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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 論

本研究以近年興起之膠囊型床鋪為對象,由於國內目前對於膠囊型床位之建築等相關法規尚未 有明確之規範,為確保新型態之膠囊型床鋪的防火避難安全,本研究進行文獻收集與案查調查,分 析火災風險及研提風險管控對策,並檢討防火避難及消防規定之規定,提出適當之建議,並將研究 成果整合出一膠囊型床鋪防火避難安全之硬體設計確認表及膠囊型床鋪防火避難安全之使用管理 確認表,如表 5-1、5-2 所示。最後依據研究結果提出 104 年 11 月消防安全法令執法疑義研討會決 議事項之增修建議,如表 5-3 所示。本研究之結論如下:

壹 、 火 災 風 險 與 對 策

一、延燒擴大上之問題

1. 目前對於膠囊型床鋪使用之材料尚無明確之規範及適當的檢驗機制,火災發生時恐釋 放大量可燃性氣體,造成火勢快速成長。

◼ 由於合成樹脂材料無法達到耐燃一級之標準,因此無法要求其具有耐燃一級之標 準,因此參考日本法規建議合成樹脂型膠囊床鋪應具有阻燃性且具耐燃三級以上 之防火性能,以確保火災初期的人員避難安全。

建議相關主管機關應對合成樹脂之膠囊型床鋪提出檢驗機制,對膠囊型床鋪的防 火性能進行規範。若使用合成樹脂之膠囊型床鋪,建議要求材料應具有阻燃性,並 具有耐燃三級以上之防火性能。

2. 台灣目前大多為一般客房與膠囊型床鋪混合之經營模式,當合成樹脂膠囊型床鋪起火 時,即使初期火災時具有阻燃性,火勢擴大時仍有燃燒擴大之疑慮。

◼ 建議當客房內設置合成樹脂材料之膠囊型床鋪時,客房設置獨立之防火區劃,以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避免火煙蔓延,影響其他客房之避難安全。

3. 膠囊型床鋪為確保個人隱私之需求,通常於膠囊艙體設有可關閉之小門,形成密閉式 構造,床鋪內發生火災時,恐不易察覺火災,易造成初期滅火不易、延遲通報、人員避 難延遲等問題。

◼ 建議膠囊內建議設置自動火災警報器,以避免延遲發現火災,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自來水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或自主設置其他滅火設備,以有效進行初期滅火。

二、 人員避難問題

1. 膠囊型床鋪通常設置於繁華之精華地段,高效率的空間利用設計易壓縮室內走道寬度,

且膠囊型床鋪客房人員密度較高,若無走道寬度之規定,易造成人員避難困難。

◼ 建議應規範膠囊型床鋪的重疊層數限制、膠囊艙體淨空間的大小等,膠囊型床鋪 的設置為 10 個以上連續排列時,建議設置有效寬度 1.2m 以上之通道。

2. 膠囊型床鋪客房人員密度較高,若客房出口寬度不足易增加人員避難時間,其客房出 口寬度應與一般旅館有所不同。

◼ 當客房內設置膠囊型床鋪 10 個排列(20 床)以上時,建議客房出口寬度建議應大 於 1.2m,並提供兩處以上之出口以減少避難所需時間,或增設排煙設備延長避難 容許時間。

3. 膠囊型床鋪具不特定使用者、睡眠用途等不利於避難之特性。

◼ 建議於各膠囊及客房內設置避難路徑指示圖,並強化膠囊型床鋪內的警報設備。

4. 上層床鋪之人員避難需經由爬梯下降至室內通道,會影響走道上之人員避難形成避難 上之障礙,恐慌時易造成人員受傷。

◼ 當客房內設置膠囊型床鋪 10 個排列(20 床)以上時,建議設置有效寬度 1.2m 以上 之通道,避免於主要避難通道上設置上層床鋪。

5. 上層床鋪之人員避難需經由爬梯下降至室內通道,若上層床鋪的離地高度過高,於恐 慌時可能會造成人員受傷。

膠囊型旅館建築物有關防火避難及消防規定檢討之研究

◼ 應考量上層的膠囊可安全的上下及防止跌落之措施,並設置固定式爬梯。

6. 膠囊型床鋪之門扇開啟方式若為向膠囊內部開啟時,於恐慌時可能會成為避難上之障 礙。

◼ 建議應避免膠囊型床鋪之門扇開啟方式若為向膠囊內部開啟之設計。

7. 設有膠囊床鋪之樓層因客房人員密度較高,若僅有單一避難路徑,避難路徑失效時恐 造成人員避難困難。

◼ 設有膠囊床鋪之樓層應有兩方向避難之設計,以確保客房可有兩個以上不同之路 徑安全可供通達至避難層,並避免需通過膠囊客房進行避難之設計。

貳 、 膠 囊 型 床 鋪 設 計 建 議

建議應對膠囊型床鋪尺寸及配置、材料、避難安全、進行消防設備等規範:

