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資源基礎理論與產業基礎理論的看法不同,認為企業本身獨特的資源和能 力,造成資源移動的障礙,企業資源的異質性才是競爭優勢的來源,不是 I/O 學 派所強調的產業結構差異,因此將策略管理研究的方向從傳統地由外而內的「產 業層面」,逐漸納入到由內而外的「公司層面」。

“資源基礎觀點(Resource Based View, RBV)"一詞最早由 Wernerfelt(1984) 所提出,認為企業資源和產品是一體二面的,大部份產品需要大量資源的投入且 大部份資源能被使用在許多產品上,指出應該以資源觀點來取代傳統產品導向 (product oriented)的思考方向,公司可以利用資源取得強勢的地位,然後利用本 身 的 資 源 地 位 ( resource position ) 並 建 立 資 源 地 位 障 礙 ( resource position barriers),使其他企業有高門檻進入障礙讓其他企業難以間接或直接追趕上,而 獲得競爭優勢。

Barney (1991)發展出持久性競爭優勢的模型(如圖 2-1),並且提出二個與競爭

優勢的環境模型(產業組織理論)相對立的假設:1.在同一產業(或群組)企業 資源有異質性;2.企業間資源不會完全互相移動,因此異質性會持久性存在,總 括來說他認為企業具有持久性競爭優勢,是因為企業的內部資源是具有異質性和 不會完全移動性所造成,而這資源應具備四種特性:價值(value):協助企業化解 威脅與探索機會;稀少(rareness):大多數企業並未擁有;不可模仿性(imperfect imitability):由歷史依賴性(history dependent)、因果模糊性(causal ambiguity)及社 會複雜性(social complexity)使競爭者無法輕易模仿;不可替代(substitutability):

沒有其他對等價值可以替代。

圖 2-2 持久性競爭優勢模式 資料來源:Barney (1991)

Grant (1991) 認為多數研究資源基礎理論的學者的研究貢獻缺乏一個整合 性的架構及少有人研究發展出這理論對於實務的影響,然而進一步連結資源、能 力與策略的關係,企業應審慎的評估內部資源及能力,能幫助企業作出正確決策 方向,因此發展出一個資源基礎理論的策略分析圖,其步驟如下圖 2-3,強調企 業須確定本身的能力和資源、實現當前的策略外,亦要發展未來策略所需要的資 源和能力。

 公司資源 異質性

 公司資源 不可移動 性

 價值性

 稀少性

 不可模仿性

 歷史依賴性

 因果模糊性

 社會複雜性

 不可替代性

持久性競爭 優勢

圖 2-3 資源基礎理論的策略分析:實務架構 資料來源:Grant (1991)

第三節 績效差異實證分析

根據產業組織理論與資源基礎理論的觀點,究竟績效差異的來源是產業因素 或者公司因素,研究者各有不同的看法。Schmalensee (1985)利用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資料庫中取得 1975 年 1775 筆製造業作為研究樣本,然後以變 異數成份分析法(variance components analysis, VCA)將其做變異數分解,自從 Schmalensee(1985)的研究後使得績效差異的研究更受到重視,陸續研究的學者有 Rumelt (1991); Roquebert et al. (1996); McGahan and Porter (1997); Hawawini et al.

4.利用企業的資源和能力在 外部機會中選定最佳策略

5.確認需要補強的資源 缺口(resource gaps) 投資用補充及擴增及提

(2003); Hough (2006); Short et al. (2007)等,依序分析如下:

一、Schmalensee (1985)

Schmalensee (1985)研究績效差異的模型如下:

β ε

α

γ

µ ij ij

i j

ij

s

r

= + + + +

其中 µ 、γ =常數;

r

ij=i 公司在 j 產業的經營報酬率;

s

ij=i 公司在 j 產

業中的市占率;

α

i=公司因素;

β

j=產業因素

表 2-1 Schmalensee (1985)實證結果

因素 解釋能力(%)

產業因素 19.59

市占率 0.62

產業-市占率之共變數關係 -0.62

誤差 80.41

資料來源:Schmalensee (1985) 結論:

