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調查問卷回收後,進行資料檢視剔除無效問卷,將有效的問卷資料加 以編碼及登錄建檔,利用電腦統計套裝程式(Statistical Package the Social Science,SPSS for windows 22.0)進行統計的分析與處理。
本研究使用的統計方法分述如下:
一、百分比(percentage)和次數分配(frequency distribution) 描述填答教師基本資料的分布情形。
二、平均數(mean)
描述填答教師在各題項中選填的情形。
三、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
描述填答教師在各題項中選填的分散情形。
四、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alysis Of Variance )
考驗填答教師背景變項中,因年齡、特教年資、特教背景、學校規模、任教 班別之不同對學前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評鑑認知的差異情形。若差異達到顯 著水準,則再以雪費法(Scheffé method)進行事後比較,以瞭解差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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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旨在分析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評鑑之意見,依據問 卷調查所得資料進行統計分析與討論,分為下列三個部份來加以探討,第一節為 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評鑑實施意見整體得分分析;第二節為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 評鑑實施意見各向度間之得分分析;第三節為不同背景變項的學前特殊教育教師 對特殊教育評鑑意見之分析。
第一節 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評鑑實施意見整體得分分析
本研究的問卷採用李克特氏(Likert-type)四點式量表,由研究參與者依其 個人對特殊教育評鑑的意見,針對本問卷中各個題項,擇一選填。勾選「非常符 合」者為 4 分;勾選「符合」者為 3 分;勾選「不太符合」者為 2 分;勾選「不 符合」者為 1 分。分數越高,則表示對特殊教育評鑑有較高程度的認同,與實 際相符的程度愈高;相反的若得分越低,表示認同程度較低,與實際情形愈不符 合。依四點量表得分程度指標來看,在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評鑑實施意見調查表 的四點量表中,最高得分為 4 分,最低得分為 1 分。林清山(1996)指出,中位 數係指根據某變數之大小次序將每個數值加以排列,最佔中間的的數值即為中位 數;本研究依中位數的求取方式獲得四點量表得分的中間值(2.5),以此為本研 究分析時的比較數值。以平均數 2.5 分為基準,平均得分高於 2.5 分,則表示 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有中上程度認同感;反之,如果各題平 均得分低於 2.5,則表示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認同感不佳。
將有效問卷統計分析後,列出問卷中所有題項之平均數、標準差並依照平均 數高低排序,藉以瞭解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認知的現況,如 表 4-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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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於1.99 至2.94 之間,其中有34題高於中間值2.50,達一半題數以上,顯示高雄 市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對於特殊教育評鑑認知屬於中等認同程度。標準差介於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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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第2題:能協助受評單位瞭解其特殊教育工作之優點與缺失(=2.88)。
五、
第1題:有助於學校落實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與精神(=2.86)。
六、
第30題:評鑑委員具有足夠之專業素養(=2.86)。
其中前二項及第六項皆屬於「特殊教育評鑑的人員」這個層面,顯示高雄市 學前特教教師對於評鑑委員能嚴守本分與善盡職責、遵守教育評鑑之倫理且具有 足夠之專業素養給予正面且偏向「符合」的看法,屬於中上認同程度;第三項屬 於「特殊教育評鑑的內容」層面,顯示高雄市學前特教教師認為特教評鑑內容能 反映受評單位之無障礙校園環境落實情形。第四項及第五屬於「特殊教育評鑑的 功能」層面,顯示高雄市學前特教教師認同特教評鑑有助於學校落實特殊教育法 之規定與精神並協助受評單位了解其特殊教育工作之優點與缺失。
再從表4-3 可看出最不受學前特教教師認同的六個題項分別為:
一、 第25題:評鑑之實施能避免增加特殊教育人員過多之負擔。(
=1.99)。
二、 第8題:能增進社會對特殊教育的支持與瞭解。(
=2.32)。
三、 第3題:能協助受評單位解決困難與問題。(
=2.35)。
四、 第7題:評鑑結果能做為補助特殊教育經費之參考。(
=2.36)。
五、 第5題:有助於傳達基層特殊教育人員的意見與需求。(
=2.36)。
六、 第26題:評鑑實施前能舉辦說明會,與受評單位進行充分溝通。(
=2.37)。
其中第一、六項屬於「特殊教育評鑑的原則」層面,顯示高雄市學前特教教 師對於「評鑑之實施能避免增加特殊教育人員過多之負擔」這個題項感到不認 同,平均數1.99 介於「不太符合」及「不符合」之間,學前特教教師平日教學 工作已十分繁忙,因是學前階段,班上學生年紀較小,生活自理能力較國小學生 較差,因此教師上課時都是全副心力在學生身上,只能利用課餘及下班時間配合 評鑑指標來準備評鑑資料,總是耗費許多精神和時間,造成過多的負擔;在「評 鑑實施前能舉辦說明會,與受評單位進行充分溝通。」這部分顯示學前教師認為 與實際情形不太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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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評鑑實施意見各向度間之得分分析
本節主要彙整高雄市學前階段曾經接受過特殊教育評鑑的學前特殊教育教 師填答問卷所得結果,從 82 份有效問卷中扣除 4 份無效問卷,由 78 位研究參與 者在「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特殊教育評鑑的內容」、「特殊教育評鑑的原 則」、「特殊教育評鑑的人員」和「特殊教育評鑑的結果與運用」五個向度之實 施意見情形來做現況分析。