一、尺寸、配置及材料

1. 膠囊型床鋪重疊層數為 2 層以下。

2. 膠囊型床鋪的淨高度為 1m 以上。

3. 上層床鋪的底面距客房地板上方 1.5m以下。

4. 若使用合成樹脂之膠囊型床鋪,材料應具有阻燃性,並具有耐燃三級以上之防火性能。

5. 膠囊艙之門扇材料如為簾幕者應採防焰製品,如為合成樹脂材料時應與膠囊艙具有同 等以上之防火性能。

6. 膠囊艙內之插座應為安全插座。

7. 膠囊艙之配線材建議使用電纜,配線位置規劃於膠囊外部。

二、避難安全

1. 客房門扇開啟後,不可阻礙通道影響人員避難。

2. 膠囊出入口設置門簾等可開啟連接至通道,且為無法上鎖之構造。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3. 膠囊出入口的開啟方向不可為向膠囊內開啟式。

4. 膠囊內部不可設置櫃子、桌子等設備。但設置於牆面之簡易型設備則不受此限。

5. 各膠囊艙內設置避難動路徑圖。

三、消防設備

1. 膠囊艙體內設置自動火災警報器及警示燈。

2. 依法設置自動撒水設備,或自主設置其他可有效滅火之設備,以有效進行初期滅火。

3. 膠囊艙體內之地區音響裝置的音壓為 60 分貝以上。

參 、 設 有 膠 囊 型 床 鋪 之 客 房 設 計 建 議

建議應對設有膠囊型床鋪之客房的通道及出口、消防設備等進行規範:

一、構造、通道及出口

1. 當客房內設有合成樹脂材料之膠囊型床鋪時,建議設置獨立之防火區劃。

2. 當客房內設置膠囊型床鋪 20 床以上時,建議客房出口寬度建議應大於 1.2m,並提供 兩處以上之出口以減少避難所需時間,或增設排煙設備延長避難容許時間。

3. 膠囊型床鋪的設置為 10 個以上連續排列時,建議設置有效寬度 1.2m 以上之通道。

4. 客房應設置於由出入口開始可有 2 個以上不同的路徑安全避難至地面層或避難層之 位置。但如客房連接戶外部分設有陽台等避難上有效之空間則不受此限。

5. 客房內不可設置局部的階梯及挑空。

6. 客房內設置避難路徑圖。

二、消防設備

1. 客房內設置偵煙探測器,客房內通道每 15m 步行距離設置 1 個以上。

2. 依據法規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膠囊型旅館建築物有關防火避難及消防規定檢討之研究

3. 依據法規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肆 、 使 用 管 理 建 議

建議加強使用管理,包含火災預防、防止縱火及使用管理三個部分:。

一、火災預防

1. 住宿客房內應為禁菸,徹底進行吸菸管理。

2. 住宿客房內不可使用火氣設備。

3. 徹底管理廚房設備等火器使用設備,使用具有過熱防止裝置之設備。

4. 使用火氣之器具應於使用前後進行檢查,確認安全。

5. 廚房內時常清潔,排油煙機等應定期清潔。

6. 使用防焰寢具。

7. 布製家具使用具有防焰性能之製品。

8. 於膠囊床鋪內及客房內之明顯處貼禁菸標示。

9. 客房內及膠囊內設置避難路徑圖。

10. 應定時進行電器設備檢測。

二、防止縱火

1. 建築物的周圍不可放置易燃物品,徹底進行縱火防止對策。

2. 易成為死角之走廊、樓梯間、廁所等勿放置可燃物。

3. 儲藏室、空房間、雜物倉庫、寢具間等應上鎖。

4. 定時巡視廁所、盥洗室、倉庫等。

三、使用管理

1. 走廊、樓梯、通道等避免放置傢俱或物品。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2. 樓梯、緊急出口等之門扇前後不可放置物品,避免影響門扇關閉。

3. 防火捲門下降之位置不可放置物品。

4. 徹底進行樓梯、通路等的避難路徑及防火門、防火區劃的管理。

5. 應時常確認緊急出口等之萬用鑰匙的管理狀況。

6. 確實掌握住宿者的資訊,避免行動不方便者入住上層床鋪。

7. 落實防火管理體制,確保火災時工作人員可確實進行避難誘導。

8. 實施防火管理時,其避難引導至少 2 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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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接戶外部分設有陽台等避難上有效之空間則不受此

限。

客房內不可設置局部的階梯及挑空。

客房內設置避難路徑圖。

消防設備

客房內設置偵煙探測器,客房內通道每15m 步行距離 設置1 個以上。

依據法規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依據法規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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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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