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反避稅的相關理論
第五節 虛開發票罪與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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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行為,⾮非僅⽌止於認定其構成稅捐規避⾏行為⽽而已,⽽而是認定其為逃 漏稅⾏行為之可能68。︒。然從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判字第191好判決中法官 嘗試要區別稅捐規避與逃漏稅⾏行為的差異,認為稅捐規避係屬於不隱 瞞課稅事實之⾏行為,它只是濫⽤用法律形成⾃自由⽽而已,逃漏稅⾏行為則係 屬以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方式(亦即不申報相關稅捐)⽽而隱瞞課稅 事實69,本⽂文贊同此⾒見解。︒。
第五節 虛開發票罪與避稅
在 中國增值稅的虛開發票罪與避稅案件中,納稅義務⼈人都有積極的 作為⾏行為,已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其⼿手段均是以發票扣抵的情況,或 是⽤用⼩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身份上的差異出現,⼿手段類似。︒。且虛 開增值稅發票的事實前提是,該交易不存在或是以虛假的交易形式構 成虛開發票罪,⽽而避稅的交易型態是形式上合法,但實質上不合法,
其本質上也⾮非實質交易,故兩者外觀相似。︒。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為 反避稅的規定,當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 正當理由,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蓋虛開增值稅發票罪與避 稅的⽬目的就是為了少繳稅,所以都可能構成價格偏低,且同樣會符合 無正當合理理由。︒。因此在兩者性質如何相似的情況下該如何區分兩者 呢?因此有必要討論騙稅與避稅的差異。︒。
68柯格鐘,稅務行政訴訟事件專題研究計畫-稅捐規避案件中補稅與裁罰問題之研究,司法院,97 年 4 月,頁:7。
69柯格鐘,稅捐規避及其相關連概念之辨正,兩岸避稅防杜法治之研析,2010 年 4 月,頁: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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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規範在 中國刑法第205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
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 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台灣部分由財政部78.8.3.台財稅第780195193號函解釋:「營業⼈人無銷貨 事實出售統⼀一發票牟取不法之利益,⾮非屬營業稅課徵之標的,免予課 徵營業稅。︒。但其虛開或⾮非法出售統⼀一發票之犯⾏行,應視情節依刑法偽 造⽂文書罪、︑、詐欺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取得假發票者)或第43條
(賣發票者)規定辦理。︒。」可看出台灣⼤大抵是以逃漏稅來處理。︒。
本論⽂文問了詳細分析虛開發票罪與避稅的差異,因此整理了2015年 上訴到中國⼤大陸各地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的虛開發票罪的19筆案件,並 排除上訴理由是認罪但希望量刑減輕的案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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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昌信通⽤用機械(煙臺)有限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戴建利、︑、王某甲犯虛開增值
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公司、︑、
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等⼆二審刑事判決書(⼭山東省煙
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煙刑⼆二終字第 80 號)
⼀一、︑、案例事實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戴某,曾⽤用名戴甲,原昌信通⽤用機械(煙臺)
有限公司總經理。︒。2013 年 7 ⽉月 3 ⽇日因涉嫌犯偽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 留,同年 8 ⽉月 6 ⽇日因涉嫌犯偽造公司印章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被 逮捕。︒。現羈押於萊州市看守所。︒。
⼆二、︑、原告
上訴⼈人昌信通⽤用公司請求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改判上訴單位不構成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理由是:⼀一審關於單位構成犯罪的認定不符 合事實和法律,本案不符合單位犯罪的基本構成要件,單位不具有虛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觀意志和客觀⾏行為,不應為被告⼈人戴建利虛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負責。︒。
三、︑、被告
在案證據載明,昌信通⽤用公司註冊成⽴立時,上訴⼈人戴某被聘任為公 司總經理,全權負責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財務管理等事務,公司財 務⽀支出均需由其簽字。︒。 2008 年、︑、2009 年,戴某安排王某甲到濰坊⾧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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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致遠公司以公司名義虛開增值稅發票,然後辦理了虛假的⼊入庫、︑、
出庫⼿手續,將發票⼊入帳,後⾧長遠公司將收到的款項,通過劉某丙的中 國農業銀⾏行卡退到戴建利的中國農業銀⾏行卡上 。︒。
四、︑、法院判決
上訴⼈人昌信通⽤用公司請求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改判上訴單位不構成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理由是:⼀一審關於單位構成犯罪的認定不符 合事實和法律,本案不符合單位犯罪的基本構成要件,單位不具有虛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觀意志和客觀⾏行為,不應為被告⼈人戴建利虛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負責。︒。
第⼆二項 施某虛報註冊資本罪,施某、︑、浙江中諾進出⼝口有限公司虛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等⼆二審
刑事裁定書(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4)浙
湖刑終字第 197 號)
⼀一、︑、案例事實
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審理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