壹、 各向度與整體特殊教育評鑑認知之分析
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評鑑的意見調查結果,經彙整有效 問卷統計分析後,獲得各向度及整體特殊教育評鑑認知的平均數與標準差,依平 均數高低排序,如表 4-2 所示。
表 4- 2
各向度及整體特殊教育評鑑認知的平均數與標準差(n=78)
題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排序 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 10 0.43 2.59 3 特殊教育評鑑的內容 9 0.44 2.63 2 特殊教育評鑑的原則 8 0.43 2.45 5 特殊教育評鑑的人員 10 0.38 2.76 1 特殊教育評鑑的結果與運用 9 0.43 2.57 4 特殊教育評鑑整體認知 46 0.35 2.61
由表4-2 得知,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認知的情形,就整體特殊教 育評鑑認知而言,每題平均數為2.61 分(sd=0.35),在李克特氏四點量表中介 於「符合」與「不太符合」之間,高於平均數2.50 分,顯示高雄市學前特殊教 育教師對於特殊教育評鑑的認知多是正面且偏向「符合」的看法,屬於中等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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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
在特殊教育評鑑認知各層面分數由高而低依序是「特殊教育評鑑的人員」為 2.76 分(sd=0.38)、「特殊教育評鑑的內容」為 2.63 分(sd=0.44)、「特 殊教育評鑑的功能」為 2.59 分(sd=0.43)、「特殊教育評鑑的結果與運用」
為 2.57 分(sd=0.43)及「特殊教育評鑑的原則」為 2.45 分(sd=0.43)。在 五個向度中「特殊教育評鑑的人員」、「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特殊教育評 鑑的內容」及「特殊教育評鑑的結果與運用」這四個項度高於平均數 2.50 分,
尤其是「特殊教育評鑑的人員」層面最被高雄市學前特教教師所認同,與林蒼毅
(2006)、蘇芳玉(2010) 、楊育林(2014)研究結果相似。顯示高雄市學前特教 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中佔有重要角色的評鑑委員,包括學者專家、相關團體(家 長)代表、資深教師代表、教育局相關人員,其多元性及專業素養普遍肯定與認 同,並認為評鑑人員能夠提供有效之改善策略或建議,有助於改進學前特殊教育 班的教育品質。
而「特殊教育評鑑的原則」 最低,未達平均數 2.50,與林蒼毅(2006)、
蘇芳玉(2010) 、許雅茹(2014) 研究結果一致,顯示高雄市特殊教育教師認為特 殊教育評鑑的原則,並不太符合評鑑宗旨「不在證明結果,而在改善品質」之原 則、避免增加特殊教育人員過多之負擔、評鑑方式多樣化、公正與客觀等。
貳、特殊教育評鑑認知各向度題項之分析
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對各向度特殊教育評鑑認知之得分情形,分述如 下:
一、「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向度分析
在特殊教育評鑑認知中,「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向度各題項之得分情形如 表4-3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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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3
「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向度各題項之平均數、標準差與排序表 (n=78)
題 目 內 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有助於學校落實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與精神。 2.86 0.60 2 2.能協助受評單位瞭解其特殊教育工作之優點與缺失。 2.88 0.62 1 3.能協助受評單位解決困難與問題。 2.35 0.64 9 4.能增進學校行政對特殊教育工作之重視。 2.79 0.67 3 5.有助於傳達基層特殊教育人員的意見與需求。 2.36 0.72 7 6.評鑑結果能做為校長與特殊教育人員績效責任評估之
參考。 2.59 0.63 5
7.評鑑結果能做為補助特殊教育經費之參考。 2.36 0.66 7 8.能增進社會對特殊教育的支持與瞭解。 2.32 0.75 10 9.評鑑獎勵措施能達到激勵與肯定優秀特殊教育人員之
功能。 2.76 0.72 4
10.評鑑懲處方式恰當,能達到改善特殊教育品質之功
能。 2.59 0.69 5
由表4-3得知,「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向度各題項之平均數介於2.32至2.88 間,在此層面十個題項中,有六題得分大於2.50,標準差介於0.60至0.75間,各 題間的意見看法差異不大,顯示高雄市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在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 這個層面屬於中等的認同程度。
其中得分最高的前二項為:第2題「能協助受評單位了解其特殊教育工作之 優點與缺失」、第1題「有助於學校落實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與精神」,此與林蒼 毅(2006)蘇芳玉(2010) 、許雅茹(2014) 研究結果相似,顯示高雄市學前特教 教師相當認同特教評鑑的實施,可以幫助學校落實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與精神,瞭 解學校特殊教育執行的現況與問題,並增進學校行政對特殊教育工作之重視,以 提昇特殊教育品質,帶給學校特殊教育工作正面功能。
得分最低的前二項為:第8題「能增進社會對特殊教育的支持與瞭解」、第3 題「能協助受評單位解決困難與問題」。此與林蒼毅(2006)蘇芳玉(2010)研究 結果相似,顯示高雄市學前特教教師認為特教評鑑對於能增進社會對特殊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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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與瞭解同意度偏低,現場教師多數認為較無法透過特教評鑑達到此功能。在
支持與瞭解同意度偏低,現場教師多數認為較無法透過特教評鑑達到此功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