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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建築物利用實態與人員避難行動特性調查研究(一)--以【百貨公司為例】

在文檔中 學童避難速度調查研究 (頁 26-35)

二、日本最新避難評估計算於平成 12 年 6 月 1 日施行,其中有關火災發生後至屋內 人物開始避難前所需時間,如下所示:

建設省告示第 1441 號第 129 條,規定火災發生後至屋內人員開始避難前所需要的 時間依照下列公式算出。

t start = 30

A

area (建設省告示第 1441 號第 1 令)

t travel = max ⎟

⎜ ⎞

v l

l (建設省告示第 1441 號第 2 令)

t queue =

∑ ∑

eff eff

area

B N

PA

(建設省告示第 1441 號第 3 令)

建設省告示第 1442 號第 129 條,規定火災發生之後至全館人員開始避難之前所需 要的時間依照下列所示公式算出。

t start

=

5

15

2

A

floor +

(建設省告示第 1442 號第 1 令)

t travel =max ⎟

⎜ ⎞

V l

1 (建設省告示第 1442 號第 2 令)

t queue =

d eff

room

B N PA

∑ ∑

(建設省告示第 1442 號第 3 令)

三、日本建設省住宅建築指導課「新、建築防災計劃指南—建築物的防火、避難計劃 解說書」(註 4)指出建築避難時間之評估包

括下列 3 項,將各項時間計算出,而個別與其容許避難時間比較評估。

1.居室避難時間(T1):室內全員避難完成時間。

2.走廊避難時間(T2):走廊等第一次安全區劃中,避難者存在時間長。

3.樓層避難時間(Tf):火災發生起至全員避難於附室,樓梯間所需時間。

T1< 居室容許避難時間(r T1)=2~3

A

1

天花板高達未滿 6 米的居室,係數 > 2 天花板高達 6 米以上的居室,係數 > 3 A1:起火室面積

T2< 走廊容許避難時間(r T2)=

4 A

1+2

A2:起火室以外各室與走廊第一次安全區劃面積之總和(㎡) A1+2=A1+A2

Tf<樓層容許避難時間(STf)=

8 A

1+2

四、 何明錦、江崇誠在計畫主持的建築物利用實態與人員避難行動特性調查研究(一)

--以百貨商場為例的研究中指出,當建築物發生火災時對於避難逃生行動所需 時間之影響,在人員特性條件中,尤以收容人口密度、步行速度、群眾步行速度 及群集流係數為鉅。在此研究中避難逃生行動所需時間(t)是根據人員類型中的 自由步行速度(m/s)的決定。

五、小結:

根據前述相關理論,與本研究相關內容歸納結果有四點,分述於下:

一、英國學者 Marchant 提出的逃難理論,可分為避難設施、避難者的心理、生理及 其行為之變化、和火場環境之變化。綜合上述三者變化相互交叉,只有掌握其 避難時間,才能順利逃生。本研究係針對高齡者,其逃生速度設定為「快走」, 以求取模擬逃生時的速度。

二、日本之避難評估計算法規,對於有關火災發生至屋內人物開始避難前,所需間之 計算,類似英國學者 Marchant 所提出 Tp 之時間,其確認及覺知並包含思考及心 理應變狀態之建立,從而產生其他關聯性之動作。

三、林慶元所提出居室避難時間 T1,為室內全員避難完成時間,係指火災發生之室 內,人員全部離開至走廊等第一線安全區劃中所需要的時間。因此在逃生的快速 移動中,時間應可縮短;而逃生至走廊等第一線安全區劃中的使用人員亦可增 加。本研究其逃生速度設定為「快走」,以求取模擬逃生時的速度。

四、何明錦、江崇誠在其研究中指出對避難逃生行動所需時間的影響,在人員特性條 件中其步行速度為決定避難逃生所需時間,但在其研究中以自由步行速度為研究 對象(參考圖 2-3),但本研究則以國小學童快走方式為步行速度,以求取模擬逃 生時的速度。

