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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施重要性之評估

4.1 設施重要性評估

4.1.1 各設施重要性之評估

四、學生活動中心量體評估分析

4.1 設施重要性評估

4.1.1 各設施重要性之評估

依重要性評估問卷身分來源有:職員、學生(含研究所、博士班學生)、男性、女 性、低年級學生(大一及大二)、高年級學生(大三及大四)、無社團經驗之學生、有 社團經驗之學生、有校務規劃經驗之學生、無校務規劃經驗之學生、主管、非主管、任 職一年以下之職員、任職一年以上之職員,其關係如表 4.1 及依來源類別詳細分數如表 4.2。

表 4.1 重要性評估問卷身分來源分類表 重要性評估問卷

男性 女性

職員 學生

主管 非主管 低年級 高年級

有社團經驗 無社團經驗 任職一年以上 任職一年以下

有校務規畫經驗 無校務規畫經驗

表 4.2-1 依身分來源設施重要性分析表

表 4.2-2 依身分來源設施重要性分析表

表 4.2-3 依身分來源設施重要性分析表

(1) 學生社團類型空間:

1. 可供多個社團共同使用之多功能空間(社團辦公室、多功能使用空間、綜合音 樂室/音樂器材室設)重要性明顯高於其他類型空間,且共識性強。

2. 無社團經驗之學生明顯低於其他人員。

3. 非主管任職一年以上之職員認為社團會議之重要性明顯高於各分類學生,此或 許是因從行政需求考量所致。

(2) 生活機能類型空間:

1. 各空間重要性方面的共識強。

2. 郵局、書局/文具店、生活用品部、超商/消費合作社等空間之重要性明顯高於其 他類型空間。另外,據了解學生對於銀行大部份只需 ATM 之功能,而郵局一般 即設有 ATM,因此對銀行空間之需求明顯降低,可將其視為郵局相同空間需求。

3. 學生對於生活用品部之需求,僅一般日常生活所需,現有超商或消費合作社即 可滿足,另外於新生開學時段,超商一般也會增加及特別販售新生所必須之物 品,因此可將生活用品部與超商/消費合作社視為相同空間需求。

(3) 精緻餐飲類型空間:

1. 根據問卷結果,精緻餐飲有其設置的需求存在,其是否設置於學生活動中心內 或外,並無明顯差異,但以設置於活動中心內平均較高。

2. 就重要性部分,女性明顯高於男性。

(4) 大型集會及表演場所類型空間:

1. 各類空間均有其需求,其中禮堂/多功能使用會場之重要性最為顯著,其平均得 分(6.49)為所有類型空間之最。

2. 禮堂本身其實就是一個可多功能使用之場地,可供集會及演講使用,同時也可 以供一般性音樂、戲劇等各類型表演使用,因此音樂廳及戲劇廳之需求,一般 言可以以禮堂替代。

(5) 行政管理類型空間:

1. 各類空間均有其需求;一般活動中心由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負責管理,因此活動 中心行政辦公室可將其視為課外活動組相同空間需求。

2. 對於衛生保健組/保健室之服務需求由高至低依序為:(I)緊急救護、外傷處理 (100%);(II) 健康諮詢(87%);(III)一般健康管理(83%);(IV) 約聘門診及領藥服 務(57%)及傳染病防治 (57%)。

4.1.2 重要設施評估模式之建立

表 4.4 使用頻率調查表

海洋大學 225,661 189,029 7,082 85 2,808 94 1 6 7,438

總合 5,826,595 136,774 169,440

平均 2.35% 34.3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透過分析每位學生所擁有學生活動中心總樓地板面積,如表 4.7,可更明顯看出何 生活動中心面積以中正大學的面積最大(18,429.93 ㎡)是最小面積(陽明醫學院)的 8.9 倍,也是次大面積的 1.4 倍。其分析結果如下:

其內部設施和該校學生人數並無關聯。

依據表 4.8 將未設置於學生活動中心內之面積刪除,由此可看出各校學生活動中心 2,705 40.26% 2,670 39.74% 1253 18.65% 90 1.34% 6,718

成功大學 3,378 43.19% 13.7 0.18% 4,163 53.23% 266 3.40% 7,821

表 4.10 依設施類型彙整空間比例表(設置於學生活動中心內且不含其它設施)

