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一節 資料來源與種類
本研究計算各項統計數據所利用之資料庫包括以下八個資料檔:
1、 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技術士證照資料庫
現有之 63 年至 93 年通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美髮美容職類 技術士。此資料檔所使用之變項有: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年齡、性別、學歷、職類、証照別、級別、聯絡電話、戶籍地址及通 訊地址、序號、發證日期等變項,以此建立美髮美容職類技術士世代 資料庫。
2、 行政院衛生署死因資料檔(民國 74 年至民國 92 年)
個案存殆情形及死亡原因,此資料檔由衛生署提供,所使用之變項 有:序號、身份證字號、年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
3、 勞保住院統計檔(民國 70 年至民國 76 年)
此資料檔由勞工保險局提供,所使用之變項有:序號、身份證字號、
年齡、受理日期、保險證號、傷病分類、國際病名等變項。
4、 勞保門診明細檔(民國 81 年至民國 84 年)
此資料檔由勞工保險局提供,所使用之變項有:序號、身份證字號、
年齡、受理日期、保險證號、傷病分類、國際病名等變項。
5、勞保現金給付主檔(民國 75 年至民國 93 年)
此資料檔由勞工保險局提供,包括勞保被保險人因傷病、殘廢或死 亡所申請 之現金給付記錄,所使用之變項有:給付種類、序號、事 故日期、受理日 期、保險證號、傷病分類、事故原因、核付日(月 數)、核定金額、結果註記、不給付日期、受傷部位、媒介物、殘廢等 級、殘廢項目等變項。
6、勞保單位被保險人檔(民國 63 年至民國 93 年)
此資料檔由勞工保險局提供,所使用之變項有:保險證號、身分證 號、出生年、出身月、出生日等變項,此資料提供各投保單位勞保被保 險人數。
7、勞保事業單位資料檔(民國 63 年至民國 93 年)
此資料檔由勞工保險局提供,所使用之變項有:保險證號、單位名 稱、業別、縣市別等變項。
8、健保住院醫療費用清單明細檔(民國 91 年至民國 93 年)
此資料檔由勞工保險局住院資料及中央健保局提供住院醫療費用清 單明細檔,所使用之變項有:身分證號、住院日期、主診斷代碼、次診 斷代碼一、次診斷代碼二、次診斷代碼三、次診斷代碼四等變項。
9、健保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檔(民國 91 年至民國 93 年)
此資料檔由勞工保險局門診資料及中央健保局提供,所使用之變項
有:身分證號、國際疾病分類號一、國際疾病分類號二、國際疾病分類 號三等變項。
10、 癌症登記資料檔(民國 69 年至民國 92 年) :
此資料檔由行政院衛生署癌症登記檔提供,所使用變項有:身份證 字號、診斷依據、最初診斷日期、癌症部位、組織病理、死亡原因及死 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