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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二 IRT 之基本統計資料可知,在子女的學業表現中,父母至少一方為老 師之子女平均 IRT 綜合分析能力估算值為 1.69(欄 1),只有父親為老師及只有 母親為老師之子女平均 IRT 能力估算值各為 1.72 與 1.62(欄 2、欄 3),而父母 皆為老師之子女平均 IRT 能力估算值則為 1.89,另外其他擁有大專畢業學歷(父 母一方有大專學歷即算)但非從事教職之父母的子女平均 IRT 能力估算值為 1.68

(欄 5),全部樣本之平均 IRT 能力估算值則為 0.88(欄 6),由上述之敘述可知 父母雙方皆為老師之子女平均學業表現會最佳,優於其他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但非 從事教職之父母的子女,其中父親為老師之子女學業表現會稍微高於母親為老師 之子女的學業表現。

在家庭背景方面,由全部樣本資料(欄 6)可知,父母至少一方為各級學校 教師或政府公務人員(含軍警人員)之比例占全體樣本的 17%;父親受教育之平 均年數為 12.35 年,稍微高於母親受教育的平均年數 11.82 年,少於擁有大專學 歷之父母(包括從事教職或從事其他行業者)的平均受教育年數大約有 4 年的差 距;在父母是否大專畢業中可以看出,在全部樣本中,父親大專畢業之比例僅佔 30%,母親大專畢業之比例更低,只有 21%,而在父親為老師中,父親大專畢業 之比例為 93%,可知並非所有當老師之父親皆擁有大專以上學歷,且母親為老師 之樣本中亦有相同的統計結果,母親為老師且大專畢業之比例只有 81%,另外,

從父親與母親之學歷中也可得知,不論父母之職業為何,父親之教育程度會普遍 高於母親之教育程度;父親之平均年齡在全部樣本中為 50.36 歲,母親之平均年 齡則為 47.69 歲,在年齡結構中可以發現,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之父母(包括從事 教職或從事其他行業者)的平均年齡皆會約略大於全部樣本之平均年齡 2 歲,似 乎說明了擁有大專學歷之父母的生育年齡大約會延後 2 年的時間;家庭每月總收 入方面,全部樣本之家庭平均每月總收入為 64,163 元,在台灣傳統家庭觀念中,

夫妻關係通常存在年齡男大女小、丈夫教育程度及薪資收入高於妻子的教育程度 及薪資收入、丈夫社會地位高於妻子等現象,我們從欄 2 與欄 3 中也可觀察出這

些現象,從家庭每月總收入來看,丈夫為老師而妻子不是老師之家庭月收入為 88,457 元,妻子為老師但丈夫從事其他行業之家庭月收入為 100,252 元,造成此 種差異之原因可能來自於在只有丈夫為老師之家庭中,妻子之工作狀況可能為家 庭主婦或從事薪水比老師低的工作,而在只有妻子為老師之家庭中,丈夫可能會 從事薪水比老師高的工作,因此在夫妻中僅一方領取老師薪資之家庭收入下,造 成了僅有丈夫為老師之家庭月收入低於僅有妻子為老師之家庭月收入的現象;在 婚姻狀況方面,已婚者佔全部樣本之 97%,離婚或分居者佔 0.1%,同居者佔 1.7%,配偶已過世者則佔 1.3%,從欄 1 至欄 4 亦可看出父母從事教職之家庭的 父母婚姻狀況會較為健全;在子女生育數方面,家庭中子女平均個數為 2.72 人,

而母親為老師之家庭的子女平均個數最少,只有 2.29 人;另外,祖父受教育之 平均年數為 6.65 年,約為國小畢業,而父母至少一方為老師之家庭的祖父受教 育平均年數則為 8.65 年,約為國中畢業,父母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但非從事教職 之家庭的祖父受教育平均年數亦有 8.77 年,我們可以發現,祖父教育程度愈高,

父母教育程度亦會愈高。

在學生個人特徵方面,男女性別比例相當,男生比例會稍微高於女生比例,;

在和學習相關的精神狀況中,大部分學生認為自己有時會有影響學習精神之狀況 發生;在全部樣本中,國三學生每週平均花 9.72 小時參加校內外課業輔導、補 習或家教,皆低於父母至少一方為老師之子女每週參加校內外課業輔導、補習或 家教的平均時數 10.61 小時及父母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但非從事教職之子女每週參 加校內外課業輔導、補習或家教的平均時數 11.80 小時;在除去上課及補習家教 外,每週平均寫功課、唸書、準備考試的總時數方面,全部樣本中,國三學生每 週平均花 18.27 小時,亦皆低於父母至少一方為老師之子女每週平均花 20.85 小 時以及父母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但非從事教職之子女每週平均花 21.95 小時;另 外,全部樣本中,國三學生國一時每週在課業外活動之平均時數為 7 小時,高於 父母至少一方為老師之學生的 6.18 小時及父母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但非從事教職 之學生的 5.87 小時,從上述三個時間的分析中可以發現,父母擁有大專學歷但