(1) 公司因素不存在。

(2) 產業因素是影響公司績效差異最主要因素。

(3) 市占率存在,但對公司報酬率影響不大所以可以忽略。

在 Schmalensee (1985)的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公司績效的決定因素主要在於產 業因素,不受公司因素所影響,偏向產業組織學派的論點。

二、Rumelt (1991)

Rumelt (1991)對 Schmalensee (1985)的研究產生質疑,認為產業因素及市占 率雖然在獲利變異占約 21%,但誤差項在獲利的解釋變異比重卻高達約 80%,

針對這部份 Schmalensee 並沒有對與產業及市場佔有率效果無關的變異進行解 釋;另外,Schmalensee (1985)研究結果事業部(Business unit)報酬中,產業因素

約占 20%解釋變異的比重,但因 Schmalensee 的研究只包含一個年度,20%究竟 為穩定持續或者短暫波動的產業因素,因此 Rumelt (1991)利用 FTC 資料庫取得 四年(1974-1977)作為研究樣本,且加入了產業-年交互作用效果,衡量每年波動 的產業效果。Rumelt (1991)使用模型如下:

φ ε

Rumelt (1991)把樣本分為二個群組:樣本 A:FTC 資料庫中製造業資料,除 了包含 Schmalensee 在 1975 研究樣本外,再加入 1974、1976、1977 年度資料,

共 6,931 筆觀察值。樣本 B:FTC 資料庫中製造業資料除了樣本 A 之外,另外加 資料來源:Rumelt (1991)

實證結果發現事業部因素對企業獲利變異成份影響最大。且藉由樣本 A 的 事業部因素(46.37%)來解釋 Schmalensee (1985)未能由產業因素所解釋的約 80%

誤差。另外指出總產業效果的變異成份佔 16.16%,只有 8.32%變異成份來自穩 定產業效果,年波動的產業效果則占 7.84%。

三、Roquebert et al. (1996)

Roquebert et al. (1996)延用 Rumelt (1991)之變異數成份分析法模型,採用 Compustat 資料庫中 1986-1991 年當作研究樣本,結果發現事業單位效果(37.1%) 為影響企業獲利變異最大因素,研究結果與 Rumelt (1991)的一致。但另外有一 個與 Rumelt (1991)及 Schmalensee (1985)不同的發現是 Roquebert et al. (1996) 認 為集團(corporation)因素也會具有影響力。對此,Roquebert et al.認為可能原因是 資料樣本期間不同或多角化程度不同(Roequebert et al., 1996 研究發現集團效果 會隨著公司所擁有的平均事業單位數目的增加而降低)所導致。

四、McGahan & Porter (1997)

McGahan & Porter (1997)延續 Schmalensee 和 Rumelt 實證研究,他們從 Compustat 資料庫中取得 1981-1994 全部產業(除政府及金融產業外)為樣本,另 外,排除 Rumelt 模型中的產業-年交互作用因素。研究發現以全部產業來說,

事業部因素為公司績效差異主要來源;但若以不同產業來說,則各效果的相對重 要程度有很大的差異:農業採礦業、運輸業、旅館娛樂業及服務業以產業因素為 公司績效差異主要來源;製造業以事業部因素為公司績效差異主要來源;批發零 售業以集團因素為公司績效差異主要來源。

五、Hawawini et al. (2003)

Hawawini et al. (2003)使用 Compustat 資料庫中 1987-1996 年的美國製造業和 服務業資料,以三種財務衡量指標經濟附加價值(EVA)、市場附加價值(MVA)及 總資產報酬率(ROA)來探討產業因素和公司因素對公司績效差異相對的影響 性。變異數成份分析結果指出:公司因素對公司獲利有較高影響與之前研究結果

一致。Hawawini et al. 採取的樣本將各產業中異常價值包含價值領導者(abnormal value leaders)和價值落後者(abnormal value losers)給刪除掉,再探討其對公司因素 和產業因素影響。研究發現 EVA 及 ROA 這兩項指標中,公司因素還是比產業 因素對於獲利影響較大,但是二者因素之間的差距縮小;在 MVA 指標中,產業 因素反而比公司因素更加重要,表示對於一般企業而言(非價值領導者或落後 者),產業因素對公司獲利變異有顯著的影響。

六、Hough (2006)