圖 2-3 建築物與避難逃生關係圖

資料來源:建築物利用實態與人員避難行動特性調查研究(一)--以【百貨公司為例】

貳、避難逃生研究

個人步行速度被引用於避難逃生的研究為日本戶川喜九二所提出,他於西元 1955 年分別針對人員自然步行速度及群集步行中心速度作調查,從其研究結果得知人員自 然步行速度為 1~2 m/sec,以性別區分男子平均自由步行速度為 1.4 m/sec,女子平 均自由步行速度則為 1.2m/sec;全日平均步行速度為 1.3m/sec,男與女混合全體的 步行中心速度是 70~80 m/min。步行速度也會隨著不同的建築用途而有所差異。至於 群集步行,他指出勞動群集擁擠的上下班時間其步行中心 80~90 m/min,代表值是 1.4m/sec。並就群集水平步行做出結論,群集密度 ρ=6 人/㎡以上,得出速度 V=0.1m/sec;當 ρ=1 人/㎡,速度則為 V=1.0m/sec(註 5)。

美國學者 John J. Fruin 於西元 1971 年在其所著「徒步者計劃與設計」

(Pedestrian Planning & Design)一書,對行人流動基礎概念有深入的描述,為後來 的研究所參考。根據其行人流理論,行人流服務水準是依照地點、速度、密度、空間 使用性質與流量有所不同,行人流量是平均速度(m/sec)與平均密度(人/㎡)的乘積 (註 6)。

西元 1983 年日本神忠久也以明治神宮的民眾參拜群集,和馬拉松跑者及觀眾群 集作為實驗對象,研究步行速度與群集密度的關係,和群集流與群密度的關係,來決 定何種群集流適合作為避難群集。其研究結果為步行速度和群集密度關係為 V=-aρ

+b,群集流和群密度為 Q=-cρ2+dρ。明治神宮夜間群集為 V=1.36-0.45ρ及 Q=1.36 ρ-0.45ρ2,可知群集密度為 0.5 人/㎡,步行速度 1.0m/sec;群集密度為 1.4 人/

㎡,群集流最大值為 1.1 人/m×s 步行速度 1.0m/sec.。明治神宮日間群集為午前 V=1.5-0.59ρ及 Q=1.50ρ-0.59ρ2;午後 V=1.7-0.55ρ及 Q=1.70ρ-0.55ρ2。可知午 午前群集流量最大值為 0.95 人/m×s,步行速度 0.82m/sec;午後群集流量最大值為 1.2 人/mxs,步行速度 1.00m/sec。觀眾群集之步行速度為 V=1.14-0.62ρ及 Q=1.14 ρ-0.62ρ2。由研究出的數據神忠久歸納出下列的結論:1.在照明設施的情況下,白 天和夜間的步行速度沒有顯著差異。2.由於避難群集應有老人、小孩或持物者出現,

參拜群集的步行速度適合作為避難群集的速度。3.群集之步行速度為 0.7~1.0 m/sec,

單位時間內將有最大流量(註 7)。

日本奈良松範、大島泰伸及渡部學等學者,在西元 1996 年發表冬季與夏季的下 樓梯速度與傳統的水平、垂直速度的比較結果,並探討群集步行速度與密度二者之間 的關係。其研究結果分別為 1.由樓梯步行速度,測量最大群集密度 3.8 人/㎡,得關 係式如下:水平分量 Vhs=1.03-0.203ρ,垂直分量 Vvs=0.566-0.109ρ。 水平分速 冬季為 0.65~0.70m/sec,夏季為 0.55~.062m/sec。 垂直分速冬季為 0.34~0.38m/sec,

夏季為 0.28~0.34m/sec。 2.群集流量:由測定樓梯之群集流量而得群集密度隨群集 流量增加而增加,最大值冬季為 3.8 人/㎡,夏季為 2.9 人/㎡,關係式為 Q=0.974ρ -0.130ρ2和 Q=1.03ρ-0.203ρ2。3.避難弱者之步行特性,若以正常人之步行速度為 100 公尺/分,老人則為 50 公尺/分,手扶樓梯扶手者為 40 公尺/分,持柺杖者為 30 公尺/分,而接受別人幫忙者為 10 公尺/分。避難者之樓梯步行速度與季節之間無顯 著的差異。4.群集密度小的場所自由步行速度,由於天氣熱的緣故夏季較冬季快速。

群集密度最大值也因季節而不同,主要原因為不喜歡身體的接觸。避難弱者若有空間 可以撐著扶手,不會影響群集整體的速度(註 8)。

相較於日本學者多年來從事避難逃生研究,在不同建築類別地點以從事步行速度 與群流密度二者關係的探討,我國自西元 1997 年才開始引用這項理論,藉此建立本 土化的逃生資訊。首先由林慶元主持的區域性醫療所避難逃生設計之研究中,以台北 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為研究對象,針對三類不同移動能力者的水平移動速度進行 調查,發現第一類步行者(健康步行者),其平均移動速度為 1.28m/sec;第二類步行 者(需藉助他人或醫療器具或移動工具移動者),其平均移動速度為 0.33~1.29 m/sec;