非從事教職之子女(欄 5)每週花在課業上之平均時數最長,因此花在課業外活 動之時數會最短;在國中階段是否就讀前段班或好班的統計中,全部樣本中只有 7%的學生從國一至國三都就讀前段班或好班,而父母皆為老師之家庭的子女則 有 18%一直都就讀前段班或好班。

在親子互動之統計分析方面,在全部樣本資料中,上國中以來,父母為了子 女的功課或升學問題主動聯絡老師的平均次數為 1.62 次,低於夫妻至少一方為 老師之父母主動聯絡老師的平均次數為 2.18 次,而其他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但非 從事教職之父母主動聯絡老師的平均次數則為 1.9 次,另外,夫妻雙方皆為老師 之父母主動聯絡子女老師的平均次數最多,有 2.38 次,由於父母自身為老師,

知道與孩子的老師有良好互動與溝通的重要性,因此,從事教職的父母與子女的 老師聯絡的次數必然會較多;其他親子互動方面,在全部樣本中,父親會嚴格管 教子女功課的比例為 40%,母親會嚴格管教子女功課的比例則為 58%,在母親 為老師之家庭中,母親嚴格管教功課的比例會明顯大於父親嚴格管教的比例,相 差了 21%,另外,在其他樣本群中,相對於父親,母親嚴格管教功課的比例皆較 大,顯示母親在家庭中教養子女的重要性;在父母每天與子女相處的時數中,全 部樣本顯示,父親每天與子女相處的時數為 3.66 小時,母親每天與子女相處的 時數則為 4.31 小時,而所有家庭之統計結果皆顯示,母親陪伴子女的時數會多 於父親陪伴的時數,此結果亦符合傳統家庭觀念中男主外女主內,母親通常會花 較多時數照護子女的現象;在其他親子互動方面,父母曾經為了讓子女上比較好 的學校而遷戶口的比例佔全體樣本的 33%,曾經為子女安排到較好的班級的比例 為 17%,曾經私下送禮給子女的老師的比例為 12%,有為子女的教育存錢的比 例則為 66%,而夫妻至少一方為老師之父母在為子女安排到較好的班級及為子女 的教育存錢的比例皆明顯的高於全部樣本之比例,有趣的是,即使父母自身即為 老師,但仍會私下送禮給子女老師的比例亦皆有 20%以上,高於全體樣本的比 例,另外,其他擁有大專學歷但非從事教職之父母為了讓子女上比較好的學校而 遷戶口的比例有 46%,為子女的教育存錢的比例亦高達 79%;在父母會不會拿

子女之間的表現互相比較的狀況下,經常會比較的比例皆不高;另外,在全部樣 本中,子女國三學業課外補習(包括請家教)平均每月花費為 2,128 元,而父母 至少一方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但非從事教職之子女國三學業課外補習則有較高的 花費,平均為 2,914 元;最後,家裏人至國一為止還有在教該學生功課的比例佔 父母至少一方為老師之比例 72%與父母至少一方擁有大專學歷但非從事教職之 比例 75%,高於全部樣本的 56%,而家裏人不教該學生功課的主要原因是需要 教但沒能力或沒時間教佔全部樣本之比例為 39%,但在父母至少一方為老師以及 至少一方擁有大專畢業學歷但非從事教職之家庭中則僅有 21%。

在其他親子互動的因素中,父母獎勵與處罰的教養方式亦是影響子女教育成 就的因素中很重要的決定要素之一,表 2.1 至表 2.4 顯示父母是否為老師時,當 子女有好的行為表現,父母會不會稱讚或獎勵他之比例,以及當子女的表現不好 或犯錯時,父母會不會嚴厲的責罵或處罰他之比例。由表 2.1 可以發現,在父親 回答的樣本(2768 人)中,當子女有好的行為表現時,有 54.8%的父親有時會獎 勵,有 44%的父親經常會獎勵,最小的是很少會獎勵的父親,僅有 1.2%,但在 父親或母親為老師的樣本中,則以父親經常會獎勵的比例最大,尤其是母親為老 師之家庭,父親經常會獎勵的比例高達 63.8%,父親為老師之家庭,父親經常會 獎勵的比例亦有 59.6%,其次才是父親有時會獎勵的比例,而在父親或母親非老 師之家庭中,父親稱讚或獎勵子女的比例則遠低於父母有一方為老師之父親獎勵 的比例。而在母親獎勵方面(表 2.2),在母親回答的樣本(5001 人)中,母親 經常會鼓勵的比例(51.9%)高於有時會鼓勵的比例(47.5%),在父親是老師的 家庭中,母親經常會鼓勵的比例增加為 67.7%,有時會鼓勵之比例則降為 32.3%,

而在母親是老師之家庭中,母親經常會鼓勵的比例亦增加為 63.5%,有時會鼓勵 之比例則降為 36.5%。在當子女的表現不好或犯錯,父母會不會嚴厲的責罵或處 罰他方面,在父親回答的樣本中(表 2.3),父親有時會處罰之比例高達 83.3%,

經常會處罰之比例則偏低,僅有 12.6%,在父親是老師之家庭中,父親有時會處

經常會處罰之比例則偏低,僅有 12.6%,在父親是老師之家庭中,父親有時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