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多專科診療團隊對口腔癌病患存活之影響
過去研究皆指出多專科診療團隊對提升癌症病人存活率確有 成效,但是病患是否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為醫師評估病患狀態後 決定,由表 4-2 可知病患個人特質(性別、罹病年齡)、病患健康 狀態(疾病嚴重度、罹癌前是否具其他重大傷病)、治療方式、治 療醫院特質(醫院所在地都市化程度、醫院層級別、醫院權屬別)
皆為影響口腔癌病人是否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之相關因素。
本研究為了消弭病患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之干擾因子,採以 傾向分數配對法降低選擇性誤差後可得知,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 之口腔癌病患死亡風險為沒有加入者的 0.84 倍(表 4-4),表示在 控制相關干擾因子下,有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之口腔癌病患死亡 率顯著低於未加入之病患,意即台灣實施多專科診療團隊確實可 提高口腔癌病患存活率。其與過去諸多探討多專科診療團隊對於 其他癌症存活率之結果相符合,顯示多專科診療團隊確可提高癌 症病患存活率(Licitra, Bossi, & Locati, 2006;Rummans et al., 2006;
Gordon et al., 2005;Zorbas, Barraclough, Rainbird, Luxford, &
Redman, 2003)。過去研究中 Tripathy(2003)研究結果顯示多專 科診療團隊可降低女性乳癌死亡率、促進生活品質並降低健康照 護成本。Junor, Hold, 與 Gillis(1994)針對 533 位蘇格蘭卵巢癌 的病患研究結果可知多專科診療團隊的確可以顯著提升存活率;
而另一份蘇格蘭非小細胞肺癌的研究結果表示採行多專科診療團 隊後,病患存活由 3.2 個月提升至 6.6 個月(Forrest et al., 2005)。
本 研 究 為 了 比 較 有 無 配 對 之 結 果 差 異 , 進 一 步 以 Cox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分析未配對之口腔癌病患其是否加入
多專科診療團隊之存活差異(見表 5-1),研究結果顯示若未加以 控制加入多專科團隊干擾因子,未經配對而直接比較是否加入多 專科診療團隊之口腔癌病患存活風險差異,有加入之口腔癌病患 之死亡風險為未加入者的 0.79 倍(95% CI: 0.74-0.84),但是經由 配對控制干擾因子的研究結果中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之口腔癌病 患死亡風險為未加入者之 0.84 倍。而由本研究結果(表 5-2)可 知未配對前有加入多專科診療之病患具重大傷病比例較低(有加 入 vs.未加入:12.69% vs. 17.16%),表示未配對前,加入多專科 診療之口腔癌病患有較多為健康狀態相對較佳之病患。推測其亦 為影響配對前後之是否加入多專科診療存活風險差異之因素,因 此,本研究以配對控制有無加入多專科診療病患之特質與健康狀 況後,比較兩組之存活差異更加準確。
此外,為了探討健保局實施多專科診療團隊對於病患不同特 性之影響差異,本研究進一步將研究對象依罹病年齡分為≤54 歲、
55~64 歲、65~74 歲以及≥75 歲四群,比較多專科診療團隊對於不 同罹病年齡病患之成效是否有所差異,描繪此四群民眾有無加入 多專科診療之存活曲線(見圖 5-1),結果顯示隨著病患罹病年齡 增加,有加入多專科診療與沒有加入之口腔癌病患存活率差距隨 之增加(HR 依序為 0.90、0.81、0.75、0.65; P-value: <0.05),意 即多專科診療團隊對於年齡越大之病患影響越顯著。本研究另進 一步將研究對象區分為 CCI ≤ 3、4 ≤ CCI ≤ 6 與 CCI ≥ 7 三群,分 別比較多專科診療團隊對於病患共病嚴重度不同時之影響是否有 所差異,繪製此三群病患有無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之存活曲線(見 圖 5-2),結果發現隨著疾病嚴重度加重,有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 與沒有加入之口腔癌病患存活率差距也隨之縮小(HR 分別為 0.68、