第三類步行者(需由他人幫助並藉助醫療器具或移動工具移動者),其平均移動速度則 為 0.82m/sec。並且將三者的數據推算出醫療院所內各部門的避難時間和實際避難時 間,以建立醫療院所的避難逃生計劃(註 9)。

其次西元 1999 年何明錦、簡賢文所主持的都市空間大量人群避難行為的基礎研 究中,分別作人群觀察於中央警察大學、國父紀念館、社教館和捷運車站等四個地點,

探討步行速度與密度的關係,以及流量與密度的關係。其研究結果分別為中央警察大

學人群的步行速度 0.32~0.79 m/s,V=0.84-0.20D,人群密度 0.50~2.61 人/㎡,相關 係數=-0.960,群集流量 Q=-0.01+0.97D-0.23D2,相關係數 R=0.832。由國父紀念館 人群觀察得知其步行速度 0.54~0.89 m/s,V=1.04-0.51D,人群密度 0.31~0.88 人/

㎡,相關係數 R=-0.858,群集流量 Q=-0.01+1.11D-0.58D2,相關係數 R=0.880。由社 教館人群觀察得知其步行速度 0.54~0.85 m/s,V=1.26-0.54D,人群密度 0.78~1.34 人/㎡,相關係數 R=-0.930,群集流量 Q=1.26-0.54D。由捷運車站人群觀察得知其步 行速度 0.33~1.24 m/s,V=1.32-0.34D,人群密度 0.26~3.29 人/㎡,相關係數

R=-0.963,群集流量 Q=1.32D-0.34D2。就四個地點的數據與日本神忠久實驗所比較,

顯示密度較低時,捷運站的流量與速度幾乎與神忠久的結果相似。再經由公式、密度、

速度和流量的探討,認為可以引用捷運車站觀察所得關係式作為避難時水平步行的依 據(註 10)。

鑒於九二一集集大地震所造成的損失及傷亡,何明錦、簡賢文於西元 2000 年以 觀察演唱會、運動會、台北車站天橋及西門町徒步區等地點的人群流量、密度和步行 速度,來探討都市空間大量人員避難行為模式之建構。其觀察結果分別為由五月天演 唱會與何嘉仁運動會得知步行速度為 0.45~0.7m/sec;由美夢成真演唱會得知,當密 度為 3.0 人/㎡,步行速度為 0.5m/sec,當密度為 1.0 人/㎡,步行速度為 0.9m/sec;

由何嘉仁親子運動會得知步行速度為 0.4 2~0.5m/sec;由台北火車站天橋得知,密度 為 0.6 人/㎡~0.7 人/㎡,步行速度為 1.1~1.4m/sec;由西門町徒步區得知,密度為 1.25 人/㎡,步行速度 0.52m/sec,集中於 0.7~1.0 m/sec。由於活動性質不同,及活 動交通管制的影響,可推論為避難群流的基準只有美夢成真演唱會、何嘉仁親子運動 會(註 11)。

在老人安養機構避難逃生安全設計之研究中,蔡秀芬首次以安養院老人為研究對 象來建立國內老人行動特性。其結果指出老人之行動步行速度,水平方向健康者之平 均速度為 1.02m/ sec,藉輔助柺杖者為 0.6m/sec,藉輪椅自行移動者為 0.31m/sec;

垂直方向健康者之平均速度為 0.17m/sec,藉輔助柺杖者 0.07m/sec,藉輪椅自行移 動者無法垂直避難。老人水平避難逃生平均速度為 0.64m/sec,垂直避難逃生平均速

度為 0.12m/sec。此外以老人安養機構避難逃生設計實例來進行分析與檢驗,檢驗標 準則以林慶元所編製之建築物避難時間評估為標準,來計算所居室、走廊、及樓層之 避難時間,個別與其容許避難時間比較。於五個研究案例中,只有一家安養院符合其

度為 0.12m/sec。此外以老人安養機構避難逃生設計實例來進行分析與檢驗,檢驗標 準則以林慶元所編製之建築物避難時間評估為標準,來計算所居室、走廊、及樓層之 避難時間,個別與其容許避難時間比較。於五個研究案例中,只有一家安養院符合其

在文檔中 學童避難速度調查研究 (頁 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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