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案例分析
4.5.4 調查數量、時間與頻率
別為3、2.2 與 1.5 年。頭前溪再現期距 2 年之洪水流量為 1150CMS,約 57.5%平灘流量,根據 Haschenburger and. Wilcock 研究顯示此規模洪水僅 造成約40%底床處於完全運動狀態,其餘 60%多處於部分傳輸狀態,亦 即多數底床產生全面床質更迭狀態並未發生。另10%(約 200CM)平灘 流量便可造成顆粒運動,此流量遠高於頭前溪年平均流量(根據『頭前溪 高灘地利用規劃』(6)報告統計民國 79 年 1 月至 87 年 12 月記錄顯示竹林 大橋站年平均流量約22.88CMS),因此可將其視作河床質重新調查最高 門檻。且由於85%平灘流量造成較大規模河床質變遷,底床多數河床質 均產生變化,因此設定此流量為河床質重新調查中等門檻。因頭前溪平灘 流量再現期距為4 年,因此可預測當河床質經歷全面重新調整事件後,再 經歷4 年會產生下一次全面調整,因此設定此為河床質重新調查最低門 檻。
以最高門檻作為調查頻率設定值因河床質變動程度低,使調查價值降 低。另由於頭前溪建議之河床質重新調查頻率中高、中門檻僅相差一年,
連續進行重新調查會造成資源浪費,因此建議頭前溪河床質調查工作應每 4 年進行一次,其間可進行低密度調查,或透過洪水觀測機動進行重點區 域調查。
取樣數量需透過龐大試驗樣本方得推求,本文受限時間關係,尚未對 頭前溪取樣數量進一步探討。但依據縱向分段可決定整體流域樣品組數,
進入每區段需深入討論代表性問題,而在討論代表性問題前需確定調查目 的所需精度,方得以統計理論求得最具代表性結果。若如前述取樣位置建 議,僅選取較粗顆粒部分做為代表,此為最粗略方法,不同沈積環境間亦 存在差異,若依據上述原則沙洲與邊灘常成為取樣對象,但同一沙洲或邊
灘內顆粒分佈仍有變化,若仍以選擇粗顆粒部分取樣缺乏統計理論說明,
將使所有調查取樣無標準可循,並無法得知取樣信賴程度。
河床質調查為一複雜且工作量龐大之作業,調查結果對水利工程、沈 積學、生態工程…等有重要影響。從取樣位置評估,至各取樣位置具代表 性樣品收集之位置、方法、程序與數量等都需仔細考量。因此,進行河床 質調查工作應先確認調查目的與需求精度,據以擬定良好之調查規劃,以 地形、地質、河相等做定性說明,再以統計理論將取樣位置、數量等量化,
方能對變異性高之河床質調查工作完成良好詮釋。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0 50 100 150 200 250
再現頻率年
洪水 量 ( C MS)
圖4. 36 頭前溪二重埔水文測站建議採用洪水流量與再現頻率關係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