0.74、0.89; P-value: <0.05),表示多專科診療團隊之實施對於病患 共病嚴重度較低者影響較顯著。而本研究另將研究對象分為有無 重大傷病兩群(圖 5-3),結果顯示具重大傷病者其有無加入多專 科診療團隊未達顯著差異,但是對於不具重大傷病之病患,加入 多專科診療團隊其死亡風險顯著低於未加入者(HR= 0.83; 95% CI:
0.77-0.89),表示多專科診療對於不具重大傷病之健康狀態較佳之 病患影響較顯著。最後,本研究將不同治療方式之口腔癌病人分 群,繪製其是否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之存活曲線差異(圖 5-4),
由 曲 線 圖 可 見 ,採 「 放 射 合 併 化學 治 療 」( HR= 0.44; 95% CI:
0.25-0.75)或是「純手術治療」(HR= 0.58; 95% CI: 0.44-0.76)之 病患其加入多專科診療之死亡風險顯著低於未加入者;而採「手 術合併化學與放射治療」之較末期口腔癌病人其死亡風險與未加 入之病患無顯著差異(HR= 0.92; 95% CI: 0.83-1.01),意即多專科 診療團隊對於健康狀態較佳或是較初期之癌症病患成效較佳。
二、 影響口腔癌病患存活之其他相關因素
由本研究結果發現是否加入多專科診療團隊、個人特質(性 別、罹病年齡)、社經地位(投保金額)、健康狀態(疾病嚴重度、
是否具重大傷病)、治療方式以及醫院與醫師屬性(醫院層級別與 屬性別、醫師年齡、醫院與醫師服務量)皆為影響口腔癌病患存 活之相關因素(表 4-4)。
過去研究口腔癌病患性別對於存活影響雖未有一致結論,部 分研究表示無顯著影響(Molina et al., 2008;Robert et al., 2010),
部分研究支持男性死亡風險高(McLean et al., 2006;Goldberg et al., 1994),但是本研究結果發現在配對並控制相關變項後,男性 死亡風險顯著高於女性(HR= 1.20; 95% CI: 1.04-1.38)。而本研究 結果顯示隨著罹病年齡升高,死亡風險也隨之升高(HR 由 2.64 升至 5.60);隨著所得(即投保金額)升高,病患死亡風險顯著降 低(HR 由 0.86 降至 0.40),其與過去研究指出低社經地位與年齡 增長會導致口腔癌病患預後不佳(Warnakulasuriya, 2010),而較 富裕的病患以及較年輕的病患存活率較高(Mayne et al., 2009;
Edwards & Jones, 1999; Warnakulasuriya, Mak, & Möller, 2007)之 結果相符合。
此外,本研究顯示疾病嚴重度越高或是具重大傷病之口腔癌 病患其死亡風險越高,且採「手術合併化學與放射治療」之較末 期口腔癌病人死亡風險較高(表 4-4);若進一步分析發現多專科 診療團隊對於採取「手術合併化學與放射治療」之口腔癌病患影 響較不顯著(圖 5-4),原因除了因為健康狀態較差之末期癌症病 患死亡率較高之外,推測現行醫療院所各專科對於「手術合併化 學與放射治療」之診治過程及治療成效,應有進一步努力之空間。
過去研究發現公立醫院相對於非公立醫院(包含私立和法人 醫院),醫院、醫師服務量及醫師年資對肝癌病人與術後死亡率的 影響,非公立醫院的術後死亡率是公立醫院的兩倍以上,公立醫 院的肝癌病人平均存活狀況都比非公立醫院的病人好(呂庭輝,
2004)。而本研究分析可知,於公立醫院治療之病人其死亡風險與 非公立醫院治療之病人相比較高(HR= 1.25; 95% CI: 1.14-1.37),
與過去研究結果不同,是否與癌症別有關,有待後續研究進一步 探討。而過去少有研究探討醫師年齡與病患存活率,本研究結果 顯示醫師年齡對口腔癌病患存活率無明顯影響,僅 55-64 歲醫師 之病患其死亡風險略高於 34 歲以下之醫師所診治之病患。
而本研究結果顯示不論是高服務量之醫院或是醫師,其診治 之病患死亡風險皆較低,許玉君(2003)研究指出,由於學習理論 導致服務量越高的醫師在每次的執業當中不斷累積照護經驗,進而減 少醫療錯誤的機會,使病人的照護結果較佳,尤其外科病人照護結果 與服務量之間的關係更是易見。其與 Luft, Bunker 和 Enthoven(1979)
等人研究結果發現醫院或醫師服務量較高的醫院,其病人死亡率會降 低相符合,表示高服務量之醫院或醫師其診治之口腔癌病患死亡風險 確實會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