海洋大學(94) 1,957 55.41% 785 22.23% 343 9.71% 447 12.66% 3,53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清華大學 1,900 504

中山大學 710 260 146 294 162 86 74

海洋大學 1,152 70 294 284 65 91

中興大學 1,259 50 60 770

政治大學 827 30 570 180 698

台南大學 1,569 72 169

宜蘭大學 560 70 35 30

暨南大學 1,347 357 176 30 268

東華大學 1,101 529

聯合大學 623 17

合計 20,307 930 843 1,766 4,356 1,327 421 1,788 1,216 15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清華大學:社團辦公室、聯誼室類型之空間內容因無詳細資料所以該類型全歸納為「社 團辦公室」空間;社團活動、練習室類型之空間內容則歸為「多功能使用空間」。

圖 4.1 學生活動空間項目各設施合計比較圖

學生社團類型空間為學生活動中心建築中最主要空間,其總量與學生總數及社團人

表 4.13 各校學生人數與社團人數比例表

東華大學 2,160 71 30.42

聯合大學 2,060 46 44.78

平均 19.9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3.2 生活機能與精緻餐飲空間

主要空間為超商/消費合作社(含生活用品部)、書局/文具店、郵局(含銀行)與 精緻餐飲空間。各類空間平均值及主要範圍約為超商/消費合作社 200 ㎡(100~375 ㎡)、

書局/文具店 400 ㎡(100~950 ㎡)及郵局 240 ㎡(190~270 ㎡,空間規劃配置完整,但 以其空間屬性,並不建議其設置於學生活動中心內)。

表 4.15 各校生活機能類型空間內容資料彙整表

學校

空間內容(㎡,室內面積)

郵局 書局、文具店 生活用品部 理髮部 眼鏡、鐘錶部 超商、消費合作社 洗衣部 影印部 一般餐飲

台灣大學 *30 933

成功大學 260 180 14 160

中央大學 251 460 66 264 56 43 交通大學 *48 510 75 68 376 35

中正大學 270 952 100 50 100 *300 86 清華大學 525 30 26 *86 22 130 中山大學 194 332 292 70 52 153

海洋大學 205 581

政治大學 *14 690 77 52 *52 50 101 台南大學 102

東華大學 197 212 272 303

聯合大學 139 21 116

平均 243.8 408.7 252.0 56.6 49.6 205.8 40.8 90.0 605.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有填寫銀行空間之學校;中央大學:10 ㎡、政治大學:14 ㎡,體育用品部;中山大 學:83㎡、政治大學:52㎡。

※*號為資料不完整、或明顯不足與過量,於計算平均值時,不納內計算。

※上表生活機能類型空間內容均由校方提供且不分是否設置於學生活動中心內,而部分 空間設施間數未填寫。

另外有關精緻餐飲空間部分如表 4.16,每席面積主要介於 3.1 ㎡至 3.93 ㎡間,所謂

表 4.17 各校大型集會與表演空間內容資料彙整

學校

空間內容(㎡,室內面積)

禮堂、大型集會場所、多功能使用會場 音樂廳︵專業級︶ 戲劇廳︵專業級︶ 室內展覽、展示會場

總席次 面積 總席次 面積 總席次 面積 間數 面積 台灣大學 300 622

830 1,253

成功大學 2 633

中央大學 733 1 294

交通大學 1,427 1,232 350 680 415

中正大學 520 1,372

清華大學 1,344 1,423 1 105

海洋大學 200 343

中興大學 2 530

暨南大學 500 650 東華大學 400 941

聯合大學 1,800 1,518 1 191

台北藝大 500 839 344 555

平均 351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台北藝大另有舞蹈廳,席位數 346 人,面積 801.5 ㎡。

※成功大學僅列出主廳(成功廳)之資料。

4.3.4 行政管理空間

學生活動中心之行政管理空間主要空間為課外活動組(含活動中心行政辦公室)及 衛生保健組/保健室與會議室,各類空間平均值及主要範圍約為課外活動組 160 ㎡

(80~240 ㎡)、衛生保健組/保健室 185 ㎡(100~300 ㎡)及會議室 65 ㎡(40~95 ㎡),

如表 4.18。此類空間設置應視學校行政需求以務實為主,包括行政單位所需之器材室、

儲藏室與主管辦公室…等。

表 4.18 各校學生活動中心行政管理空間內容資料彙整

學校

空間內容(㎡,室內面積)

