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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結果

第三節 迴歸分析

本研究為探討公司治理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影響,瞭解金融保險業從事企業社會 責任活動的動機。透過三種企業社會責任判斷標準:(1)有無公開揭露企業社會責任 報告;(2)有無獲得企業社會責任獎項;(3)獲評比之企業社會責任分數高低,來定義 企業社會責任公司及非企業社會責任公司。由於本研究的應變數為虛擬變數及正值 常數,因此本研究採用 Logistic regression 及 Tobit 迴歸統計分析,以瞭解公司治理 構面:董事會規模和股權結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影響。

董事會為企業經營決策之監督、執行單位,董事會相關決策有關企業經營效能,

為了解董事會結構是否影響企業社會責任之活動,本研究進一步以董事會特性及股 權結構,透過迴歸分析董事會是否能發揮其效能,提升企業履行其應負社會責任,

進而達到企業最終目標「永續經營」。

一、企業社會責任與董事會特性之分析

(一)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董事會規模之分析

表 4-4 , 有 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csrreport) 、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獎 項 (csrprize)、企業社會責任公民分數(csrscore1)與董事會規模(bize)迴歸結 果,結果顯示沒有顯著負相關;有企業社會責任獎項及有企業社會責任公民 分數(csrscore2)與董事會規模(bize)迴歸結果,結果顯示呈顯著負向影響,

係數為-0.0422(達 5%顯著水準)。在文獻探討有提到Eisenberg, Sundgren, and Wells(1998)的研究認為,當董事會人數變多,反而會增加董事間溝通及 協調的困難度,所以透過董事會的存在,降低企業營業績效,進而對企業社 會責任有負向影響。然而在金融保險業,其產業別的特殊,都是老百姓的錢

,其資金如何配置、運用,若董事會人數一多,會增加董事間溝通及協調的 困難度,因此在本研究推論董事會規模對企業社會責任有正向之影響,與實 證結果相反。

(二) 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之分析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dual)與企業社會責任之相關性,有無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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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csrreport)、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rprize)、企業社會責任公民分數 (csrscore1),與董事長與總經理為同一人,則總經理容易基於鞏固職權動機

,干擾董事會之獨立運作(Patton &Baker, 1987)。由此可知,若董事長與總 經理為同一人,董事會將無法有效監督公司的經營運作,經理人亦會基於自 利的動機,而漠視其應負的社會責任。因此在本研究推論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時對企業社會責任有負向影響,與實證結果為正向關係,但未顯著。

(三) 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獨立董監事席次之分析

有無企業社會責任報告(csrreport)、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rprize)、

企業社會責任公民分數(csrscore1)與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indhold) 迴歸 結果,在有無企業社會責任報告(csrreport) 方面呈正向相關,但未顯著。

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rprize)與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indhold) 結果顯示呈 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1.7391(達 1%顯著水準);企業社會責任公民分數 (csrscore1)與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indhold)呈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0.3120(達 1%顯著水準)。許崇源、朱全斌(2006) 指出獨立董事扮演著提升 監控管理效能的角色,故當獨立董事比率愈高,愈能提高企業經營效率,企 業價值亦愈高。陳順興、謝侑澄(2008)實證結果,公司設置獨立董事與更高 的獨立董事席次比例,確實有助於提昇公司資訊透明度。尤其金融保險業經 歷金融風暴,更需將公司資訊透明化,因此本研究推論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 越高對企業社會責任為正向影響,且為顯著水準。

二、企業社會責任與股權結構之分析

(一) 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董監事持股之分析

董事會的主要功能是監督管理者的經營績效,當公司經營績效不彰時,

董事會有權利更換管理者,而當董監事持股愈高時,其與公司的財務依存性 愈高(Yermack, 1996),如此將增強監督管理者的動機(Berle &Means, 1932)

,因此,連帶的使企業更積極於從事相關社會責任活動,董監事持股(dirship) 與企業社會責任報書(csrreport)迴歸結果顯示顯著負相關,係數為-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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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 1%顯著水準)。與本研究推論董監事持股比率越高對企業社會責任為正向 影響,結果相反且達 1%顯著水準,然而在金融保險業獨立董監事席次是極少 數的,因其監督機構仍為金管會。

(二) 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經理人持股之分析

有關經理人持股對公司價值的影響存在兩派對立性假說,一為Jensen and Meckling (1976) 所 提 出 的 利 益 收 斂 假 (Convergence of interest hypothesis),他們認為管理者持股愈多,其與其他利害關係人(如外部股東 及債權人)的利益愈趨於一致,公司價值將愈高。另一理論則為Jensen and Ruback (1983)所提出利益掠奪假說(Entrenchmen thypothesis),他們認為 管理者持股愈多時,其職位的保障愈大,因而愈不關心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利 益,因而與公司價值呈負相關。而在表 4-4 經理人持股(ceoship)與企業社會 責任報告書(csrreport)迴歸結果呈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1.1264(達 5%顯著 水準);經理人持股(ceoship)與企業社會責任公民分數(csrscore2)迴歸結果 呈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1.1264(達 5%顯著水準),經理人持股(ceoship)與 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prize)、企業社會責任公民分數(csrscore2)皆為不顯 著的負相關,因而經理人持股比率是否會影響公司社會責任之績效好壞較不 明確。

