測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的顯著變項,由此顯示在班上的學業
成績是中間三分之一、不曾吸菸、曾吸菸,但過去 30 天內沒吸菸、辨
識菸品廣告能力佳的學生,其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比學業成績是後面
三分之一、過去 30 天內曾吸菸、辨識菸品廣告能力差的學生更為正向。
表 4-4-5 各預測變項與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之共線性診斷分析(n=480)
表 4-4-6 各預測變項與菸害防制法新制態度之多元線性迴歸分析(n=480)
變項名稱 B β t
性別 0.02 0.02 0.53
學業成績
前 1/3 -0.08 -0.08 -1.46 中 1/3 -0.12 -0.12 -2.31*
期望最高學歷
高中或以下畢業 -0.09 -0.08 -1.26 專科或大學畢業 -0.05 -0.05 -0.83 父母婚姻狀況 0.05 0.04 1.04 吸菸狀況
不曾吸菸 0.35 0.30 4.04***
曾吸菸,但過去 30 天內沒吸菸 0.31 0.23 3.44**
學校老師吸菸人數
零人或不知道 0.11 0.10 1.96 一人至四人 0.09 0.06 1.18 朋友吸菸人數
零人 -0.06 -0.06 -1.05
一人至六人 -0.04 -0.03 -0.71 母親吸菸狀況 0.03 0.02 0.44 資訊來源管道數 0.07 0.09 1.72 資訊來源人員數 0.06 0.08 1.56 相關資訊充足度 0.03 0.04 1.01 辨識菸品廣告能力 0.42 0.38 8.51***
R=0.53 R 平方=0.28
調整過的 R 平方= 0.25 F=10.61***
註:*:p<0.05,**:p<0.01,***:p<0.001。
三、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之重要預測變項
檢測各變項之容忍度介於 0.28~0.89,變異數膨脹係數(VIF)介 於 1.12~3.64,皆在合理範圍內,顯示迴歸模式無共線性問題(見表 4-4-7)。遂將前節分析結果發現與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有顯著差 異或顯著相關的 12 個變項,包括性別、年級、期望最高學歷、吸菸狀 況、學校老師吸菸人數、朋友吸菸人數、同住家人吸菸人數、母親吸 菸狀況、資訊來源管道數、資訊來源人員數、相關資訊充足度、辨識 菸品廣告能力,與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進行複迴歸分析,結果(見 表 4-4-8)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11.10,p<0.001) ,這 12 項變 項可以解釋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之總變異量達 30.2%(經過校正 後之總變異量達 27.5%),具有中間強度之解釋力。
由迴歸係數分析結果,發現吸菸狀況、學校老師吸菸人數、資訊 來源人員數、辨識菸品廣告能力為顯著預測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 的變項,由此顯示未曾吸菸、曾吸菸,但過去 30 天內沒吸菸、未曾見 過學校老師吸菸、資訊來源人員數多、辨識菸品廣告能力佳的學生,
其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比過去 30 天內曾吸菸、曾見過五位或以上
學校老師吸菸、資訊來源人員數少、辨識菸品廣告能力差的學生更強。
表 4-4-7 各預測變項與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之共線性診斷分析(n=480)
表 4-4-8 各預測變項與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意向之多元線性迴歸分析(n=480)
變項名稱 B β t
性別 0.05 0.04 1.07
年級
七年級 0.05 0.04 0.76
八年級 -0.04 -0.03 -0.59
期望最高學歷
高中或以下畢業 -0.08 -0.06 -1.01 專科或大學畢業 -0.10 -0.09 -1.47 吸菸狀況
不曾吸菸 0.60 0.43 5.73***
曾吸菸,但過去 30 天內沒吸菸 0.36 0.22 3.32**
學校老師吸菸人數
零人或不知道 0.15 0.12 2.24**
一人至四人 0.08 0.05 0.95
朋友吸菸人數
零人 0.08 0.06 1.14
一人至六人 0.02 0.02 0.38
同住家人吸菸人數
零人 -0.04 -0.04 -0.63
一人 0.06 0.05 0.88
母親吸菸狀況 0.06 0.03 0.78
資訊來源管道數 0.03 0.03 0.63
資訊來源人員數 0.13 0.15 2.97**
相關資訊充足度 0.05 0.05 1.26
辨識菸品廣告能力 0.29 0.22 4.93***
R=0.55 R 平方=0.30
調整過的 R 平方= 0.28 F=11.10***
註: **:p<0.01,***:p<0.001。
四、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行為之重要預測變項
檢測各變項之容忍度介於 0.25~0.92,變異數膨脹係數(VIF)介 於 1.09~4.08,皆在合理範圍內,顯示迴歸模式無共線性問題(見表 4-4-8)。遂將前節分析結果發現與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行為有顯著差 異或顯著相關的 14 個預測變項,包括年級、學業成績、期望最高學歷、
母親教育程度、父親職業、吸菸狀況、學校老師吸菸人數、朋友吸菸 人數、同住家人吸菸人數、父親吸菸狀況、母親吸菸狀況、資訊來源 人員數、辨識菸品廣告能力、自覺商家違法情況,與菸害防制法新制 遵行行為進行複迴歸分析,結果(見表 4-4-9)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F=9.42,p<0.001) ,而且這 14 項變項可以解釋菸害防制法新制遵 行行為之總變異量達 33.5%(經過校正後之總變異量達 30.0%) ,具 有中間強度之解釋力。
由迴歸係數分析結果,發現能顯著預測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行為
的變項包括學業成績、吸菸狀況、學校老師吸菸人數、同住家人吸菸
人數、辨識菸品廣告能力等五項,由此顯示在班上的學業成績是中間
三分之一、不曾吸菸、曾吸菸,但過去 30 天內沒吸菸、未曾見過學校
老師吸菸、曾見過一至四位學校老師吸菸、有一位同住家人吸菸、辨
識菸品廣告能力佳的學生,比學業成績是後面三分之一、過去 30 天內
曾吸菸、曾見過五位或以上學校老師吸菸、有二位或以上同住家人吸 菸、辨識菸品廣告能力差的學生,展現更多的遵行行為。
綜合本節複迴歸分析結果,支持研究假設三「受測國中學生之個人背
景因素能顯著預測其菸害防制法新制認知、態度、遵行意向與遵行行
為」 。
表 4-4-9 各預測變項與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行為之共線性診斷分析(n=434)
表 4-4-10 各預測變項與菸害防制法新制遵行行為之多元線性迴歸分析(n=434)
註:*:p<0.05,**:p<0.01,***:p<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