Hough (2006)使用 Compustat 資料庫 5 年(1995-1999 年)資料為研究樣本,利 用多 層 級 分 析 法 (multilevel approach) 與 過 去 實 證 研 究 的 方 法 (VCA 、 nested ANOVA、二階最小平方法; 2SLS)做比較,認為此種方法可以明確界定巢狀(nested) 結構,例如:事業部因素內屬(nested)於集團因素之下,同時也內屬在產業因素 之下,此種情況又稱為交叉分類(cross-classified ),能確保變數間的獨立性,且此 研究方法不會有負的估計值產生,因此利用多層級分析法重新檢視影響績效差異 的主要因素,研究發現:(1)事業部因素(40.1%)對績效的影響大約為集團因素 (20.2%)的二倍;(2)集團因素對績效影響大約為產業因素(5.3%)的四倍,集團因 素比產業因素更具有影響,且集團因素對於績效差異之影響比過去實證研究解釋 力更高。

七、Short et al. (2007)

Short et al. (2007)使用 Compustat 資料庫取得 1991-1995 年的製造業為樣本,

主要分析方法為階層線性模型法(hierarchical linear modeling ; HLM),欲與先前研 究做比較和解釋可能的對立結果所以也使用 VCA 及 ANOVA 法。認為影響績效 差異的來源有三個變數:公司因素、產業因素及策略群組(strategic groups),策略 群組的定義採用演繹法(deductive)和歸納法(inductive)分類方式,而績效衡量採用 短期財務指標-ROA 和長期財務指標-Tobin's Q 及 Altman's Z1,研究結果指出:

1 衡量違約風險或破產傾向(bankruptcy propensity)

無論是採用 HLM、VCA、ANOVA 之研究方法,ROA、Tobin's Q 及 Altman's Z

& Porter (1997)

來源 FTC FTC Compustat Compustat Compustat Compustat Compustat

研究

業因素或公司因素等,而除了 Schmalensee (1985)的研究認為績效差異最主要來 自產業因素外,其餘學者研究都偏向於公司因素才是最主要的績效差異來源,雖 然這些研究已經把績效差異主要來源區分出來,但卻忽略了競爭行為(攻擊及反 應)也是績效差異的來源之一,如: Smith et al. (1991); Chen & MacMillan (1992);

Lee et al. (2000)等實證結果競爭行為(攻擊及反應)會影響到績效差異,因此本研 究加入競爭動態觀念結合產業和公司因素,探討它們對專利績效差異的效果為 何?

第四節 競爭動態理論

構成競爭的基本要素為攻擊(action)及反應(reaction),企業執行持續的行動及 反應則產生競爭動態(competitive dynamics),大多數研究競爭動態最重要理論概 念來自於熊彼得(Schumpeter, 1934)所提出的創造性毀滅理論(theory of creative destruction),熊彼得主張企業應該以建立創造性毀滅為永續的目標,因為領先者 (leader)或先占者(first move)的先採取攻擊會獲得異常報酬,會激起其他競爭者為 擁有與領先者相同的利潤而進一步採取攻擊或回應,最重要的是他強調在永恒動 態競爭的風暴中,這競爭的市場過程裡沒有任何企業是安全的,領導者經常會為 了追求新機會而創造出新行動,但相對地卻也會引起競爭者有所反應去破壞領導 者的優勢,因此熊彼得主張想要真正了解獲利性和競爭程度,就必須去檢視所有 攻擊和反應的互動關係(Smith et al., 2001)。

MacMillan, McCaffrey & Van Wijk (1985)首先以競爭動態的觀念應用在實務 研究(Smith et al., 2001),他們採取銀行業為研究樣本,發現當採取攻擊後受到威 脅程度與反應時間是呈負關係,當新產品導入(攻擊)後可讓銀行具有競爭優勢地 位,但由於模仿障礙使競爭優勢是短暫的,因此這種短暫優勢時間的長久受競爭 者反應時間所影響。

競爭動態研究有個重要的問題:是否競爭反應可以被預測?Chen et al. (1992) 認為競爭攻擊的行動往往是預測競爭反應的重要因素,因此他們深入探討競爭攻

擊行動的不同特質與攻擊廠商的反應數及反應時間落差之間的關聯性研究,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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