(三) 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董監事持股質押之分析

當董監事所質押的股份愈多時,表示董監事缺乏資金,可能利用其益,

造成公司經營績效不佳。利用其職位對公司資產進行抵押,因此對公司經營 降低注意,進而損害公司之利益。然而當公司獲利不佳時,公司自然對企業 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就不盡心盡力,從表 4-4 董監事持股質押(mortage)與企業社會責任公民分數(csrscore2)迴歸結果為 顯著負相關,係數為-0.0028 不顯著水準。

(四)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股權集中之分析

公司治理的問題與股權分散有密切關係。在公司股權非常分散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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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美國的上市公司),由於缺乏明確的大股東,公司的管理階層基本上係由 負責的經理人掌握。此時,公司治理的重點在於如何設計一套制度,使得外 部股東能夠監督公司經理人,亦即設計一套董事選任制度,以選任出具有充 分獨立性的董事監督經理人的經營表現與成果。另一方面,在股權集中的情 況下,由於股權集中在有控制權的主要股東手上,公司高階管理可能主要股 東擔任,或由其聘任的經理人擔任。在此種情形下,公司治理的重點在於,

如何防止主要股東只照顧自己的利益,或甚至利用職權進行利益輸送而侵害 一般小股東的權益。Agrawal and Mandelker (1990)實證認為積極監督假說 (Active monitoring hypothesis),即機構人持股率愈大時,愈能有效地監 督管理者;Moh’d et al. (1998)及Crutchley et al. (1999)也發現機構人 持股愈多時,監督作用愈大,且機構人與舉債為相互替代之監督機制。因而 就利益收斂假說或積極監督假說的主張,股權愈集中時,大股東愈有力量及 誘因監督管理者。Salancik and Pfeffer(1980)認為外部股東的股權集中時

,較易協調彼此的行動,要求管理者提供充分資訊,降低資訊不對稱的企業 社會責任的問題。Brickley and James (1987)也認為股權集中度愈高,愈能 降低管理者的特權消費問題,故對企業社會責任會成負相關。股權集中(oc) 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report)、企業社會責任分數(csrscore2)為不顯 著負相關,然而股權集中(oc)與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rprize)為顯著正相關

,係數為 0.0868(達 5%顯著水準)。

三、企業社會責任與控制變數之分析

在控制變數方面,公司總資產(assets)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report)迴歸分析 結果呈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0.5475(達 1%顯著水準);與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rprize) 迴歸分析結果呈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1.6677(達 1%顯著水準);與企業社會責任分 數(csrscore1)迴歸分析結果為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0.2853(達 1%顯著水準);與企 業社會責任分數(csrscore2)迴歸分析結果為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0.2514(達 5%顯著 水準);因此,公司總資產愈大,對於企業社會責任活動,則能愈投入,對企業社會 責任有正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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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報酬率(roa)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report) 迴歸結果為顯著正向影響,

係數為 0.2648(達 5%顯著水準);資產報酬率(roa)與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rprize)迴歸 結果為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1.0823(達 1%顯著水準);顯示資產報酬率高的企業, 數。dual: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者為 1,無兼任者為 0。indhold: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dirship:董監事持股 比率。ceoship:經理人持股比率。mortage:董監事持股質押。oc:股權集中,大股東持股。assets:公司總 資產取自然對數。ROA:資產報酬率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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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本研究更臻健全,透過三種企業社會責任判斷標準:(1)有無公開揭露企業 社會責任報告;(2)有無獲得企業社會責任獎項;(3)獲評比之企業社會責任分數高低,

來定義企業社會責任公司及非企業社會責任公司,在不將年度虛擬變數(year dummy) 納入,以瞭解公司治理構面:董事會規模和股權結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影響。

表 4-5 董事會特性及股權結構中,董事會規模(bize)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csrreport)相關分析,顯著負相關係數為-0.1972(達 1%顯著水準),與表 4-4 董事會規 模(bize)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report)相關分析為不顯著負相關,在文獻探討有 提到 Eisenberg, Sundgren, and Wells(1998)的研究認為,當董事會人數變多,反而會 增加董事間溝通及協調的困難度,且金融保險業被政府政策及法令規範著,所以透 過董事會的存在,降低企業營業績效,進而對企業社會責任有負向影響。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dual)與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之相關性:有無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csrreport)、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rprize)、企業社會責任分數(csrscore1),與董事長與 總經理為同一人,則總經理容易基於鞏固職權動機,干擾董事會之獨立運作(Patton

&Baker, 1987)。由此可知,若董事長與總經理為同一人,董事會將無法有效監督公 司的經營運作,經理人亦會基於自利的動機,而漠視其應負的社會責任。因此在本 研究推論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時對企業社會責任有負向影響,與實證結果為正向關係,

但並不顯著。

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indhold)與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之相關性:企業社會責任報 告書(csrreport)與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indhold)迴歸分析,分析結果,結果顯示呈顯 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0.6438(達 1%顯著水準);企業社會責任獎項(csrprize)迴歸分析 結果,結果顯示因此,呈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1.1427(達 1%顯著水準);獨立董監 事席次比率(indhold)與企業社會責任分數(csrscore1) 迴歸分析結果,結果顯示因此,

呈顯著正向影響,係數為 0.4469(達 1%顯著水準),據我國的董事會特性,獨立董事 及獨立監察人設置,獨立董監席次比率越高,董事會獨立性越高,越能監督管理者,

企業就越重視社會責任,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越高對企業社會責任有正向影響,也 因金融海嘯過後,金融保險業為了挽回品牌商譽,更加重視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就越重視社會責任,獨立董監事席次比率越高對企業社會責任有正向影響,也 因金融海嘯過後,金融保險業為了挽回品牌商譽,更加重視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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