課外活動組、活動中心行政辦公室 衛生保健組、保健室 會議室

台灣大學 142

成功大學 78 106 82

中央大學 192 192

交通大學 242 248 58

中正大學 200

清華大學 220

中山大學 123 181

海洋大學 296 152 68

中興大學 204 300

政治大學 75 39

宜蘭大學 162 61

暨南大學 105 94

東華大學 104 54

聯合大學 98 121 *265

平均 160 ㎡ 186 ㎡ 65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聯合大學會議室面積含國際會議廳故未列入平均值計算。

4.3.5 公共空間

學生活動中心公共空間比例一般言較教學館舍高,其考量包括大型集會場所與表演 廳外的等待空間設置、展示迴廊設置,低樓層聯誼性公共空間等,因此過往其公共空間 比例超過 40%者時有所聞,但在同一經費下,為增加坪效(可使用之室內空間面積),

近年來國立大專院校之初步規劃評估中有關教學館舍之公共空間比例以 30%-35%為 主,因此初步建議學生活動中心之公共空間比例為 35%,尤其其內設置有大型集會場所 與表演廳堂者。

4.4 總量體需求評估與區位整體規劃

4.1 節對學生活動中心各設施重要性之評估及分級,其主要設施項目空間兼顧生 活、休閒、健康與娛樂,可為現代意涵之學生活動中心規劃配置時之重要參考,以及 4.2 節對主要設施量體面積和各類空間平均值或基本值的分析,可為各設施空間面積初步需 求時之重要參考。過去二十年,各個大學之學生人數均以倍增的方式成長,因此如何評 估活動中心之基本需求有其困難;而現值少子化之效益逐漸加大影響,且過去二十年之 倍增情形應不復見,因此在維持良好的校園環境品質之前提下,依其校地大小、學校發 展目標與可獲得的資源情形,並以每生校地面積作為評估參考,各大學之學生總人數上 限應可推估與確認,再結合前述學生活動中心各類空間量體分析資料,適當之學生活動 中心總量應可求得,而此可做為不管是新建、增建或修建此類空間之重要參考依據。

4.4.1 學生人數上限及每生校地面積

學生人數上限應依據可獲得員額、經費等資源情形、人口數、社會發展需求、校地 大小、學校發展目標等因素務實合理評估,另外每生校地面積也是另一種評估參考。

教育部最新版之「普通高級中學學校建築及其附屬設備標準」設校原則中:「每一 學生約佔校地總面積至少 15 平方公尺」;現有發展較為久遠之大學中,每生校地面積 台大 42.8 ㎡、成大 89.4 ㎡、交大 54.9 ㎡、清大 82.5 ㎡、中央 58.6 ㎡、中興 39.6 ㎡、

中山 34.8 ㎡、海洋 31.9 ㎡。交通大學博愛校區 11.06 公頃,當學生人數達 2000 人時(每 生校地面積約 50 ㎡),即開始規劃新的校區,學校發展是最重要之考量,但博愛校區 整體之學習品質也是因素之ㄧ。綜言之,建議每生校地面積以 50 ㎡作為一評估基準,

以維持一個良好的校園環境品質,尤其當校地面積較小時。

4.4.2 學生活動中心總量體評估

(1) 基準建立

首先來探討基準建立之可行性。依據表 4.12 有關學生社團類型空間資料與討論,每 生 0.2 ㎡似為一基本標準,另依據表 4.13 社團人數平均約為學生總人數之 17.6%,換言 之,每位社團人數可擁有面積約為 1.1364 ㎡,以社團平均人數約為 20 人估算(詳表 4.14),可得每社團平均可分享之面積約為 22.7 ㎡,實為一務實之空間,因此基準之建 立應有其可行性。

以學生最相關之教室言,除電腦室及語言教室等特殊性空間外,每席(生)之面積大 都介於 1 ㎡(教室容納人數較大時,如 120-180 人教室)至 2 ㎡(教室容納人數較少時,

如 30 人以下教室);前節有關大型集會場所及表演空間其每席面積也大都落在此一區

如 30 人以下教室);前節有關大型集會場所及表演空間其每席面積也大都落在此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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