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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一節、 資料來源

本研究係使用二級資料庫,屬「縱貫面」之「描述性研究」,

僅就現況統計資料之呈現及推論,並不對研究作任何假設。

研究之資料來源有三大類:一為人口統計,計有行政院衛生 署衛生、內政部、主計處、環保署及台中市政府主計室等之統計 資料;二為分析資料庫,分析國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康保險研究 資料庫;三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西元 2002(91)年抽樣 調查資料。

人口統計部分,擷取西元 1996 至 2003 年行政院衛生署、內 政部、主計處、環保署及台中市政府等統計資料,取得台中市死 因別死亡率、粗死亡率、醫事人員數、病床數、各類醫療機構數、

社區基本資料、母群體總人數及各年齡層、性別層之人口總數、

學資料及社經資料、居住結構資料、都市化指標、治安、社會福 利資源及服務利用、環境品質等資料。

分析資料庫部分,分析西元 1996 至 2003 年國家衛生研究院 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取得下列資料:

一、保險對象承保檔:由此資料庫提供研究所需之台中市民眾母 群體。變項有保險對象加密後之身分證號碼、性別、年齡、

投保金額、身份、類別等。

二、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檔:中、西醫之「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 檔」,變項有保險對象加密後之身分證號碼、性別、是否需 部分負擔、就醫疾病別、各類慢性病個數、醫療利用次數、

各類醫療費用等。用此資料庫計算台中市 1.因各慢性病就醫 率,以推估台中市各慢性病粗發生率及粗盛行率;2.因各慢 性病就醫的次數與醫療費用資料等,以推估台中市各慢性病 之平均每位就醫民眾及平均每位民眾醫療利用次數及各類 醫療費用。該費用變項計有用藥金額、診療費、診察費、藥 事服務費、總費用和部分負擔等。

國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為中央健保局所提 供之承保資料檔的保險對象,以承保檔對象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 定義一個保險對象的身份,得到實際二千三百七十五萬筆資料,再

從這些不同保險對象抽樣,每個保險對象只有一筆資料並賦予流水 號。然後從亂數產生函數(random number function)所產生隨機亂數 (random number)資料,將不重複的亂數與承保檔中保險對象的流水號 進行聯結,來抽取所需的保險對象樣本。(國家衛生研究院, 2005)。

採用 Sun Work Shop C 5.0 的函數功能來產生亂數。該函數是根 據 Knuth(1981)及 Park and Miller(1998)的方法,採用 linear congruential random number generation 的技巧撰寫而成。該產生方式可以取出數值 在 1 與 2,147,483,646 之間的亂數。實際測試,透過此函式,若從設 定範圍 1 與 2,147,483,646 之間取出 1 百萬筆亂數,發現取出數值平 均分佈在此範圍內,而且沒有重複的數值出現。但如果把取值範圍設 定成實際所需要的 1 與 23,753,407 時,將會出現重複的數值,因此必 須把重複的值刪除。作法是運用程式從設定的取值範圍 1 與

23,753,407 之間取出 110 萬筆亂數值,再從這 110 萬筆亂數值中剔除 重複出現的數值(約 2~3 萬筆)後,最後從剩下的值中分 20 次,每次 依序取出 5 萬筆資料,一共得到 100 萬筆。台中市計抽中 16392 人。

在保險對象被抽取之後,我們將這些保險對象的身份證字號與健保資 料庫進行歷年所有就醫資料的聯結。所串接的資料為門診處方及治療 明細檔(CD)及這五萬保險對象的原始承保資料(原中央健保局提供的 資料)。

抽樣部分,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2002 年健康促進 知識、態度與行為調查」研究資料,取得台中民眾健康信念、行 為、自覺健康狀況等資料。台中市抽樣樣本為根據戶籍登記資料 滿 15 歲(76 年 6 月 30 日以前出生)以上人口採三段系統隨機 抽樣法,在該市抽出樣本鄉鎮地區,再由該區抽選樣本鄰,每一 樣本鄰內以系統隨機抽取 4 個樣本數,計抽出 1398 個樣本,完 成訪問數為 1123 個,完訪率 80.33﹪(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 局 91 年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行為調查報告, 2003)。

就台中市而言,有關健康行為歷年之調查研究資料有限,能 如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全國性大規模的調查更屬珍貴。而在 社區健康評估,健康行為是一重要評估指標,因此,本研究將引 用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91 年就台中市所進行之健康促進知 識、態度與行為調查結果資料中之健康行為及自述有某些疾病之 盛行率做為分析參考指標之一。

(社區健康評估指標與資料來源間關係如表五)

表五 社區健康評估指標與資料來源間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