⼈人施某犯虛報註冊資本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騙取貸款罪、︑、⾮非 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指控原審被告單位浙江中諾進出⼝口有限公司犯虛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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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告
中諾公司和諾華公司之間存在真實的貨物交易,上訴⼈人不具有虛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觀故意 。︒。
三、︑、被告
2010~ 2011 年,施某在經營中諾、︑、諾華公司期間,在沒有真實貨物 交易的情況下,從中諾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諾華公司共計 69 份,
價稅合計⼈人民幣 661285 元,涉及稅款⼈人民幣 96084.14 元,均已申報抵 扣。︒。上訴⼈人施偉民從諾華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中諾公司共計 10 份,價稅合計⼈人民幣 668790 元,涉及稅款⼈人民幣 97174.61 元,均已申 報抵扣。︒。
四、︑、法院判決
上訴⼈人施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事實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帳聯、︑、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清單、︑、抵扣證明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結果清單等 證據予以證實,上述證據能夠與上訴⼈人施偉民的供述相互印證,⾜足以 認定虛開發票罪。︒。中諾公司和諾華公司之間存在的真實貨物交易與本 案認定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無關,不影響罪名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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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 柳州新森能源技術有限公司、︑、羅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二審刑事判決書(廣西壯族⾃自
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柳市刑⼆二終字第
144 號)
⼀一、︑、案例事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城縣⼈人民法院審理柳城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的原審 被告單位柳州新森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原審被告⼈人羅某、︑、周某、︑、⿈黃某 犯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一案,於⼆二 O ⼀一五年⼋八⽉月六⽇日作出(2015)
柳城刑初字第 127 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單位柳州新森能源技術有限 公司、︑、原審被告⼈人羅澤雲不服,提出上訴。︒。
⼆二、︑、原告
柳州新森能源技術有限公司上訴稱,國家對發展新能源企業給予的 政策性減稅,未得到落實,該公司未降低運營成本,才採取虛開發票 的⽅方法抵扣稅款,事出有因。︒。該公司已經補繳了所有稅款及罰款、︑、滯 納⾦金,原判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從輕處罰。︒。
三、︑、被告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原判決程 式合法、︑、量刑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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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院判決
關於柳州新森能源技術有限公司、︑、羅某及其辯護⼈人提出因財稅政策 未得到落實,公司為降低運營成本,才採取虛開發票的⽅方法抵扣稅款,
本院認為,此與本案犯罪⾏行為的發⽣生並無直接的關聯性,更不能成為 其⾧長期通過虛開發票的抵扣稅款的理由。︒。
第四項 丁某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二審刑事判決書(安徽省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蕪中刑終字第 00287 號)
⼀一、︑、案例事實
安徽省繁昌⼈人民法院審理安徽省繁昌⼈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丁 某某、︑、尚某某、︑、原審被告單位蕪湖萬林商貿有限公司、︑、蕪湖曉⽇日商貿 有限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於 2015 年 8 ⽉月 20 ⽇日作出
(2015)繁刑初字第 00110 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人丁某某不服,提出 上訴。︒。
⼆二、︑、原告
丁某某上訴及其辯護⼈人辯護提出:對於不知情的 198 份增值稅專⽤用 發票其不應承擔責任;⼀一審法院超出指控的事實範圍裁判案件;蕪湖 萬林商貿有限公司和⽯石某某有 57 萬元真實交易,應予扣減;上訴⼈人能 認罪悔罪,並已繳納 25 萬元罰⾦金,原判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依法 改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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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
出庭檢察員出庭意⾒見認為:對證據不持異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 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四、︑、法院判決
關於丁某某及其辯護⼈人提出對不知情的 198 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
⾏行為不應承擔責任以及蕪湖萬林商貿有限公司和⽯石某某有 57 萬真實交 易應予扣減的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經查,丁某某所提出的辯解意⾒見 均在⼀一審中提出,原判均根據在案證據予以詳述,所認定的事實符合 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因此丁某提出的該項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與事 實不符,不予採納。︒。鑒於丁某具有⾃自⾸首、︑、⽴立功等情節,對其適⽤用緩刑 對所在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可宣告緩刑。︒。
第五項 某、︑、陳某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
第五項 某、︑、陳某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