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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塵採樣方式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6-40)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7 街塵採樣方式

街塵負荷採樣可用掃地集塵或真空吸塵之方式,在街道側面一定範圍內收集微粒 並稱重而得〔U.S. EPA, 1985〕。根據 Axetell & Zell〔1997〕研究中發現,路面街塵 負荷最重的地方為道路兩側,即快車道與慢車道邊緣,而快車道上之街塵負荷量幾乎 可忽略,故為得採樣之代表性,應就其道路兩側為採樣範圍。Wang 等〔1996〕以收 集效率 95%,吸塵速度為 13.5 m/s 之真空吸塵器,主要是採集住宅區之道路街塵樣 本,採集面積為 0.25 m2之正方形區塊。鄭等〔1998〕於台中市區常見之四線道且無

重大污染源或營建工程的 15 條代表性道路,採樣時以乾淨的掃帚於離開人行道至少 30 公分處隨機掃取鋪面道路之街塵。另 Fang 等〔2000〕亦於台中都會區交通繁忙的 路段,離人行道邊緣 30 公分處,劃定一固定面積 0.54 m2 (2.7 m×0.2 m),進行街 塵採樣。黃等〔2000〕於屏東郊區、工業區、交通區、車行地下道、校園內、林園工 業區及屏東縣兩條主要道路等地點,以真空吸塵器進行鋪面道路街塵採樣。台北縣環 境保護局〔1999〕針對五條主要道路劃定一塊 2 m2(2 m×1 m)面積之採樣區域,利 用家用吸塵器吸取街塵樣品。U.S. EPA AP-42〔1995〕所訂之鋪面道路街塵之採樣方 法(詳見圖 2.7-1),對於長度超過 2.4 公里之道路,每 800 公尺間距採樣一點,採樣 橫截面寬度為 0.3 公尺(1 ft)至 3 公尺(10 ft)之間,寬度大小視道路髒污狀況而定;

而對於長度小於 2.4 公里之道路,則選取三點進行採樣。

圖 2.7-1 U.S. EPA AP-42 之 鋪 面 道 路 街 塵 採 樣 位 置 圖

U.S. EPA AP-42〔1995〕所訂之實驗室粒徑分析方式,係根據美國物質分析標準方法

(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 Standard Methods,ASTM)中的 C-136

(sieve analysis),自訂篩網孔徑(screen blinding)大小,篩網之半徑為 20 公分(8 英吋),底盤(pan)之深度需小於 2.5 公分(1 英吋)。分析街塵負荷量前需先經烘 乾將水份去除,再予以稱重,進行街塵負荷量之篩分析步驟如下:

1. 選擇半徑為 20 公分,深度為 5 公分之篩網,根據美國標準篩大小(U.S. Standard Series sizes)選用之篩號依序為 3/8 英吋、4 號、40 號、100 號、140 號、200 號及底 盤,並將這些篩網層疊組合(Tyler Series size)。

2. 利用高壓噴氣槍(compressed air)或柔軟之毛刷(soft brush)清淨篩網。

3. 將樣本倒入最上層篩網,開啟機械篩進行震盪過篩。

4. 分別對每階層之篩網及底盤進行稱重(稱重前需確認是否有歸零),並紀錄。

5. 首先將樣本過篩震盪 10 分鐘,稱取樣本重量並紀錄,再過篩震盪 10 分鐘,稱重 並紀錄,若二次所稱得之重量誤差均小於 3%,表示過篩完全,若重量超過誤差值,

則需繼續進行過篩,但過篩時間不得超過 40 分鐘。

6. 將每階樣本連同篩網一起稱重(稱重前需確認是否有歸零),並紀錄。

7. 最後將樣本取出並收集貯存置於乾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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