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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準則與資訊品質相關文獻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財務會計準則與資訊品質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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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財務會計準則與資訊品質相關文獻

一、 中國大陸會計準則相關文獻

中國大陸會計準則的建設,隨著世界經濟潮流,會計準則也逐步朝著與國際 趨同的方向發展。金人慶(2006)認為,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深入發展,中國 大陸經濟與世界經濟的相互聯繫、相互依存和相互影響日益加深,迫切需要深化 經貿合作、維護國家利益和長遠發展的大局出發。透過借鑒國際會計準則,來完 善中國大陸的會計準則,來實現共同發展以提供標準且具可比較性的統一資訊平 台。

在該背景下,2006 年 2 月,中國大陸財政部發布了 39 項企業會計準則,制 定 20 多項新準則,同時對現行的基本準則和 16 項具體準則進行全面的修訂,實 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首次建構了比較完整的統一會計準則體制(樓繼偉,

2006)。戴維‧泰迪(2006)亦指出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發佈和實施,使中 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制定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 之間實現了實質性的趨同,是促進中國經濟發展和提升中國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地 位,非常重要的一步。隨著 2007 年 1 月 1 日中國大陸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整 體會計準則的改革有了相當大的進展,非但順應了國際潮流,從整體架構及內涵 來看,新會計準則也與國際會計準則進行實質性的趨同。此外,由於中國大陸當 地的政治經濟文化有其獨特性,會計準則的趨同需要循序漸進,以期能夠互相適 應,順應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需求。

二、財務會計準則、會計資訊品質與資訊不對稱

許多文獻指出,企業採用國際會計準則能夠提升會計資訊的品質。Leuz and Verrechia(2000)指出德國大多數企業皆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主要原因為使用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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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能提升財務報導品質,使財務報導更透明,降低資訊不對稱的情形。

Maines and McDaniel(2000)研究發現投資人的確會因為會計資訊的揭露與否,影 響其對公司的評價。Jermakowicz(2004)根據對比利時公司發放問卷的結果,指出 採用國際會計準則能夠提升報表中各科目的可比較性與透明度。Karamanou and Vafeas(2005)研究指出品質較好的公司其會計資訊揭露愈充分且正確,降低資訊 不對稱。Hunton, Libby, and Mazza.(2006)認為企業財務報表品質透明度以及資訊 揭露程度較高時,能降低管理當局盈餘管理之動機。Barth, Landsman, and Lang(2008)研究發現採用國際會計準則能夠有效改善公司會計資訊品質與財務 報導,並且降低資金成本。Li(2010)研究發現在法律執行力較強的國家中,採用 國際會計準則後資金成本有明顯地下降,旨在提升資訊的可比較性與揭露。總而 言之,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使企業財務報表品質透明度與揭露較佳,能降低資訊 不對稱的情形,進而提升會計資訊品質。

中國大陸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希望能藉此與其建立一協調的資訊平台。但在 細部政策規定上,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之相關規定及處理仍有不同的地 方。Bao and Chow(1999)研究指出相較於中國會計準則,以國際會計準則模型所 估計出的公司股價與實際股價較為相關。Chen, Gul, and Su(1999)分析中國上市公 司按照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編製的財務報表之差異,發現有許多上市公 司按照國際會計準則調整後,會從有盈餘轉為虧損。Eccher and Healy(2000)研究 中國大陸上市公司分別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編製的財務報表中的 會計資訊,發現兩套準則下所揭露的會計資訊價值大體相當,但因 A 骨市場會 計資訊使用者與 B 股市場使用者並不完全相同,故可能造成會計資訊的傳遞有 所偏差。陳彩稚等(2006)探討不同會計準則對盈餘宣告時市場反應的影響,結 果國際會計準則編制下的盈餘與 B 股股票報酬之攸關性較高,顯示國際會計準 則揭露的資訊具有較好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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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國各地區機制環境特性

中國存在特有的外在機制環境,各省份的組織特性有顯著的異質性(樊綱、

王小魯、張立文、朱恒鵬,2003)。McMillan(1997)指出在過渡性經濟體的國家,

政府的力量往往能夠支配資本市場的發展,中國政府通常壟斷大部分國家的資源 (Qian, 1995),因此對於國有企業常受到政府的特殊對待,就容易籌措資金(Brandt and Li, 2003),形成市場失靈。此外,過渡性經濟的國家缺乏較好的法律環境 (McMillan and Woodruff, 1999)。目前中國政府的法律制度改革,比經濟改革還要 落後(Clarke, 1996),因此基本上過渡性經濟體的國家缺乏了法律規章對於控制股 東剝削小股東的約制(Che and Qian, 1998),造成了公司管理階層較容易進行非法 行為。由於中國各省份的機制背景不一致(樊綱、王小魯、張立文、朱恒鵬,2003),

地方政府往往能夠控制地方的經濟(Jin and Qian, 1998)、資本市場(Brandt and Li, 2003;Wang, Wong, and Xia, 2008)和法律環境(Li, Meng, and Zhang, 2006)。根據 上述,中國大陸各省份的機制背景不同,其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非國有經濟的發 展、市場的發育程度和市場法律制度環境都顯示出該市場的成熟度與開放程度,

進而影響到資本市場的運作以及公司的經營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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